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52 页/共 200 页
仲夏行冬令,则雹冻伤穀。子之气乘之也。阳为雨,阴起胁之,凝为雹。
○雹,步角反。冻,丁贡反。道路不通,暴兵来至。盗贼攻劫,亦雹之类。
[疏]“仲夏”至“来至”。
○正义曰:“雹冻伤穀”,天灾。“道路不通,暴兵来至”,人灾也。
行春令,则五穀晚熟。卯之气乘之也。生日长。百螣时起,其国乃饥。螣,蝗之属,言百者,明众类并为害。
○螣音特,食苗叶虫。饥,居疑反,又音机。
[疏]“行春”至“乃饥”。
○正义曰:“五穀晚熟”,天灾。“百螣时起”,地灾。“其国乃饥”,人灾也。
行秋令,则草木零落,酉之气乘之也。八月宿直昂毕,为天狱主杀。
○零,本又作苓,音同。果实早成,生日短。民殃於疫。大陵之气来为害也。
○殃,於良反。疫音役。
[疏]“行秋”至“於疫”。
○正义曰:“草木零落,果实早成”,地灾。“民殃於疫”,人灾也。
季夏之月,日在柳,昏火中,旦奎中。季夏者,日月会於鹑火,而斗建未之辰也。
[疏]“季夏”至“奎中”。
○正义曰:按《茸艹历》:六月节,日在柳九度,昏尾七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九度,旦娄八度中。六月中,日在张三度,昏箕三度中,去日一百一十七度,旦胃十四度中。《元嘉历》:六月节,日在井三十二度,昏房四度中,旦东壁八度中。六月中,日在柳十二度,昏尾八度中,旦奎十二度中。
其日丙丁。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音徵,律中林锺。其数七。其味苦,其臭焦。其祀灶,祭先肺。林锺者,黄锺之所生,三分去一,律长六寸。季夏气至,则林锺之律应。《周语》曰:“林锺和展百物,俾莫不任肃纯恪。”
○去,起吕反,后放此。任音壬,又如字。恪,苦各反。
[疏]注“林锺”至“纯恪”。
○正义曰:按《律历志》,黄锺长九寸,三分去一,下生林锺,故林锺长六寸。引“《周语》曰”下者,证林锺之义,故《周语》云:“林锺和展百物,俾莫不任肃纯恪。”按注云“坤,初六也”,林,众;锺,聚;肃,速;纯,大;恪,敬。“言时务和,审百事,无有诡诈,使莫不任其职事,速其功,而大敬其职”。
温风始至,蟋蟀居壁,鹰乃学习,腐草为萤。皆记时侯也。鹰学习,谓攫搏也。《夏小正》曰:“六月,鹰始挚。”萤,飞虫,萤火也。
○蟋蟀,上音悉,下音率。腐,扶矩反。荧,本又作萤,户扃反;或作“腐草化为萤”者,非也。攫,俱縳反,一音九碧反。搏音搏。挚音至,本亦作鸷,同。
[疏]“温风”至“为萤”。
○正义曰:“蟋蟀居壁”者,此物生在於土中,至季夏羽翼稍成,未能远飞,但居其壁,至七月则能远飞在野。按《尔雅 释虫》云:“蟋蟀,蛩也。”孙炎曰:“蜻蛚也。梁国谓蛩。”郭景纯云:“今促织。”蔡以为蟋蟀,斯螽,非也。
○“鹰乃学习”者,於时二阴既起,鹰感阴气,乃有杀心,学习抟击之事。按《郑志》,焦氏问云:“仲秋,乃鸠化为鹰。仲春,鹰化为鸠。此六月何言有鹰学习乎?”张逸答曰:“鹰虽为鸠,亦自有真鹰可习矣。”
○“腐草为萤”者,腐草此时得暑湿之气,故为萤。不云化者,蔡氏云“鸠化为鹰,鹰还化为鸠,故称化。今腐草为萤,萤不复为腐草,故不称化”。
○注“谓攫”至“萤火”。
○正义曰:攫谓以足取物,抟谓以翼击物。云“萤,飞虫”者,按《释虫》云:“萤火,即炤。”李巡云:“萤火夜飞,腹下如火光,故曰即炤。”
天子居明堂右个,乘朱路,驾赤緌,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食菽与鸡,其器高以粗。明堂右个,南堂西偏也。
