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第 111 页/共 117 页
尸又食,上佐食举尸牢肩,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斤。(四举牢体,始於正脊,终於肩,尊於终始。)
[疏]注“四举”至“终始”。
○释曰:正脊及肩,此体之贵者,故先举正脊为食之始,後举肩者为食之终,故云“尊於终始”。
尸不饭,告饱。祝西面于主人之南。(祝当赞主人辞。)
[疏]注“祝当赞主人辞”。
○释曰:以其西面是祝之有事之位,故从南向西面位也。
主人不言,拜侑。(祝言而不拜,主人不言而拜,亲疏之宜。)
[疏]注“祝言”至“之宜”。
○释曰:云“亲疏之”者,云祝言而不拜者,疏也;云主人不言而拜者,亲也。事相成,故云“亲疏之宜”也。
尸又三饭。(为祝一饭,为主人三饭,尊卑之差。凡十一饭,下人君也。)
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斤。(言受者,尸授之也。尸授牢而实举干俎豆,食毕,操以授佐食焉。)
[疏]注“言受”至“食焉”。
○释曰:此案上文初食举谓正脊与牢肺,不言置举之所。下文即言“三饭,上佐食举尸牢,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斤”,至此尸十一饭後,乃言“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斤”者,是却本,初食约《特牲》举肺脊,其时尸实举于菹豆。今尸食毕,尸乃於菹豆上取而授上佐食,上佐食受而加于斤,故言“受尸牢肺、正脊,加于斤”也。
主人降,洗爵,升,北面酌酒,乃尸。尸拜受,主人拜送。(犹羡也。既食之而又饮之,所以乐之。古文作酌。)
[疏]注“犹”至“作酌”。
○释曰:自此尽“折一肤”,谓主人尸之事。云“犹羡也”者,取饶羡之义,故以为乐之也。
尸祭酒,啐酒。宾长羞牢肝,用俎,缩执俎,肝亦缩,进末,盐在右。(羞,进也。缩,从也。盐在肝右,便尸扌Й之。古文缩为蹙。)
[疏]注“羞进”至“为蹙”。
○释曰:云“盐在肝右,便尸扌Й之”者,盐在肝右,据宾长西面,手执而言,尸东面,若至尸前,盐在尸之左,尸以右手取肝,乡左(元缺止此)扌Й之,是其便也。
尸左执爵,右兼取肝,扌Й于俎盐,振祭,哜之,加于菹豆,卒爵。主人拜,受尸爵,尸答拜。(兼,兼羊、豕。)
祝酌受尸,尸醋主人,主人拜受爵,尸答拜,主人西面奠爵,又拜。(主人受酢酒,侠爵拜,弥尊尸。)
[疏]注“主人”至“尊尸”。
○释曰:云“弥尊尸”者,此《少牢》与《特牲》尸酢主人,使祝代尸酌者,已是尊尸。今主人拜受讫,又拜为侠拜,是弥尊尸也。
上佐食取四敦黍稷,下佐食取牢一切肺,以授上佐食。上佐食以绥祭。(绥,或作ソ。ソ读为堕。将受嘏,亦尊尸馀而祭之。古文堕为斤。)
[疏]注“绥或”至“为斤”。
○释曰:经中绥是车绥,或有《礼》本作ソ者,故亦读从《周礼守祧》:“既葬,则藏其堕。”取堕减之义也。云“将受嘏”者,下文主人受嘏之时,先堕祭,是以佐食授黍稷,与主人为堕礼。
主人佐执爵,右受佐食,坐祭之,又祭酒,不兴,遂啐酒。(右受佐食,右手受堕於佐食也。至此言坐祭之者,明尸与主人为礼也。尸恒坐,有事则起。主人恒立,有事则坐。)
[疏]注“右手”至“则坐”。
○释曰:云“尺常坐,有事则起。主人常立,有事则坐”者,案《礼器》云:“周坐尸。”《曲礼》云:“立如齐。”郑云:“齐,谓祭祀时。”则是尸常坐,主人祭时则常立。经云“坐祭之”,谓堕祭尸馀是尸与主人为礼,是主人有事乃坐也。尸答主人拜乃立,是尸有事则起也。
