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49 页/共 200 页
后妃帅九嫔御,御谓从往侍祠。《周礼》:天子有夫人,有嫔,有世妇,有女御。独云帅九嫔,举中言也。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於祠,大祝酌酒,饮於高媒之庭,以神惠显之也。带以弓韣,授以弓矢,求男之祥也。《王居明堂礼》曰:“带以弓韣,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
○韣,大木反,弓衣。娠音身,一音震,谓怀妊。
[疏]“乃礼”至“之前”。
○正义曰:祭高禖既毕,祝官乃礼接天子所御幸有娠之人,谓酌酒以饮之。饮酒既毕,乃属带此所御之人以弓韣,又授之以弓矢,於高禖之前而北面也。
○注“天子”至“天材”。
○正义曰:“天子所御,谓今有娠者,”若总论幸御,则群妃皆是,何得直云“乃礼天子所御”?故知有娠者。《汉书音义》:“娠音身也。”云“《王居明堂礼》”者,《逸礼》篇名也。云“礼之禖下,其子必得天材”者,谓礼此所御之人於禖神之前,禖在坛上,御者在下,故云“禖下“。以祭神必福降,故云“其子必得天材”。
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始电,蛰虫咸动,启户始出。又记时候。发,犹出也。
○电,大练反。先雷三日,奋木铎以令兆民曰:“雷将发声,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备,必有凶灾!”主戒妇人有娠者也。容止犹动静。
○先,悉荐反。奋,方问反。铎,大各反。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因昼夜等,而平当平也。同、角、正,皆谓平之也。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曰石。甬,今斛也。称锤曰权。概,平斗斛者。度量,上音杜,下音亮,注同。甬音勇。权概,古代反。称,尺证反,下同。锤,丈伪反,又丈为反。
[疏]“日夜”至“始出”。
○正义曰:日夜分,谓昼夜漏刻。马融云:“昼有五十刻,夜有五十刻,据日出日入为限。”蔡邕以为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昼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郑康成注《尚书》云“日中星”,以为日见之漏五十五刻,不见之漏四十五刻,与蔡校一刻也,大略亦同。“雷乃发声”者,雷是阳气之声,将上与阴相冲。蔡邕云:“季冬雷在地下,则雉应而雊。孟春动於地之上,则蛰虫应而振出。”至此升而动於天之下,其声发扬也。以雷出有渐,故言“乃”。云“始电”者,电是阳光,阳微则光不见,此月阳气渐盛,以击於阴,其光乃见,故云“始电”。
○“蛰虫咸动,启户始出”者,户谓穴也,谓发所蛰之穴。蛰虫早者,孟春乃出,则《左传》“启蛰而郊”是也。蛰虫晚者,则二月始出,故此云“蛰虫咸动”,则正月未皆动,重记时候者。庾蔚云:“谓盖先记时候,以明应节。后言时侯,以应二分二至。”所应不同,故重记之也。
○注“主戒”至“动静”。
○正义曰:以其生子不备,必有凶灾,故知“主戒妇人”也。云“容止犹动静”者,蔡云:“迅雷风烈,孔子必变。”《玉藻》云:“迅雷甚雨则必变。”虽夜必兴,衣服冠而坐,所以畏天威也。小人不畏天威,懈慢亵渎,或至夫妇交接,君子制法,不可指斥言之,故曰“有不戒其容止”者。言此时夫妇交接,生子支节性情必不备,其父母必有灾也。注“因昼”至“斛者”。
