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 第 17 页/共 85 页
十年夏五月辛亥(二十二日),命李鸿章办日本商约,应宝时、陈钦为帮办。
秋九月壬寅(十五日),命恩锡往上海办奥国换约。
十一年冬十一月丁未(二十六日),李鸿章奏设招商局,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
十二年夏四月丙辰(初八日),日本换约成。
十三年春三月辛未(二十九日),日本兵舰泊厦门;谕沈葆桢统兵轮往,相机筹办。
夏四月丙戌(十四日),日本兵船抵台湾,登岸与生番寻衅;命沈葆桢办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江、广沿海各口轮船以时调遣。
五月壬子(十一日),日本攻台湾番社。
丙辰(十五日),允沈葆桢请,建台湾海口炮台、抚番社、撤疲兵。
戊辰(二十七日),日本师船游弋福建各海口。日使柳原前光与总署王大臣商台湾兵事。
六月乙亥(初四日),谕饬总兵孙开华接办厦门防务。
癸未(十二日),允李鸿章请,以徐州唐定奎军渡海赴台。
乙酉(十四日),谕沈葆桢部署南北路防守。
秋七月丁未(初七日),李鹤年请闽省陆路选立练军,议行。
乙丑(二十五日),福建军饷借用洋款二百万,由海关税分年抵还。
九月庚戌(十一日),日本续遣大久保利通来与总署王大臣论台湾番社兵事。
辛酉(二十二日),王大臣与日使成议退兵回国,给日本难民恤金及台湾军费共五十万。
丙寅(二十七日),谕李鸿章等于总署条奏海防、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诸事详议以闻。
十一月壬子(十三日),日本退兵。
——以上选自原书卷二一~二二(「本纪」二一~二二)。
德宗本纪
光绪元年春正月戊申(初十日),予明故藩朱成功建祠台湾,追谥「忠节」。
庚戌(十二日),敕沈葆桢勘办琅■〈王乔〉筑城建邑、筹「开山抚番」事宜。
二月甲申(十六日),台湾生番乱,提督唐定奎剿之。
夏四月己卯(十三日),唐定奎克台湾南路番社。
壬辰(二十六日),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督南洋海防;李鸿章督北洋海防。
秋七月甲辰(初十日),秘鲁换约成。
八月庚寅(二十六日),命丁日昌督福建船政。
九月辛酉(二十八日),谕王凯泰区处台湾生番。
二年春三月己亥(初七日),予吴赞诚三品京堂,督办福建船政。
三年春三月辛巳(二十五日),除台湾府属杂饷、赈内山饥番。
夏四月己亥(十四日),总兵张其光攻台湾率芒番社,克之。
五月戊辰(十四日),日本阻琉球入贡,遣来使归国。
秋〔八月〕甲午(十二日),免台湾同治十年供粟及糯米易榖。
四年夏六月甲午(十六日),赈台湾风灾。
冬十月戊戌(二十二日),台湾后山加礼宛等社就抚,缚献番目;诛之。
五年冬十一月壬午(十三日),以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六年秋八月己亥(初三日),巴西商约成。
七年春二月戊戌(初六日),日本使臣宍户玑来议琉球条款不协,敕海疆戒备。
夏四月己酉(十八日),曾纪泽与俄国改订新约成。
庚申(二十九日),赈台北地震灾。
秋九月乙未(初六日),刘坤一罢,以左宗棠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丙辰(二十七日),赈台湾飓风灾。
是月,甘肃、台湾地震。
冬十月甲戌(十五日),法人踞越南北境,谕滇、粤合筹弭衅。
十一月甲辰(十六日),赈台湾澎湖灾。
八年春三月辛亥(二十五日),法、越构兵,谕李鸿章、左宗棠、张树声、刘长佑筹边备。
夏四月己巳(十四日),法人入越南东京。
是秋,赈台湾风灾、水灾。
冬十二月壬戌(初十日),设沪、粤沿海电线。
九年春二月戊辰(十七日),〔命〕福建按察使张梦元督办福建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