得一录 - 第 13 页/共 48 页

附无锡太湖救生局规条   △金陵救生局募启   金陵救生局嘉庆八年。始建于江宁之龙江关。至十八年同人徙故址稍西建楼临江舟之往来者。远近上下莫得隐遁。请于大府董以乡之士大夫。凡救一人生者钱若干死者三之一。虽非局中所救。无问其生死。送之局。受钱而去其饮食衣履。及死者棺槥葬埋之费。皆局任之。故是局之设未及三年。而全活不可胜计。诸君子既乐其事之益于人。而所及者不可以不广也。故上至烈山三山营。下及龙潭之三江口。内及城中之长乐渡设局凡五。红船四葢利益广。则费日增费日增则辅翼而筹划之者不可以不众辅翼而筹划之者诚众矣则凡边岸辽阔及矶流迅急之地。皆推而行之可也。使辅翼而筹划之者亦未有岂惟不能推而行之。而现今所行者。亦未有以善其后矣。夫人当风涛震惊。樯帆倾侧往往呌号神明求缓须臾当此之日。有可以出洪波而登之平壤者。虽捐万锺。弃千金之产而不惜也。世固有翱翔伦党之中息偃堂奥之上终其身不经江湖见舟楫者则以为天壤间无有是事然仁人君子之用心。固不俟身厯危险而始知其事之危而情之迫也。然则以一人之财力而有可以全数十百人之利。岂非有志于利人者。所宜尽心而不欲辞其责者哉。于是胪其事之功效始终。以告知者。伏惟当世 仁人君子。施德于无量之地。协力于垂成之功。俾费用日敷。规模日广。已建者不虑其毁而局之应设者。可日有所增。其功利之及于物者岂有既哉。    同人谨启   计开   一江面遇有覆舟人口责成摆江舡户抢救。河道溺水人口。责令凉篷船户救护。每救活一人。赴局领犒劳钱一千文如值外江暴风。加倍钱二千文捞尸一口给钱三百文凡救起不活。与救援者无涉。该船户等。务当临时踊跃保全生命切勿观望贻悞亦不得藉救生之名。乘间抢匿失风货物。察出定即照律治罪   一江河救护活人。局中预备衣帽衾褥履袜等件。以备更换。该快甲即便知照家属领回。其有住处较远暂留在局将息以三日为期。倘实贫苦无出。量给路费回家。   一江而遇有漂淌尸身。该舡户随时捞起上岸。局内司事鸣知该处坊甲。验明男女面貌。约略年岁。及身穿衣服鞋袜佩带各件。逐一唱报局中登载瘗旅底簿即用局材一具。敛布二幅。纸锞一千。石灰十斤殓埋。局设义塜标记待认。局给抬埋钱四百文。筑堆高三尺。坑深三尺。宽七尺务须如式倘有草率不坚。三年内有坍卸者。即着原埋土工赔修。该马头土工务须有呼立应。如临唤诿延。该地快甲。随时禀候提究。倘尸身或有伤痕。该坊甲即赴县报验。局中给棺收殓抬至官设义塜   一查有等惯于泅水之人。串同快保舡户人等假意落水救起希冀犒劳分肥。一经查出。除将得钱之人。提案追罚严加惩治枷号游示外。定将包容扶混之胆玩快甲人等。一并拿究。   一上下江面各岸口。摆江舡只。例应编立字号。分别大中小舡。额载人数。以妨多装覆溺。以装三百担为大舡。二百担为中舡。一百四五十担为小舡。查例载大舡。每只装二十五人。中舡二十人小舡十五人。每货一担。扺人一名。每牛馿一匹。扺一人猪羊大者扺一人。中者二扺一小者三扺一。业经委员于舡两旁载明第几号大中小舡舡户某人该装人数若干。连同挂帮各舡用白粉朱圈一律大书仿崇明沙舡之例。永远存记。嗣后摆江如有增添更替。即由分防之员。照例粉□由救生局专案造报以杜遗漏其未报官编入字号及未书旁之舡概不准于江面装渡。违者立拿重惩。其已编号各处江舡敢复违例多装。一经绅士查明许即禀候锁提舡户。严行惩治枷示江干并将舡只充公以儆玩违。又无桅舵凉篷等项小舡只许渡河不准出江大号凉篷。许装十人。其撇时马小划等舡。许装六七人。稍宽者至八人为止敢有贪利多载。冒险出江。除提舡户严究外。亦将舡只充公。以垂炯戒。   一摆江装载。自应渡送过江。泊岸后。