○正义曰:“平当平”者,谓度量钧衡之等,人之所用,当须平均。人君於昼夜分等之时,而平正此当平之物。云“同、角、正,皆谓平之”者,经中度、量、钧、衡、石五者,总蒙同文。云“丈尺曰度,斗斛曰量,三十斤曰钧,称上曰衡,百二十斤为石”,皆《汉书 律历志》文。按《志》文云:“黑秬一黍为一分,十分为一寸,十寸为一尺,十尺为一丈,十丈为一引,五度审矣。”又云“黄锺之管,长九寸,围九寸,其实一籥,合籥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五量加矣。”《志》又云:“黄锺之管,一籥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百二十斤为石。”《志》又云:“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注:“权,锤也。”与物正等则衡平,是权为称锤,称上曰衡。甬与斗连文,《律历志》“十斗为斛”,故知甬则斛也。云“概,平斗斛者”,今之犹然。
是月也,耕者少舍,乃脩阖扇,寝庙毕备。舍犹止也。因蛰虫启户,耕事少间,而治门户也。用木曰阖,用竹{韦}曰扇。毕犹皆也。凡庙前曰庙,后曰寝。
○阖,户腊反。间音闲。毋作大事,以妨农之事。大事,兵役之属。
[疏]注“用木”至“曰寝”。
○正义曰:按襄十八年《左传》云“晋州绰以枚数阖”,阖是齐城门而云阖,是阖用木也。此扇与阖相对文。又此耕者少舍谓庶人,庶人荜门,故以为“竹苇曰扇”。云“凡庙前曰庙,后曰寝”者,庙是接神之处,其处尊,故在前。寝,衣冠所藏之处,对庙为卑,故在后。但庙制有东西厢,有序墙,寝制惟室而巳,故《释宫》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也。
是月也,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顺阳养物也。畜水曰陂,穿地通水曰池。
○漉音鹿,竭也。陂池,彼宜反,《尚书传》云:“泽障曰陂,停水曰池。”畜,敕六反。
○天子乃鲜羔开冰,先荐寝庙。鲜当为献,声之误也。献羔,谓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荐於宗庙,乃后赋之。《春秋传》曰:“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阴沍寒,於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飨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冰。”
○鲜,依注音献。觌,大历反。沍,户故反。朝,直遥反。秬音巨。与音预。祭寒,本或作祭司寒,按《左氏传》无“司”字。
[疏]注“鲜当”至“受冰”。正义曰:“鲜当为献“者,按《诗 豳风 七月》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故知鲜为献也。云“献羔谓祭司寒”者,以经云献羔启冰,先荐寝庙,恐是献羔寝庙,故云“祭司寒”,《左传》直云“献羔而启之”。知“祭司寒”者,以传云“祭寒而藏之”,既祭司寒,明启时亦祭之。云“荐於宗庙,乃后赋之者,荐於宗庙,谓仲春也;乃后赋之,谓孟夏也。故《凌人》云“夏颁冰”,《左传》云“火出而毕赋”是也。引“《春秋传》曰”者,昭四年《左传》申丰之辞也。从“古者”以至“无不受冰”,皆《左传》文也。按昭四年春大雨雹,季武子问於申丰,申丰对以此辞。云“日在北陆”者,北陆,虚也,谓十二月日在虚之时而藏冰。云“西陆朝觌而出之”者,西陆,昴也,郑康成以为四月之时,日在昴毕之星,朝见东方,於时出冰,以颁赐百官。若其初出荐庙时在二月是也。云“固阴沍寒”者,杜预注:“沍,闭也。”谓坚固之阴,闭塞不通阳之处,於是取之。云“朝之禄位,宾食丧祭,於是乎用之”者,朝之禄位,谓大夫已上,故下云命夫命妇无不受冰是也。宾谓接迎宾客,食谓寻常饮食,丧谓死丧,祭谓祭祀。云“黑牡秬黍”者,以其祭水神,色尚黑。云“桃弧棘矢”者,桃去不祥,棘则刺御恶。云“祭寒而藏之”者,寒谓司寒之神,则玄冥水神也。所用黑牡秬黍,黑牡则黑羔。