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180 页/共 200 页
○“《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者,若水旱灾荒,自然而有,非由人失所致,故云“天作孽”。亦可从移辟灾,是“可违也”。
○“自作孽,不可以逭”者,己自作祸,物皆怨恨,所在而致祸害,故不可逃也。
○“尹吉曰: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者,吉,当为“告”;天,当为“先”。言伊尹告大甲云:伊尹身之先祖,见西方夏邑之君,谓禹也。夏都在亳西,故云“西邑”也。“自周有终,相亦惟终”者,周,谓忠信。言夏之先君,有能忠信,得自有其终,其辅相之臣,亦如先君,亦得终久也。引者,证人君若脩德行善,则能终。
○注“难亲”至“深渊”。
○正义曰:言德易狎而难亲,若其终始易亲,则全无溺人之事,由其初则易狎,后则难亲。当恒肃敬,如临深渊水。若不肃敬,则致陷害,故云“溺人”也。
○注“兑当为说”。
○正义曰:《尚书序》云:“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是高宗之臣傅说也,说作书以戒高宗也。
○注“尹吉”至“亳西”。
○正义曰:云“尹吉”者,上经已解“尹吉”为“尹告”,故此云“亦诰”也。云“天当为先”者,以“天”字与“先”相似,故为“先”也。云“忠信为周”者,《国语》文也。云“伊尹言,尹之先祖”者,郑君不见《古文尚书》,故云“伊尹之先祖”。据《尚书》是《大甲》之篇,言尹之往先见夏之先君。是身之往先见,非谓“尹之先祖”也。云“伊尹始仕於夏,此时就汤矣”者,《书序》云:“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是始仕於夏也。经云“先见西邑夏”,故知为诰之时就汤矣。以郑不见古文,谓言尹诰是伊尹告成汤,故云“此时就汤矣”。与《尚书》同。云“夏之邑在亳西”者,案《世本》及《汲冢古文》并云禹都咸阳城,正当亳西也。及后乃徙安邑。郑以为汤都偃师为亳邑,则是安邑亦在亳西也。
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庄,齐庄也。
○好,呼报反。齐,侧皆反。《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先正,先君长也。“谁能秉国成”,伤今无此人也。成,邦之“八成”也。谁能秉行之,不自以所为者正,尽劳来百姓忧念之者与?疾时大臣专功争美。
○“昔吾有先正”,从此至“庶民以生”,总五句,今《诗》皆无此语,馀在《小雅 节南山》篇,或皆逸《诗》也。清,旧才性反,一云此《诗》协韵,宜如字,上先正,当音征。“谁能秉国成”,《毛诗》无“能”字。劳,力报反,注“劳来”同,《诗》依字读。长,丁丈反。来,力再反。与音馀。《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雅”,《书序》作“牙”,假借字也。《君雅》,周穆王司徒作,《尚书》篇名也。资,当为“至”,齐鲁之语,声之误也。祁之言“是”也,齐西偏之语也。夏日暑雨,小民怨天,至冬是寒,小民又怨天,言民恒多怨,为其君难。
○雅音牙,注同,《尚书》作“牙”。夏日,户嫁反,注同,《尚书》无“日”字。资,依注音至,《尚书》作“咨”,连上句云“怨咨”。祁,巨依反,徐巨尸反,《字林》上尸反。
[疏]“子曰”至“曰怨”。
○正义曰:此论君人相须,言养人之道,不可不慎也。
○“《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者,此逸《诗》也。正,长也。诗人称昔吾之有先君正长,其教令之言,分明且清絜,国家所以安也,都邑所以成也,庶人所以生也。
○“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者,卒,益也,言诗人伤今无复有先正之贤,故云今日谁能执国之八成,又当谦退之。“不自为正”者,得其正道,能用仁恩,尽劳来百姓,言今无复有如此之人。疾时大臣,惟专功争美,各自为是也。
○“《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者,此穆王命君牙之辞也。言民心难称,所怨恒多,夏日暑热及雨,天之常道,细小之人,惟曰怨资也。
○“资冬祈寒,小民亦惟曰怨”者,至於冬日,是大寒之时,小人亦惟曰怨。犹言君政虽曰得当,人怨之不已,是治民难也。
○注“成,邦之八成也”。
○正义曰:案《周礼 小宰职》云:“掌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一曰听政役以比居,二曰听师田以简稽,三曰听闾里以版图,四曰听称责以傅别,五曰听禄位以礼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八曰听出入以要会。”皆成事品式,以听治於人。
