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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一日,汗降书谕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曰:“著将辽东周围河中所有汉人之大刀船,其损坏者,概行修理,作速送至辽河渡口处。”
二月十一日,都堂书谕石副将、刘副将、陈游击曰:“尔等迁来民户之牲畜业已羸瘠,著尔等速行分屯,於各屯饲秣牲畜,并速行分田。分田时,不得相争,按分派领取之。耕田之人,派往各屯,置备农具。”
二月十一日,都堂书谕爱塔副将曰:“著昼夜督促架桥之小刀船,令其作速架桥,敬谨从事,以恐延误大军过桥。竣工日期,具书奏闻。”
十二日,镇安堡参将遣其千总来告:“前往督催清河,石河之户人迁移时,石河之人曰称:‘我等一无所有,富户已皆往迁徙之地,唯留光棍在此也!’遂缚使者三人,射马四匹。”
十二日,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镇安堡所属人之妇孺,若有渡河迁徙者,则准男丁往寻各自妻孥。著遣未迁移之人,暗探石河城内是否有人。”
十三日所审案件:叶赫之诺木浑牛录十三人,因盗马十五匹,各鞭一百,刺其耳鼻。
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著查点蒙古人之户口,每口给粮四斗。
十三日,命每牛录遣四十或三十人往击山峰。
二月十四日,都堂书谕副将爱塔曰:“著勤加熬制官。”
参将萨尔古里先率八旗每旗游击一人往攻广宁北山峰,不克。舒喇中参将萨尔古里属下人之流箭身死。复命昂古、叟肯率八旗每牛录四甲士往攻,又未克。遂於十二日,遣每牛录五甲士前往,乃俘获六百馀人而归。
二月十四日,汗降书谕都堂曰:“著停筑辽东城,并停止垦种官田。其运城石而来之人及牛车,自游击下之中军、千总中各派一干练之人为长,督运广宁之粮,存储於仓。分给诸申官员下汉人等,以诸申为之主带来;分给汉官之人,以汉中军、千总为主带来。遣都司一员同众仓官驻於辽河西之西宁堡,以核计孰运多寡。又广宁地方人迁往后,所有粮食与杂居之地人合用,不足则合运之。白身之人无粮,运而食之,有粮运售,亦听尔便。”
都堂书谕镇安堡参将曰:“著尔将属下城堡,庄屯之人,皆聚齐渡河迁移。其豕鸡诸物等,勿得弃之,携往迁移之地。无牲畜之人,我等给以驴骡,送至辽河之岸。有海州之人,迎
於辽河岸。由彼按驿递送,俾尔不劳。”
十四日,副将喀克都里率每牛录甲兵五人前往收镇安堡户众。
二月十四日,汗降书谕蒙噶图曰:“著将右屯卫男丁,按汉游击所得男丁数,赐与蒙古游击巴布。至於右屯卫备御,则计备御之数,赐与男丁。男丁有馀则取之,不足则增之。”
十四日,赍萨贝勒遣使者六人前来。
福晋等於十一日自辽东起行,十四日至广宁,统兵大臣等出城叩见。福晋等前来,衙门中路尽铺红毡。汗御衙门。福晋等巳时入城,大福晋率众福晋叩见汗,曰:“汗蒙天眷,乃得广宁城。”再众贝勒之妻,在殿外三叩首而退。嗣后,以迎福晋之礼设大筵宴之。
十四日,副将喀克都里遣人,令白土厂、魏家岭,双台三堡之人,皆先期前来。其馀之盲瘸残废者,次日带来。
金参将所管之镇安堡,大黑山、小黑山、中安堡、团山堡等五堡,归镇安堡参将督理。
十五日,汗曰:“一俟归家,即令格格从速起行,其所乘之马,速使养肥。尔蒙古人所谓之肥马,实则瘦也,务照我马养肥之。马瘦则不遣,待马养肥,即行遣之。尔等无马,宁给他物,亦不给尔以马,勿指望於我。”
十五日,自广宁迁往之户众,勿使其劳苦矣。因广宁之人未劳我汗,似旧相识之亲戚,即行迎降,实可怜也。著将田舍粮食,妥办赐给之。
二月二十一日,汗降书谕副将爱塔曰称:“著尔勤加办理架桥事宜,从速完竣,以恐误诸贝勒渡河。切勿耽搁。”
二月十六日,兀鲁特部明安、索诺木、揣尔札勒、噶尔玛,昂昆、多尔济、顾鲁、绰尔吉、奇布塔尔、青巴图鲁等十贝勒率妇孺及一千男丁,逃来广宁城。汗御衙门,以迎来之礼宴之。是日,八旗众福晋会见蒙古众福晋,宰杀八羊宴之。
二月十六日,陞桑古里备御为游击之职。
汗曰:“我国习俗,守忠信,奉法度,不欺压贤良,不徇纵悖乱,以法治之,故无盗伪凶乱之事。拾遗於道,必还其主。蒙天眷祐,国风乃是也。尔蒙古人,手捻素珠,心存异念乃以盗伪为尚,遂遭天谴,俾尔诸贝勒之心变乱,殃及於国矣。今尔等既来归我,贤良之人者,嘉其贤而优待之。即是无才之人,亦因其归顺而恩养之。勿萌邪恶盗伪之心,若存邪恶盗伪之念,即以我法度处治也!”