命渔师伐蛟、取鼍、登龟、取鼋。四者甲类,秋乃坚成。《周礼》曰“秋献龟鱼”,又曰“凡取龟用秋时”,是夏之秋也。作《月令》者,以为此秋据周之时也。周之八月,夏之六月,因书於此,似误也。蛟言伐者,以其有兵卫也。龟言登者,尊之也。鼍、鼋言取,羞物贱也。鼍皮又可以冒鼓,今《月令》“渔师”为“榜人”。
○蛟音交。鼍,大多反,又徒丹反。鼋音元。冒,亡报反。榜,必孟反。
[疏]“命渔”至“取鼋”。
○正义曰:此命渔师及仲夏养壮佼之等,皆是烦细之事,或非止一月所为,故不言“是月也”。故注云“四者甲类,秋乃坚成”,明非独季夏而取。
○注“《周礼》”至“榜人”。
○正义曰:引“《周礼》‘秋献龟鱼’”,是《献人职》文。又云“凡取龟用秋时”,是《龟人职》文。引之者,证作记之人谓此礼是周之秋八月,当夏之六月,故误书於此,言记之者非也。
命泽人纳材苇。蒲苇之属,此时柔刃,可取作器物也。
○苇,于鬼反。刃,而慎反。
○是月也,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四监,主山、林、川、泽之官。百县,乡遂之属,地有山、林、川、泽者也。秩,常也。百县给国养牺牲之刍,多少有常,民皆当出力为艾之。今《月令》“四”为“田”。
○为艾,于伪反,下文“为民”、注“为求福”、“为其”同。以共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牲以供祠神灵,为民求福,明使民艾刍,是不虚取也。皇天,北辰耀魄宝,冬至所祭於圜丘也。上帝,大微五帝。
○共音恭。
[疏]“命四”至“祈福”。
○正义曰:以四监合其秩刍,以共皇天上帝,其事既大,又异於上,故言“是月”。自“命妇官”至“等给之度”,论黼黻文章,给郊庙祭祀之服,事异於上帝养牺牲,故言“是月”。自“树木方盛”至“则有天殃”,论禁断馀事,助时生养,亦事异於上,故言“是月”,自“土润溽暑”至“土疆”,论上暑下润,粪地为宜,事异於上,故复言“是月”。
○注“四监”至“为田”。
○正义曰:按《周礼》有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官,秩刍出於山林,又季冬云“乃命四监,收秩薪柴”,薪柴亦出於山林川泽。云“百县,乡遂之属,地有山林川泽”者,知百县非诸侯,而云乡遂之属,以其取刍养牲,不可大远,故知是畿内乡遂。仲夏云“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者,兼外内诸侯也。此云“乡遂之属”者,不兼公卿大夫之采邑。“秩,常”,《释诂》文。云“今《月令》‘四’为‘田’”者,令田监大合秩刍,义亦通也。
○注“为民”至“五帝”。
○正义曰:为民求福者,虽是寻常事神,因事神之时,为民祈福。云“是不虚取”者,若不为祈福,浪使民艾刍,是在上虚取民力。今还祈福与民,民皆蒙福,是不虚取民力役使之也。云“上帝,大微五帝”者,按《周礼 司服》云“昊天上帝”,郑以为昊天上帝祇是一神,北极耀魄宝也。知此皇天上帝不祗是耀魄宝之上帝,为大微者,以《周礼 司服》云“祀昊天上帝,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既别云五帝,故知昊天上帝亦唯一神。此《月令》皇天上帝之下,更无别五帝之文,故分为二。
是月也,命妇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妇言,染人也。采,五色。
○黼音甫。黻音弗。差贷音二,又他得反。
[疏]“命妇”至“差贷”。
