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统大全 - 第 25 页/共 402 页
帝曰:论言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予欲不远热,不远寒奈何?上之寒热二字,所用之寒热也,下之寒热二字,因气之寒热也。远,犹避也。不远寒,不远热,犹言可以热治热,而寒治寒者也。
岐伯对曰: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
出汗宜热药,故不避热。下利宜寒药,故不避寒。如是则夏亦可用寒,皆谓不获已而用之也。
帝曰:不发不攻而犯寒犯热何如?曰: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曰:愿闻无病何如?曰:无者生之,有者甚之。
犯寒热者,其病益甚,无病犯禁,犹能生病故曰:无则生,有则甚。
曰:生者何如?曰: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寒至则坚痞腹满,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音冒。闷也。)郁注下, 肿胀,呕鼽衄头痛,骨节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曰:治之奈何?曰:时必顺之,犯者治以胜也。
春宜凉,夏宜寒,秋宜温,冬宜热,此时之宜,不可不顺。犯热治以酸寒,犯寒治以甘热,犯凉治以苦温,犯温治以辛凉,所谓胜也。
帝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曰:愿闻其故何谓也?岐伯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帝曰:善。
重身,谓怀妊也。毒之,谓有毒病用毒药以攻之。有大积大聚之故,治其大半则止,过之者死。非重身者,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而止,当有约也。况重身者,岂无约乎?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然调其气,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
郁,郁滞也。达发夺泄折五者,欲其通达之意也。王注以达为吐,以发为汗,以夺为下,以泄为利小水,皆非也。如气凄清之甚,则肺金太过,而木郁之病生焉。治以轻扬味薄之剂散之,使之郁气解,而肝木之气伸矣。治郁之余,仍以辛热之味,以泻肺气,畏其热则气斯服。肝肺之气,各得其平,无获郁滞之患,故曰:过者折之,以其畏也。余皆仿此。王安道曰:此段十三句,通为一章,当分三节。自帝曰至水郁折之九句为一节,治郁法之问答也,然调其气一句为一节,治郁之余法也。过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三句为一节,调气之余法也。过病之起,多由乎郁,郁者,滞而不通之义。或因所乘而为郁;或不因所乘而本气自郁,皆郁也。岂惟五运之变,能使然哉?郁既非五运之变可拘,则达之、发之、夺之、泻之、折之之法,固可扩而充之矣。可扩而充,其应变不穷之理也。且夫达者,通畅之也,如肝性急怒,气逆 胁,或胀大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则用升发之药,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气在下为飧泄,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王氏以吐训达,以汗为发,不能使人无疑。以为肺金盛,而抑制肝木欤?则泻肺气,举肝气可矣,不必吐也;以为脾胃浊气下流,而少阳清气不升欤?则益胃升阳可矣,不必吐也。虽然,木郁固有吐之之理,今以吐宇总该达字,则凡木郁皆当用吐矣,其可乎哉?帝曰:假者何如?岐伯曰:有假其气,则无禁也。所谓主气不足,客气胜也。
假,借也。主气不足,客气胜之,故假借寒热暖凉,以资夫正气,则客可犯之谓也。主气谓五脏应四时春夏秋冬也。客气谓六气加临之气。
至真要大论
曰:上淫乎下,所胜平之,外淫乎内,所胜治之。
上淫乎下,天之气也,所谓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泻之之类是也。外淫乎内,地之气也,所谓在泉之气。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辛散之是也,皆随所制胜以平之也。司天之气曰平,在泉之气曰治,此其义见矣。
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阴病阳不病,阳病阴不病,正也。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正治也。阴位以见阳脉,阳位以见阴脉,反也。以寒治寒,以热治热,反治也。
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者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皆随胜气,安其屈伏,无问其数,以平为期,此其道也。
随制平夺,皆不以数之多少,以气和平为度。
帝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愿闻其约。岐伯对曰:气有高下,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适其至所为故也。
脏腑有高下远近,证候有表里,药治有轻重。调其多少,和其紧慢,令药气之病所为故,勿令太过与不及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三臣六,偶之制也。
古之单方,独用一物曰奇。病在上而近者,宜奇方。古之复方曰偶,有二味相配之偶,有二方相合之偶。病在下而远者,宜偶方。制者,谓因时制宜之义,以病有远近,治有轻重所宜,故云制也。若以君臣药味数之,阴阳奇偶则亦然也。