十七日,汗自广宁启程,行至盘山,有色楞贝勒所属九十五人来归。是日,驻跸高平。由彼处起行,驻跸河此岸三河堡。是晚,爱塔副将以牛二头献汗。
汗宿三河之夜,谕八旗游击曰:“尔等所收户口,妥为护送,直至副将蒙噶图处。令各驿来迎之牛车给未到达之步行者用之。”
锦州卫男丁数八千七百二十八人,人口数二万零五百五十口。
第三十七册 天命七年二月
二月十八日,汗降书谕副将蒙噶图曰称:“尔所迁之户口,如指定之地可以容纳,即酌情安置。若不能容纳,则可更换驿递,至奉集堡处酌量送至边外居住,直至避荫、尚间崖、洞等处。”
汗自三河堡还,过海州,驻跸土河堡山冈即由彼起行,於申时,叩谒堂子。抚顺额驸率众官员,於门外叩拜。多壁叔,苏巴海姑父率众军士,叩拜於都司衙门。
图勒昆、阔勒喀率每牛录二甲士前往新城於二十日还。获人二百八十人,马八十匹,牛九十七头,驴骡九十八头,共获五百五十五。
白土厂,镇安堡之人口数二万一千一百五十人,男丁九千二百三十八人。
贝勒杜楞所属布当,一百四十户,男丁一百八十人,人口四百六十三口,牛二百一十头也。
贝勒古尔布什所属库赛,六十六户,男丁一百一十二人,马二十匹,牛三百头,羊七百只。
贝勒囊努克所属和罗木西,二十五户,男丁二十五人,人口一百零四口,牛二十四头羊四十只。
达尔汉巴图鲁贝勒所属噶赖,二十户,男丁三十三人,人口一百二十口,马三十六匹,牛八十头,羊二百只。
塔尔奇福晋之凯赛,十四户,男丁二十二人,人口六十六口,马五匹、牛六十二头、驼二只。
贝勒卓里克图所属二十八户,男丁四十七人,人口九十口,牛三十五头。
贝勒岱青所属男丁七人,人口十口。
贝勒色楞所属伯格依、六十三户、男丁八十七人,人口二百二十口,牛五十一头,马六匹。
达尔汉巴图鲁贝勒所属杭噶尔,十九户,男丁二十四人,马六匹,牛四十六头,羊八十只,人口九十四口。
莽古勒塔布囊所属一百户,男丁一百二十五人,马一百匹、牛四百头、羊五百只、驼十只,人口三百三十三口。
达赖台吉所属一百五十户,男丁一百七十人,人口五百一十一口,马二十一匹,牛一百六十头,羊一百四十只,驼十三只。
巴拜台吉所属一百六十户,马二百匹,牛一千头、羊三千只、驼十三只,人口五百口。
洪巴图鲁所属一百户,男丁一百人,人口二百零九口、牛四头、马二十匹。闲散孤身者四百口,其男丁二百七十七人。一无所有,徒步而行者,乃四百口。总数九百一十五户,男
丁一千五百二十三人,人口三千二百二十四口,骆驼三十八只,马四百一十三匹,牛二千三百七十二头,羊四千六百六十只等情,缮文具奏之。
“汤山、凤凰、伊兰博里库、中固、双山及镇东、镇彝、草河、水长峪、险山等有名地方之人,皆退归原地,无名之地恐难前往。锦州二卫之人,归入岫岩、所木城、青苔峪、甜水站。著辽东佟游击、赵游击、张游击、诸申之阿布尼游击、兴嘉游击、洪尼雅喀游击等六游击等前往监督,妥善办理拨给住房、粮食、耕田等事宜。若谓劳苦,仅此迁徙之年,岂有年年劳若之理耶?若谓安置新户之地方人拨给房屋粮食田亩,不堪其苦,则迁来之户,弃其住房、耕田、食粮,其苦尤甚也。拨给房屋、田亩、粮食之人,勿谓我之不善,乃因尔明万历帝,越境自作罪孽之故,尔等受其苦也。此谓万历帝不善也。尔明国若获我国之人,能如此养育乎?必杀之也。我之不加诛戮予以收养安置者,此也!著前往办理之游击等官,将迁来之人口男丁数目,点明报来。所去之人供以食物,马供草料,并赏购肉价银而遣之。”此书,二十一日携往。
二十一日,遣方吉纳率备御三名、巴克什四人,前往查点新来之户口、男丁。