照例取钱卸载。查近日舡户每有载至大江中流。任意勒索。及装送病人。与夫婚丧过渡格外留难。种种恶习。或至因争失事。深堪痛恨。此后倘敢仍蹈故辙许被索之人报之公局。查明禀究。其报局之人。即刻放行。免致拖累。至凉篷等舡。敢有在于河道勒索横争者。亦许被索之人。照江面之例报局禀究不贷。   一摆江渡舡。遇风狂浪大之时除公文驲马相机行止外。惟来往行人。当俟风平浪静过江。不得冒险抢渡。现在奉宪印发大风止渡旗。交局收管若遇风起。救生局竖旗后。各舡户即当停泊。倘敢抗违由局禀请拿究。   一红舡四只原为救生而设自应遵照宪定章程不得滥捉差使移调日巡。亦不得通情借用。倘红舡或私自揽载本局察出。立将全船水手革退。   一局中前后基地。无许邻近。人等侵占。及纵□作践情事倘敢故违。即由照管僧人。协同坊甲邻右。指名具禀。以凭提究。   △附江阴救生局酌改规条   一风□浪静救得活人一名。送局赏钱一千文。黑夜加倍。   一狂风骇浪。救得活人一名。送局赏钱二千文。黑夜加倍。   一捞得港内浮尸一具。送局赏钱四百文。   一捞得港内棺木一具。送局赏钱五百文。   一捞得江中浮尸一具。送局赏钱八百文。   一捞得江中棺木一具。送局赏钱一千文。   一捞获遇难空船。及客人货物送局。凭局董公同酌估。约值钱一千者。赏钱三十文如有私行索贿。不即送局。及隐匿客贷。私藏入巳。不归还原主者。董事送 县究追。照例治罪。   一凡有犒赏。不论救生红船帮救杉板。及一应来往船只。救获送局。皆照例给赏。   一局使及水手人等。平日无事。即令四出收拾字纸。另加奖励。分别凈秽。火炉焚化。秽者必洗凈晒焚。字灰收存包好。藏救生船内多则送入江心。   一局中供 天后圣母神位。遇有大风。则主局者急应衣冠拜祷。以祈默佑。   一救出生人。理应向 天后神前焚香叩谢。必考其平日有无过愆。曾否溺杀儿女。有则改之。无则亦须发愿回家逢人□□。庶不负 天后救命恩也。   △附无锡太湖救生局规条   尝闻太湖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峯。沉浸出没于其间。是西北众流之所归。而大江以南之巨浸也。锡邑自梁溪西南二十里至渎以门。乱山错峙。迅流激湍。狂飙猝起。居人商贩。恒有漂溺之患。往时滨湖渔船。遇有溺者。辄扬帆往救。顾生者仅以身免。既无余赀以酬援命之恩。而死者捞起还家。反疑营救不力。致有波及之累。无所利有所害。虽至愚谁肯为之。故近年以来渔船遇有溺者。裹足不前。不啻秦人之视越人也。辛卯春三月下旬。黑云四垂。怒涛山立。鳬没者无算。滨湖之人。惟听其宛转呼号汨没波浪中。而无可如何。岂非生民之至惨哉。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传曰。匹夫慕义。何所不勉。爰集同人议于湖滨设立救生局。即谕渔船救生。费省而功实大。生者佽之归。死者敛之棺。棺无所归即为之瘗埋义塜。而于舟于捄生出力者酌给赏钱。并恐被难家或有异言。以德为怨。预行呈县备案。一切经费。俱由局内支领。谨议规条。集捐裕费。协力同心以垂久远。并望滨湖人士。仿而行之。俾沉溺者均登衽席。慈航普渡。功德何有涯涘也。谨启。   计开   一救生本应另设船只。但湖面广阔。船数少置不足济事。多置经费又大。惟渔船每遇大风出港捕鱼。船数动以百计。即谕渔船救生。最为省便。或有别项船。适值救生。亦一体给赏。   一湖面遇有覆舟人口。责成渔船及各色船抢救。每救活一人。赴局领犒劳钱二千文。如值暴风。领犒劳钱三千文。捞尸一口。给钱七百文。凡救起不活。与救援者无涉。该渔船务各临风踊跃。