故曰:近者奇之,远者偶之,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
奇者单行而力微,故近者奇之可也;偶者并行而力大,故远者必以偶也。汗不可以奇,盖谓汗难出,故以偶;下不以偶,谓下易行,故以奇。及观仲景制方,桂枝汤汗药也,亦以三味为奇。
大承气汤下药也,亦以四味为偶。此见方因时制宜,不必拘泥奇偶,而失其治之大体。
补上治上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浓,缓则气味薄,适其所至,此之谓也。
王注谓补上治上之方,若迅急则上不住而反迫于下,所以宜制气味之薄方,欲其升浮而使之至于病所,而后可以疗其病也。补下治下之方,若慢缓则滋道路而力微,所以宜制气味之浓方,欲其降沉急而至于病所,而后可以疗其病也。适,宜也。凡制方须宜至其病所,而无太过不及之谓也。
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
又有病在于下焦,其势不容于遽急而用和缓之气味者,虑其中道而止也,宜于药后,以食送之至病所,要亦无违上下之制。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少,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
大方有二:有药味数少专攻之大方;有君一臣二佐九之大方。凡治肝肾及在下而远者,宜服数少之大方。病有兼证而邪不专,不可以一二味治者,宜服君一臣二佐九之大方,故肾之二服,可分作肺之九服、肝之三服也。
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重方则复方也。奇偶不去则反复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如黄连治口疮,佐以干姜而速之类是也,故曰:反佐取之。
帝曰:五味之用何如?岐伯对曰: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 或坚,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其平也。
五味辛以散之,半夏、白芷、防风之辛皆散;甘以缓之,甘草、大枣之甘皆缓;酸以收之,白芍药、五味子之酸皆收;苦以泻之,大黄、黄连之苦皆泄;咸以软之,芒硝、海石之咸皆软;淡以渗之,茯苓、白术之淡皆渗是也。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病之微者,可以逆治,以寒攻热,以热攻寒是也。病之甚者,不可逆治,当顺其性而从之,所谓以热而攻热也。如伤寒发热,反以麻黄、姜、桂之辛,从其性而攻发之之类是也。
帝曰:何谓逆从?岐伯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少从多,观其事也。
逆其病而施,谓之正;从其病势而用方,谓之反。反从之方,或一二味而从之,是谓从少;或三四味而从之,是谓从多。从少从多,当观病之微甚,事之轻重。
帝曰:反治何谓?岐伯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
汪氏《质疑》注:经文反治者,即从治之法,上文曰从者反治是也。热因寒用者,谓热药因病之热,以其本病之寒而用也。如伤寒肾气素本虚寒,而寒盛于内,格阳于外,病变面赤身热,脉数无力者,经曰脉至而从,按之不鼓,诸阳皆然是也。有因内伤过服凉药,以致肌肤大热,或谵语口干,脉无力者,此皆本于寒而变病似热,实非热也,宜以热药反治之也。寒因热用者,谓寒药因病之寒,以其本病之热而用也。如伤寒热甚失于汗下,亢阳内郁,拒阳于外,病变浑身厥冷而脉实者,经曰:诸阴之反脉至而从,按之鼓甚而盛也是也。有积热于内,而外反恶寒者,有火炎于内,反觉冷气自腹冲上者,此皆本于热而变病似寒,实非寒也,宜以寒药反治之也。塞因塞用者,言补塞之药,因壅塞之病而用也。释者谓气虚中满而用补药,特其一耳。有因气虚而胸中痞者,有气虚腹中有块作痛,或上或下,或有或无者,有气虚大便里急后重者,有气虚小便秘涩者,有气虚而肢节肿痛者,有气虚而背肩胀急者,此皆本于气虚不能营运而变病似塞,实非塞也,宜补气及收涩之药反治,此塞因塞用之类也。通因通用者,言通利之药,因通塞之病而用也。
释者谓热结塞凝而致泄者,以通利之药,亦特其一耳。有因食积而痢者,宜通积化食之药;有下焦积热而小便不禁,或遗精滞浊者,宜通窍解热之药;有患疟郁热于表,外蒸汗出者,宜清热解表之药;有伤风热怫于表,外蒸汗出者,宜散风之药;有患痹湿气熏蒸汗出者,宜散湿之药;有血积于内,以致血隧壅遏而傍流之血妄行者,宜通血之药。此皆本于塞而变病似通,实非通也,宜通利之药反治。此通因通用之类也。必伏其所主者,正治之法藏诸用也。而先其所因者,因其势而利导之之意也。伏其吾之所以主治者,而先其所因以顺从而渐杀之法,法主于治其通,而先通因通用,积去而利止,则先通之者,所以塞之也,而吾主治之意,至是显诸仁矣。反治之法主于双病,本其始而言,亦正治也,故言乎其始,药治亦顺,与正治之法同。言乎其终,药治似逆,与正治之法异,故曰始同终异也。夫反治之法微,故宜加深长之思,此章之义博,不可以偏之致自异也。而释者不察得失相参,如谓中满宜补,泻痢宜下之者可也。至谓蜜煎乌头,醇酒冷冻饮料之类,皆察其小而遗其大者,余宁已于言哉?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此结上文反治之效也。
帝曰: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从内之外者,调其内。
内伤元气,不能外卫腠理,而为汗泄等证,宜补中益气之类以调其内,则外证自除,是谓治其本也。
从外之内者,治其外。
风寒外郁而为喘嗽,或为鼻衄等证,宜麻黄、桂枝之类以疏其外,则内患自除,是亦治其本也。
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
如积热于内而为痈肿疮疡等证,先以苦寒疏其内实,后用通经关郁排脓之剂,或针砭等法,以治其外,斯则内外悉平,是谓先本而后标者也。
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邪气外郁内热而为痰火壅实等证,先以辛散之味以解其外,后用消痰降火之剂以治其内,斯则内外俱安,是亦先本而后标之者也。