祝与二佐食皆出,盥于洗,入,二佐食各取黍于一敦,上佐食兼受,抟之,以授尸。尸执以命祝。(命祝以嘏辞。)
[疏]注“命祝以嘏辞”。
○释曰:谓命祝使出嘏辞,以嘏於主人,下文是也。
卒命祝,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嘏,大也。予主人以大福。工,官也。承犹传也。来读曰,,赐也。耕种曰稼。勿犹无也。替,废也。引,长也。言无废止时,长如是也。古文嘏为格,禄为福,眉为微,替为,或为<至>。<至>、替,声相近。)
[疏]“卒命”至“引之”。
○注“嘏大”至“相近”。
○释曰:云“嘏,大也”者,《郊特牲》云:“嘏,长也,大也。”故郑云“予主人以大福”。案《特牲》尸亲嘏主人,此尸使祝嘏主人者,大夫尸尊,故不亲嘏,《特牲》无嘏,文不具也。
主人坐奠爵,兴,再拜稽首,兴,受黍,坐振祭,哜之,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执爵以兴,坐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答拜。执爵以兴,出。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纳诸内。(诗犹承也。实於左袂,便右手也。季犹小也。出,出户也。宰夫,掌饮食之事者。收敛曰啬,明丰年乃有黍稷也。复尝之者,重之至也。纳犹入也。古文挂作卦。)
[疏]“主人”至“诸内”。
○注“诗犹”至“作卦”。
○释曰:云“出,出户也”者,以主人位在户内西面,今云出,故知是出户也。此宰夫以笾受啬,大夫之礼,《特牲》主人出写啬于房,祝以笾受,彼士礼,与大夫异也。案《春官郁人》云:“大祭祀,与量人受举之卒爵而饮之。”郑云:“,受福之嘏。声之误也。王尸,尸嘏王,此其卒爵也。《少牢馈食礼》:主人受嘏,诗怀之。卒爵,执爵以兴,出,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乃还,献祝。此郁人受王之卒爵,亦王出房时也。”是王受嘏与大夫同也。案《楚茨》诗:“既齐既稷,既匡既敕。”注云:“嘏之礼,祝遍取黍稷牢肉鱼扌需於醢,以授尸。孝孙前就尸受之,天子使宰夫受之,以筐祝则释嘏辞以敕之。”天子嘏辞与大夫同也。云“复尝之者,重之至也”者,前已哜之,是已尝。今复言尝,是重受,福之至也。《特牲》不言复尝者,文不具也。
主人献祝,设席南面。祝拜于席上,坐受。(室中迫狭。)
[疏]“主人”至“坐受”。
○注“室中迫狭”。
○释曰:言迫狭,大夫士庙室也,皆两下五架,正中曰栋,栋南两架,北亦两架。栋南一架名曰楣,前承檐,以前名曰。栋北一架为室,南壁而开户,即是一架之开,广为室,故云“迫狭”也。必知栋北一架後乃为室者,《昏礼》主人筵宾升自西阶,“当阿东面致命”,郑云:“阿,栋也。入堂深。”明不入室,是栋北乃有室也。
主人西面答拜。(不言拜送,下尸。)
[疏]“主人西面答拜”。
○注“不言拜送下尸”。
○释曰:上主人尸,尸拜受,主人拜送。今主人献祝,祝拜受,主人答拜。拜送礼重,答拜礼轻,今言答拜,故云“不言拜送,下尸”也。
荐两豆菹、醢。(葵菹、蠃醢。)
[疏]“荐两豆菹醢”。
○注“葵菹蠃醢”。
○释曰:知者,上云“韭菹醢”,郑云:“朝事之豆也,而馈食用之,丰大夫礼。”上亦云葵菹、蠃醢,是馈食之豆,当馈食之节,是其常事,故不言丰大夫之礼,今祝用之,亦其常事,故知用“葵菹、蠃醢”也。
