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资料选编 - 第 31 页/共 55 页
883 兰谷公者,徽之休阳人也。名趴,字良圭。……公年十四,偕舅氏贾浙,乌程人大信之。后舅氏析赀令公从旁设他肆,公以乌程人皆知予,予既有他肆,将不利于舅氏,遂去之平湖。有人亦若乌程,信公无异也。……公好读《易》,通星历阴阳家。……又与诸客饮,或报倭奴焚质库且尽,一座惊愕,公从容问伤人否 恬不为动,人服其量。公虽擅雄赀,然蹈道守礼,不为侈靡。……生弘治辛亥,享年七十有六。
《休宁率东程氏家谱》卷11《兰谷程公行状》
884 梅庄佘先生文义(歙县人),家素贫,弱冠行贾,诚笃不欺人,亦不疑人欺。往往信人之诳,而利反三倍。中年积著累数千金,居乡以长厚闻。
《岩镇志草 里祀乡贤纪事》
885 胡仁之名山,(明)歙西富源人也。贾嘉禾,年饥,斗米千钱,同人请杂以苦恶,持不可,俄而诸市米家群嵘聚食,山独免。……居平耳提面命其子孙曰:“吾有生以来惟膺天理二字,五常万善莫不由之。”……因名其堂曰“居理”。
《大泌山房集》卷73《胡仁之家传》
886 (歙商吴南坡云:)“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终不以五尺童子而饰价为欺。”久之,四方争趣坡公。每入市,视封识为坡公氏字,辄持去,不视精恶长短。
《古歙岩镇镇东嗥头吴氏族谱 吴南坡公行状》
887 先生讳(洪胜),字友云,号雅轩,(乾隆婺源人),……少时食贫力穑。……稍长,遂慨然曰:“大丈夫即不扬镳皇路,一展生平之志,胡郁郁久居田舍为 ”乃挟赀斧以经营广丰,不数年而家充裕,其才干不可概见欤!先生生平慎取与,重然诺,有季布风,商旅中往往藉一言以当质券。及其归里时,见祠宇之待葺,祀田之未置也,毅然引为己任。至庙亭道梁,凡裨益神人诸义举,又指不胜屈。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福溪雅轩先生传》
888 洪辑五,(乾嘉时婺源人)幼习举子业,志在观光利用,旋以家贫亲老,遂弃而就商。其为人也,轻货财,重然诺,义所当为,毅然为之,不挠于俗论,有古君子风。故凡乡之鼠牙雀角者,必尽言排解之始快,而于舛[]鸟[SX)]难顺者,往往解己囊以阴调之,其相持不下即终不偿弗计焉。以故人咸敬爱之,推为群商领袖。及先生策名为上舍生也,卓卓有声太学,一时士大夫交口称誉,咸以经济才许之。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辑五先生传》
889 江羲龄,字舜年,(清歙县)外村人,性正直。少读书,以父老弃儒服贾,博微利以养父,得优游以终。尝贸易芜湖,有误投多金者,却弗受,人称“江公道”云。
《橙阳散志》卷3
890 唐祁,(清)歙人。其父尝贷某金,以失券告,偿之。既而他人以前券来,又偿之。人传为笑。祁曰:前者实有是事,而后者券则真也。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891 宜兴吴仲伦德旋著《初月楼闻见录》,多及歙事,兹采录之。……又云:“歙唐祁以善治生,致多赀。其父尝贷某甲金,后甲伪以失券告,祁曰:‘券虽无,事则有也。’偿之。既而他人以券至责偿,祁曰:‘事虽伪,券则真也。’又偿之。人传为笑。祁曰:‘彼初能急吾亲,讵不足感也。’”
《歙事闲谭》第28册
892 马禄,(明)祁门城北人,性孝友,家贫,父病,负薪易直求药,终夜侍立卧侧,不就寝数月。父病革,怜其幼,厚之以田,不受。长客常州,受友人寄金百余,有同旅盗金亡去,禄秘不言,罄已赀偿之。已而盗败,得所寄金,友人始知之。嘉靖三十七年,县修儒学,禄自投牒输金三百以佐其费。
