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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皆袭父职,此尔等所知者。尔等多得之官则言多得,少得之人则言少得,赏其未得之人。既有所得,而捏称未得,冒取赏赍,后被人告发,岂不丑哉。尔等勿论旧帝时之功,自我来辽东以来,若有出力之人,则写所出之力;尚未出力之人,则写以后出力。曾囚於狱而有罪之人,则写我等曾得罪於皇帝,汗夹后免我等一死,且授以官职,俾得资生等语。著正月初五日具奏,初十日颁给敕书。
自古以来,未有一国揽他人罪孽而侥幸者。譬如大辽天祚帝招纳我金汗所败之叛人阿苏,索之不与,遂启衅端,为金所败,赵徽宗亦接纳金汗所败之大辽叛臣张觉,索之不与,遂启
兵端,为金所败。明万历帝无端干预边外异国之事,欲害我国,天遂谴之,以万历帝河东之地界我。
【原档残缺】耨德依、沙金【原档残缺】各赐驼一只。
赐蒙古诸贝勒驼各一只。
是日,降英古勒岱参将为备御,降巴齐兰游击为备御。
十九日,汗降书谕众官曰:“务令先往筑城之人,速行竣工,为何仿效留后不屑之人耶?我养育尔等,仅为攻战乎?何不念养育之恩作速竣工耶?”
明集十三省之兵来攻,尚不能胜,尔朝鲜王纳一毛文龙,有何益哉?我向来遵循之道,我不先犯他人,然属我者亦不弃之於人。若归毛文龙,则我亦释尔元帅还。如此,则与明断绝矣。若不归还毛文龙,则明春将有大於毛文龙者前来。彼时,我不与来者交恶,而怨揽他人罪孽之尔朝鲜王。自与明开战以来,迄今四年之久,我总遣人以善言致书,尔朝鲜王无一善言相报,却以明为父母之国,不肯与之断绝也。倘能侥幸,则善哉。倘有失策其祸将无可估量。据闻渡河之汉人,朝鲜供衣物,多有幸免者。著尔速将我逃人,悉数归还。
十八日,汗降书谕曰:“将肥马携来,留其瘦者,每旗各留代理备御一人看管饲养所留马匹。又恐有不盖粮窖口者,务谕众人,妥为掩盖。共致朝鲜国之书,命留养马匹之十人,携往距义州城门五里外,悬之於树而归。”
二十日,革巴克什希福备御之职,授为千总。
二十日,汗降书谕曰:“拟於二十五日午时,各地各堡演放火包。恐以兵至,而肆意骚动,令将此书,传谕所属各屯。若不传谕,则以该章京治罪。”
二十日,巴噶达尔汉贝勒属下六男四妇携马一匹、牛九头、羊二十只逃来。
二十一日,有蒙古取粮之四百辆车人,未经汗准,即行入境。故以苏纳额驸、康喀赖、【原档残缺】
汗曰:“著每牛录宰牛三头,以资年终食之。”
汗降书谕留 驻凤凰城之军士曰:“著派十人往守朝鲜来路汤山,留驻新城之人亦令看守新城片处朝鲜之来路。朝鲜使臣来时,守路之人截留彼处,问其是否归还毛文龙。还则将其来人留於彼处,前来禀告;不还,亦留彼处,前来禀告之。守路之人,不得领来人至我驻兵之地。不如贝勒来否?”