佐食设俎,牢髀,横脊一、短胁一、肠一、胃一、肤三、鱼一,横之,腊两髀属于尻。(皆升下体,祝贱也。鱼横者,四物共俎,殊之也。腊两髀属于尻,尤贱,不殊。)
[疏]注“皆升”至“不殊”。
○释曰:言“升下体”者,髀与短胁、横脊皆羊、豕之下体,属于尻,又腊之下体,为祝贱故也。云“鱼横者,四物共俎,殊之也”者,以其鱼犹在俎,缩载,今横者,为四物共俎,横而殊之也。缩其七物而云四物者,据羊、豕、鱼、腊,故云四物也。云“尤贱”者,羊、豕体不属於尻,以腊用左、右胖,故有两髀。言髀属于尻,尻在中,谓髀与尻相连属,不殊,是尤贱也。周祝贱,常连之也。
祝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祝祭俎,(大夫祝俎无肺,祭用肤,远下尸。不哜之,肤不盛。)
[疏]“祝取”至“祭俎”。
○注“大夫”至“不盛”。
○释曰:云“大夫祝俎无肺,祭用肤,远下尸”者,案《特牲》尸俎有祭肺、离肺,祝俎有离肺,无祭肺,是下尸。今大夫尸俎亦皆有祝,则离肺、祭肺俱无,是远下尸也。云“不哜之,肤不盛”者,决离肺祭讫,哜之,加于俎。今以无肺祭,不盛故也。凡肤皆不齐,独於此言之者,以其以肤替肺,肺则哜,此则不哜,故须言之也。
祭酒,啐酒。肝牢从。祝取肝扌Й于盐,振祭,哜之,不兴,加于俎,卒爵,兴。(亦如佐食授爵乃兴,不拜既爵,大夫祝,贱也。)
[疏]注“亦如”至“贱也”。
○释曰:“亦如佐食授爵乃兴”者,此经直云“卒爵兴”,不云“授爵”,故特明之。案下文主妇献祝,祝卒爵,坐授主妇爵。主妇又献二佐食,二佐食坐授主妇爵,主妇献祝与献二佐食同,明主人献祝,祝授主人爵,亦与二佐食同可知。云“不拜既爵,大夫祝,贱也”者,此决《特牲》:“祝卒角拜,主人答拜。”以士卑,故祝不贱。此大夫尊,故祝贱,不拜既爵也。
主人酌献上佐食。上佐食户内牖东北面拜,坐受爵。主人西面答拜。佐食祭酒,卒爵,拜,坐授爵,兴。(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贱,礼略。)
[疏]注“不啐”至“礼略”。
○释曰:《特牲》士之佐食亦啐,大夫佐食贱,礼略。天子诸侯礼虽亡,或可对天子诸侯佐食啐,乃卒爵,贵故也。
俎设于两阶之,其俎:折,一肤。(佐食不得成礼於室中。折者,择取牢正体馀骨,折分用之。有┵而无荐,亦远下尸。)
[疏]“俎设”至“一肤”。
○注“佐食”至“下尸”。
○释曰:云“有┵而无荐,亦远下尸”者,有┵即经俎实是也,无荐谓无菹醢也。既无肺,已是下尸,又无荐,是远下尸也。
主人又献下佐食,亦如之。其┵亦设于阶,西上,亦折,一肤。(上佐食既献则出,就其俎。《特牲》记曰佐食“无事则中庭北面”,谓此时。)
有司赞者取爵于篚以升,授主妇赞者于房户。(男女不相因。《特牲馈食礼》曰:“佐食卒角,主人受角,降,反于篚。”)
[疏]“有司”至“房户”。
○注“男女”至“于篚”。
○释曰:云自此尽“入于房”,论主妇亚献祝献尸与佐食之事。此直云有司“授妇赞者于房”,案《礼记内则》云:“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此经虽不言受以篚,及奠於地之事,亦当然也。云“男女不相因”者,案《特牲》:“佐食卒角,主人受角,降,反于篚,升,入复位讫,主妇乃洗爵于房,酌亚献尸。”是不相因爵也。引《特牲》者,证男女不相因爵,主妇不取此爵也。
妇赞者受,以授主妇。主妇洗于房中,出酌,入户,西面拜,献尸。(入户西面拜,由便也。不北面者,辟人君夫人也。拜而後献者,当侠拜也。《昏礼》曰:“妇洗在北堂,直室东隅。”)
[疏]注“入户”至“东隅”。