云“献羔而启之”者,献羔则黑牡也,亦用秬黍。启之,谓二月时也,故云“公始用之”。云“火出而毕赋”者,毕,尽也,谓应是得冰之人,无问尊卑,尽赋与之。按《左传》云:“火出於夏为三月,於商为四月,於周为五月。”则火出季春建辰之月,以《周礼》“夏颁冰”,乃建已之月,不同者,但建辰火星在卯,火星始出;至建巳火星渐高,总而言之,亦得称火出。早则三月之末,晚则四月之初,不甚相远。又三月内有得四月节时,故据夏而言之。按《月令》季冬藏冰,《诗 豳风》“三之日纳于凌阴”,三之日是建寅之月,不同者,《郑注》豳地晚寒,所以校一月也。
上丁,命乐正习舞,释菜。乐正,乐官之长也。命习舞者,顺万物始出地鼓舞也。将舞,必释菜於先师以礼之。《夏小正》曰:“丁亥万舞入学。”
○长,丁丈反。天子乃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顺时达物也。仲丁,又命乐正入学习乐。为季春将习合乐也。习乐者,习歌与八音。
○中丁音仲,本亦作仲。为,于伪反,下注同。
[疏]注“命习舞”至“入学”。
○正义曰:以春阳既动,万物出地,故王者习舞,所以应之,故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此仲春又云习舞,释菜,皆以阳气动,故此仲春习舞,则《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一也。据人所学谓之习舞,节奏齐同谓之合舞,此亦谓之大合乐。故《文王世子》云“凡大合乐”,注“春舍菜合舞,秋颁学合声”。孟春习之,至仲春习而合之,自是春秋常所合乐也,非为季春而习舞也。故《大胥》春合舞,秋合声,自是春秋之常事也。孟春习舞,及仲春习舞,及仲丁习乐,并季春合乐,皆在大学。仲春释菜合舞,季春大合乐,皆天子亲往,馀则不也。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为当月饮酎也。命乐师者,以仲春习舞习乐之时,既命乐正,此则稍轻,故惟命乐师。此习礼乐在学也,其事既轻,天子不亲往。孟夏又云“天子饮酎,用礼乐”,郑注“饮之於朝,正尊卑”,是饮酎在朝。天子亲往,不云乐正者,文不备也。饮酎大礼,必乐正在焉。熊氏《礼》本云饮之於庙,以为汉礼献酎在庙故也。若是献酎祭庙,当云天子献酎,不得云饮酎,且夏月时祭已用酎也,何须别云饮酎?故知天子饮酎在朝。仲夏云“乐师脩鞀鞞”,为“大雩帝,用盛乐”故也。命乐师者,预脩习,其事轻,其雩帝用乐之时,则命乐正,天子亲往,其季夏、孟秋、仲秋,以季夏土王,秋又阴始,国无大事,不用乐也。季秋亦得习吹者,为将大享帝也。其习吹之时,在於学中,亦乐师习之,但文不备也。所以习吹者,郑云“春夏重舞,秋冬重吹”,但以重为主。其实春亦有吹,秋亦有舞,季秋习吹之时,天子不亲往也。按《大胥》“秋颁学合声”,周礼也;《月令》仲秋无合声者,殷法也,故不同。或可秋合声者,即此季秋习吹是也。孟冬“大饮蒸”者,亦用礼乐也,故郑“饮酎”之下注云“季冬云大饮蒸,此言用礼乐,互其文”,明饮蒸亦有礼乐也。此饮蒸在天学也,天子亲往,故郑引《诗》云“十月涤场,跻彼公堂”以证之,公堂则学校也。季冬“命乐师大合吹而罢”者,岁终,王与族人燕於大寝,其事轻,故命乐师。知与族人燕者,郑注引《王居明堂》云“季冬命国为酒,以合三族”,故知之也。云“将舞必释菜於先师”者,以经文“习舞”,“释菜”文在於后,恐习舞释菜共是一事,故云将欲习舞,必先释菜。必知然者,以释菜之时不为舞也。故《文王世子》云“释菜不舞,不受器”,是知释菜无舞也。此云习舞在前,释菜在后,何知不先习舞乃后释菜?必知先有释菜者,以《大胥》云“舍菜合舞”,舍即释,故知释菜在合舞之前。云“《夏小正》曰‘丁亥万用入学’”者,引之证习舞之意,谓用此《万》舞以入学。于舞称《万》者,何休注《公羊》云:“周武王以万人服天下。”《商颂》:“《万》舞有奕。”盖殷汤亦以万人得天下,此《夏小正》是夏时之书,亦云《万》者,其义未闻,或以为禹以万人以上治水,故乐亦称《万》。