康熙《徽州府志》卷15《尚义》
893 马禄,祁门人……尝客常州,受友人寄金百余,为同旅所盗,秘不言,罄懒己赀偿之。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894 吴汝潢,祁门人,客姑苏有友寄金六百,夜泊遇盗,掠舟无遗,汝潢匿友金,以己囊任盗劫去,抵楚出金付友,友愿分酬,不受。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895 汪应干,祁门人。有海阳客携千金寓其家。顺治已亥,祁有寇乱,客遁去,应干为贼所执,以刃索金,干顾其子曰:“趣取吾所有来。”其子知其意,出家赀付贼得免。后客来,出金还之。
道光《安徽通志》卷196《义行》
896 江长遂,字惟诚,……业鹾宛陵,待人接物,诚实不欺,以此致资累万。……不幸业成,即捐馆。
弟江长遇,……佐诸兄盐旬起家,慷慨好义。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布政司理问长遂公、按察司经历长遇公合传》
897 胡荣命,字希禹,(清黟县)西川人。仁厚长者。贾于江西吴城,亲属依以资生,贫者岁往贷无靳色。贾五十余年,临财不苟取,遇善举辄捐赀为之,名重吴城。晚罢归,人以重价赁其肆名,荣命不可,谓:“彼果诚实,何藉吾名 欲藉吾名,彼先不诚,终必累吾名也。”
同治《黟县三志》卷6(下)《人物 尚义》
898 金华英,字松望,(清黟县)钟山人。捐职布理问。有气谊。邑贡生程士盈为之传曰:“华英好读书,所交 多名士。父老,贩于鄂,耗资负贷,不肯归。华英尽偿所负,迎父归养。爱诸弟甚笃。友范某有子不善治生,范以数十金付华英经纪。数年,范子果耗家赀,华英屡之。及疾亟,召范子至,具道范翁付蚌意,以金归之,则获利千矣。范子感涕,卒守成业。”
同治《黟县三志》卷6(下)《人物 质行》
899 毕周通(清婺源人),……少攻举子业,以家贫弃而商。……邻村故旧王某病笃,子初喜尚幼,延通至榻前,以六十余金纳通袖,为藐孤计,人无知者。通归,另立一簿记其年月数目。喜长,果苦无生计,日事樵采。通知其克成立,乃置酒约其叔与喜至,出簿,权子母如数畀金。闻者骇为奇事。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900 程焕铨(清婺源人)……尝与兄业茶,亏折负债数千金,铨鬻己田抵偿。番禺友人张鉴,使宗人运盐二万有奇往海南,属铨管领。比至,鉴已殁,宗人欲瓜分之,铨力争不可,完璧而归,其子感谢。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901 汪源茂,字学川,(清婺源)大坂人。国学生。素业儒。因秉家政,就里经商。尝有友银数百两,托茂名存店孳息,友暴卒,伙未悉其故,以银归茂,茂不受,召其子还之。堂弟负逋,势将倾产,茂解橐代偿。居乡四十余年,遇有争讼曲直,赖以分明,人咸敬利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902 江灵裕,字淦川,(清咸同间 )江湾人,国学生,捐职州同。重义好施,幼失怙恃,兄负多债,析居时裕悉偿之。兄殁,携侄经商,客中寄财物常先嫂氏,并为侄完婚。族有负裕赀者,殁后,其妻将田偿,裕念薄田数亩,孤孀且不能度活,坚不受。尝贾于温州,总理茶务。有恒泰银号沿市籍未销,误兑四千金,裕悉返之。遇友程某,被人诱赌输数千金,欲自经,裕冫亲朋力助摊偿。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903 潘启权(清婺源人),……未冠,为养亲远趁营甘旨,岁必归省。后天德(启权塾师)子居外业木,病笃,召权嘱以后事。