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86 页/共 242 页
一、议:寮内果子、竹木,交付四股埤匠掌理,各埤匠不得混行折取其竹木;寮内如要用者,通知各业主照值估价,不得乱砍,批照,行。
一、禁:大汴不准挖空、戽水、拦截、乱掘;违者,任听耆董、甲首罚戏,力工银十二元。又四庄大汴及私小圳并各汴不准挖空、戽水、拦截、乱掘、乱搞;违者,任听耆董、甲首罚戏一抬,力工银四元。若不遵者,通知众佃扭交业主理办;依然不遵者,公同禀究,批照,行。
一、议:每庄每股埤匠要水粟,逐年就于本庄甲首向收;若本庄不足股额,再向别庄收补,不得混行争收,批明,再照,行。
一、议:每庄或有横逆之人不顺理法,借端惹事,越约违规,仍就于本庄甲首、埤匠设法辨廉,庶免后祸,批照,行。
一、议:四庄每甲田,光绪二十七年大租户贴银二元,小租户贴银三元,现佃贴十工。其银作二期交付,至埤完成,一尽交清;若无交清者,埤匠先代借,至十月每元贴利四角五占,母利共还清。现佃无贴工,埤匠先代倩,至十月每工贴粟二斗,不得拖欠,至光绪二十八年俱免贴出,再照,行。
一、议明:上镇圳之埤分,系是十四分,上镇平人实承三分,并配上镇圳田甲大小租户及现佃,要贴工并贴银,张瑞自当料理。其埤又十一分,别庄承顶,不干瑞之事,批照,行。
一、议:灌溉学田内田二十甲,仍前大圳流落南小圳共一,汴下沟石,车汴汴面宜下,汴南田四寸,不准过高;违者,同上禁大汴规约而行,再照,行。
一、议明:上镇北洋张添田三甲二分、张添盛田一甲八分、南洋李只田三甲二分。因三小租户愿逐年小租赦免,交埤匠贌代纳大租小粟,埤匠不敢许允。时公议将三人之田,每年减配水一半,减收水粟一半,就合约内扣起四甲一分,实存水田三百零一甲五分,不得生端,再照,行。
一、议:下仑石涵水尾顺流下大圳,不准拦截过枧,流落别圳;违者,同上禁大汴规约而行。或是上埤买者,宜通知镇旧、甲首,再照,行。
一、议:此任之水租,每田一甲应配纳水租粟十石,限至此任四年为满,以后仍旧前任规约施行,再照,行。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日。
同立付埤字人业主许传炎
陈阿晋
保埤人张水吉、曾传、张添发、陈荫
甲首人张盘、张传宗、许昌、张瑞
第八二 招贌水圳合约字
同立招贌水圳合约字人圳户万长春,即圳主李绍宗、李绍经、李绍年、李石朝,贌圳人简启成。缘宗有先父李春波建置遗下东势清水沟庄万长春水圳一处,水头一道,分为三条通流灌溉各庄田地,其各佃户俱登明在佃头簿内。并带圳寮二处,又■〈马卜〉船一只并带竹围、花木、枧子,又带陡门、浮枧、木木函一概在内。又另带寮内对象及修圳器具,载在油格簿内,分作二本,各执一本。今因事务浩繁,难以兼理,欲将此水圳出贌于人,爰是托中引就贌圳人简启成前来承贌,当日凭中议定,贌圳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六百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保人交宗等亲收足讫;随将水圳并圳寮、■〈马卜〉船各件器具,并陡门、浮枧、木■〈木函〉、圳道,又圳头、溪头各处石簻,一概修理完好踏明,交付贌圳人前去料理。明议每年贌圳人应纳圳租粟九百八十石,分作早七晚三两季完纳清楚,早季该圳租粟六百八十六石,晚季该圳租谷二百九十四石。届期务要将收入租粟向日晒干,经风搧净,不得以湿冇抵塞,若非遇风灾水灾,亦不得少减升合;如有少减者,应将碛地银付圳主扣抵足数;若有不敷,就保认人赔足,任从将水圳起清,另贌他人,不得异言。若庄中科派什费,是贌圳人之事,与圳主无涉。该圳议贌十二年为限:自光绪戊戌二月终起,至庚戌年二月终止。限满之日,自当将碛地银备足,送还贌圳人;而贌圳人亦应将圳道并圳寮、■〈马卜〉船各件器具,及陡门、浮枧、木■〈木函〉、又圳头、溪头各处石过修理完好,交还圳主另招别佃,各不得刁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合同立招贌水圳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即日同中保,宗等亲收过合约字内无利碛地银六百大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贌圳之人,每年所收水租粟如有被众佃拖欠者,不论多少,贌圳之人应自己向佃取讨,不干圳主之事,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逐年应给看视圳道者之粟,系贌圳之人支理,不干圳主之事,批明,再照。
一、批明:每年早晚两季,贌圳人应纳水租谷,明议:顶下寮两处俱作对半照数配纳,不得增减,批明,再照。