○注“为季”至“八音”。
○正义曰:此习者,为季春合乐预习之,故郑云然。上习舞释菜,郑不云为季春合乐,则仲春合舞自当为之,不为季春合乐而习也。熊氏以为仲春习舞为季春合乐者,若然,郑何以不言之?又《大胥》无季春合乐,何以亦云春“舍菜合舞”?熊氏说非也。云“习歌与八音”者,以仲春习舞,虽不为季春而发,但孟春仲春习舞以久,不须臾习,故知为习歌与八音。歌谓合声也,八音谓乐器响音。
是月也,祀不用牺牲,用圭璧,更皮币。为季春将选而合腾之也。更,犹易也。当祀者,古以玉帛而巳。
[疏]“祀不”至“皮币”。
○正义曰:以季春将腾合牝牡,不用杀其牺牲,其应祀之时,圭璧更易此牺牲,非但用圭璧更易,又用皮币以更之,故在圭璧皮币之中,上下有也。蔡氏云此祀不用牺牲者,祈不用牺牲,谓祈祷小祀也,不用牺牲,若大祀则依常法,故上云“以大牢祠高禖”是也。
仲春行秋令,则其国大水,寒气总至,酉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昴毕,毕好雨。
○好,乎报反。寇戎来征。金气动也。毕又为边兵。行冬令,则阳气不胜,麦乃不熟,子之气乘之也。十一月为大阴。
○大音泰。民多相掠。阴奸众也。行夏令,则国乃大旱,暖气早来,午之气乘之也。
○暖,乃缓反,又音暄。虫螟为害。暑气所生,为灾害也。
○螟,亡丁反,又《尔雅》云:“食苗心,螟。”
[疏]“其国”至“来征”。
○正义曰:其国大水,则地灾也。寒气总至,则天灾也。寇戎来征,则人灾也。
○注“毕,又为边兵”。
○正义曰:按《元命包》云:“毕七星十六度,主边兵。”
○“阳气”至“相掠”。
○正义曰:阳气不胜,天灾。麦乃不熟,地灾。民多相掠,人灾也。
○“国乃”至“为害”。
○正义曰:国乃大旱,暖气早来,天灾。虫螟为害,地灾。行令失所,人灾之应,故无其灾也。
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旦牵牛中。季,少也。季春者,日月会於大梁,而斗建辰之辰。
○胃音谓。少,诗召反。
[疏]“季春”至“牛中”。
○正义曰:按《茸艹历》云:“三月之节,日在胃七度,昏张二度中,去日一百七度,旦斗二十六度中。清明日在昴八度,昏翼四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一度,旦女三度中,按《元嘉历》三月节,日在娄六度,昏柳十二度中,旦斗十四度中。
○三月中,日在胃九度,凡三十度。日月行一会,凡二十度,故三月日在胃七度。《律历志》又云“大梁初日在胃七度”是也。“昏七星中”者,按《律历志》云: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井三十三度,鬼四度,柳十五度,七星七度。从胃七度至七星之初度,有九十九度,以日渐长,日没之时,稍在酉北,去七星之初九十八度,故昏时七星在南方之中。“旦牵牛中”者,从十星之初至牵牛之初。
其日甲乙。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姑洗。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姑洗者,南吕之所生也,三分益一,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季春气至,则姑洗之律应。《周语》曰:“姑洗所以脩絜百物,考神纳宾。”
○洗,素典反。
[疏]注“姑洗”至“纳宾”。
○正义曰:南吕六二上生姑洗之九三,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就南吕三分益一,取三寸益一寸,为四寸,馀有整二寸三分寸之一。整二寸者,各九分之,二九为十八分,寸之一者为三分,总二十一分。三七二十一,三分益一,更益七分,总二十八分,以九分为一寸,二十七分为三寸,益前四寸为七寸,馀有一分在,故云“律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云“《周语》曰”至“纳宾”,证姑洗之义。云“脩絜百物,考神纳宾”者,按《国语注》云:“是月百物脩絜,故用之宗庙,致神纳宾。”