权走二百里,经理簿籍,得百余金归其孥与榇。尝乘海舶索逋,飓风大作,权亟呼断樯索,获免。舟子欲藉端诡辞匿货,权力持不可,众客觇之,争附权舟,舟子愠,不拒,货遂充躲。权乃易舟以济。移时,前舟覆,权无恙。又尝与戚某贷赀合贾,某揣货无余息,欲挟赀以逃,权弗从,拔原金与某去,逋益多。商侣重权,假以赀本,日渐饶裕,悉偿其所负云。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904 詹谷,字式诏,(清婺源)庐源人。国学生。……贸易崇明,为江湾某任事。某年老归家,值发逆窜东南,崇邑孤悬海外,道途梗塞近十年,谷竭力摒挡,业仍大振。后江湾某之子至崇肆,谷将历年出入市籍交还,涓滴无私,崇邑之人咸服其公直。某子亦深感焉,临行,薪俸外加赠四百金,辞不受,惟殷殷部署后来肆务,悉当乃归。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905 黄龙孙(婺源人)……贸易无二价,不求赢余,取给朝夕而已。诚信笃实,孚于远迩。有借贷者,虽数十里互求居中,不须券约,而彼此自协。口呐呐不能言,未尝就中规利,惟此坦白之怀,始终不移,以为联络。自颜其堂曰:“彝叙”,使子孙顾名思义焉。
光绪《婺源县志》卷36《人物 义行》
906 程琼休宁人,寓(湖)州北门外,开铺卖饭招宿,畜马骡送行。然其人虽居市井,而轻财重义。有归安宗定者,携银百两来州买丝,丝未出,复归饭于程铺,就雇其马,下梅溪,置其银于布囊,悬之鞍上,不意中途坠于地,不觉也。跟马僮拾之瘗于路旁竹园内,而宗定至梅溪,解囊不见,初不意僮也,乃驰回程铺,榜诸途曰:“得银者愿平分之。”程视僮面色可疑,遂密诱之,不伏,又威吓之,始吐实。遂押僮同至瘗所,取银还之。宗以其半为谢,坚辞不受,减至二十两亦不受。然程之拾遗而还非止一次,此其多者耳。
《见闻纪训》
907 马禄,字天祥,(明祁门)城北人。家贫,父病,尝负薪易值求医药,终夜侍卧侧,不即私寝者数月。长力商,客常州。人以四百金寄禄所,同旅者盗金亡去,禄秘不言,罄己赀以偿。所盗败,得所寄金,友人始知初所偿禄金也,访至禄所,邀禄里人,置酒宴会,还前代金,禄终不受。嘉靖戊午修学宫,禄自投牒输三百金佐赀。家置祭田,修六世以下茔辨。
康熙《祁门县志》卷4《孝义》
按:万历《祁门志》卷3《民行》所载与上同。
908 鲍先生讳士臣,字汝良,世为(歙县)棠樾人。其业贾也,所至人重之,咸曰先生,遂以鲍先生著云。先生五岁失母,……甫冠又丧父,贫无所依,徒步走鄱阳,有属先生司会者,先生廉其所获率悖入也,遂谢去。留止旅舍,资用乏绝,为主人赁舂以自赡。居无何,有客投宿,未达曙去,遗囊金于门,先生起如厕,见之,持白主人,请待客至而还之,主人慨然许焉。未久,客仓皇至,主人阅实畀之,且道先生之义。客再拜,酬以金,不受。主人以是重先生,日为先生游扬,先生之名遂大著。其后纳交者日众,或贷金于先生而薄其子钱,先生始得时货之有无,兴贩四方。四方之人,闻先生至,争先鬻其货,先生由是能蓄其财,悉偿先人逋负,而赎归其田庐。亲属交游苟有所求,应之无德色。尝曰:“傥来之物,侈用之是谓暴天,吝用之亦为违天,惟其当而已矣。”以故终其身衣服饮食之奉无所加其旧。……
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21《鲍先生传》
909 汪圣林,字孔传(歙县)东关人。为行贾自给,常负橐走。回至道中得遗金,私度其人当还觅,坚守以待。移日,有人哭而至,廉问得实,遽反之。遗金者泣请姓名,弗告。其妻方氏亦贤,圣林病殆,方为防股得愈。年并八十而终。
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 义行》