二十一日,洪巴图鲁所属七户,额布格德依所属十二户,吉郎阿、莽阿所属五户,囊努克所属十户,及另一贝勒所属二户等,共三十六户,携马四十匹、牛一头、羊五百只逃来。
二十一日,孟国台吉携来牲畜数:马一百七十匹,牛二百零六头,羊四百九十只。途中倒毙马、牛、羊一百一十二。
著所往军士与孟国台吉一同选贤能者带之来。至於疲乏之牲畜,由尔等寻地留之,而后归来。
二十二日,汗集诸贝勒於筑新城之地曰:“如明洪武帝之徐达所言,八旗贝勒不可爱财。如有衣则均给新附之国人用之。都堂、总兵官各以貂皮、猞猁皮制皮裘、皮子一袭,副将制猞猁皮子一袭,参将、游击制虎、貉、狼皮子一袭,备御制毛青布棉子,以给新来之蒙古从等。每牛录散给炭十筐,由牛录额真领取,不得有一折损,妥为收藏。勿以马驮,宜备小冰床载之。著各旗详察不称职之人。”
二十二日,汗致书沈阳游击刘有宽曰:“取沈阳仓老米,发给投来之蒙古人,每口月给二斗。牛每头、马每匹月给二斗,关每只月给一斗。新来之蒙古,尔等暂居沈阳歇息,饲养牲畜。俟牲畜长膘后,南路之人悉迁入我地。此路无主粮草颇多,若有愿往彼处取粮草饲养牲畜者,准其前往。牲畜肥壮后,迨至明春泛青携畜回来。至於不愿往彼处自以为牲畜能度过年关者,可留於游牧之蒙古处。著大臣前来谒见。有愿定居者,则由各族简选来住。愿去者,可将生羔羸瘠不可携住之牲畜,书以主人名姓留於八旗游牧蒙古处饲养。”
叶赫之托博辉著降备御为千总。
二十三日,鞍山汗庄之汉人,献葱一盆、胡萝卜二斗。
二十三日,蒙古巴克贝勒之二子、一女前来,汗御衙门,宰牛设筵宴之。
长甸兵一千八百五十人,永功兵二千一百三十人,大甸兵二百又七人,新城兵七千五百四十二人,靉河兵一千八百一十四人,共一万三千五百四十人,击败居於朝鲜之汉人毛文龙乃获银一千五百两,金四两八钱,皮袄三件,皮子一件,虎皮二张,狐皮一张,红毡一块及俘虏五千四百四十人。
八旗於沈阳、辽东之所获及由明来归者共一千六百六十五人。每一蒙古男丁月给米一斗及银二钱。
二十四日,爱塔所辖大孤寨屯汉人,来献鸡六十四只,鹅十二只,鸭十八只。
巴岳特地方额色依贝勒之子古尔布什台吉,领率八十户一百一十五名男丁,携马二百六十匹;牛一千头、羊二千只叛来。汗御衙门,命台吉叩见毕,具筵宴之。
二十四日,以汗之族弟吉伯里都吉霍之女妻台吉莽古勒。
二十五日,授雅拜为备御,格巴库为千总职。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合献雉一百只、四口猪之肉、葡萄二盒。以貂皮子、蟒缎长褂、披领使着之。二都堂出貂皮袄一件,二总兵官出猞猁皮子一件,四副将合出上等貉皮子一件,四参将、游击合出二等貉皮子一件,众牛录额真、备御出毛青布外褂,散给古尔布什台吉之众从人。又赐以雕镶鞍辔、雕镶撒袋弓、箭十根、水牛皮弓、盔甲十件、甲蔽手二对。
二十六日,献绿瓷碗盆共一千五百。阿敏贝勒属下赵游击献生麅二只、退毛猪二口、雉二十只、牛二头、羊二只、鳝鱼二十尾。
二十七日,张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鸡四十只、雉三十只、兔十只、退毛猪四口及各样面食。抚顺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西乌里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季庆赛献猪二口、牛二头、山羊二只、雉四十只、菜二盘。关泰登献猪二口、稻米二斗。奉集堡佟德御献猪二口、雉五十只。张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羊二只、雉四二只、兔十二只、鸡十只、面食二盘。张游击献猪二口及羊二只。齐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及鹅十只。爱塔副将献梨五百个。佟游击献羊二只、猪二口、麅四只、雉一百只、兔十只。刘都司献牛一头、羊二只、猪二口、生麅一只又刘参将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十只、猪二口等。
