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 - 第 55 页/共 85 页

有渐于湿 马云。渐。音尖。诗云。渐车帷裳。注。渐。   渍也。张云。渐。有由来也。   若有所留居处相湿 吴云。留。久留于水也。相。伴也。言居处之间。或伴乎湿也。张云。相。并也。   马云。其居处又湿。志云。有湿浊之所留。而居处又兼卑下。外内相湿。简按相字难解。姑从志。   肌肉濡渍 甲乙。渍。作溃。滑本同。误。   阳气内伐 马云。卫气内伐其阴气。简按营卫生会篇云。卫气内伐击也。马盖原于此。   络脉溢 简按此以外候言。乃孙络浮见也。   肉蠕动 张云。蠕。音软。微动貌。又曰。虫行貌。   主闰宗筋 甲乙。闰。作润。马吴并云。闰。润同。马云。宗筋在人。乃足之强弱所系也。但阳明实。则宗筋润。阳明虚。则宗筋纵。世疑宗筋即为前阴。按厥论有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则宗筋不可以前阴言。张云。宗筋者。前阴所聚之筋也。为诸筋之会。凡腰脊溪谷之筋。皆属于此。故主束骨而利机关也。简按五音五味篇云。宦者去其宗筋。根据此则张注似是。然前阴是宗筋之所会。故言断其前阴。而为去其宗筋。但不可即谓宗筋为前阴也。王注似详备。而有所未尽。宜参考诸篇。而始得其义。(据王所说。 癖 气。横弦竖弦之属。盖宗筋努张之所致也。)   束骨 吴云。束。管摄也。   机关 骨空论云。侠髋为机。 上为关。又据邪客篇。两肘两腋两髀两 者。皆机关之室。   冲脉者经脉之海也 五音五味篇云。冲脉起于胞中。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动输篇并海论云。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   阴阳总宗筋之会 滑云。愚谓此即厥论。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之义也。张云。宗筋聚于前阴。前阴者。足三阴阳明少阳。及冲任督跷九脉之所会也。   九者之中。则阳明为五脏六腑之海。冲为经脉之海。此一阴一阳。总乎其间。故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也。简按高云。阴阳。阴跷阳跷。阴维阳维也。未若滑张二氏有所据也。   气街 志云。气街者。腹气之街。甲乙。一名气冲。简按说文。街。四通道也。又曰冲。通道也。   知字异而义同。   带脉 经别篇云。当十四椎。出属带脉。二十八难云。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杨注云。带之为言。束也。言总束诸脉。使得调柔也。回。绕也。绕身一周。犹束带焉。   不引 吴云。不能收引。高云。不引者。不能延引而环约也。简按吴义为长。   补其荥而通其输 吴云。十二经。有荥有输。所溜为荥。所注为输。补。致其气也。通。行其气也。   张云。上文云独取阳明。此复云各补其荥。而通其输。盖治痿者。当取阳明。又必察其所受之经。而兼治之也。   如筋痿者。取阳明厥阴之荥输。脉痿者。取阳明少阴之荥输。肉痿骨痿。其治皆然。高云。各补其在内之荣血。   而通其在外之输穴。正虚则补以调之。邪实则泻以调之。志同。简按当仍吴张。   和其逆顺 马云。补则逆取。泻则顺取。志云。和其气之往来也。高云。逆者和之使顺。顺者和之不使逆。简按阴阳应象大论。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吴注。逆从。不顺也。盖此言逆顺。亦是不顺之谓。义始通。   以其时受月 高云。肝主之筋。心主之脉。肾主之骨。脾主之肉。各以其四时受气之月。而施治之。   则病已矣。受气者。筋受气于春。脉受气于夏。骨受气于冬。肉受气于长夏也。简按吴改月作气。不可从。   卷五   厥论篇第四十五   张云。厥者。逆也。气逆则乱。故忽为眩仆脱绝。是名为厥。厥证之起于足者。厥发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轻则渐苏。重则即死。最为急候。后世不能详察。但以手足寒热为厥。又有以香港脚为厥者。谬之甚也。简按千金方凡例。以厥为香港脚。然王注已言及之。则唐时有为其说者。可知也。考灵寒热病篇曰。厥痹者。厥气上及腹则死。此特似指香港脚冲心。虽仲景有寒厥热厥之分。亦以手足为言。盖彼以辨伤寒之寒热耳。   实非若内经之所谓厥也。观大奇论曰。暴厥者。不知与人言。调经论曰。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缪刺论曰。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重。而形无知也。   其状若尸。或曰尸厥。若此者。岂止于手足寒热。及香港脚之谓耶。今人多不知厥证。而皆指为中风也。夫中风者。病多经络之受伤。厥逆者。直因精气之内夺。表里虚实。病情当辨。