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 第 7 页/共 110 页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一六二)   新竹知县方,将站兵吴瑞启之口供,禀送邮政总局并请示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一六四)   新竹知县方,对北右营游府翁,移知讯问站兵吴瑞启之情形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一六五)   台湾邮政总局,详请台湾巡抚刘,如何处理公文遗失事件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一六六)   台湾邮政总局,奉巡抚刘批示,转饬新竹县遵办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一六七)   新竹城绅士林汝梅等五人,禀请新竹县转详,宽免站兵吴瑞启就地正法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一六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请新竹县查情,网开一面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七○)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   第一五四斩决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二(一七二)   站兵吴瑞启斩决   第一五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三(一七二)   福建台湾巡抚刘,饬新竹县即将站兵正法   第一五六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四(一七三)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县令方,禀巡抚刘:监提犯兵正法日期,及查讯滋事情形   第一五七甲简文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七五)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之简文   第一五七乙批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一七六)   台湾邮政总局,对新竹知县详之批示   第一五八呈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二八(一七七)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控北右营字识翁林钰,勒索未遂,陷害伊子,请新竹知县方讯办   第一五九手摹结状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二九(一七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及其抱告吴氆郎,具摹结称其所呈控属实   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一七九)   新竹知县方,移请北右营游府翁,查覆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所控是否属实   第一六一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三三(一八一)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处理兵丁滋闹经过,并请示销案   第一六二简由及批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三-三四、三五(一八二)   行营中军周、北右营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之简由,及巡抚刘批示   第一六三移光绪十四年五月三日一一三二三-三六(一八四)   行营中军周,录巡抚刘批,移会新竹县   第一六四催呈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二(一八五)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催讯办其子被陷害事件   第一六五移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三(一八六)   北右营翁,移覆新竹知县方:吴郑清听讼棍唆使诬控,请予讯办   第一六六谕光绪十七年二月五日一一三二四-二(一八九)   新竹知县沈,饬前粮总书吕洲,将其任内应解府、道册费缴存   第一六七告示光绪十八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二五-二(一九○)   台北知府陈,示禁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设馆收词   第一六八申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三二五-三(一九一)   新竹知县沈,申覆台北知府陈:已遵札张贴告示,裁剩差保   第一六九禀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五(一九二)   一快头役梁鸿禀报:中港一快外馆设立缘由,并已遵谕撤除该馆   第一七○切结状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六(一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