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 - 第 1097 页/共 3614 页
(出十便良方)
治虚冷。
钟乳粉〔七(钱)分〕硫黄(三钱末)干山药(一钱)上为细末。用枣肉和丸梧桐子大。
每
养正金丹
(出十便良方)
治中下寒冷。进饮食。暖脾胃。张会伯方。
硫黄(去砂别研)大附子干姜丁香桂浓朴半夏肉豆蔻(各二两)上为细末。酒服之尤
萝卜丸
(出朱氏集验方)
治诸冷积。腹胀气痛。
萝卜子〔五(三)两〕沉香(一钱半)草豆蔻(一钱半)白术(半两)青皮(五钱)上除萝
温内丸治痼冷在内饮滞伏留。阴盛阳虚。谷气衰微。清浊不分。肠胃虚弱。寒
湿相胜。下浓朴(姜汁制一斤)干姜(炮)甘草(炙)白术草豆蔻(去皮)五味子诃黎勒皮陈橘候。米饮下。
治入秋小腹多冷者
(出本草)用古砖煮汁服之。
治冷
三月三日采艾。作煎服。
卷一百二十一 伤寒门
伤寒总论
夫人生天地之间。命有遭逢。时有否泰。吉凶安危。喜怒爱憎。存亡忧畏。关心之虑日有千瘟疫病而不能有斯瘴病。多汤食竞当摩者。至愈。
下者微者效相五苓愈。
可烂汗及大里病。下之则愈。汗之则死。里和表病。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夫如是。则神丹不可以误发。
甘遂何可以妄攻。然则桂枝下咽表和则愈。承气入胃里平则痊。明当消息病之证候。不可乱投汤药虚其胃气也。经言脉微不可吐。虚细不可下。此医之大禁也。凡脉有浮沉转能变化。
或人随时当风失节不如不和日乃夫气寒者。百病之始也。是四时八节不正疫疠之气。经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寒者经。
应始类气下左有之胃肝大手天身有手足不通。
治伤寒须辨阴阳。人身手足各有三阴三阳。合为十二经。在手背者为阳。属表为腑。在手掌也。
阴肝土传少阳胆。为微邪。阴主杀。故少阳木传太阴土。土传少阴水。水传厥阴木。至六七日当传人至来甲乙经云。邪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邪中于阴者。得之饮食起处。阴阳喜怒。又曰。
贼六也又加少焉。凡病一日至十三日。太阳证不罢。但治太阳。有初得病便见少阴。直攻少阴。此最变活法也。寒邪或首尾只在一经。又云。六气之邪乘虚之经。自背得之则入太阳。
阴。自面感之则入阳明之类。不必皆始于太阳。次第传于诸经。或寒邪首尾只在一经以一理推。但据脉与外证验之。假令病患脉浮紧。头项强痛。发热恶寒已至过经。
只是太阳受病更不传诸经。余皆仿此。
大凡阳病当投酸苦之药。微则用苦。甚则兼用之。阴病当投辛甘之药。微则用辛甘。甚则专谓太阳伤寒一日二日。发热恶寒。头疼腰脊强。尺寸脉俱浮。病在太阳经也。阳明伤寒二三日聋。或咽干。
口燥舌病在厥经言伤寒。形寒伤皮毛。寒伤血。寒伤营卫。寒主闭藏而腠理秘密。阳气怫郁不能通畅。
怫经之受寒秋及肤内变不治之者各寒病固有矣。非汗病之谓也。且造化为汗液之气者。乃阳热之气所为。非阴寒之所能也。以观万物热极而出液。明可知矣。经曰。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又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热病。然既身内有阴寒者。止为杂病。终莫能为汗病也。况病法曰。身热在表。饮水为里。此伤寒汗病本末。身凉不渴。小便不黄。脉不数者未之有也。虽仲景用四逆姜附之药。是以治其本里和。误以寒药下之太早。表热未入里而寒。下利不止。及或表热里寒利者。急以四逆汤攻里。利止里和。急以解于表也。故仲景四逆汤证后。复有承气下热也。由是观之。伤寒汗病。经直言热病。而不言其有寒凝也。经言三阴证者。为邪热在里。以脏与里为阴也。宜不热者也。夫伤寒阴阳之别者。非但表热当汗。而下之则死。
当下。而汗之亦死。故仲景曰。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实即亡。死生之要在乎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短者。懵然不知病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然则止为邪热在表则汗之。邪热在里则热在上则吐之病之证耶。况至八至以上。
造化验之。皆言五行之道而反似水。
