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纲目 - 第 588 页/共 603 页

【气味】酸,热,有毒。   诜曰:豺肉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   皮   【气味】热。   【主治】冷痹软香港脚,熟之以缠裹病上,即瘥(苏恭)。疗诸疳痢,腹中诸疮,煮汁饮,或烧灰酒服之。其灰亦可敷 齿疮(孟诜。又曰:头骨烧灰和酒灌解槽,牛马便驯良附人)。   治小儿夜啼,百法不效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二   野狼   (《拾遗》)【释名】毛狗。   时珍曰:《禽书》云:野狼逐食,能倒立,先卜所向,兽之良者也。故字从良。《尔雅》云:牡曰獾,牝曰野狼,其子曰 (音叫)。   【集解】藏器曰:野狼大如狗,苍色,鸣声则诸孔皆沸。   时珍曰:野狼,豺属也,处处有之,北方尤多,喜食之,南人呼为毛狗是矣。其居有穴。   其形大如犬,而锐头尖喙,白颊骈胁,高前广后,脚不甚高。能食鸡鸭鼠物。其色杂黄黑,亦有苍灰色者。其声能大能小,能作儿啼以魅人,野俚尤恶其冬鸣。其肠直,故鸣则后窍皆沸,而粪为烽烟,直上不斜。其性善顾而食戾践藉。老则其胡如袋,所以跋胡 尾,进退两患。其象上应奎颖曰:狈足前短,知食所在;野狼足后短,负之而行,故曰野狼狈。   野狼筋   藏器曰:野狼筋如织络袋子,又若筋胶所作,大小如鸭卵。人有犯盗者,熏之即脚挛缩,因之获贼也。或言是野狼 下筋,又言是虫所作,未知孰是?时珍曰:按李石《续博物志》云:唐时有野狼巾,一作野狼筋,状如大蜗,两头光,带黄色。   有段 失金帛,集奴婢于庭焚之,一婢脸 ,乃窃器者。此即陈氏所谓野狼筋也。愚谓其事盖术者所为,未必实有是理,而罗氏《尔雅翼》解为野狼 中筋,大于鸡卵,谬矣。   肉   【气味】咸,热,无毒。味胜狐、犬。   【主治】补益五脏,浓肠胃,填精髓,腹有冷积者宜食之(时珍。出《饮膳正要》)。   膏   【主治】补中益气,润燥泽皱,涂诸恶疮(时珍)。   【发明】时珍曰:腊月炼净收之。《礼记》云:小切野狼 膏,与稻米为酏。谓以野狼胸臆中膏,和米作粥糜也。古人多食野狼肉,以膏煎和饮食。故《内则》食野狼去肠,《周礼》兽人冬献野狼,取其膏聚也。诸方亦时用野狼之靥、牙、皮、粪,而本草并不着其功用,止有陈藏器述野狼筋疑似一说,可谓缺矣。今通据《饮膳正要》诸书补之云。   牙   【主治】佩之,辟邪恶气。刮末水服,治 犬伤。烧灰水服方寸匕,治食牛中毒(时珍。   出《短剧》诸方)。   喉靥   【主治】噎病,晒干为末,每以半钱入饭内食之,妙(《圣惠》)。   皮   【主治】暖人,辟邪恶气。嗉下皮,搓作条,勒头,能去风止痛(《正要》。淮南子《万毕术》云:野狼皮当户,羊不敢出)。   尾   【主治】系马胸前,辟邪气,令马不惊(《正要》)。   屎   【主治】瘰 ,烧灰,油调封之。又治骨哽不下,烧灰,水服之(时珍。出(《外台》、《千金方》)。   屎中骨   【主治】小儿夜啼,烧灰,水服二黍米大,即定。又能断酒【附方】新一。   破伤风:野狼、虎穿肠骨四钱(炙黄),桑花、蝉蜕各二钱,为末。每服一钱,米汤调下。   若口干者,不治。(《经验方》)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二   兔   (《别录》中品)【释名】明视。   时珍曰:按魏子才《六书精蕴》云:兔字篆文象形。一云:吐而生子,故曰兔。《礼记》谓之明视,言其目不瞬而 然也。《说文》兔子曰 (音万)。狡兔曰 (音俊),曰 (音谗)。《梵书》谓兔为舍舍迦。   【集解】颂曰:兔处处有之,为食品之上味。   时珍曰:按:《事类合璧》云:兔大如狸而毛褐,形如鼠而尾短,耳大而锐。上唇缺而无脾,长须而前足短。尻有九孔,趺居, 捷善走。舐雄豪而孕,五月而吐子。其大者为KT(音绰),似兔而大,青色,首与兔同,足与鹿同,故字象形。或谓兔无雄,而中秋望月中顾兔以孕者,不经之说也。今雄兔有二卵,古乐府有“雄兔脚扑速,雌兔眼迷离”,可破其疑矣。《主物簿》云:孕环之兔,怀于左腋,毛有纹采,至百五十年,环转于脑,能隐形也。   王廷相《雅述》云:兔以潦而化为鳖,鳖以旱而化为兔   肉   【气味】辛,平,无毒。诜曰:酸,冷。   时珍曰:甘,寒。按:《内则》云:食兔去尻,不利人也。《风俗通》云: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   弘景曰:兔肉为羹,益人。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不可合白鸡肉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合獭肉食,令人病遁尸。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霍乱。又不可同芥食。   藏器曰: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独为缺唇也。大抵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八月至十月可食,余月伤人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   【主治】补中益气(《别录》)。热气湿痹,止渴健脾。生食,压丹石毒(《日华》)。腊月作酱食,去小儿豌豆疮(《药性》)。凉血,解热毒,利大肠(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