○注“雅书”至“字也”。
○正义曰:言古牙字假雅字以为牙,故《尚书》以为“君牙”,此为“君雅”。案《尚书》云:“小民惟曰怨咨。”今此本作“资”字,郑又读资当为“至”以郑,不见《古文尚书》故也。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类,谓比式。
○行,下孟反,下“行有格”同。比式如字,比方法式。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物,谓事验也。格,旧法也。
○是故,一本作“以”。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略而行之。质,犹少也。多志,谓博交汎爱人也。精知,孰虑於众也。精,或为“清”。
○知,如字,一音智,注同。氾音泛。《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自,由也。师、庶,皆众也。虞,度也。言出内政教,当由女众之所谋度,众言同,乃行之,政教当由一也。
○度,待洛反,下同。《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疏]“子曰”至“一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下之事,上当守其一。
○“则义不一,行无类也”者,若身之不正,言之不信,则於义事不能齐一,行无有比类。言行之无恒,不可比类也。
○“言有物而行有格也”,物,谓事之徵验;格,谓旧有法式。言必须有徵验,行必须有旧法式。既言行不妄,守死善道,故“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言名、志俱善,欲夺不可也。“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者,虽多闻前事,当简质而守之。
○“多志,质而亲之”者,谓多以志意博交汎爱,亦质少而亲之。
○“精知,略而行之”者,谓精细而知,孰虑於众,要略而行之。此皆谓闻见虽多,执守简要也。“《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者,自,由也;师,众也;虞,度也;庶,众也。成王戒君陈云:言出入政教,当由女众人共知谋度。若众言皆同,乃行之,言政教当由一也。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者,此《曹风 鸤鸠》之篇,剌曹公不均平也。言善人君子,其威仪齐一也。引之者,证为政之道须齐一也。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正,当为“匹”字之误也,匹谓知识朋友。
○好,呼报反,下皆同。正音匹,出注,下同。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乡”、“方”,喻辈、类也。小人徼利,其交无常也。
○乡,许亮反,又音香,注同。辈,布内反。徼,古尧反,下同。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言其可望而知。迩,近也。《诗》云:‘君子好仇。’”仇,匹也。
[疏]“子曰”至“好仇”。
○正义曰:此一节明其朋匹之事。“君子能好其正”者,匹,匹偶。言君子能爱好其朋友匹偶,以下云“君子好仇”,故知此“正”为“匹”也。
○“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者,言“乡”、“方”皆犹辈、类也。言君子所亲朋友及所恶之人,皆有辈类。言君子善者则为朋友也。既好恶不同,故君子之交,可者与之,不以荣枯为异,是朋友。不善者,则可憎恶之,言有常也。若小人唯利是求,所善所恶,无恒定也。
○“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由好恶有定,可望貌而知,故近者不惑,远者不疑也。
○“《诗》云:君子好仇”者,此《周南 关雎》之篇,《诗》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仇。”此则断章云:君子之人,以好人为匹也。
子曰:“轻绝贫贱,而重绝富贵,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著也。人虽曰‘不利’,吾不信也。言此近徼利也。
○恶恶,上乌路反,下如字。著,张虑反。近,附近之近。《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攸,所也。言朋友以礼义相摄正,不以贫富贵贱之利也。