“明与朝鲜,如同父子,国大兵众,构起兵端,至六年之久,我岂不知乎?我曾劝子离父,今我看得已无离去之意。当我发兵往征其父时,岂可不留防御其子、看守我疆土之兵而去乎?尔探何消息?观察尔等,我便如觉。即是未观察,我岂愚乎?尔收纳我镇江之人多矣。又尔朝鲜称明为父母,辽东城内二井出血,尔朝鲜何不求於地止之?北京城内河流血二次,各衙门之老树被风连根拔起,石牌楼折断。如此异象,尔朝鲜何不求天地令大风止之?我观天地之众而行,尔朝鲜自以为强,不顾天象,犹如抗天矣。尔为父母抗天,有何益焉?”於二十一日,将来探之十二名朝鲜人,十人剜目杀之,二人刺目,割耳鼻,持书遣回。
台吉古尔布什之妻、台吉达赖夫妇、台吉巴拜夫妇、额驸莽古勒之二妻,各赐蟒缎一疋及缎二疋、毛青布六疋、毡一块。绰斯希尔夫妇、兀鲁特台吉特陵之妻,各赐蟒缎一疋、缎一疋、毛青布三疋。奥巴塔布囊、鞥克塔布囊之妻、色特尔塔布囊、僧格塔布囊之女各赐蟒缎一匹、缎一疋、毛青布三疋。头等扎尔固齐及侍卫各赐蟒缎一疋、毛青布二疋。二等之人各赐毛青布二疋。
二月十六日,蒙古贝勒、福晋等前来叩见汗、设宴筵之,并赏缎、蟒缎、财帛。
二十一日,降书谕曰:“右屯卫之粮,以舟运之,若运不尽,冬季运之。蒙古沿边各堡之粮,宜修道路,直经黄泥洼运之。所往之牛车,由盘山以外至十三山以内经广宁南运之,贮於西宁堡、三河堡。先往管理牛车之拉虎、鄂博诺依等人无能,宜补放游击衔之人,催运粮食。”是日,大贝勒自广宁至。
二月二十四日,遣人传谕曰:“命以广宁之粮四百石,赐与斋赛使者。”
二月二十四日,都堂书谕:“辽东城设诸申都司一人,汉都司一人,将辽东、沈阳、清河之官牛,烙盖印记,并造册登记牛之毛色、牛身之大小及交付牛主之姓名。牛庄设诸申都司一人,汉都司一人,将海州、盖州、金州、复州之官牛,烙盖印记,并造册登记牛之毛色和牛身大小及交付该牛之诸申汉人姓名。二处都司官,以官银所收之牛,宜均取壮牛,老牛及不能役使之小牛皆勿取之。十丁中出一人以司其事。先往之人,限期更代,为何不遣?若违限期,罪及百长。先往之三千六百汉人内,若有派官牛者,即留之。其牛若劣,则令遣壮牛换之,以恐他人换取强壮之官牛。所徵之牛若有瘦弱而不能运粮者,则退而易之。著将退牛数几何,遣往之牛车总数几何,速行察明具奏。著计去彼处之牛车,满万辆即遣之。先往之人,因劣而更换之牛,待至彼处后再令退还之,以恐未至之前即遣放退之。汉人万辆牛车运粮之事,业已交付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督办之。驻扎广宁之诸申军士,每牛录各出二十人,编为四班,每班千人。每次以一千人轮班,暂运河西之粮。其间诸申增牛车三百辆,凑满万辆。命将海州所属官牛,於二十八日赶至东昌堡;盖州所属官牛,於初四日赶至东昌堡;复州之官牛车,於初六日抵至东昌堡;金州之官牛车,於十四日抵至东昌堡;清河之官牛车,於初三日来辽东。
二月二十五日,汗降书谕曰:“曾遣人传谕诸贝勒:家中无事,著尔等速亲自前来等语。如今命将尔等所获之二百匹马、四百头牛,赐给由兀鲁特来归之诸贝勒。所获之汉人及由兀鲁特来归之贝勒属下园丁,屯民等亦给之。由兀鲁特来归之蒙古诸贝勒、大臣等,著选不愿游牧,欲随诸贝勒来村居住之朋友,与我贝勒等同来,以令其主众游牧蒙古人,於彼处与我蒙古共同游牧,滋养牲畜。我游牧蒙古,因道路泥泞,暂不能往,待泥乾后即往。尔等所获之百名蒙古人,酌情挑选,无用之人,杀之,有用之人,交付贤能可信之人携之前来。其手套以生牛皮袋,以恐刺伤我人。再遣五人前往谕之以;尔等若有妻孥,可令前来。凡携妻孥前来者,皆为可信之人,加以豢养。其未携妻孥孤身前来者,则不予置信等语。贝勒等,若诸事已经办妥,可将军士交付大臣,尔等抽空前来,所获之驼,尽数携来。”
