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68 页/共 85 页

耳中多所闻 根结篇云。少阳结于窗笼。窗笼者。耳中也。张云。即听宫也。刺节真邪论云。刺其听宫。   枕骨 高云。脑后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背俞 志云。谓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间。各开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分肉 高云。脐上水分穴。两旁滑肉门。为分肉。简按此属臆解。不可从。刺腰痛论云。刺肉里之脉。   在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王注。分肉主之。穴在足外踝直上。绝骨之端。如后二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所发。与此注少异。   踝上横 高云。踝上横纹之解溪穴。简按此说。亦未见所据。   水俞在诸分 张云。水属阴。多在肉理诸分之间。故治水者。当取诸阴分。如水俞五十七穴者。是也。   高云。水气不行。则皮肤胀满。故水俞在诸分。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   热俞在气穴 张云。热为阳。多在气聚之穴。故治热者。当取诸阳分。如热俞五十九穴者。是也。高云。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   两骸厌中二穴 马。骸字下句。注云。灸寒热之法。其穴皆在两骸之中。骨空论曰。辅骨上横骨下为楗。侠髋为机。   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 。 上为关。横骨为枕。则骸之为义。在膝解也。厌中。   即前环跳穴。王注以上节骸字。连为骸厌。则上节两字可读乎。甚非。张云。两骸厌中。谓膝下外侧骨厌中。   足少阳阳关穴也。骸。音鞋。说文。胫骨。吴同。志云。两骸厌中二穴。谓足少阳之阳陵泉也。高云。两骸。   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简按甲乙。阳关。在阳陵泉上三寸。犊鼻外陷者中。则张注为是。今从之。   天府下五寸 灵本输篇云。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王所引针经文。见玉版篇。   凡三百六十五穴 吴云。自脏俞至此。并重复。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复。约得三百五十八穴。盖世远经残。不可考也。马云。通共计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关元。俱在内。天突。关元。   环跳。俱重复。想有脱简。故不全耳。张云。自脏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连前天突十椎胃脘关元四穴。则总计三百六十九穴。内除天突关元。及头上二十五穴。俱系重复外。实止三百四十二穴。盖去古既远。   相传多失。志云。自天突十椎上纪关元。至厌中二穴。共计三百六十四穴。然内多重复。高云。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此乃不除重复。)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简按以上诸说。纷纭不一。今查之。自脏俞至五里。凡三百五十七穴。   游针之居 张云。针所游行之处也。志云。游针者。谓得针之道。而以神遇之。若游刃然。恢恢乎有余地矣。   以溢奇邪以通荣卫 马云。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则渐至外为发热。而内为少气。须当急泻无怠。以通营卫可也。张云。溢。注也。满也。奇。异也。邪自皮毛。而溢于络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气无常处。   而不入于经。是为奇邪。表里之气。由络以通。故以通营卫。高云。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   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简按高注义长。然以上下文义求之。以通营卫四字。恐衍。   营卫稽留 吴云。稽。迟也。   气竭血着 吴云。着。着同。凝结而不流也。   溪谷之会 张云。肉之会根据乎骨。骨之会在乎节。故大节小节之间。即大会小会之所。而溪谷出乎其中。凡分肉之间。溪谷之会。皆所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说文。泉出通川为谷。又诗有谷风。诗诂。风自谷出也。宋均曰。无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则所以通风水。在人身则所以通血气。简按王充论衡云。   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盖蹊。即溪谷之溪。   大气 马云。即宗气。灵五味篇云。大气积于胸中。刺节真邪篇云。宗气流于海。张云。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高云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简按今从马高注。   外破大 吴作大 。张云。 。当作 。误也。盖 可称大。 不必称大也。简按马志高并随文为解。非也。   卷肉 吴云。卷。音 。简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讹。(搴。亦缩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 吴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盖在诸经孙络之内。非复别有三百六十五穴。张云。   有骨节而后有溪谷。有溪谷而后有穴 。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 应之。故曰穴会。亦应一岁之数。   小痹淫溢循脉往来 张云。邪在孙络。邪未深也。是为小痹。志云。脉。谓孙络脉也。   帝乃辟左右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于义似是。   金兰之室 志云。藏之于心也。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志注凿矣。   三百六十五脉 张云。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   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高云。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脉。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   内解泻于中 张云。解。解散也。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泻。泻去其实也。中者。五脏也。此言络虽十二。而分属于五脏。故可解泻于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脉。高云。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   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   卷七   气府论篇第五十九   马云。气府者。各经脉气交会之府也。故有言本经。而他经之穴。入其中者。止论脉气所发所会。不以本经别经为拘也。其穴有多少。亦不拘于本经故耳。前篇论穴。故名气穴。而此论脉气所发。故名曰气府也。   高删论字。此亦以无问答也。   七十八穴 吴云。下文。考得九十一穴。多一十三穴。此与近世不同。近世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张云。详考本经下文。共得九十三穴。内除督脉少阳二经。其浮气相通于本经。而重见者。凡十五穴。则本经止七十八穴。近世经络相传。足太阳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即下文各经之数。亦多与今时者不同。   入发至项三寸半 马云。谓大杼风门二穴也。盖自后项。上至入发。则自入发至项而下。计有三寸半许。其数正如二穴所在也。中乃督脉。旁有四行。俱足太阳经穴。故曰旁五。二穴。各开中行一寸半。则在左之穴。至在右之穴。共相去三寸也。(按入发者。入后发际也。在后曰项。在侧曰颈。在前曰喉。新校正。   以入发为前发际。故欲以项字更为顶字。且以囟会至百会。百会至后顶。俱有三寸之说。又以半字为衍。何其强也。今如愚注。则王注自明。新校正。不必赘矣。)马云。项。当作顶。自眉上入发。曲差穴也。自曲差上行。至顶中通天穴。则三寸半也。并通天而居中者。督脉之百会也。百会。为太阳督脉之会。故此以为言百会居中。而前后共五穴。左右凡五行。故曰旁五。自百会前。至囟会后。至强间左右。至少阳经穴。相去各三寸。   共五五二十五穴。如下文者也。高云。顶。旧本讹项。今改。顶。前项穴也。自攒竹入发际。至前顶。其中有神庭上星囟会。故长三寸半。前顶在中行。次两行。外两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简按甲乙。神庭。在发际直鼻。上星。在直鼻中央。入发际一寸。囟会。在上星后一寸。前顶。在囟会后一寸五分。凡四穴。   通三寸半。高注似是。   浮气 吴云。阳气浮于巅顶之上者也。张云。言脉气之浮于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