著纳齐布侍卫督养哨地马匹。按辽东之马匹每匹马日给草三束、二日给豆一斗。
二十八日,魏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四只、鸡十只、已杀之鹅四只、已杀之鸭四只及雉十只、猪二口。王游击献羊二只、牛一头及猪二口、鹅四只。单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和羊三只、鹅十只。戴游击献牛二头、猪二口和鹅四只。戴备御献猪一口。巴游击献牛二头和羊二只、猪二口。马奇古献牛一头、猪一口、鸡十只。张备御,王备御合献牛一头、猪二口及雉只、鹅二只。马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及猪二口,雉二十五只。邱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雉二十五只。刘游击献牛二头及羊二只、猪二口、雉二十只。镇江李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生鹅四只、鸡八只。又佟游击、苏游击、宣游击、郎游击、于游击五人合献牛六头、羊八只、猪五口、鹅六只。张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兔十只。李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鹅六只、鸡六只。郭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鹅二只。盖州佟游击之子献猪二口、牛二头、
山羊二只、鹅四只、麅一只、兔十史、梨二盘及葡萄二盘。
三十日,赐八旗教书之汉外郎各银三两。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段仅记长甸等地千百之数字,或兵或银,均无从查考,故照抄之。(本书译为兵数)。
第五函 太祖皇帝天命七年正月至六月
第三十二册 天命七年正月
壬戌年正月初一日。汗率八旗诸贝勒大臣等,出城叩谒堂庙。然后,回衙门升座,八旗诸贝勒率群臣,叩祝汗长寿。次蒙古恩格德尔额驸、莽古勒额驸、古尔布什台吉率众蒙古人叩
祝。次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率众汉官叩祝。次唐古特部二喇嘛及朝鲜四官员叩祝。依次叩毕,杀牛宰羊,肆设百席,召集诸贝勒大臣汉朝鲜官员及蒙古诸贝勒,备陈各种汉人乐舞,具盛筵。
初二日,汗谕曰:“著停止向与诸申杂居之汉人徵收诸申人之口粮。杂居之汉人,亦同诸申按口计粮食之。倘有不足,可向未与诸申杂居地方之人徵收,并以筑城之牛车运来发给之。”
汗出御衙门,与众汉官曰:“曾令尔等将降兵遣归父母所在之地,然尔等不肯。尔等以将兵放归,何以复得为辞不加遣还。前往新城靉河时,尔等虽带数万人,仍然以从征无兵、服役无人为由,百丁抽一,千丁抽一,仍无做事之人。河东之人数万万,倘若尔等免受财帛,何劳无人。至於治田派丁之事,不劳我干预,尔等理当办理。怀之尔等,尔等不愿办理,又不依从我办理之意,而败坏之。此乃尔等於河西相谋,不充兵,不服役,而有意迟误矣!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我念子婿之情,恩养尔等也!诸贝勒之宅院积有草料乎?尔等宅院有草数堆,皆乃免赋而获者,否则何以得之?草料堆积在外,显而易见,至於金银,岂可见乎耶?尔等不图报效汗恩,办事不明,一味贪财,非此岂有他哉!而今尔等汉人已不可信矣。”
初三日,遗朝鲜国书曰:“愿尔朝鲜国与明断绝,而与我修好。然数年来,虽常遣人以善言致书,尔竟不从,仍以明为父母之国,不与断绝。乃尔主朝鲜国八道之大臣等故意启衅也!若肇启衅端,遂其心愿而侥幸取胜,则尔八大臣,实可称为掌国执政之大臣。倘有一失,尔王必责之‘败我基业’,百姓必斥之‘害我国家’。如此,则将执尔八大臣与我也!尔王即或不与,我亦断不宽宥!”