○释曰:云“入户西面拜,由便也”者,下注云:“此拜於北,则上拜於南矣,由便也。”云“不北面者,辟人君夫人也”者,案《特牲》“主妇北面拜”,注云:“北面拜者,辟内子也。”则是士妻卑,不嫌,得北面与人君夫人同也。
尸拜受。主妇主人之北,西面拜送爵。(拜於主人之北,西面,妇人位在内,此拜於北,则上拜於南矣,由便也。)尸祭酒,卒爵。主妇拜,祝受尸爵,尸答拜。
易爵,洗,酌,授尸。(祝出易爵,男女不同爵。)主妇拜受爵,尸答拜。上佐食绥祭。主妇西面于主人之北受祭,祭之。其绥祭如主人之礼,不嘏,卒爵,拜。尸答拜。(不嘏,夫妇一体。绥亦当作ソ,古文为斤。)
主妇以爵出,赞者受,易爵于篚,以授主妇于房中。(赞者,有司赞者也。易爵,亦以授妇赞者,妇赞者受房户外,入授主妇。)
[疏]注“赞者”至“主妇”。
○释曰:知“赞者,有司赞者,也”者,上文云“有司赞者取爵於篚”,此还是上有司赞者也。
主妇洗,酌,献祝。祝拜,坐受爵。主妇答拜于主人之北。卒爵,不兴,坐授主妇。(不侠拜,下尸也。今文曰:祝拜受。)
主妇受,酌,献上佐食于户内。佐食北面拜,坐受爵。主妇西面答拜。祭酒,卒爵,坐授主妇。主妇献下佐食亦如之。主妇受爵以入于房。(不言拜於主人之北,可知也。爵奠於内篚。)
宾长洗爵献于尸,尸拜受爵,宾户西北面拜送爵。尸祭酒,卒爵。宾拜。祝受尸爵,尸答拜。
祝酌,授尸。宾拜受爵。尸拜送爵。宾坐奠爵,遂拜,执爵以兴,坐祭,遂饮,卒爵,执爵以兴,坐奠爵,拜,尸答拜。
宾酌,献祝。祝拜,坐受爵,宾北面答拜。祝祭酒,啐酒,奠爵于其筵前。(啐酒而不卒爵,祭事毕,示醉也。不献佐食,将傧尸,礼杀。)
[疏]“宾长”至“筵前”。
○释曰:云“尸祭酒,卒爵”者,案《特牲》宾长献爵止,注云:“欲神惠之均。”於室中待夫妇致爵。此大夫礼,或有宾尸者,致爵在傧尸之上,故不致爵,爵不止也。若然,《有司彻》尸作止爵,三献致爵於主人,主人不酢主妇,又不致爵于主妇,下大夫不傧尸,宾献尸止爵,主妇致爵于主人,酢主妇,主人不致於主妇。《特牲》主人与主妇交相致爵。参差不同者,此以尊卑为差降之数,故有异也。上大夫得傧尸,故致爵,上辟人君。下大夫不傧尸,故增酢主妇而已。士卑,不嫌与君同,故致爵具也。
○注“啐酒”至“礼杀”。
○释曰:云“不献佐食,将傧尸,礼杀”者,以其祝与佐食,俱是事神及尸,是以献尸并及之,故主人、主妇献祝与佐食。今宾献祝不及佐食者,但为待宾尸,故於宾长献是祭末礼杀,故不及佐食,阙之也。
主人出,立于阼阶上,西面。祝出,立于西阶上,东面。祝告曰:“利成。”(利犹养也。成,毕也。孝子之养礼毕。)
祝入。尸谡。主人降立于阼阶东,西面。(谡,起也。谡或作休。)
祝先,尸从,遂出于庙门。(事尸之礼,讫於庙门。)
[疏]“主人”至“庙门”。
○释曰:自此尽“庙门”,论祭祀毕尸出庙之事。注事尸之礼讫於庙门者,上祝迎尸於庙门,今礼毕又送尸於庙门。案《礼记》尸在庙门外,则疑於臣,是以据庙门为断。
祝反,复位于室中。主人亦入于室,复位。祝命佐食彻斤俎,降设于堂下阼阶南。(彻斤俎不出门,将傧尸也。斤俎而以傧尸者,其本为不反鱼肉耳。不云尸俎,未归尸。)
[疏]“祝反”至“阶南”。
○注“彻斤”至“归尸”。
○释曰:自此尽篇末,论彻斤俎行之事。云“彻斤俎不出门,将傧尸也”者,决《特牲》佐食彻尸俎出庙门者,送尸者也。云“斤俎而以傧尸者,其本为不反鱼肉耳”者,案《曲礼》云“毋反鱼肉”,谓食时鱼肉不反俎,故尸食亦加斤俎,本为尸不反鱼肉。今宾尸将更食鱼肉,当加於斤俎,未得即送尸家,故云本为不反鱼肉也,故傧尸讫并後加者,得归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