二十五日,广宁来文:“我兵业已进入锦州、齐家堡、义州三处。锦州、齐家堡无事,唯义州有敖汉杜楞之蒙古人进入,生擒一百人斩杀四百馀人,获驼四十七只、马二百匹、牛四百头。叟肯往围之山寨人自寨下,尽杀其男丁,俘其妇孺。清河尚未受敌。”
二十六日,汗降书谕曰:“以官车万辆运粮,右屯卫,十三山以内之粮勿运,白土厂、静安堡、魏家岭、石河、清河、义州、齐家堡及锦州、小凌河、大凌河等远处之粮起运前来
之,皆储於广宁城仓内。先行之三千六百车粮运储於三河堡,人与牛各自还家种田。”
二月二十六日,汗杀牛二头、羊二只,集蒙古诸贝勒、福晋,设大筵宴之席间招汉人戏子,演出百戏。谕曰:“广宁地方人移往之处,岂准尔等久住耶?尔等若往前屯卫、宁运卫等地居住,则该处蒙古人业已满矣。”
正月,出使明安老人之子处之伊萨穆、博齐、硕色等,被扎鲁特之桑图所截,尽夺所乘之马,所携之财,所穿之衣,步行放还。於二月十八日始至。
赐斋赛之二使者以缎衣二件、毛青布十四疋。又因献驼一只,赐蟒缎一疋、毛青布一十疋。
二月二十七日,汗降书谕曰:“英古勒岱所围之山寨,著派我军围守之,以防敌人夜袭之。我军围守之地,宜砌墙而立。我若把守其取水采薪之地,使之不得,伊将何以食之?命缮
写汉书,晓谕该寨人以尔等或曰下寨必杀戮。因何杀之?广宁之人为首者迎於沙岭,次者迎於高平,众生员迎於盘山。来归之人及安居之人,皆升职而养育之。庶民皆赐地方,并给以住房、食粮、田地。右屯卫之人安置於复州、金州,义州之人安置於盖州,锦州之人安置於岫岩、青苔峪、析木城、广宁四卫之人安置於沈阳、奉集堡、威宁营、蒲河。归降之民皆赐以一切物件而养育之,拒战之人则杀之。尔等乃归降之人为何杀之?等语。又著尔等将存彼处所获之牛,先行发遣之。每一宿地留牛三头,做以供与诸贝勒同来之兀鲁特来投之贝勒等宰食之。”
二十七日,有名色楞之塔布囊率六人自卓里克图贝勒处来归。
二月二十七日,汗降书谕曰:“著选身躯矮小之朝鲜驽马,每牛录人喂养十五匹,务禁乘骑,养肥后使之尻如鹑背,颈似斧柄。”
二月二十八日,都堂书谕刘副将曰:“自广宁迁来之户众,已受远迁之苦,勿再遣往金州以外之黄骨岛、旅顺口,宜安置於金州以内。并且抽一人充军。新旧汉人之马,皆牵於广宁喂养,并委以养马之首领。克辽东时,渡河而去之人一返还,即使尔所住之房、所耕之田、所食之粮,皆成俘获矣。若欲复得,为何不携财帛叩见都堂。自广宁来之男丁点验后,按职赐给广宁各官。其馀男丁,赐给蒙古来投之诸贝勒。”
第三十八册 天命七年三月
三月初一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所属十一人,携马三匹来归,知其有诈,皆斩之。
初二日,住广宁之诸贝勒福晋到来。
是日,降书谕刘副将曰:“著详加查问自刀船上所俘八十三人,来自何处,尔等之同党几何,欲往何处。凡所询获之消息,皆缮文呈送。将该八十三人,颈系铁索,分乘於大凌河运粮之刀船,每船二或三人,委以专人看管之,以防逃遁。”
是日,喀尔喀蒙古囊努克、塔里奇、西达尔三贝勒所属六十户妇孺,携牲畜来归。