是日,传谕茂海、雅尔纳、满都赖、永顺曰:“著勤办编户事宜。俘获如何?至於尔等携回之户,可量其力,遣人送至萨尔浒。为恐编户之人杀我遣送之人,可遣精干谨慎之人督率。前往之大臣,尔等率每旗各五十人前往,并将驻扎秀灵寺、苏瓦延坡一带之甲士五十人中拨二十人前往筑城,均著携带筑城需要之器具及兵器。再拨十四人前往牧场,其馀十六名甲士驻城。其杂居未从军之汉人,皆将其家、【原档残缺】。
是日,汗传谕达尔汉侍卫、栋鄂额驸【原档残缺】杨古利、达尔汉额驸、刚古里、乌讷格【原档残缺】、阿布图巴图鲁、车尔格依、多璧叔、叶赫之苏巴海、索海、卦尔察叔、喀克都里、图尔格依、苏纳额驸、蒙噶图、冷格里、拜音达里、阿山、阿什达尔汉、额克兴额及【原档残缺】、昂阿拉、阿泰、额森特依、
巴都虎曰:“凡建於山谷洼地之房屋,不得放火焚烧,限於本月十五日将俘虏带至辽东城,途中不得一二人分散而行,倘若散行,人被杀害,则治尔等以重罪。见此谕后,勿再进山搜人。”
遣归巴克贝勒时,大贝勒至五里外,杀牛具筵送行。
初四日,汗谕曰:“著查点国中男丁,每百丁设百长一名。修筑汗城,每十丁抽一人服役,每百长派男丁十人,牛车三辆,每二名百长,出一百长,带领前来,另一百长留下统管之。海州所属之人,限於本月初十日抵辽东;盖州所属之人,於十日抵达;复州所属之人,於十八日抵达;金州所属之这边人,於二十二日抵达,那边之人,於二十五日抵达。又於二十男丁内,抽一人充兵,其充兵者所骑价银十两之马匹及所执器械,由二十人合摊。充兵人之家口,令速来京城居住。汉官一切徵收之官赋等,悉令停止。凡汗所徵之兵及所点派之役夫,倘缺一人,或逾一日不达,则以尔等地方长官守堡及百长从重治罪。”
初四日,设百席,集诸贝勒大臣及众汉官以及各官之妻,诸贝勒之福晋等宴之。
是日,授抚顺额驸之子彦庚为游击。
孟通事率八人自广宁来归。
初四日,兀鲁特部一丧夫之福晋,率其幼子及四百六十人,携牛五十八头、马四匹来归顺。
分河东汉人给诸申都堂、总兵官三千丁,副将各一千七百丁,参将、游击各一千丁,备御各五百丁。赐汉人总兵官各四千丁、副将各三千丁、参将,游击各二千丁。
初五日,传谕牛庄曰:“於牛庄那边河岸所弃堡子附近之所有最末台站,著令弃之。其台站人员,携之前来。於这边楼台,挑选壮丁十人,备置弓矢,妥为驻守。”
是日,喀尔喀部囊努克贝勒属下一百四十四人,携牛二百三十头,马三十匹,羊一千一百六十只,驼三只来归。
汗曰:“著将於抚顺所获之汉人,赐给各贝勒,并由各该主子酌放催管之人。於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入辛者库牛录新获之五百丁中。居於八贝勒庄户中之汉人,给与牛录之人,并计入其牛录人数之内。”
传谕沿边各堡台人曰:“有车,牛自边外前来时,为何准蒙古人进入?曾有谕:凡使臣及商贾前来,悉令於边外等候,入告获准后,方令其入境。逃人及携带妻孥、牛羊来归之人及汎地之人,即令入境,恐其为敌兵追获等语而为何违背此谕?”
初六日,喀尔喀囊努克贝勒所属十六人,徒步来归。
是日,科尔沁明安老人诸子之使臣率六人并携马十匹及五羊之肉,奶酒一壶前来。
初七日,爱塔之卡伦人追捕编入我民户之汉人逋逃,拿获男三十人,女十人,车二辆,其馀半数未获。后明兵来侵,爱塔副将之卡伦人先见之,予以回击,杀一人,生擒一人。明兵再次来侵,爱塔副将之二卡伦人各为敌俘二名。於是致书爱塔副将曰:“尔兄子为海州参将职。并由尔兼之,驻於金州,尔弟为备御。著尔三人从速催办应派之官役、牛、车,油期抵达之。至於兵额,从速催徵。金州、复州、盖州等处,仍由尔统辖。当严加看守叛逃之人。至我卡伦被俘四人之妻孥,各赐银十两。生擒之人众,押送辽东,以消息。其被杀人之衣服、弓、撒袋、腰刀亦令送来,以供查验。擒杀敌人者则著作书送来,以便赏赍。”