名义不正。无怪其以风治厥也。医中之害。莫此为甚。简按厥。尔雅作 。说文亦作 。云。HT 气也。从 从HT 从欠。又云。 。 。或省 。史记扁仓传。作蹶。刘熙释名。厥。逆气也。颜师古注急就章云。 者。气从下起。上行叉心胁也。厥有气厥血厥痰厥酒厥脏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书论之详焉。   五指之表 张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简按集聚同义。然集有止之意。国语。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从内也 张云。其寒也非从外入。皆由内而生也。故凡病阳虚者。必手足多寒。皆从指端始。   前阴 马云。前阴者。阴器也。外肾也。简按宁氏折骨分经云。睾丸。外肾也。属足厥阴肝经。又韵会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据此则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睾丸也。   下气上争不能复 吴云。下气。身半以下之气也。上争者。阳搏阴激。身半以下之气。亦引而上争也。   马云。是在下之肾气。乃因强力。而遂与上焦之气相争。不能复如其旧。高云。在下之阴气。上争于阳。致阳气不能复。复。内藏也。   精气溢下 吴云。阴精之气。涌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阳气上出。则阴脏之精气。亦溢于下矣。简按上古天真论。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知是亦言精气漏泄。然彼由肾气有余。此因上盛下虚。义递异。   邪气因从之 张云。阳虚则阴胜为邪。简按吴云。邪气。阳气也。以其失所。目之为邪。此解太误。   若改阳字作阴。则才通。   气因于中 汪昂云。寒从内发。即前不从外之意。高云。阴寒之邪气因于中。而阳气日衰。简按此一句。诸说参差。甲乙。于。作所。而吴则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阴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马则改因作困。张则以气为上文之精气邪气。志则为气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并不甚清晰。考上下文意。汪高所释似允当。今姑从之。   渗营其经络 张兆璜云。渗者。渗于脉外。营者。营于脉中。营气宗气。皆精阳之气。营行于脉中。   诸阳之气。淡渗于脉外。非独卫气之行脉外也。   手足为之寒也 滑云。张子和曰。秋冬阴壮阳衰。人或恃赖壮勇。纵情嗜欲于秋冬之时。则阳夺于内。   阴气下溢。邪气上行。阳气既衰。真精又竭。阳不荣养。阴气独行。故手足寒。发为寒厥也。   络脉满而经脉虚 志云。灵枢经脉篇曰。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夫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酒亦水谷悍热之液。故从卫气。先行皮肤。从皮肤而充于络脉。是不从脾气。而行于经脉。故络脉满。而经脉虚也。   气聚于脾中 马云。下气上争。聚于脾中。志云。谷气聚于脾中。高同。   肾气日衰阳气独胜 宋本。日。作有。吴作自。甲乙。胜。作盛。(张氏医通云。论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阳气衰。不能渗荣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手足为之寒也。附子理中汤。论得热厥之由。则谓其人必数醉。若饱以入房。气聚于脾中。肾气日衰。阳气独胜。故手足为之热也。加减肾气丸。)   腹胀满 甲乙。无胀字。马云。下气上争。而行之于上。则下虚。故气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胀满也。夫曰阴气盛于上则腹满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阴寒之气盛于上。则上下皆阴。而阳气虚于下。下虚则腹胀满。以明腹满而为寒厥之意。简按张云。阴虚于下。则脾肾之气不化。故腹为胀满。恐非。   阳气盛于上 新校正。据甲乙。作腹满二字。详辨其义。滑亦从之。而马吴诸家。仍原文而解之。简按帝问有二或字。故举阴气盛于上。阳气盛于上之两端而答之。则新校正似是而却非。马云。乃上文之热厥耳。   高云。阳热之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乱则心神不宁。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