保全生命。切勿观望贻悞。不得藉救生之名。乘间抢匿失风货物。察出定即送官惩治。   一船将倾覆人未落水。随时救住报局时查访得实。并非勾串捏餙者。局中总给钱十两。如被风之船有力者。劝伊出钱三四千文。无力者不拘多寡以酬渔船救命之恩。   此欵若不立赏格。恐渔船必待覆溺然后往救。人命保全者十中未必有二三。故赏钱酌议十两。加以船上酬谢。庶救者可以踊跃。又被风之船竟贫乏无力。或性情顽劣。亦不必勉强劝伊酬谢。致起争端。   一救护活人。局中预备衣帽被褥履袜等物。以备更换。该地保即知照伊家领回。其有住处较远。暂留在局安息以三日为期。倘实贫苦无奈。量给路费回家。   一谕渔船救生。船已遭风。银货岂无遗失。而遇难之人贤愚不一。倘于救起后藉端索诈。本局随时禀解。   一遇有漂荡尸身。该渔船随时捞起带岸。局中司事协同地保验明男女面貌。约畧年岁。及身穿衣服鞋袜佩带等物。遂一登载瘗埋底簿。即用局材一具。敛布三幅。皮纸一刀。石灰七斗。殓埋义塜。标记待认。局给抬埋钱四百文。路远酌加。筑堆高二人。坑深三尺。宽六尺。务须如式。倘草率不坚。一年内坍卸者。着原埋土工赔修。若尸身或有伤痕。该地保报明恒善堂。填给联票。赴县报验。局给相验钱二千。饭食钱四千。船只钱四千给棺收殓。一查有惯于泅水。及无业等人。或串同船户假意落水。或乘一破舟伪为将覆。救起希冀犒劳分肥。一经查出。送官追罚。严加惩治。此等弊端。客船货客异乡之人或难串通。若近地之人。无货之船。失业之徒。尤宜细心查访。方可发给赏钱。但不可因疑致刻。藉词吝给。阻人好生之机   一设立救生局公所。在吴塘门口。墙上书救生局三大字。并立县中告示石碑一个。公举董事数人。同心协力。轮流稽查。始终如一。此外帮办之人。应给工食者。遇事临时酌给。以免平时浮费。各董办事时。饭食油烛船只等项。亦归局中开除。   无锡吴塘门救生局。系故友葛君葆之倡办。始于咸丰五年每岁救活百数十人。着有成效。惜乱后经费无措。葛君又归道山。急宜重整前规。以绵义举。   ○救火章程   卷四之四   救生局之设。为救溺也。火烈于水。则救火之举。宜更急于救溺。熏天烈焰。男女号呼。转瞬之间。立为灰烬。生人之惨。孰甚于斯。左传许不吊灾。君子恶之。同居乡里。而坐视不救。必非人情也。   辑救火章程   规条   附上海果育堂水龙水担条规   禳火法   △辑救火章程   救火之法。首重水龙或水鎗。每坊厢及各乡村。均宜平时筹备。他如火钩。水斗。铜锣。灯笼。草鞋。火把。均须一一预备。存贮公所。一遇有警。诸同人务踊跃争先。立时赶赴。或扛龙。或提水。或执火把灯笼。不得推诿。有经费。则派定夫役名字。每举一次。局中赏钱若干。不到者有罚。庶几水能克火。人可回天。各积阴功。联络乡谊。兹将水龙救火法列于后   △规条   一救火夫派定名数。每年三节。每名赏钱三百文。此外每举一次。赏钱一百文。其有临时推诿不到者。扣除节钱。一次三次不到斥去另换。   一龙到时火熄数刻。无庸开嘴。违议者不准发筹。   一出龙并未到场。即在半路掬水湿龙。以便回龙取出筹者。察出公同从严议罚。   一抬扛齐有十人。方准出龙。   一水斗八只。龙上自行运水。倘左右邻近。俱系贫户。无钱买水。勿得因此便回。   一路上不许追龙。临场救火。各须踊跃。火熄方回。   一出龙至外坊不准落乡。惟本栅沿乡五里之内方可赶去。如再□者不准发筹惟根锣到者。无论远近。概要去救。   一抬龙诸人中。倘三次不到。押龙查明。与众司事公议拆出。   一火势蔓延时。急宜用火钩拆屋。以免延烧。该房主不得拦阻。致误大事。   △附上海果育堂水龙水担条规   一本堂制备洋龙壹座。