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台湾资料选辑 - 第 15 页/共 85 页

三年春三月庚申(十六日),以施得高为福建水师提督。   夏五月壬子(初八日),王懿德奏海澄会匪陷同安、安溪、厦门,严饬之。   六月甲申(十一日),福建台湾土匪作乱。   冬十一月丙午(初五日),福建官军克复厦门   四年春正月己未(十九日),以王懿德为闽浙总督,吕佺孙为福建巡抚。   夏六月庚辰(十三日),诏曰:『中国海口除五口通商外,夷船向不驶入;近日乃有闯入金陵、镇江之事,意欲何为?叶名琛即向各国夷酋正言阻止』。   秋八月癸亥(二十七日),英、美二国兵船抵天津海口,命桂良莅事。   五年春二月甲午朔,王懿德奏:『夷商来闽贩茶,租赁民房久居,藉收茶税』;从之。   夏五月丙寅(初五日),恤福建阵亡知县高鸿飞入祀京师昭忠祠,并于台湾建祠。   六年春二月丙午(十八日),英、美二国求改条约,下叶名琛知之。   夏六月丁未(二十二日),叶名琛奏英、美、法各国公使以定约十二年请赴京重修条约;诏酌允变通,阻止来京。   秋七月辛酉(初六日),王懿德呈进美国国书;得旨:『更换条约难以准行,仍令回广东商订』。   九月壬午(二十八日),以东纯为福州将军。   冬十一月辛未(十七日),英人在广东以查船构衅,放炮攻城;绅团愤击之,歼数百人;敕叶名琛相机办理。   七年春正月己卯(二十六日),叶名琛秦防剿英夷获胜;得旨:『控制外夷,非内地可比;定海前事,可取为鉴。其务操纵得宜,勿贻后悔;朕不为遥制也。下苏、直、闽、浙各督抚知之』。   冬十月甲戌(二十七日),以杨载福为福建陆路提督。   十二月庚申(十三日),英人入广东省城劫总督叶名琛以去;诏革名琛职,以黄宗汉为两广总督、柏贵署理。   八年春正月丙戌(初九日),敕王懿德筹备海防。   三月戊寅(初二日),俄船至天津,敕谭廷襄防堵。   夏四月戊申(初三日),俄人请由陆路往来,英人、法人请隔数年进京一次;诏不许。   辛亥(初六日),谭廷襄呈进美国国书,诏许减税率、增口岸,仍不许入京。   乙卯(初十日),英、法兵船入大沽,官军退守;命僧格林沁备兵通州。   辛酉(十六日),英、法船抵津关,命大学士桂良、尚书花沙纳往办夷务。   乙丑(二十日),英、法兵退三汊河,与俄、美来文请求议事大臣须有全权便宜行事,始可开议;桂良等以闻,诏许便宜行事。   庚午(二十五日),英船开出大沽,桂良等奏:『英人之约:于镇海、汉口通商,长江行轮,择地设立领事,国使驻京』;上久而许之。   五月丁亥(十三日),命廷臣集议:和、战二者,两害取其轻。   庚寅(十六日),桂良等奏进英、法订约五十一款,并请先订俄、美条约。   丁酉(二十三日),桂良、花沙纳奏进俄、美、英、法四国条约;得旨:『既已盖用关防,今复朱批「依议」,宜示四国照此办理。至通商税则,在上海议之』。   冬十二月丁卯(二十六日),以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通商事宜。   九年春正月壬申朔,桂良等奏:英人借口广东有事,罢议回粤。   戊戌(二十七日),桂良等奏英使坚欲进京,敕僧格林沁严防海口。   夏四月壬戌(二十二日),王懿德免,以庆端为闽浙总督、罗遵殿为福建巡抚。   五月丙申(二十七日),僧格林沁奏:『英船鸣炮闯入大沽,我军开炮轰击,击沈多船;并有步队上岸搦战,我军径前奋击,击毙数百名,其兵头赫姓并被炮伤。我军亦伤亡提督史荣椿、副将龙汝元等。夷船实时出口』。得旨:『将弁齐心协力,异常奋勇;先奖赏银五千两,并查明保奏』。   戊戌(二十九日),诏:『夷人虽经惩创,仍宜设法抚驭;而派恒福专办抚局,僧格林沁仍办防务』。   六月丙午(初八日),恒福奏:美人进京换约;许之。   庚申(初十日),以李若珠为福建陆路提督。   辛酉(十一日),何桂清奏:英、法陆续回沪。   秋七月己卯(十一日),美使华若翰递国书,和约用宝在北塘交换。   八月己未(二十二日),美人请先开市;以英、法约议未定,却之。   冬十月戊午(二十二日),美使请开潮州、台湾通商口岸。   十年春二月辛丑(初六日),何桂清奏:『上海英人经华商开导,索兵费一百万、津约不能更易、入京换约;如不见许,即开船北驶』。诏僧格林沁严备津防后路,海运、漕运暂缓放洋。   夏六月甲子(初二日),英船驶入北塘。   庚辰(十八日),英、法兵登岸,遂踞北塘。   己丑(二十七日),夷人犯新河,官军退守塘沽。   秋七月癸巳〔朔〕,大沽炮台失守,提督乐善死之;优恤建祠。   辛丑(初九日),英人陷天津。   八月癸亥(初二日),洋兵至通州。载垣诱擒英使巴夏礼,解京。   戊辰(初七日),瑞麟等与洋兵战于八里桥,不利。命恭亲王奕欣为钦差大臣,办理抚局。   癸未(二十二日),圆明园灾。   庚寅(二十九日),恭亲王奏请还巴夏礼于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