初六日,汗谕曰:“著汉官管四千人者,以二百人充兵,其一百兵,配以大炮十门,长铳有八十只,另一百兵,听尔调遣。管三千人者,以一百五十人充兵,配以大炮八门,长铳有五十四只,另七十五人,听尔调遣。管二千人者,以一百人充兵,配以大炮五门,长铳四十只,另五十人,听尔调遣。诸申官管二千七百人者,以一百三十五人充兵,其六十七人,配以大炮六门,长铳四十五只,另六十七人,听尔调遣。管一千七百人者,以八十五人充兵之,其四十四人,配以大炮四门,长铳三十六只而另四十一人,听尔调遣。管一千人者,以五十人充兵,其二十五人,配以大炮二门,长铳二十只,另二十五人,听尔调遣,管五百人者,则以二十五人充兵,其十人,配以大炮一门,长铳八只,另十五人,听尔调遣。”
初七日,汗谕众汉人曰:“凡酉年照例应徵之物,著从速完纳。有官马者,入告我有官马,勿得隐匿所有马匹,否则将其隐匿者杀之。其无马之人,本戌年每男丁纳银五钱。自今五月起【原档残缺】合出一马,此【原档残缺】诸凡人如何交来【原档残缺】”
初七日,来告:昂爱台吉、达尔汉和硕齐,领率一百人,携牛三头、马、车二十来归,已至长永堡。
古木布台吉献良马一匹,遂赐以重五十两之酒海、孔雀翎蟒缎一疋,重三两之金杯及托盘。又献骟马一匹、骒马九匹,遂赐甲六副、盔六顶、亮袖二对、缎五疋、毛青布五十疋。献阿济格阿哥马一匹,遂赐以美缎一疋、翠蓝布十疋,又赐镶嵌撒袋弓靫、镌花腰带一套、腰刀一把。
初八日,赐古尔布什台吉貂皮子三件,猞猁狲皮子二件,虎皮子二件,貉皮子二件,狐皮**子一件,貂镶皮襖五件,獭镶皮襖二件、鼠镶皮襖三件,男女蟒缎衣九件,全蟒缎六疋,缎三十五疋,银五百两,镶嵌鞍辔一套,鲨鱼皮鞍七件,镶嵌撒袋一件,装有弓矢之撒袋共八件,并彩柜、竖柜、碗、碟等器皿具备。
初八日,命将平虏堡之四百三十四丁赐给蒙古恩格德尔额驸。拣选通晓汉语、心术公正且守法、谨慎之人,编为十户。尔等不可自徵其每年所需银百两、粮百石,由我亲给之。额驸,格格出行,则吹奏喇叭、唢呐,送出界外,若来则出界迎之。
自兀鲁特部来归之福晋,妻与汗子汤古岱阿哥。赐福晋马二十五匹,牛二十五头,貂皮**子、貂皮帽、金项圈、耳环二副,蟒缎长褂和披肩。福晋所带来之四十名蒙古人皆赐之。
初八日,萨哈连巴彦至。
是日,有二汉人自广宁徒步来归。
初九日,沙金牛录之人因接回亲家之女,藏匿於家,曾罚银二十两。是日又销其功。
初九日,喀尔喀囊努克贝勒所属三户十七人,携牛四头来归。
是日,汗降谕曰:“著八贝蕾各庄周围之人与车匠,住花克沙干,捕鸟人住旅顺口。”
初十日,命汗之包衣纳彦率奉集堡所属空托模屯人八十八口,四十四丁,前往费阿拉。
纳丹佛哷之阿都庄来献貂皮六十八张,水獭皮二张,银鼠皮四百四十张、貉皮八张,蜂蜜一瓶。
拉发之扎西坦庄来献貂皮六十一张,水獭皮三张,银鼠皮二百张,东珠四颗。
纳丹佛吳哷之孙札庄来献貂皮九十三张,貉皮十三张,水獭皮三张,虎皮三张。
十一日,喀尔喀巴噶达尔汉贝勒属下男丁二十一人,携马十五匹、牛八十七头、羊一百七十七只来归。
第三十三册 天命七年正月
十二日,汗往筑新城之地,筵宴而还。
十三日,都堂、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按级赐给小旗、伞、鼓、喇叭、唢呐、箫等物件。汤古岱阿哥、达尔汉侍卫、栋鄂额驸、巴都里、杨古利、穆哈连、索海、车尔格依、达尔汉额驸、戴木布、乌讷格、喀克都里、布尔杭古额驸、阿布图巴图鲁、舅阿布泰、乌尔古岱额驸等十六人,各赐小旗六对,伞一柄,均赐喇叭、唢呐、箫、鼓。叔多璧、叔卓里克图、和硕图、图尔格依、康古里、阿泰、舒木路、雅杀禅、阿山、哈哈纳、蒙噶图、苏巴海姑父及冷格里、叔卦尔察、叔托博辉、叶赫之苏巴海、顾三泰额驸、方吉纳、胡希布等十九人,赐小旗各五对,伞各一柄,喇叭各一对。以下参将、游击,赐小旗各四对,伞各一柄,众备御赐小旗各三对,伞各一柄。
陞哈哈纳参将为副将。
是日,至蒙古冰图老人书曰:“桑噶尔寨不嫁已聘之女,女遂死,此乃桑噶尔齐之罪也。夫冰图老人,尔若不嫁已聘之女,倘出前事,诚为可惜。纵亲人不忍分离,但女已成人也。
将长成之女,徒留闺中,成何体统?凡事速结为善也。若欲结亲,则直言为好。尔已年迈,岂可使女亦逾年纪耶?尔若出言许嫁,即遣人以礼接娶。女若不嫁,则祸患及身。若取聘礼则给甲五十。让女乘马一匹,友人相随,送至约定之地。我等亦将五十甲送至约定之地,与尔女交换之。”众贝勒致书曰:“若嫁尔女,以合汗意,则尔欲得何物,必可得矣!既已结亲,何必恋舍?”
