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订诊家直诀 - 第 14 页/共 15 页

(六)鬓前两太阳下,及耳前,为福德部,   忽滞晦者,将病也。   常滞晦者,肾与膀胱阳气不足也。又主身世偃蹇,   忽明而浮焰者,凶也。   渐明者,久病将愈也。   常明者,主康强安乐。   常赤者,主有血分燥热病,又主劳碌风波。   又两鬓匀圆,性情宽厚有福,   细长下垂,多机心也。   (七)面色:   以天中为主,赤色黑色为最忌,   若见如粟如豆,即凶。   他部有色应之,其祸更速,   孕妇赤色,主产厄,   平人男妇,并主兵厄火厄。   (八)面目色:宜相生,忌相克,   病人面色生目色,其愈速。   目色生面色,其愈迟。   目色克面色,其死迟。   面色克目色,其死速。   凡病日加剧,而面色愈见光焰,目光愈似有神,胜于平日者凶。   (九)面色散漫,主病而已,若入窍为入门户井灶,主凶。   千金方言之甚详,入窍者,即入眉目鼻孔口吻也,凡面色两部,色并起,渐见相连者凶。   (十)凡久患湿痰困重人,脾湿肝郁,山根下,多见一横道滞暗,   若内含微赤者,伏热也,色虽深重,不死。   旁连目胞下及两颧,即凶。   (一一)凡绕鼻准两迎香紫黯,而鼻准两颧与唇,俱光浮似肿者,下体有杨梅疮也,不治。   (一二)凡面色:   起于内部而外行者,内部渐开,主病散,故满面色虽恶,而印堂山根鼻准明润深厚者,虽困无危。   起于外部而内行者,主病深为凶,自下上行过颧,自上下行过目,皆凶。   (一三)又内经谓:   男子左为逆,右为从。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一四)凡察目旧以四白为忌,其实不然,   久病胞肉消瘦,能无露白乎,当以黑睛为主,瞳人紧敛,边际分明,神光内涵者,寿相也,虽困无危。   瞳人暴大及缩小,边际散漫,神光昏浊,皆忌。   小儿初生,瞳人宽大者夭。   白晴黄者,湿热也。   青睛黄者,湿热甚也,亦主血虚,   黑睛黄者,肾虚也。   黄甚者,皆为疸累历痈疽。   有赤脉贯瞳子,不治。   平人白睛,常多赤脉者,主有大风波。   天中及两眉两颧,有赤色应之,即发。   (一五)凡察舌,须分舌苔舌质,舌苔虽恶,舌质如常,胃气浊恶而己,苔从舌里生出,刮之不能全凈者,气血尚能交纽,为有根也。   一、凡舌苔,以匀薄有根为吉,   二、白而厚者,湿中有热也,   三、忽厚忽薄者,在轻病,为肺气有权,在困病,为肾气将熄,   四、边厚中薄,或中道无苔者,阴虚血虚也。   五、中道一线深陷,极窄如隙者,胃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