三月初三日,八子进见父汗问曰:“天赐基业,何以底定,何以永承天休?”汗曰:“夫继父为国君者,毋令力强者为君。倘以力强者为国君,恐尚力恣纵而获罪於天。一人虽有知识,能及众人之谋耶?故命尔等八子为八王,八王同议,必然无失。尔八王中择其能受谏者即嗣父为国君。若不纳谏,所行非善,尔八王即更择其能受谏而好善者立之。更立时,若不乐从商议,艴然作色而拒之,岂容似此恶人而任其所为耶?如此,则强行换之也!尔八王治理国政,一人心有所得,直陈所见,其馀七人则赞成之。如己无能,又不赞成他人之能而缄默坐视,则当易之,择其子弟为王。更易时,若不乐从商议,艴然作色拒之,亦岂容似此恶人而任其所为耶?如此,亦强行易之也!若因
事他出,宜告众商议,未经商议,不可私往。尔八王面君时,勿一、二人相聚,须众人皆聚之,共议国政,商办国事。如有祭祀等事,皆告於众而往。八王商议,设诸申大臣八人,汉大臣八人,蒙古大臣八人。八大臣下,设诸申审事八人,汉审事八人,蒙古审事八人。众审事审理后,报於大臣,大臣拟定后,奏於八王知,由八王审断定罪。八王斥奸佞而举忠直。八王之前设诸申巴克什八人,汉巴克什八人,蒙古巴克什八人。国君於每月初五日、二十日,御殿二次。除夕谒堂子拜神主后,先由国君亲自叩拜众叔、诸兄,然后坐汗位,汗与受汗叩拜之众叔、兄,皆并坐於一列,受国人叩拜。各以务记汗父训诲,勿存暴乱之心,他人谗言,切勿得隐瞒,即行讦发等语。立书为誓,系之於颈。即居乡间,不得私议谁善谁恶,设有一或二贝勒议论汗父之善恶者,勿当面质对,退而会议,经众人议断善恶是实,乃无怨尤。若憑一、二人听断,则怨尤生矣!八旗诸贝勒凡本人获罪,而不准他人入告者,乃为邪恶之人也!一人获罪而告之,另一人获罪则不告,可乎欤?征战之时,八旗诸贝勒,不论尔旗下人或他旗下人有事故,非经众人审理不得单独入告。若单独入告,则必相争矣。经众人审理而后入告,则无怨尤也。贝勒等欲放鹰行围以取乐,不与众人商议,勿得前往。凡见行为悖逆之人,勿得放过,即行责之。一人谴责之言如是,则众人共责之。尔若以独自受责而心怀仇怨。则尔乃沮坏众人生计之恶人也!凡诸兄弟,互有怨尤,可以明言,若匿怨不言,而诉於众者,乃为居心邪恶、专行哄骗之人也!日后,尔将为众人所斥。若逾父汗所定八份所得以外,另行贪隐一物,隐一次,即免除一次所得之份,隐两次,即免除两次所得之份,隐三次,则永免其所得之份。若不记父汗训诲之言,不纳众兄
弟之谏,竟行背逆之事,则初犯者罚之,再犯者夺其诸申。若夺诸申而不抱怨,修身度日则已,若执拗不服,不致杀尔,将囚禁之。若负此言,仍行邪道,则天地佛神皆加谴责,身罹灾殃,寿算未尽,即令矢殂。若谨记父汗训诲之言而不违,心存忠义,则天地佛神皆加眷祐即使之延年益寿矣!”
初四日,汗与众福晋率蒙古来归之贝勒、福晋等,前往新移之地宴劳之。汗命将为诸贝勒修房舍、饲养官牛之人放还耕田,当差人留之。
是日,都堂书谕刘副将曰:“南四卫兼管之河西户众,已交付尔刘副将。可将大户合於大宅,小户合於小宅,房则同居,粮则同食,田则同耕。设廉洁忠正之官,以督催其作速耕田。著将开耕之日,缮文具奏。”
初四日,汗降书谕曰:“著甲兵百人以五十人驻广宁,其馀遣之。自总兵官以上凡有职者,计已来辽东之人,分一半遣之。留彼处之人令其驻至三月终,逮至四月,再令其归来之大
臣兵丁,前往更替之。”
是日,“尔等兀鲁特诸贝勒若欲来汗处,即速将马匹养肥。一俟马匹肥壮,即遣使前来告之。”
初五日,自广宁以三十驼驮来蟒缎,闪缎及缎、财帛等物。
初六日,喀尔喀达尔汉巴图鲁贝勒之使者率四男、四女前来,献驼一只、熟羊皮三十张及整羊肉十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