桐始华,田鼠化为鴽,虹始见,萍始生。皆记时候也。鴽,母无。螮蝀谓之虹。蓱,萍也,其大者曰蘋。
○鴽音如,毋无也,蔡云:“鹑之属。”虹音红,又音绛,螮蝀也。见,贤遍反。蓱,步丁反,水浮萍也。毋无,上音牟,又如字。蝃,本又作螮,丁计反;亦作蜥,同。蝀,本亦作东,同丁孔反。萍音平。蘋,毗人反。
[疏]注“皆记”至“曰蘋”。
○正义曰:“鴽,毋无”,《尔雅 释鸟》文。某氏云:“谓也。李巡云:“鴽,一名牟毋。”郭景纯云:“也,青州呼鴾毋。”舍人本“毋”作“无”。今此注“毋无”,毋当作牟,谓牟无也。声转字误,牟字作毋。云“螮蝀谓之虹”者,《尔雅 释天》文。郭氏云:“雄者曰虹,雌者曰蜺。”雄谓明盛者,雌谓闇微者。虹是阴阳交会之气,纯阴纯阳则虹不见。若云薄漏日,日照雨滴则虹生。云“蓱,萍其,其大者曰蘋。”《尔雅 释草》文。郭景纯云:“水中浮蓱也。江东谓之薸。”舍人云:“蓱,一名萍,大者名蘋。”凡云化者,若“鼠化为鴽”、“鴽还化为鼠”,皇氏云:“反归旧形谓之化。”按《易》云“乾道变化”,谓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及本无旧形,非类而改亦谓之化。故郑注《周礼》云“能生非类曰化也”。
天子居青阳右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青阳右个,东堂南偏。
○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为将蚕求福祥之助也。鞠衣,黄桑之服。先帝,大皞之属。
○鞠,居六反,如菊华也;又去六反,如麹尘。为,于伪反,下文“乃为”、注“为鸟”同。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于天子焉。舟牧,主舟之官也。覆反舟者,备倾侧也。
○覆,芳服反,下及注同。天子始乘舟,荐鲔于寝庙,进时美物。
○鲔,于轨反,乃为麦祈实。於含秀求其成也。不言所祈,承寝庙可知。
[疏]“是月”至“先帝”。
○正义曰:从此以下至“为麦祈实”,论荐衣告帝,荐鲔於寝庙。舟牧告舟,论所告之事,故言“是月”。从“生气方盛”至“礼贤者”,论阳气将盛,振恤贫穷,勉劝诸侯,礼聘贤者,皆是助阳宣发之事,故云“是月也“。自“命司空”以下,论时雨将降,道达沟渎,又禁断罗翳以助时生乳之事,事别於上,故更云“是月”。自“命野虞”至“无有敢惰”,论养蚕之事,事别於上,故云“是月也”。自“命工师”以下至“以荡上心”,论工师之官,不得为淫巧之作,事异於上,故更云“是月”。自“择吉日”至“亲往视之”,论天子合乐之事,事异於上,故更言“是月也”。以其月末为之,故变云“是月之末”。自“乃合累牛腾马”至“以毕春气”,论牛马牺牲合育之事,并磔攘九门,事虽异於牛马,难事既轻,不可别言是月也,故系之牛马牺牲,总异於上,故更云“是月也”。
○注“为将”至“之属”。
○正义曰:依礼,祭五帝自服大裘,今荐鞠衣,与桑同色,盖荐於神坐,故知为蚕求福。云“鞠衣,黄桑之服”者,郑注《内司服》云:“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鞠尘,象桑叶始生。”菊者,草名,花色黄,故季秋之月云“菊有黄华”,是鞠衣黄也,与桑同色,又当桑生之时,故云“黄桑之服”也。云“先帝,大皞之属”者,以其言先不言上,故知非天,唯大皞之属,春时惟祭大皞。云“之属”者,以蚕功既大,非独祭大皞,故何胤云“总祭五方之帝”。其所祭之处,王权、贺玚、熊氏等并以为在明堂,以大皞祭在明堂故也。
○“荐鲔於寝庙”。