[疏]“子曰”至“威仪”。
○正义曰:此一节明交友之道,唯善是仇,以威仪相摄佐也。
○“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著也”者,以贤而贫贱则轻绝之,是“好贤不坚”。恶而富贵则重绝之,则恶恶不著”也。如此者,是贪利之人,故云“虽曰‘不利’,吾不信也”。
○“《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者,此《大雅 既醉》之篇,美成王之时大平之诗。於时朋友群臣,所以礼义相摄佐之时以威仪也。言不以富贵贫贱而求利者。
子曰:“私惠不归德,君子不自留焉。私惠,谓不以公礼相庆贺,时以小物相问遗也。言其物不可以为德,则君子不以身留此人也。相惠以亵渎、邪辟之物,是为不归於德。归,或为“怀”。
○遗,于季反。邪,似嗟反,徐以车反。辟,匹亦反。《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行,道也。言示我以忠信之道。
○行,户刚反,又如字。
[疏]“子曰”至“周行”。
○正义曰:此一节明君子唯以德是与。
○“私惠不归德”者,言人以私小恩惠相问遗,不归依道德,如此者,君子之人不用留意於此等之人,言不受其惠也。
○“《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者,此《小雅 鹿鸣》之篇。言文王燕饮群臣,爱好於我,示我以忠信之道也。周,忠信。行,道也。惟以忠信正道以示我,不以亵渎、邪辟之物而相遗也。
子曰:“苟有车,必见其轼;苟有衣,必见其敝。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苟或行之,必见其成。言凡人举事,必有后验也。“见其轼”,谓载也。敝,败衣也。衣或在内,新时不见。
○轼音式。敝,郑婢世反,败也,庾必世反,隐蔽也。人苟或言之,一本无“人”字。不见如字,又贤遍反。《葛覃》曰:‘服之无射。’”射,厌也。言己原采葛以为君子之衣,令君子服之无厌,言不虚也。
○覃,徒南反。射音亦,注同。厌,於艳反,后皆同。令,力呈反。
[疏]“子曰”至“无射”。
○正义曰:此明人言行必慎其所终也;将欲明之,故先以二事为譬喻也。
○“苟有其车,必见其轼”者,言人苟称家有车,必见其车有载於物,不可虚也。言有车无不载也。
○“苟有其衣,必见其敝”者,言人苟称家有衣,必见其所著之衣,有终敝破也,不虚称有衣而无敝也。
○“人苟或言之,必闻其声”者,既称有言,必闻其声,不可有言而无声也。
○“苟或行之,必见其成”者,人苟称有行此事,必须见其成验,不可虚称有行而无成验也。
○“《葛覃》曰:服之无射”者,此《周南 葛覃》之篇,美后妃之德也。《诗》之本意,言后妃习絺绤之事,而无厌倦之心。此则断章云,采葛为君子之衣,君子得而服之无厌倦也。言君子实得其服而不虚也,引之者,证人之所行终须有效也。
○注“衣或在内,新时不见”。
○正义曰:以经云“苟有其车必见其载,苟有其衣当言“必见其著”,今乃云“必见其敝”,以求初新著时,或在内里,人不见也。其敝破弃,时乃始见,故云“必见其敝”。
子曰:“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从,犹随也。
○行从,下孟反,下“则行”,下注“以行”同。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以行为验,虚言无益於善也。寡,当为“顾”,声之误也。
○寡音顾,出注。《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玷,缺也。言圭之缺,尚可磨而平之,言之缺无如之何。
○玷,丁箪反,又丁念反,下及注同。摩,莫何反。《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允,信也。展,诚也。《君奭》曰:‘昔在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奭,召公名也,作《尚书》篇名也。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割之言“盖”也,言文王有诚信之德,天盖申劝之,集大命於其身,谓命之使王天下也。
○奭音释。周田观文,依注读为“割申劝宁”。召,尚照反,亦本作卲。近,附近之近。王,于况反。
[疏]“子曰”至“厥躬”。
○正义曰:此一节明重言行之事。
○“言从而行之,则言不可饰也”者,从,随也。谓言在於先,而后随以行之,言当须实,不可虚饰也。
○“行从而言之,则行不可饰也”者,谓行在於前,言随於后,论说於行,则行当须先实,不可虚饰也。
○“故君子寡言而行,以成其信”者,以其言行相副之,故君子当顾言而行,以成其信也。
○“则民不得大其美而小其恶”者,必须以行为验,不用虚辞。为此之故,则人不得虚增大其美事,而减小其恶事。由美恶大小皆验於行也。
