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150 页/共 182 页

二月壬子,命江南严缉采生匪犯。己未,高斌赴江南查勘事件,给钦差大臣关防。丙寅,筑江南川沙营老洪墩台。      三月庚午,浚两淮三汊河。戊子,尹继善奏浚江南河道事宜。允之。      闰三月庚子,刘统勋为漕运总督。      四月癸酉,浚徐、淮、海等属河道。乙酉,除沛县水沉地赋。      五月丁酉,允高斌奏定江南黄、淮蓄泄事宜。甲子,治传习邪教宝山等处民人王徐氏等罪。      六月辛卯,布政使安宁奏:“白兔米豆税银以来,弊窦丛生,抢关避税,国课日少,而米价贵甚于前,应请仍照旧征收。”谕:“众商乃无知愚人,当加以化导,冀其醒悟。”      七月丁酉,命高斌赴江苏查看黄运工程。戊午,谭行义补授江南提督。癸亥,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拨高邮、宝应额引于泰兴县。黄、淮二水盛涨,命河臣妥筹善后事宜。      八月乙丑,除江苏钱粮缺额、无征之城租等银。癸酉,加赏江苏被水灾民修葺房屋银两。戊子,免海州及沭阳等民灶积欠。      九月丙申,移太仓州州同驻茜泾城。戊戌,赈两淮板浦等六场水灾。辛丑,以周学健为江南河道总督,安宁署江苏巡抚,王师补江苏布政使。甲寅,赈丰县等三县雹灾。己未,以江南水灾命开捐例助赈。      十月辛卯,拨赈淮、扬、徐、海各属灾民银两二百二十万两有奇。      十十月癸巳,谕江南查毁大乘邪教书籍图记。丙申,免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并分别蠲、缓漕粮有差。己亥,拨浙江仓谷十万石于江南备赈。      十二月丙寅,免崇明入官坍地价银。      十二年正月戊戌,免海州等三州县及板浦等六场民灶旧欠。庚申,定太湖渔船数目。      二月辛酉朔,两淮盐政吉庆请拣场员。      三月乙未,免睢宁上午水灾额赋。己亥,免山阳县等上年水灾额赋。壬寅,免淮安等四府州属上年水灾额赋。癸卯,准江苏仍收捐监本色。丁未,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庚戌,浚江南天然闸。壬子,籍张适家财,充江苏赈需。      四月戊辰,命高斌往江南会同周学健查勘河工。命清江苏钱粮积弊。戊寅,改江南太湖营参将为副将兼江浙之衔。丁亥,定长浚淮徐河道。己丑,定苏松水师事宜。      五月己亥,定江苏巡抚养廉一万二千两,两江总督养廉一万八千两。      七月己丑朔,命高斌等会勘、疏浚六塘等河。庚子,王师解任,爱布达署江苏布政使。      八月癸酉,以苏、松等属潮灾,命截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      九月癸巳,以崇明潮灾,淹毙人民甚多,诏特免明年额赋,仍赈之。戊申,命江苏清查积欠。庚戌,增邳州、山阳等县驿马。甲寅,蕴著为漕运总督。乙卯,赈两淮吕四等二十场水灾。      十月壬戌,再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午,赈阜宁二十州县卫水灾。癸酉,谕安宁等妥办江苏积欠。壬午,赈常熟等十九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五州县卫旱灾。命江苏复截留明岁漕粮四十万石备赈。      十一月甲午,命两淮发盐义仓谷平粜。庚戌,加赈崇明等县灾民有差。      十二月壬戌,宿迁县革生员王育英以聚众抗官,处斩。以安宁前拟遣发,又为申辩,严饬之。      十三年正月己丑,修宝山、镇洋土塘。壬辰,加赈阜宁等县水灾。癸巳,安宁奏支司库银十五万六千余两,采买徐、淮、海缺额仓储。      二月甲戌,增两淮纲盐每引十斤。      三月乙未,朱一蜚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壬戌,朱一蜚迁,辰垣为江苏布政使。甲子,蠲缓上年常熟等十六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四州县卫旱灾额赋。乙丑,免山阳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灾额赋。      五月已丑,青浦县刁民因阻遏贩米,纠众滋事。谕严治之。癸巳,治苏州府城民人顾尧年等因米价昂贵,纠众滋事罪。      六月甲寅,保德为江宁将军。壬戌,拨江西仓米十万石运江苏平粜。丙寅,命淮安等三府州属历年灾缓漕粮征完后,留本省备用。戊寅,治江南僧人心恒捏造榜帖、假称上谕罪。      七月壬辰,免宿迁县上年水灾额赋。已亥,吴江等二县坍没转轻田荡八十余顷、新涨转重田荡四百余顷分别蠲升如例。      闰七月己未,江苏西洋人王安多尼等坐事论绞,命监毙之。丁卯,拨江西、湖南仓谷各二十万石运济江苏。戊辰,周学健以违制薙发,逮下狱,尹继善革职留任。命高斌兼管南河总督。己巳,召安宁来京,以尹继善兼理江苏巡抚。癸酉,鄂昌为江苏巡抚,策楞代署,尹继善免署。己卯,免元和等十县本年雹灾额赋。      八月癸未朔,蕴著未奏周学健薙发,夺职留任。以江苏本年钱粮又欠三十余万,谕策楞留心核办积欠,饬署催征。丁亥。给修筑邳州沂河民堰全价。      九月壬子朔,鄂昌调,雅尔哈善署江苏巡抚。癸丑,蕴著奏:“周学健在总河任内,赃私狼藉,亲戚、家人营私不法。”命策楞即速赴淮,会高斌鞫之。己未,调策楞为两江总督,兼管巡抚。壬申,除沛县沉没地亩额赋。戊寅,命张师载协办江南河道总督事。      十月辛丑,吴嗣爵署淮扬道。乙巳,治西洋路西亚国人王安多尼等在昭文县传教罪。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著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著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著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庚辰,以江南督抚奏绅耆士庶望幸心殷,谕辛未年春奉皇太后南巡。戊戌,蠲缓阜宁等二十三州县被水地方漕粮、漕项有差。庚子,武进升为江南提督。      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