多涎。肺热热气蒸蒸而天反凉。人凉则病愈。热在则病在。故病寒者自是寒病。非此汗病之气也。虽寒属阴水。而天地阴阳气液相生之道。则寒之化不能更生阴水也。故古圣曰。阳中生阴。阴中生阳。气中生液。液中生气。又曰。积液生气。积气生液。又经曰。气和而生精液。然气为阳物。故万物之水液皆生于阳热之气。如天气阳热极甚。则万物湿润。而冬寒则万物干燥。由是言之。
既为作汗之病气本热。非寒明矣。故经又曰。凡伤寒而成温病者。先夏至为温病。后夏至为暑病。暑与汗皆出。正言邪热随汗。皆出尽而愈也。又经曰。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汗出于心。负重远行汗出于肾。疾走恐惧汗出于肝。摇体劳苦汗出于脾。此皆动乱劳苦。而致阳热以为汗出。岂可反言作汗之病以为阴寒耶。今之俗医不明阴阳变化之道。而妄取阳主于生。阴主于死。而欲养于阳热者。殊不知此言自生之后。以显为阳。阳中生阴。故生者死之道也。既死之后。以隐为阴。阴中生阳。故死者生之道也。此古人之论道。乃死生有无动静隐显之阴阳。非言寒热之阴阳也。俗人妄言仙经云。纯阳升而为仙。纯阴死而为鬼。阴以养阳气。恐亦不如此。以阳主虚无。而言神为阳。阴主形体。而言形为阴。言善养生者。调顺阴阳。炼就阳神超升。弃其阴体。即纯阳之神乃为仙也。不明道者。寒热不调。以致阴阳胜负。耗绝阳神。惟存阴壳。则游神冥冥。非鬼何哉。此则修养家言形神之阴阳。而非医之阴阳也。俗又妄谓周易以阳为尊为美为善为刚为清为正。而阴邪反之。但欲养于阳热者。此又不知易象言阴阳体用之道以为教。非言一身之寒热阴阳也。故阳健唱命而阴顺和之。阴顺和之。则阴阳和平而同归善道。非以干阳特为热也。且夫子云。干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然则干之纯阳岂为热耶。此亦非特取寒冰为阳。是取冰之劲健整整肃刚。
为干健之也。坎离水火为夫妇。而易以阳刚坎水寒者为夫。而以阴柔离火热者为妇。亦非以热为阳刚。
而寒为者。本非取干阳之劲栗清整像干之道也。俗有妄言人生则身温。而死则身冷。及病虽身热未至于死。将死者。必热反变寒而后死也。阳则生。阴则死。以此专欲养于阳热。殊不知一身之内。寒水燥湿风火六气浑为一。两停则和平。一兴一衰病以生也。夫和平之常者。温凉得所。适当其和阳之气。如俗云人体温和是也。然冬寒而人腠理密。则身当温和。夏热则腠理开通而多汗出。则身当微凉。相反者病。过与不及亦病。其中脏腑阴分以为根本。则固守阳和之气。但当温和乃为和平。唯脏腑之气各随五行休囚旺相死之时位。而微有虚实不一也。
此之固守于内则适当其平。而以能内外之寒。夏心火阳旺而热。复以天气热则肤腠开泄。而阳热散越于外。适当其平而以能内外之热。万物皆然。此阴阳否泰。天道造化之理。盖莫大乎此也。然虽秋冬否闭。此以其肺肾阴旺而得其所。故康强省病。而病亦轻微。春夏开泰。以其肝寒热温凉。安危寿夭并同。故经曰。阴精所奉人多寿。阳精所奉人多夭。又仙经西山记言。
平人四时当有唏。谓三焦相火无不足。八节不得吹。谓肾脏阴难得实。然则岂可不明阴阳虚实。但欲养于阳热耶。凡病致死者。阳和气既不存。则止为阴湿形体而已。非冷何哉。俗未知热甚则热蓄于内。而阳气不能营运于四肢身表。故四肢逆冷。以至身冷脉细而绝则死。蓄热甚亦深反曰阳气以深热于厥者外急结。向救之以者。早以温之。无用寒凉。恐成阴毒阴证而死。俗医治伤寒误人多者。无过于此。后学之士。但以素问运气自然造化之理。原其标本则明可见焉。且以根据法救人。慎勿惑于众人之言。
故经曰。谨熟阴阳。无与众谋。又曰。知逆与从。正行无问。此其道也。
又云伤寒传染论。夫伤寒传染之由者。因闻大汗秽毒。以致神狂气乱。邪热暴甚于内。
作发婴儿。若于婴儿。
黄之疾。
世以艾何以自而与伤寒之法皆无异也。
大凡治病。必先明此寒暑燥湿风火六气最为恶也。故曰。其治病之法。以寒治热。以热治寒当如治热而服故用寒发。由甚治之其终则之。顺而折以湿攻光扑灭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是也。若夫实实虚虚。以寒攻寒。以热攻热。则于逆从之道知治伤不虚夫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若五内所以此四肢令竭之处曰。
色微咳在因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温在阴腑问口起流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