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卿子伤寒论 - 第 21 页/共 59 页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大青龙汤方第二十一   麻黄(六两去节味甘温) 桂枝(二两去皮味辛热) 甘草(二两炙味甘平) 杏仁(四十个去皮尖味苦甘温) 生姜(三两切味辛温) 大枣(十二枚擘味甘温) 石膏如鸡子大(碎味甘微寒)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扑之。一服汗者。停后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辛甘均为发散。然风宜辛散。寒宜甘发。辛甘相合。乃能发散荣卫之风寒。麻黄、甘草、石膏、杏仁。以发散荣中之寒。桂枝、姜枣。以解除卫中之风。   王文禄云。大青龙、麻黄汤之变。小青龙、桂枝汤之变。   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此伤寒见风脉也。伤寒者身疼。此以风胜。故身不疼。中风者身重。此以兼风。故乍有轻时。不发厥吐利。无少阴里证者。为风寒外甚也。与大青龙汤以发散表中风寒。   许氏云。仲景治伤寒。一则桂枝。二则麻黄。三则青龙。三方鼎立。若证候与脉相对。无不应手而愈。   王文禄云。大青龙。治风寒外壅而闭热于经者。故加石膏于发汗药中。尤为峻剂。   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饮。则水寒相搏。肺寒气逆。故干呕发热而咳。针经曰。形寒饮冷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此之谓也。与小青龙汤。发汗散水。水气内渍则所传不一。故有或为之证。随证增损以解化之。   卷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第六   小青龙汤方第二十二   麻黄(三两去节味甘温) 芍药(三两味酸微寒) 五味子(半升味酸温) 干姜(三两味辛热) 甘草(三两炙味甘平) 桂枝(三两去皮味辛热) 半夏(半升汤洗味辛微温) 细辛(三两味辛温)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寒邪在表。非甘辛不能散之。麻黄桂枝甘草之辛甘。以发散表邪。水停心下而不行。   则肾气燥。内经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干姜细辛半夏之辛。以行水气而润肾。咳逆而喘。则肺气逆。内经曰。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芍药五味子之酸。以收逆气而安肺。   加减法若微利者。去麻黄。加荛花。如鸡子大。熬、令赤色。下利者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麻黄发其阳。水渍入胃。必作利。荛花下十二水。水去。利则止。   若渴者。去半夏。加栝蒌根三两。辛燥而苦润。半夏辛而燥津液。非渴者所宜。故去之。栝蒌味苦而生津液。故加之。   若噎者。去麻黄。加附子一枚。炮。经曰。水得寒气。冷必相搏。其人即KT 。加附子。温散水寒。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去麻黄。恶发汗。   若小便不利。少腹满。去麻黄。加茯苓四两。水蓄下焦不行。为小便不利。少腹满。   麻黄发津液于外。非所宜也。茯苓泄蓄水于下。加所当也。   若喘者。去麻黄。加杏仁半升。去皮尖。金匮要略曰。其人形肿。故不内麻黄。内杏子。以麻黄发其阳故也。喘呼形肿。水气标本之疾。   张卿子云。与柴胡汤症相似。此治表也。故近温。彼半表半里。故近清。   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小青龙汤主之。   咳而微喘者。水寒射肺也。发热不渴者。表证未罢也。与小青龙汤。发表散水。服汤已。渴者。里气温。水气散为欲解也。   太汤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脉浮弱者。荣弱卫强也。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   下后大喘。则为里气大虚。邪气传里。正气将脱也。下后微喘。则为里气上逆。邪不能传里。犹在表也。与桂枝汤以解外。加浓朴杏仁。以下逆气。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   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经曰。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汤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则其类矣。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麻黄汤主之。正谓当发其汗一汤也。汗后则必微。除发衄而解。岂有夺血亡汗。再与麻黄之理汗乎。汉文错综接续。不可不知。   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太阳伤寒也。虽至八九日。而表证仍在。亦当发其汗。既服温暖发散汤药。虽未作大汗。亦微除也。烦者、身热也。邪气不为汗解。郁而变热。蒸于经络。发于肌表。故生热烦。肝受血而能视。始者气伤荣。寒既变热。则血为热搏。肝气不治。故目瞑也。剧者热甚于经。迫血妄行而为衄。得衄、则热随血散而解。阳气重者。热气重也。与麻黄汤。以解前太阳伤寒之邪也。   王文禄云。此与下二条同看。上条阳气重。即下所谓不得越也。下条不彻。即上所谓微除也。麻黄泻实。故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上文因服汗药而衄。此不服汗药而自衄。皆向愈之兆也。   风寒在经。不得汗解。郁而变热。衄则热随血散。故云自衄者愈。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寒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   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太阳病未解。传并入阳明。而太阳证未罢者。名曰并病。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   为太阳证罢。阳明证具也。法当下之。若太阳证未罢者。为表未解。则不可下。当小发其汗。先解表也。阳明之经循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也。当解之、熏之以取其汗。若发汗不彻者。不足言阳气怫郁。止是当汗不汗。阳气不得越散。邪无从出。壅甚于经。故躁烦也。邪循经行。则痛无常处。或在腹中。或在四肢。按之不可得。而短气。但责以汗出不彻。更发汗则愈。内经曰。诸过者切之。涩者。阳气有余。   为身热无汗。是以脉涩。知阳气壅郁。而汗出不彻。   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