额尔德尼巴克什为其牛录人塔布兴阿首告之。额尔德尼遂告豪格父贝勒曰:“雅荪、乌讷格挑唆塔布兴阿告发我二人。”又告曰:“不可不令雅荪乌讷格辞离於汗。”雅荪,乌讷格以其言告汗。遂查抄额尔德尼巴克什之家,抄出汉官所馈之退毛整猪八口,以及家鸡、野鸡、稻米、面等。将汉人所送一切物品,送汗衙门内复抄其家,尽没其绸缎、蟒缎,毛青布、翠蓝布、衣服等家产。汗曰:“汗之近人,何可无此财物?”遂将该财物尽还额尔德尼巴克什矣。
汗曰:“汉官之馈,少受尚可。所受过多也。”故将额尔德尼巴克什治罪,还给奴仆六对,马七匹、牛三头。其馀人、马、牛皆没收之,赏给阿巴泰阿哥。革额尔德尼副将之职,贬为庶人,其所管牛录,赐与蒙噶图。至於达海巴克什,箭刺其耳鼻,革其游击之职。博和里因与塔拜阿哥殴斗,先拟其罪,鞭责一百,籍没家产,其身赏给大贝勒为奴。后复拟死,旋免其死,箭刺耳鼻,释放。
额尔德尼巴克什复於汗前抉雅荪之短,曰称:“尔偷购覆盖祭器之蟒缎四疋,倭缎一疋,此事汗可知乎?”汗曰:“前曾颁谕,都堂、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购买蟒缎,只限一疋,尔倘若以财随意购取绸缎、蟒缎,则何足他人购用?”乃拟死罪,但因痴呆,宽免一死,还给人六对,马六匹、牛三头。其馀人、马、牛皆予没收,罢其参将之职,贬为庶人。阿哈图及坦坦、巴兰、喀萨里、佟山、松古图私卖蟒缎於雅荪,皆已缉捕。因松古图言之有理,予以释放。又革坦坦游击之职。喀萨里、巴兰、佟山各责十鞭。
十四日,陞参将蒙噶图为副将,革马勒图游击之职。
是日,抢掠毛文龙,俘获万人,携之前来献以俘虏之半,分给从征军士,一半赏给都堂和总兵官以下、守备以上各官。再赐蒙古台吉古尔布什马百匹、骡二匹、牛一头。
汗曰:“今我国人,较前暴虐。凡轻视汗之亲族者,责打之,其殴打者,斩之。皆以著书,颁我诸子。昔居费阿拉时,拉哈默尔根之妻揪我宗室女托塔里之妻衣领殴打,遂杀拉哈默尔根之妻。兹将此言,预先宣谕众人。”
十四日,先是,斋赛贝勒所属五户,男丁八人,携牛十五头来归。今交卓勒呼尔使者带回。
一等和硕贝勒大臣等各备旗八对,伞一柄及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二等贝勒各备旗七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诸申、汉人一等大臣各备旗六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二等大臣各备旗五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三等参将,游击各备旗四对、伞一柄,鼓、喇叭、唢呐、箫全部;众备御各备旗三对、伞一柄。二等游击以上各备一轿。诸申、汉人各官,出城时均照汗所定礼制,乘轿,计札洛宽①、击鼓、吹喇叭吹唢呐,妆饰而行。於汗城内,只准执旗而行进五对旗之官如遇六对旗之官,则偃旗只身从后跑去相见。四对旗之官见五对旗之官,亦偃旗只身从后跑去相见。小民见执旗者来,乘马者下马而立,步行者避於路旁,等候经过。为符汗所颁之礼制,诸申、汉人大小官员,自上而下,依次行礼。凡汗赐以职衔之大臣,皆举旗执伞,显示身份而行。小民见大臣有不行礼者,见则责打之。见贝勒、大臣停止,或路过