910 宋应祥,字允吉,(歙县)上丰人。万历十年与子承恩商于金陵,遇族人应期者,解运南粮,江行遇风,倾覆殆尽,大司农以罪责偿,檄下县捕其属,事竣迫。应祥闻,就狱省视,见其憔悴状,将瘐死,因倾橐金偿之。复客于池阳,有行商二人,各缠重赀托宿,明日早起去,承恩洒扫,见有遗金甚重,启视,见有苏州米行主人姓号,计二百五十金,告父应祥,守待再宿。翌日见前二人哭踊而来,遍觅不得,急欲投江死,应祥力挽之,询其姓名,为许邦伟偕弟邦佐。所言一一符合,即呼集街众验明而尽还之。二人愿分金以谢,应祥坚辞不受。邑令额其堂曰:“奕世德音”,榜其门曰:“世德作求门第,还金拒报人家”。
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 义行》
911 方三应,字伯贞,(歙县)岩镇人。尝贾建昌,逆旅得遗金数百,留待阅月,每出必挈以行。后数年,于抚州舟中遇贩鸡者,众诟其不洁,其人曰:“嘻,我故有金,某年在建昌遗之,以至此也。”三应询得其实,举还之,不告姓名,从者密告之。复数年,子萘令宜黄,避雨民舍,见供奉三应名,问之即向遗金者,曰:“民自蒙还金,今复能成家矣。”萘居官亦著廉能声。三应娶罗氏,早世,义不再娶,鳏居以终。以子萘赠江西宜黄县知县。
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 义行》
912 汪应鹤字仲甫(清歙县),古河坑人。尝服贾芜湖,于泾邑路侧拾得遗金数百两,坐待失者还之,其人欲分金以谢,应鹤不受。洪太肇懋为之记,绩人胡承福颜其堂曰“还金”。
民国《歙县志》卷9
913 处士讳应宣,姓黄氏,歙之竦塘人。……处士师计然之策,商隐江湖,能任人趋时,入什一之利以自给。生平不设机智、仰利巧以网利。乡人有以窘急,求济其门具贷券,处士欣然出金之,却其券而不受。贷者疑之,处士曰:“噫!与其异时裂券,孰若不纳券之为愈乎。”义声翕然播州闾。……生景泰丙子正月初九日,卒以嘉靖甲辰二月初八日,享年九十。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
914 始(李)仲良(明正德万历间人)在外傅,故以敏给学为儒。及公役烦兴,父大困,仲良乃释业为贾,为俯仰资居常不竞刀锥,顾工握算。雅以然诺取重,以君可质千金,且善居间,谈笑而两家之难解。转毂所至,乐与诸豪长游,居息日赢,齿于上贾。竞竞然惧为怨府,务折节下人,市猾以家人产质母钱,久之踞产倍约。仲良笑曰:“是皆傥然而去者也”,听之。……丁年不宜子,既逾四十,迭举子五人。乃举箧中券焚之,置千金勿问。五子岳立,授事各以其材。长应春、次应时皆籍胄子,次应芳受贾,次应和、次应元,籍京兆诸生。
《太函集》卷55《明故处士李仲良墓志铭》
915 海阳(休宁)故多大贾,宜无如邑中金氏良。故处士象举丈夫子三,仲曰(金)赦。仲少事儒,而父贾也。父喜结客,赍用不饶。亡何,贾浸下。及仲有室,则自戴来归,戴闲于内,则诸篇握长算。始仲事占亻相以鸡鸣。居倾之,既悉中外情状,从容就仲语:“君固当儒,第舅年数日侵,游道日广,即操利权如箕敛,将不胜劳,窃为君策之,宜以身佚舅老,顾日几几必傥来者为显亲地,不已疏乎 ”仲谢曰:“子其先得我心,吾将从子决策矣。”戴乃脱装具资斧。仲从父贾淮海,起盂城,父授之成,贾起。及父客死,仲持父丧归。丧毕,而就盂城,力修故业。居常以然诺取重,族类归心。积二十年,业大起。居人时有缓急,仲办应之。力鲜则弃其赢,力穷则蠲其租、焚其券。有司有大役,仲首上百金。负郭有津,病涉久矣。促为梁二,迄今济之。所部声义表闾下章服如令甲,仲拜而受之。
《太函集》卷52《海阳处士金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