○“《诗》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此《大雅 抑》之篇,刺厉王之诗也。白圭之玉玷缺,尚可磨而平之。此言语玷缺,不可为而改之,是“无如之何”也。
○“《小雅》曰:允也君子,展也大成”者,此《诗 小雅 车攻》之篇,美宣王之诗也。允,信也,言信实矣。君子,谓宣王。展,诚也;诚,实矣。而“大成”,大平也。引之者,证言信为本。
○“《君奭》曰:昔在上帝”者,此周公告君奭之辞也。上帝,天也。言往昔之时,在上天也。
○“周田观文王之德”,周,当为“割”;田,当为“申”;观,当为“劝”。言文王有诚信之德,故上天盖申重奖劝文王之德。
○“其集大命于厥躬”者,以文王诚信,故天命之。引之者,证言当诚信也。
○注“奭召”至“下也”。
○正义曰:案《周书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君奭》经云:公曰“君奭”。是“奭”为召公名也。谓周公既致政,仍留为大师。召公谓其贪於宠禄,故不说也。周公以善告之,名篇为《君奭》,故云《尚书》篇名也。云“古文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割申劝宁王之德”者,以伏生所传,欧阳、夏侯所注者为《今文尚书》,以卫、贾、马所注者,元从壁中所出之古文,即郑注《尚书》是也。此“周”字,古文为“割”;此“田”字,古文作“申”;此“观”字,古文为“劝”:皆字体相涉,今古错乱。此文《尚书》为“宁王”,亦义相涉也。云“今博士读为厥乱,劝宁王之德”者,谓《今文尚书》读此“周田观文王之德”为“厥乱劝宁王之德”也。云“三者皆异,古文似近之”者,三者,谓此《礼记》及《古文尚书》,并今博士读者,三者其文各异,而古文“周田”为“割申”,其字近於义理,故云“古文似近之”。云“割之言盖也”,割、盖声相近,故“割”读为“盖”,谓天盖申劝之。孔《尚书》犹为“割”,谓割制其义,与此不同。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知也,而况於人乎?恒,常也。“不可为卜筮”,言卦兆不能见其情,定其吉凶也。
○与音馀。《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犹,道也。言亵而用之,龟厌之,不告以吉凶之道也。《兑命》曰:‘爵无及恶德。’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是为不敬。事烦则乱,事神则难。恶德,无恒之德。纯,犹皆也。言君祭祀,赐诸臣爵,毋与恶德之人也。民将立以为正,言放效之疾。事皆如是,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恶德之人使事烦,“事烦则乱”,使事鬼神又难以得福也。“纯”,或为“烦”。
○兑音悦。毋音无。放,方往反。效,户教反。《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差,犹辱也。侦,问也。问正为侦。妇人,从人者也,以问正为常德则吉。男子当专行幹事,而以问正为常德,是亦无恒之人也。
○侦音贞,《周易》作“贞”。幹,古半反。
[疏]“子曰”至“子凶”。
○正义曰:此一节明为人臣之法,当有恒也。
○“人而无恒,不可以为卜筮”者,南人,殷掌卜之人,有遗馀之言称云:人而性行无恒,不可为卜筮。“古之遗言与”?龟筮犹不能得知无恒之人,而况於凡人乎。
○“诗云: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者,《小雅 小旻》之篇,刺幽王之诗。言幽王性行无恒,数诬卜筮,故云我龟既厌倦於卜,不於我身告其吉凶之道也。引之者,证无恒之人不可以为卜筮也。
○“《兑命》曰:爵无及恶德”者,此《尚书》傅说告高宗之辞,云祭祀之末,爵人之时,无复及此恶德之人。恶德,无恒者也。
○“民立而正,事纯而祭祀”者,纯,皆也。言若爵此恶德之人,则立之以为正事,在下必学之。若每事皆爵此恶德之人,而以祭祀,是不敬鬼神也。言无恒之人,不可祭祀也。
○“事烦则乱”者,言若使无恒恶德之人主掌祭祀,其事则烦,事烦则致乱也。
○“事神则难”者,若使恶德之人事其鬼神,则难得其福。
○“《易》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者,《恒卦》九三爻辞。言人若不恒常其德,故承之羞辱。引之者,证“人而无恒”,其行恶也。
○“恒其德侦,妇人吉,夫子凶”者,此《恒卦》六五爻辞。侦,正也。言恒常其德,问正於人,妇人吉也。以妇人不自专,常须问正於人,故得吉。夫子,男子也,当须自专权幹於事,若问正於人,失男子之道,故为凶。引之者,证男子之无恒德,其行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