○正义曰:按《尔雅 释鱼》云“鮥,鮇鲔。”郭景纯云:“似鳣而小,建平人呼鮥子。一本云王鲔,似鳣,口在颔下。”《音义》云:“大者为王鲔,小者为鮇鲔,似鳣,长鼻,体无鳞甲。”
是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时可宣出,不可收敛也。句,屈生者。芒而直曰萌。
○泄,息列反。句,古侯反。天子布德行惠,命有司发仓廪,赐贫穷,振乏绝。振犹救也。廪,力甚反。。
○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周谓给不足也。勉犹劝也。聘,问也。名士,不仕者。
[疏]“不可以内”。
○正义曰:以物遂散之时,当顺天散物,不可积聚纳之在内也。
○“发仓”至“乏绝”。
○正义曰:蔡氏云:“穀藏曰仓,米藏曰廪,无财曰贫,无亲曰穷,暂无曰乏,不续曰绝。皇氏云:“长无谓之贫穷,暂无谓之乏绝。”
○“勉诸”至“贤者”。
○正义曰:谓王者勉劝此诸侯,令聘问有名之士,礼接德行之贤。蔡氏云:“名士者,谓其德行贞纯,道术通明,王者不得臣,而隐居不在位者也。贤者,名士之次,亦隐者也。名士优,故加束帛,贤者礼之而已。”
是月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隄防,道达沟渎,开通道路,毋有障塞。广平曰原。国也,邑也,平野也,沟渎与道路皆不得不通,所以除水潦,便民事也。古者沟上有路。
○上,时掌反,下注“以上”同。行,下孟反。隄,丁兮反。防音房。道音导。障,之亮反,又音章。便,婢面反。田猎罝罘、罗罔、毕翳,餧兽之药,毋出九门。”为鸟兽方孚乳,伤之逆天时也。兽罟曰罝罘,鸟罟曰罗,罔小而柄长谓之毕,翳,射者所以自隐也。凡诸罟及毒药,禁其出九门,明其常有,时不得用耳。天子九门者,路门也。应门也。雉门也。库门也。?门也。城门也。近郊门也。远郊门也。关门也。今《月令》无“罘”,“翳”为“弋”。
○罝,子斜反。罘音浮。翳,於计反。餧,於伪反。罟音古。弋,羊职反。
[疏]注“广平”至“有路”。
○正义曰:广平曰原,《尔雅 释地》文。云“国也,邑也,平野也,沟渎与道路皆不得不通”者,言国也解经中国,邑也解经中邑,平野也解经中原野,以其各是一物,故每以也结之。沟渎道路,各两事共为一句,故云“沟渎与道路”总结之。不云隄防者,以云不得不通,隄防非可通之物,故郑不言之。云“古者沟上有路”者,此既为雨决水,而云开通道路,恐道路非决之物,故云“沟上有路”。言道达沟渎之时,须脩此沟上道路。按《周礼 遂人职》云:“沟上有畛,川上有路。”此言沟上有路者,是道路之总,名与彼别也。
○“毋出九门”。
○正义曰:谓此月非田猎之时,其罝罘、罗网、毕翳之器及餧兽之药,毋得出於九门。若路门内有者,不得出路门。应门内有者,不得出应门。举此可知城门内有者,不得出城门,既不得出城门,则近郊之内,无所用也。若近郊之内先有者,不得出近郊之门,近郊之门尚不得出,则近郊之内虽有,亦不得用也。举此而言,远郊关门亦可知。是此月之时,所在之处,远近皆不得用,故云“毋出九门”。
○注“兽罟”至“为弋”。
○正义曰:按《尔雅》云:“兔罟谓之罝。”郭景纯云:“罝犹遮也。”是罝为兽罟。知罘亦兽罟者,按《释器》云:“罬谓之罦。罦,覆车也。”孙炎云:“覆车是两辕网。”既是两辕可以网鸟,非但网鸟,亦可以网兽。《广雅》云:“网谓之罟。罘,兔罟也。”是兽罟曰罝罘也,此罘与罦一也。“鸟罟曰罗”,《释器》文。云“网小而柄长谓之毕”者,以其似天上毕星,《毛诗传》云“毕所以掩兔”是也。“明其常有,时不得用耳”,谓此等之物,四时常有,於此季春之时,不得用之。按《周礼 迹人》云“禁毒矢射”者,乃谓四时也。云“九门,路门、应门”之等者,自路门、皋门已内皆宫室所在,非田猎之处,亦禁罗网、毒药不得出者,此等门内虽是宫室所在,亦有林苑及空间之处,得有罗网及毒药所施。云“今《月令》无罘,翳为弋”者,以今《月令》之本云“田猎罝罗网毕弋”,与此经不同。
是月也,命野虞无伐桑柘。爱蚕食也。野虞,谓主田及山林之官。