○正义曰:於此月之时,命掌妇功之官,谓染人也,染此五色之采,白与黑谓之黼,黑与青谓之黻,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染此等之物,必以旧法故事,无得有参差贷变。必以此月染之者,以其盛暑湿,染帛为宜,此是秦法也。若周则於夏豫浸治染纁玄之石,至秋乃总染五色,故《染人》云“夏纁玄,秋梁夏”是也。盖从夏至秋,皆得染物,周秦各用一时也。此云“黼黻文章”,下云“黑黄苍赤”,互相备也。
○注“妇官”至“五色”。
○正义曰:按《周礼》妇官有典妇功、典枲、染人等,此据染采,故为染人。“采,五色”者,郑注《皋陶谟》曰:“采施曰色,未用谓之采,巳用谓之色。”此对文耳,散则通。
黑黄仓赤,莫不质良,毋敢诈伪。质,正也。良,善也。所用染者,当得真采正善也。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给之度。旗章,旌旗及章识也。
○别,彼列反。旗音其。识,申志反。及如字。
[疏]注“旗章”至“章识”。
○正义曰:旌旗者,则《周礼 司常》九旗是也。章识者,则《周礼》事名号,故《司常》云“官府象其事,州里象其名,家象其号”,郑注《引士丧礼》以缁广三寸,长半幅,赪末长终幅,《诗》“织文鸟章”是也。
是月也,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为其未坚刃也。
○行,下孟反。不可以兴土功,不可以合诸侯,不可以起兵动众。土将用事,气欲静。
[疏]注“土将用事气欲静”。
○正义曰:土虽寄王四季,但南方火生中央土,土生西方金,金火之间,位当建未之月,故云“土将用事,气欲静”也。
毋举大事,以摇养气。大事,兴徭役以有为。
○徭役音遥。毋发令而待,以妨神农之事也。发令而待,谓出繇役之令,以预惊民也。民惊则心动,是害土神之气。土神称曰神农者,以其主於稼穑。
[疏]“毋发”至“之事”。
○正义曰:“发令”者,发动徵召之令也。“而待”者,谓时未顺而豫动召,以待后时乃使也。“以妨神农之事”者,解所以不豫发令也。神农者,土神也。尔时土神用事,若逆令召民,民惊心动,是妨土神之气事也。。
○注“土神”至“稼穑”。
○正义曰:土神能吐生万物,成其农事,故曰神农。知土主稼穑者,《尚书 洪范》云:“土爰稼穑。”孔传曰:“种曰稼,敛曰穑。”蔡氏云“神农则炎帝”,非郑义也。
水潦盛昌,神农将持功,举大事则有天殃。言土以受天雨泽、安静养物为功,动之则致害也。《孝经说》曰:“地顺受泽,谦虚开张,含泉任萌,滋物归中。”
[疏]“水潦”至“天殃”。
○正义曰:六月主未,未有东井,东井是水,故六月而水潦盛昌也。“神农将持功”者,神农犹土神也。土地本受天雨泽水潦,以为生养之功,此月多水,故土神方得将持功也。
○“举大事则有天殃”者,神农方持功,若人君有举大事,于养气者,非唯神农罪之,则天亦殃罚之也。犯土而天罚之者,地受天泽,得以含养。今若干地,则是干天也。
○注“言土”至“归中”。
○正义曰:解所以犯天殃之义也。云“动之则致灾害”者,若动地则致天灾害,是地功由天也。云“《孝经说》曰‘地顺受泽,谦虚开张’”者,引《孝经说》证地受天泽,为成已功也。地体卑顺,故受天之雨泽,而体得谦虚开张也。云“含泉任萌,滋物归中”者,亦《孝经说》也。既谦虚开张,故能含於水泉,任萌一切之物,并滋繁而归地中也。
是月也,土润溽暑。润溽,谓涂湿也。
○辱如字,本或作溽,音同,湿也。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薙谓迫地芟草也。此谓欲稼莱地,先薙其草,草乾烧之,至此月大雨流,水潦畜於其中,则草死不复生,而地美可稼也。《薙人》“掌杀草”职,曰“夏日至而薙之”,又曰“如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
