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 第 235 页/共 249 页

又云:饮食冷热,不可合食,伤人气。   又云:食热腻物,勿饮冷酢浆,喜失声嘶咽。(嘶者,声败也。咽者,气塞咽也。)   又云:食热讫,勿以冷酢浆嗽口,令人口内齿臭。   又云:食甜粥讫,勿食姜。食少许即猝吐,或为霍乱。(一云勿食盐。)   又云:置饴粥中食之,杀人。(《食经》云:此说大乖,恐或文误也。)   又云:膳有甘味,三日勿食生菜,令人心痛。(饴糖属也。)   又云:干秫米合猪,肥食,使人终年不化。   又云:小麦合菰食,复饮酒,令人消渴。   又云:小麦合菰米(菜)食,腹中生虫。   又云:小麦不可合菰首,伤人。   又云:蒜勿合饴饧,食之伤人。   又云:食乔麦合猪肉,不过三日成热风病。   又云:生葱合鸡雄 食之,使人大窃,终年流血,杀人。   又云:葱薤不可合食白蜜,伤人五脏。   又云:葱桂不可合食,伤人。   又云:食生葱啖蜜,变作腹痢,气壅如死。   又云:生葱不可合食鲤鱼,成病。   又云:生葱食不得食枣,病患。   又云:啖陈薤并食之,杀人。   又云:葵菜不可合食猪肉,夺人气成病。   又云:陈薤、新薤并食之,伤人。   又云:葵不可合食黍,成病。   又云:五辛不合猪肉、生鱼食之杀人。   又云:凡辛物不可合食,使人心疼。   又云:诸刺菜不可合食麋肉及虾,伤人。   又云:梨苦菜合生薤食,身体肿。   又云:芹菜合食生猪肝,令人腹中终年雷鸣。   又云:戎葵合食鸟子,令面失色。   又云:干姜勿合食兔,发霍乱。   又云:食甘草勿食无及蓼交,令人废其阳道。   又云:食蓼啖生鱼,令气壅或令阴核疼至死。   又云:蓼叶合食生鱼,使人肌中生虫。   又云:芥菜不可共兔肉食,成恶邪病。   又云:生菜不可合食蟹足,伤人。   又云:栗合生鱼食之,令人肠胀。   又云:李实合雀肉食,令大行漏血。   又云:乌梅不可合猪膏食之,伤人。   又云:李实不可合蜜合食,伤五内。   又云:枣食不得食生葱,痛病患。   又云:杏子合生猪膏,食之,杀人。   又云:菰首不可杂白蜜,食之令腹中生虫。   又云:茇实合白苋食之,腹中生虫。   又云:虾不可合食麋肉及梅、李、生菜,皆痼人病。   又云:诸螺蜊与芥合食之,使人心痛,三月一动。   又云:诸果合诸螺蜊食,令人心痛,三日一发。(一曰合芥。)   又云:诸菜合煮螺蜊蜗,食之皆不利人。   又云:猪肉合鱼食,不利人。(一曰入腹成噎。)   又云:猪肝脾鲫鱼合食,令人发损消。   又云:猪肝不可合鲫鱼子卵,食之伤人。   又云:猪肝合鲤子及芥菜,食之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