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 - 第 13 页/共 242 页

代书人陈宗敬   立杜找绝根契人萧天生   第四八谕示   会办给单收费事务委员、前任邵武县正堂丁;钦加同知衔、署理台南府台湾县正堂、记大功四次加十级纪录十次范,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邑效忠里外武定里楠仔仙溪东西,均系沿海沙埔,及内山沿溪草埔垦成田园,祗能栽种杂粮,收成征箔,若照新章下下则田园定赋,小民未免苦累;惟既已开垦田园,亦箔有种植,若剔归旧未入类,从缓升科,似觉亦未允协。兹本县委员再四商榷,惟有仿照同安沿海田地之式,酌量变通,以硗箔未甚者田,每甲年征银四钱四分;尤甚者田,每甲年征银三钱三分;园照田各递减二成,以纾民力,而示体恤。经会禀府宪请示在案。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业户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该处田园虽然瘠箔,现经本县委员禀请府宪,仿照同安沿海地亩之式,酌量变通,征完新粮,较之原定新章赋则减轻不少,务各激发天良,赶紧赴局承领丈单,并将应纳粮银备齐纳清,领串安业,均毋观望挨延,致干差追,切切,特示。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给。   贴楠仔仙溪西晓谕   第三节物权之得失   第一 归管圹地字   第二 归管字   第三 杜卖尽根归管水田山场字   第四 归管字   第五 归管水田屋宇契字   第六 归就字   第七 归就字   第八 归就字   第九 尽根归就契字   第一○ 归就尽根水田契字   第一一 归就杜卖尽根水田山埔契字   第一二 归依字   第一三 垦田约字   第一四 对换园约字   第一五 互易水田约字   第一六 交换店约字   第一七 抽出公园对换约字   第一八 愿换逊赎田契字   第一九 杜易尽根契字   第二○ 对换契字   第二一 换园契字   第二二 换尽根契字   第二三 永远抽出屋宇菜园字   第二四 逊让山林埔地契字   第二五 永远杜送地基契字   第二六 喜献祠地及地租字   第二七 再喜献地租字   第二八 愿充祀典田契字   第二九 付托掌管埔园字   第三○ 送管山田契字   第三一 给山埔地垦字   第三二 给佃批字   第三三 出贌耕字   第三四 贌耕契字   第三五 招耕字   第三六 贌耕字   第三七之一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二 领银状   第三七之三 禀呈   第三七之四 呈及批   第三七之五 批   第三八 永佃批字   第三九之一 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