一、批明:逐年贌圳人应纳水圳租,若无遇风灾、水灾,要照数完纳;倘遇风灾、水灾损坏田稻,其水租有被各庄佃人裁减,圳主与贌圳人自应照所收租额,临时酌议摊减完纳,批明,再照。
一、批明:自未贌以前,有被佃户拖欠旧圳租,应归圳主自收,与贌圳人无干。若限满之时,将圳交还圳主,所有限内被佃人拖欠水租,亦归贌圳人向佃自收,与圳主无涉,批明,再照。
一、批明:若限满之年,欲将圳退贌者,贌圳人应于是年八月半前,送定银为准,不得异言推诿,批明,再照。
一、批明:圳寮二处:一在竹林庄瓦屋一座,一在大埔庄茅屋一座,每年另应圳寮税六十石,系宗应得之额,与别房无干,每年早季收之日,自当纳宗清楚,不得拖延少欠。倘圳有损坏之处要修理者,宗应出木料,贌圳人应出工食,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倘被大水冲崩,损坏圳道,自当买地开圳。其地价系圳主自理,其工食系贌十人应出。徒门及浮枧、木■〈木函〉如有损坏要修理者,圳主出枋料,贌圳人出工食,不得推诿,批明,再照。
一、批明:贌寮二处有栽种竹围、花木、果子,又圳头堤岸有栽种树木,议明贌限年内以及退贌之时,不许砍伐,批明,再照。
一、批明:此水圳,宗等四房阄分之时,振作十四份内抽出六分,归付宗作出嗣并酬劳之额。又宗次房应得二分,共八分,应收无利碛地银三百四十二元八角八点,又全年应得水租粟五百六十石。其余石朝、绍经、绍年三房,每房应得二分之额,共六分,各房应收无利碛地银八十五元七角一点,共二百五十七元一角三点。又各房每年应得水租粟一百四十石,逐年计共四百二十石,各自向贌圳人量收。各房各设油格簿一本,付贌圳人登记,以凭会算,足与不足,各无干涉。若限满退贌之时,各房应将所收无利碛地银照数取出,交还贌圳人收讫,各不得刁难,批明,再照。
一、批明:逐年陡门并浮枧、木■〈木函〉如有损坏要修理者,预先通知,所有应用木料若干,明议贌者要先出金采买,记明在簿,然后将圳主水租粟作十四分均摊,付贌圳人扣抵足数,不得异言,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四(岁次戊戌)二月 日。
代笔人 黄陆成
保认人 石朝
为中人 绍年
同立招贌水圳合约字人圳主 李绍经
李绍宗
贌圳 简启成
第八三之一合约契字
同立合约契字人大甲街圳户王永浩源、朴仔口修理圳务银主张克仁等,前年间,王瑶记自备工本金,开筑内埔水圳一条,水源由七块厝前经过,通流顶下月眉四块一带地方。因子年来洪水为灾,屡被水冲崩,损坏水源,不能疏通,该良田变为荒埔,钱粮国课无依。源等六房叔侄会议,难以筹款,愿将此水圳托中保招得朴仔口张克仁前来修筑,所有圳务一切章程,豫定条款,开列于左。张克仁股份自备工本前来,修缮圳务,按现开用费银二千元,面约张克仁股份自理,与永浩源房内无干。倘限内逐年修理圳途之费,应归张克仁股份自当,不得异言滋事。各人喜悦,定限十年内抽二年,系前修圳借张程材之项,按二年母利还清,将水圳交付张克仁掌管。及前后所应抽他人四成之田,应归张克仁出贌,以及房公租十成之谷四成,仍归张克仁收用,以为工本之资。其水圳自己亥年十月起,至己酉年十月止,限满之日,水圳应归还圳主,不能言及修理费金若干,亦不得藉端抗还滋事。而圳主应当就约所行,未满年限,不能另招别人修理。此系仁义交关,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契字一样二纸,谷执一纸为照,行。
第一条:定限十全年为期,内抽二年,抵还张程材母利。限满之日,该水圳自应归还圳主;而银主所花费项、圳金等,至满期抹销,批照。
第二条:按修理圳金二千大元,议归银主自备工本金开筑修缮,不干圳主之事,批照。
第三条:面约银主自应照所开之旧圳路,由顶下月眉庄田园灌溉,通至四块厝庄田园充足,不得擅自挪移,引灌别处,开筑圳路,批照。
第四条:面议所有四成之租谷,逐年付交银主收作工本之资,后日银主不能言及修理圳金若干,批照。
第五条:面约六房之私田及公田,按十分仍抽四分,付出工本金之人收用,批照。
第六条:公抽四成之田额,例应归股内修圳之人出贌招佃,批照。
第七条:所有水圳灌溉之田园,前后应抽他人之四成租谷,一切归修圳之人收用,批照。
第八条:面约每年圳路被风雨崩坏,修理圳工金等项,系银主支理,不干圳主之事,批照。
第九条:六房无论公私房分之租谷,俱作两季均收,不能拖延,批照。
第十条:期限未满,不得招贌别人;及至限期已满,修圳之人立即将合同圳约交缴,圳主自行主裁,不干修圳人之事,批照。
第十一条:面约银主合股修缮圳路,自当协力料理妥当,祈望源远流长,批照。
第十二条:限十年已满,面议己酉年终,其修圳费金系张程材自行独理,不干圳主之事,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