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 第 155 页/共 182 页

十一月丁酉朔,允萨载请,令吴县等七县劝民续耕可垦之地。辛亥,续展两淮盐商赔缴提引案内银两。丙寅,命增、减两淮盐价。      三十七年正月癸卯,崔应阶迁,嘉谟署漕运总督。      二月甲申,增福为江苏布政使。乙酉,免苏州等属逋赋。      三月丙申朔,免金坛等十一州县六年至十年逋赋。癸丑,磔金山县逆犯严金龙父子。      五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      八月庚午,停江苏收买古钱。      十二月乙亥,浚江苏运盐河。丙戌,实授萨载江苏巡抚。      三十八年四月丙辰,谕高晋赈恤清河等县及大河、淮安二卫被水州县灾民。      五月乙亥,以江苏漕粮米色新陈搀杂,谕高晋等查参。戊子,以扬州营守备驻旧城。      六月,定安南贡使在江宁购置绸缎限例。      七月戊午朔,以江宁藩司所属积欠银米多至四十九万石有奇,谕萨载分别熟田、灾田催纳清蠲。      八月丁未,允两淮纲商捐金川军需银四百万两。      十月乙未,移江苏瓜州南坝税卡于中闸。      十二月乙巳,裁江苏金山卫学,分拨额进文童于华亭等五县。丙午,将官河汛千总移驻海门厅署旁。      三十九年二月甲辰,两淮盐政李质颖加奉宸院卿衔。乙卯,蠲山阳等九州县卫三十八年水灾额赋有差。      四月己酉,改淮安府大军仓大使为山阳县板闸巡检。      六月癸巳,停江苏省额办铜斤。      七月乙亥,龙承祖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己酉,江南老坝口河溢。      九月乙卯,除震泽县坍没田荡额赋。丁巳,命大学士舒赫德赴江南同高晋堵筑漫口。己未,免安东等六州县卫因灾积欠。辛酉,命高晋往徐州堵截贼人。萨载会同吴嗣爵堵筑老坝口堤工。戊辰,设东台县巡检驻富安场,裁海堰闸官。庚午,以山阳等四县水灾,命免明年额赋。丙子,逆首王伦解京,严行碎磔。高晋仍回老坝口筑堤工。      十月壬午,江南老坝口堤于九月二十八日卯时合龙。甲辰,命江南潘家屯开引河。乙巳,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办理淮安等地赈恤。      四十年二月乙未,吏部议失察长洲县民徐若九邪教处分。      三月己未,蠲句容等十九州县、淮安、大河二卫三十九年水旱灾额赋。      五月乙卯,修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第四十六卷 清乾隆(三)      四十一年正月庚寅,阿思哈暂署漕运总督。      二月庚戌,蠲上元等三十九州县、镇江等五卫四十年旱灾额赋。      三月癸未,萨载兼署江南河道总督。戊戌,富德革逮,陶易为江宁布政使。      四月甲子,以阿思哈为漕运总督。      五月癸酉,孔传炣为江苏按察使,是月,高晋、萨载奏陈挑挖陶庄引河事宜。      六月壬寅,高晋续解各种违碍书籍,硃笔点出《天启实录》等书十六种,送热河阅看。丁巳,以江苏布政使增福奏钱粮销奏全完,申饬。戊午,以萨载抢护运河等工协宜,谕嘉之。己巳,命两江总督分年轮赴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会勘秋审,着为例。      七月乙酉,江苏回空漕船在山东夏津县被劫。      十月壬于,阿思哈病免,鄂宝为漕运总督,德宝暂署。      十二月乙丑,陶庄引河竣工。      四十二年二月辛亥,江苏巡抚杨魁题请将桃源县民孙谋掌殴伊父孙尚文、咬落指节,拟以斩决。允之。癸丑,杨魁兼署两江总督。壬戌,以陶庄引河开放工成、黄河大溜畅注,将萨载交部议叙。      三月壬申,以萨载赴京,命德宝兼署江南河道总督。丙子,南河清、黄界坝合龙。      四月丁未,命胡季堂赴江苏,会同高晋办审兴化县民徐赓扬具控革蠹虞景山婪索一案。      六月乙未朔,江南陶庄新建河神庙成,上亲制碑记。      七月丙戌,定江南漕务运丁章程。      八月己未,浚淮扬运河。      十一月辛巳,改江苏大兴镇通判为海赣通判,兼管河务、巡缉私盐。      十二月己酉,两江总督高晋以失察王锡侯字贯案降一级留任。      四十三年正月,江苏海门厅涨出沙地升科。      四月庚子,拨江阴官滩田给抚标等营佃垦,充佥差赏项。      五月庚申朔,盐城县盐枭纠众贩私滋事,谕杨魁捕治之。      闰六月丙寅,定两淮收买余盐章程,永革老少盐名目。      八月丙寅,命四川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于江南备粜。乙酉,定两淮查缉私盐处分。      九月己亥,龙承祖为江苏按察使。壬寅,江宁布政使陶易、东台县知县涂跃龙、扬州府知府谢启昆,以徐述夔悖逆诗词案革逮。癸卯,孔传炣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辛未,以江苏故举人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各种悖逆,命各省查访解京销毁。乙亥,已革江宁布政使陶易以于徐述夔逆词一案,意存徇纵,论斩。辛巳,以杨魁于控告逆词不别轻重、办理过当,下部议处。      十一月癸丑,逆犯徐述夔及子怀祖戮尸,其孙及列名校对之人议斩。以故尚书沈德潜为徐述夔作传,命追夺原官,削宫衔谥典及祭奠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