中外不相及,则治其主病。
病在中,或在外,两不相干,而非从内之外,从外之内者,则于内于外,专治其主病而已矣。
曰: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此问治病不衰,而反因药之寒热,而随生寒热之新病也。
岐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阴,肾也。阳,心也。其心属火,肾属水也。此言肾之真阴已亏而发热,误投寒药以治,则热反炽,岂知热之不衰,由于真水之不足乎?宜求滋肾之剂,如山药、枸杞、地黄之类,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是也。又如心之元阳已亏而身寒者,误投热药以治,则寒反甚。岂知寒之不衰,由于真火之不足乎?宜求补心之剂,如人参、附子之类,所谓益火之原,以消阴翳是也。如果益心,寒亦通行;如果强肾,热之犹可。心也,肾也,水火之原也,阴阳之本,所谓属也。
服寒而反热,服热而反寒,治其旺气,是以反也。
旺气,时旺之气也。如夏月感寒,郁而为热,宜辛散之药。医见其身热,其时旺之气亦热,乃以寒药治之。寒性收敛,表邪不能发散而热反甚矣。发冬月伤寒,失于汗下,邪气传变,亢阳内郁而身寒者,宜苦攻之。医见身寒,时旺之气亦寒,乃以热药治之。热性 悍,内邪未得疏通而寒反甚矣。是皆治其旺气而有所失也,正发表不远热,攻裹不远寒,相同一意。
曰:不治旺而然者何也?曰:不味旺味属也。
此承上文而言,上味玩味也,下味药味也。如肺之气虚而身寒,其寒也由于肺气之不足也,宜补其气则生阳矣。若误投以辛热之药味。则阳虚阴必凑而身寒反甚。盖徒知寒者热之,而不玩味乎味之辛者旺于秋,而属于肺,辛先入肺,以散肺气,如之何其弗寒也?如心血虚内身热,其热也由于心血之不足也,宜补其血则生阴矣。若误投以苦寒之味,则阴虚阳必乘而身热反炽。盖徒知热者寒之,而不玩味乎味之苦者旺于夏,而属于心,苦先入心,以泻心血,如之何其弗热也?故曰不味旺味,而有所犯也。
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五味久服,各增其气,如黄连服久而反热,故曰久而增气,物化之常。增气不已,脏气偏胜,气有偏胜则有偏绝,故曰夭之由也。
五常政大论
曰: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
此言人应天地阴阳,虚实寒热,治之宜各察其岁气天和,无实实虚虚之误,庶不失其正而夭人命也。
《大要》曰:无伐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
此承上文而言,引古经以证无伐天和之义也。
五脏别论
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
藏气法时论
曰: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齑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毒药,谓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虫鱼鸟兽之类,然辟邪安正,惟毒药为能,故通谓毒药也。五谷,粳米小豆大豆麦黄黍;五果,桃李杏栗枣;五菜,葵藿薤葱韭。食以存性,药以防命,气味温补以存精形,此谓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也。
宣明五气篇
五味所禁: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五味太过则致病,病者则愈甚,故无多食。下文之义可见矣。
五脏生成篇
多食咸,则脉凝泣而色变;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KT 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五味入口,内养五脏,各有所欲。所欲太过,则互有所伤,故不宜过欲也。
阴阳应象大论
阳为气,阴为味。味浓者为阴,薄为阴之阳。气浓者为阳,薄为阳之阴。味浓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浓则发热。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味浓者为阴中之阴则泄,如大黄之类。味薄者为阴中之阳则通,如苦茶之类。气浓者为阳中之阳则发热,如附子之类。气薄者为阳中之阴则发泄,如麻黄、桂枝之类是也。故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也。
卷之二 内经要旨(下)
脉候篇第五
脉要精微篇
黄帝问曰:诊法何如?岐伯对曰:诊法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血气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
平旦未劳于事,阴气未扰,阳气未耗,故可以候有过之病脉也。
切脉动静而视精明,神气也。察五色,观五脏有余不足,六腑强弱,形之盛衰,以此参伍,决死生之分。
参伍,视察五色等事,与所切脉参合比伍,而其决死生之分也。
夫脉者,血之府也,长则气治,安也。短则气病,数则烦心,大则病进,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上盛,谓寸口;下盛,谓尺中。代则气衰,细则气少,涩则心痛,浑浑革至如涌泉,病进而色弊,绵绵其去如弦绝者,死。
浑浑,脉混乱也。革至,谓脉弦实。如涌泉,脉迫迫而出不反也。绵锦其去,脉来绵绵,相续不见其去,如弦之数绝,主病色而死矣。
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始之有经,从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时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