○柘,之夜反。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蚕将生之候也。鸣鸠飞且翼相击,趍农急也。戴胜,织纴之鸟,是时恒在桑。言降者,若时始自天来,重之也。
○戴音带,注同,本亦作载;戴胜,鸟名。纴,女今反。具曲、植、籧、筐,时所以养蚕器也。曲,薄也。植,槌也。
○植,直吏反。籧筐,居吕反,亦作筥;下丘狂反。方曰筐,圆曰筥。槌,直追反,又直类反,又丈伪反。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后妃亲采桑,示帅先天下也。东乡者,乡时气也。是明其不常留养蚕也。留养者,所卜夫人与世妇。妇谓世妇及诸臣之妻也。《内宰职》曰:“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女,外内子女也。《夏小正》曰:“妾子始蚕,执养宫事。”毋观,去容饰也。妇使,缝绵组紃之事。乡,许亮反,注同。观,古唤反,注同。省,所景反。去,起吕反。线,息贱反。组音祖。紃音旬。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无有敢惰。登,成也。敕往蚕者,蚕毕将课功,以劝戒之。
○茧,古典反。效,户教反。共音恭。惰,徒卧反。
[疏]注“鸣鸠飞”至“之鸟”。
○正义曰:“鸠鸣且翼相击”者,按《释鸟》云:“鶌鸠,鹘鸼。”郭景纯云:“鶌音九物反。鸼音嘲。鹘鸼似山鹊而小,青黑色,短尾多声。”孙炎云:“鹘鸼,一名鸣鸠,《月令》云‘鸣鸠拂其羽’,是也。”云“戴胜,织纴之鸟”者,按《释鸟》云:“<皂鸟>鴔,戴鵀。”郭景纯云:“鵀即头上胜,今亦呼为戴胜。”李巡云:“戴胜,一名鸱鸠。”孙炎云“鸤鸠,自关而东谓之戴鵀”,非也。
○注“曲,薄也。植,槌也”。
○正义曰:按《方言》云:“宋、魏、陈、江淮之间谓之曲,或谓之麹,自关而西谓之薄。”故云曲薄。《方言》注:“槌,县蚕薄柱也”,“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植,自关而西谓之槌,齐谓之牂。”
○注“东乡”至“之事”。
○正义曰:若寻常留养蚕,或东西南北面无所在。今后惟东面采桑,明知不常留养蚕也,暂示法而巳。“留养者所卜夫人与世妇”者,按《祭义》云“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蚕”,是常留养蚕也。《祭义》又云夫人“副祎而受之”,言副祎则据王后,言三宫夫人则似据诸侯,不同者,《祭义》所云,杂明天子诸侯之法,副祎据王后,上公夫人亦副祎也。三宫夫人据诸侯,亦得通王之三夫人也。云“妇谓世妇及诸臣之妻也”者,释经中妇字。知不兼三夫人九嫔者,以经云“禁妇女毋观”,则尊者不应在禁限,故知毋夫人与嫔也。及女御亦当在焉,特云世妇者,以《祭义》云“世妇之吉”者,故特言之。引《内宰职》“蚕于北郊”者,证躬桑之事。按此经是季春躬桑,《内宰》云仲春者,以仲春既帅命妇躬桑浴种,至季春又更躬桑浴蚕也。故熊氏云:“案马质注云: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二月浴种也。《祭义》云“大昕之朝”,“奉种浴于川”,注云“大昕,季春朔日”,是三月又浴蚕也。皇氏云“二月浴之,三月乃躬”,其义非也。云“女,外内子女”者,解经中女字。外子女,谓王外姓甥之女者。内子女者,王之同姓子女,则《周礼》之外宗内宗,皆以嫁有爵者,故《内宰》云“帅外内命妇”,言命妇,则未出嫁者不在焉。郑注《周礼》士妻亦为命妇,则士妻亦在。云“《夏小正》曰‘妾子始蚕,执养宫事’”者,引之证明子女养蚕之事。皇氏云:“妾谓外内命妇,子谓外内子女。执养宫事,执,操也。养,长也。谓操持养长蚕宫之事。”云“毋观,去容饰”者,以其祭先蚕,又志在采桑养蚕,无暇为饰之事,故禁之以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