其门,乘马者,须下马而过;若遇急事,亦须脱蹬缓行而过。
是日,弓匠呈送所造之弓二百二十张,将其分给众巴牙喇。
十五日,晋陞备御尼塔哈为游击,晋陞纳钦为游击,晋陞彦秀才为备御,授四十八以备御之职。
十五日汗出御都司衙门,集诸贝勒,大臣等谕曰:“自古以来,君与贝勒之道,未有因衣食竭尽而败亡之例,皆乃因生计骄纵而败亡也!人君之祸,非自外来,皆由自致。故汗以公诚律己。天命之为君,君下有王,王下有都堂、总兵官,其次有副将、参将、游击、备御及千总、守备以至厨役。此皆天授,各有其事也!汗所委之事,不能殚尽忠勤,唯贪人财,食人粮,徇货利,断事不公,故意使汗得罪於天也!此辈乃为害汗之凶贼,毁汗之恶鬼也!如无庖人,汗岂躬自烹调乎?如无差役,汗岂躬自奔走乎?汗为使庶民持公行善,各安生业至无论何物,毫不吝,公平豢养也!如此犹不知足,仍贪赃枉法。天立忠诚之汗,岂容此等恶人?必以法惩处矣!向来我国征伐,所有俘获,均给汗以下厨役以上人等。其越法多取人口财货者,决不宽宥,当杀者杀,当罚者罚也!为臣者,虽征战在前,岂可独自侵吞耶?来此辽东城,为何败坏法纪,妄自贪取?”又谕曰:“良善之人若不陞赏,何以示劝,奸恶之人若不杀不降,何可示惩?诸贝勒、大臣,尔等出而商议,游击以上,都堂、总兵官以下,皆曰贤则贤,皆曰恶则恶也。著尔等审议具奏之。”诸贝勒、大臣详议回奏曰:“诸贝勒大臣以下、庶人以上,皆称巴都里言语公道。所管诸事,无论御前御后,始终如一,赏善罚恶,不徇情面,勤勉从政。杨古利征战英勇无过,退居乡里,尽力勉为,心术公正,能胜任所委之事。故众皆曰此二人贤。”汗曰:“此二大臣之贤,我亦有所闻。尔等皆称之为贤,则贤也!”遂各赏赐貂皮子、貂裘、佳帽、靴、带,伞一柄,旗二对,轿一顶,鼓、喇叭、唢呐、箫。赏赐毕,二人三叩首以谢,汗入室后,其二人乘轿而归。
十六日,降副将乌讷格巴克什为参将。降副将雅希禅为参将。革齐巴达尔汉备御之职。
有一人乘马自广宁来归。
是日,巴岳特部色楞贝勒属下男十五人、女十人,携牛二头来归。
十八日,往征广宁。每牛录以五十甲士,由多璧叔、贝和齐叔、沙金、苏巴海姑父率之以留守辽东城。汗率每牛录甲士百人,於巳时启行,驻跸鞍山。十九日卯时,自鞍山启行,宿於牛庄。二十日寅时,自牛庄启行,辰时渡辽河。守渡口之明兵见我渡河之兵,即遁走。我军追其逃兵,至沙岭城,明兵入城。汗於申时抵沙岭,围城立营。二十一日,遣人招城内汉人降,不从。遂於辰时,布梯盾攻城,午时攻取。克城之后,尚未收兵,侦卒来告广宁兵至。我军将欲列阵,明三总兵官率兵三万来战之。我遂分兵冲击,斩领兵主将尤总兵官、祁总兵官、追其兵五十里。日暮,乃退驻沙岭。二十二日,以击败明兵,八旗宰八牛祭纛。於祭纛处,富家庄备御属下之中军来降,给以印一枚,赐银一两,遣还。又广宁四游击自东山遣七人请降,给以印一枚,赐银七两,遣还。是日,阵前所获,尽行分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