着行口承揽四十人。内派头目一人。承执大旗。两人掌管龙头。一人照管洋龙车□。其余三十六人。分作两班。轮流打水。如闻城厢内外。失慎信息。齐集到堂。伺候发给号衣号帽。扛抬洋龙。司事带领前往被灾之处。竭力救护。火熄为止。次日夫头点还衣帽。算给工钱。每次每名给钱二百文。此外不另加给。倘有迟误立予议罚。   一本堂制水担十副。着行口保举水夫十名。如闻城厢内外。失慎信息。齐集到堂。领取号衣号帽。并水担十副。即在本堂。挑就太平水十担。跟同洋龙前往失慎之处倾倒。随即竭力挑水救护。挑水一担。发筹一枝。火熄之后。仍同洋龙回堂。次日夫头缴还衣帽。视其路途远近。酌量数目。照筹给钱文。倘有迟误。立予议罚。   一本堂选派司事十二人。各给手灯长筹一枝。如闻失慎之信。齐到被灾之处。照料龙旗水担等物。各以灯筹为记。自无营县人等拦阻。并备大筹十枝。小筹三百枝。筹袋一只。派司事一人专管发筹。而大筹于起担时。各给一枝。出门后无论用与不用。每担给钱一百文。小筹按照水担。每担发给一枝。次日算给。适有善姓。当时持钱另发。听其自便。与堂无涉。同往提灯发筹龙夫人等。概不得与人搬运对象。以致远离紧要之处。自顾不周。如扑救不力。违者议罚。   △禳火法   用鸡蛋七亇。每用一亇。向东方吸生气。急念普施法润天尊七遍。吹气一口。将蛋抛入火中。自能止熄。   ○施药局规条   卷四之五   伊古任恤之风以疾病相扶持为尤要葢贫民恃手足谋生一人卧榻。合室惊惶无力延医。坐以待毙。呻吟床笫。搔首呼天。设身处地真堪恻恻。所以合药施送。疗人疾苦。为利济中一大事也。述施药局规条。   药局规条   又附药局立愿约   医药局立愿单说   △药局规条   一凡各种丸散膏丹。须虔诚修合。或诵经咒。或礼忏文。务须斋戒虔诚如法泡制。药材必地道。地方必肃静器具必精洁。炒研蒸晒。必耐心不厌。倘有疏忽。误人不小。慎之勉之。一给药定以逢六九日为期先期整齐。以免临时纷错。是日以斋戒肃敬将事为要。   一给药必须对症。凡来请药。先问病源。有在表而实在里者。有病似实而实则虚者俱宜细心详问不可轻忽乱给。即如咳嗽一症。有因感冒而咳者。有因劳伤而咳者有因喘哮而咳者有将成痨瘵而咳者。有阴虚火旺喉中作痒作痛而咳者。总当酌量给与。不可固执。或药与膏丹有孕妇者忌用。尤须于包上开明再三叮嘱不可有误。   一凡染毒生疮。及梦遗白浊。色痨精滑。妇人经闭。一切暗病。往往含胡不肯说明。或托言腰痛咳血。或托言脱力痨伤。若不洞悉源委。或致误投他剂。倘有不合。必速其死。造罪可胜言耶凡遇此等。尤须危言根究。自有实情吐露。   一局中请名医内科伤科外科施诊每年四月为始。九月为止。看病日期。或归三六九。或随机通变。若有力者请去看病。须送谢仪   一药中如用谷麦芽。须嘱用绢包好。煎服后。即将谷麦芽付与鸡鸭作食免致狼籍造孽药包字纸。亦须收好。   一局中各种灵方屡试屡验者拣选刊刻以广流传。   一请药后如病愈须烧香。叩谢。尤须将家中所有残破书本。壁隙零星字纸。及妇女夹花线有字书簿。以白纸簿自行换出携至局中焚化字炉。免留孽障。便算酬谢。如有家藏淫书唱本及私情山歌抄本。害人最大。并亦自害子孙。造孽最深。务须劝其一并送局焚化。亦属功德。至淘洗坑底。须每年两次。厨房灶前必打扫洁凈。炊灶时稻草遗谷。必须留心摘下存贮。道途弃粒。必须收拾。戒小儿勿许轻伤物命。凡一切暴殄□渎之处。务各在在留心。自种福田。共消灾厄。在局同人务宜不惮谆谆。俾知听信。庶几药度有缘信不虚也。   △又附药局立愿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