○薙,他计反,又直履反。芟,所衔反。莱音来。畜,敕六反。复,扶又反。夏日,人一反。
[疏]“大雨”至“热汤”。
○正义曰:六月建未,未值井,井主水,大雨时行。土既润辱,又大雨应时行也,不云降,降止是下耳,故言其流义,故云行。行犹通彼也。蔡云“大雨时行。行,降也。从‘土润’以下皆为下句”。烧薙,谓迫地芟除草名也。《周礼》立其官,使除田草也。五月夏至,芟杀暴之,至六月合烧之,故云“烧薙”也。“行水”者,其时也,大雨时行,行於所烧田中,仍壅遏蓄之,以渍烧薙,故云“行水”也。
○“利以杀草”者,利,益也。先芟后烧,又蓄水渍之,即草根烂死,是利益得杀田中之草也。“如以热汤”者,日暴水於烂草田中,水热而洙沸,如热汤渍之也。
○注“薙人”至“变之”。
○正义曰:引《薙人》证芟草时节。按《薙氏》云:“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杜子春云:“萌谓耕反其萌牙。”康成云:“萌之者,以兹其斫其生者,夷之以钩鎌,迫地芟之也,若今取菱矣。含实曰绳,芟其绳则实不成孰。耜之,以耜测涷土划之。”按皇氏云:“夷音薙,绳音孕。”云“又曰如欲其化,则以水火变之”者,谓先以火焚烧其草,在后以水浸渍之,变此瘠地为肥,故云“水火变之”。先火后水,而云“水火”者,便言也。
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彊。土润溽,膏泽易行也。粪、美,互文耳。土疆,强之地。
○粪,方问反。彊,其丈反。注同。易,以豉反。强,其两反。,好览反。
[疏]“可以”至“土彊”。
○正义曰:於此月之中,又可行以下二事也。粪,壅苗之根也。蔡云:“穀田曰田,麻田曰畴。”言烂草可以粪田使肥也。“可以美土彊”者,彊者,彊磊磈难耕之地,此月亦可止水渍之,乃壅粪之,使田美也。
○注“土润”至“之地”。
○正义曰:土润辱则土之膏泽易行,故可粪美之,使肥易也。蔡前云“从‘土润’以下皆为下句”,是与郑相合也。云“粪、美,互文耳”者,亦可颜美田畴,可以粪土彊,故言“互文”也。云“土彊,强之地”者,强是不软,是罅阚也,并谓磥礰磊磈之地也。《草人职》云“彊用蕡”,彊,强坚者也。
季夏行春令,则穀实鲜落,国多风欬。辰之气乘之也。未属巽,辰又在巽位,二气相乱为害。
○鲜音仙,又仙典反。欬,苦代反。民乃迁徙。象风转移物也。
[疏]“季夏”至“迁徙”。
○正义曰:“穀实鲜落“,谓鲜少堕落,由风多故也。或云以夏召春气,初鲜絜,而逢秋气肃杀,故穀鲜絜而堕落也,此地灾也。“国多风欬”,此是天灾也。“民乃迁徙”,是人灾也。
○注“未属巽”。
○正义曰:按《易林》云“震主庚子午,巽主辛丑未,坎主戊寅申,离主已卯酉,艮主丙辰戌,兑主丁已亥”,是未属巽也。
行秋令,则丘隰水潦,戌之气乘之也。九月宿直奎,奎为沟渎,沟渎与此月大雨并而高下皆水。禾稼不熟,伤於水也。乃多女灾。含任之类败也。
[疏]“丘隰”至“女灾”。
○正义曰:“丘隰水潦”及“禾稼不熟”,此地灾也,以其水气多故也。“乃多女灾”,人灾也,亦为水伤含任也。
行冬令,则风寒不时,丑之气乘之也。鹰隼蚤鸷。得疾厉之气也。
○隼,息允反。蚤鸷,上音早;下音至,亦作鸷,击也。四鄙入保。象鸟雀之走窜也。都邑之城曰保。
○窜,七乱反。
[疏]“风寒”至“入保”。
○正义曰:以丑未属巽,十二月建丑,得巽之气,故为风。又建丑之月大寒中,故多风寒,此天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