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服制通释 - 第 8 页/共 10 页
从祖祖姑 从祖姑
曽祖 祖 父 已身
从祖祖姑 从祖姑【已上并适人者】
释曰从祖祖姑者祖之姊妹已之姑婆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在室本皆小功之亲既已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祖之兄弟姊妹已之从祖祖父从祖祖姑即俗呼为伯祖父叔祖父姑婆者是也正服皆小功亲今己既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祖父从祖祖姑
从祖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从祖祖姑
释曰説义与前同己在室则皆为小功服今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从祖父者父之堂兄弟已之堂伯叔也从祖姑者父之堂姊妹已之堂姑也侄于此者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父从祖姑
伯祖 从祖父
曽祖 祖 父 已身【女适人者】
叔祖 从祖姑
释曰説义与前同侄于堂伯叔堂姑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为人后】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弟【为人后】
释曰从祖兄弟者即已之再从兄弟也正服本小功之亲今彼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祖姊妹适人者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姊【适人者】
曽祖 祖 父 已身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妹【适人者】
释曰从祖姊妹即已之再从姊妹葢与已同曽祖者也在室则皆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从祖兄弟姊妹亦已之再从兄弟姊妹与己同曽祖者也正服本皆小功之亲今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祖兄弟姊妹
伯祖 从祖父 从祖兄弟
曽祖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祖 从祖父 从祖姊妹
释曰説义与前同已于再从兄弟姊妹亦皆小功之亲今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 子【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子【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者即堂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也正服乃小功之亲侄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从父兄弟之女适人者
伯 从父兄 女【适人者】
祖 父 已身
叔 从父弟 女【适人者】
释曰从父兄弟之女者即堂兄弟之女已之堂侄女也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从父兄弟之子已之堂侄与已同祖者也正服本小功亲今既出为人后则为之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子
伯 从父兄 子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 子
释曰説义与前同已在室则为小功亲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为人后者
兄 子 孙【为人后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为人后者】
释曰兄弟之孙者即已之亲侄孙也伯叔祖父为侄孙本小功之亲既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
兄 子 孙女【适人者】
父 已身
弟 子 孙女【适人者】
释曰兄弟之孙女者亦已之亲侄女孙也伯叔祖父子侄女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弟 子 孙
释曰既义与前同此即伯叔祖父出为人后为亲侄孙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兄弟之孙
兄 子 孙
父 已身【适人者】
弟 子 孙
释曰姑婆于亲侄孙本小功服既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为人后者为从父姊妹之适人者
伯 从父姊【适人者】
祖 父 已身【为人后者】
叔 从父妹【适人者】
释曰从父姊妹者谓亲伯叔之女子堂姊妹也已出为人后于从父姊妹在室者降服小功今彼又适人则为降服缌麻也
女适人者为从父兄弟之为人后者
伯 从父兄【为人后者】
祖 父 已身【适人者】
叔 从父弟【为人后者】
释曰从父兄弟者即亲伯叔之子堂兄弟也今既适人而其兄弟又出为人后则为降服缌麻也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正 一子【亡】
祖 父
庶 甲子【承父后重者】
释曰士之庶子为其所生母本服齐衰三年已既为父后承嫡矣则为其母降服缌麻而于母之父母兄弟姊妹则不服也【言承祖之体主四时祭祀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之祭也】
为甥为人后甥女适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