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第 27 页/共 66 页

○行,下孟反。   [疏]“君子”至“其终”。   ○释曰:言此者,解为齐桓讳灭项之意。恶恶疾其始,谓君子憎恶恶人,则疾其初始,何者?欲使恶入不得终於恶,故就其初始,即贬疾之也。善善乐其终,谓君子善其善人,乐使终其行也。以乐终其行,故虽有恶,亦为讳之。或齐虽灭项,亦不言齐灭也。邵解二事,并与范异。君子恶恶疾其始者,君子憎恶人有恶事,唯疾其初始为恶不终身疾也,言有恶则疾之,无恶则止也。善善乐其终者,君子嘉善人,则欲终身善之,见人一度有善,则终身不忘,故为齐桓讳灭项也。   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邵曰:“存亡谓存邢、继绝谓立僖公,所以终其善。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卞,鲁地。   ○卞,皮彦反。九月,公至自会。桓会不致而今致会,桓公德衰,威信不著,陈列兵车,又以灭项。往会既非逾年乃反,故往还皆月以危之。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此不正,其日之,何也?据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不书日。其不正前见矣。其不正之前见何也?以不正入虚国,故称嫌焉尔。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贬不称公子。虚国,谓齐无君。传例曰:“以国氏者,嫌也。”   ○见,贤遍反。下同。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非伐丧也。伐丧无道,故谨而月之。   [疏]注“故谨而月之”。   ○释曰:侵伐书月唯施於内,今亦施之於外者,齐桓以安危所系,故书月以表之;宋襄欲继齐桓之业,故亦谨而月之。   夏,师救齐。鲁师。善救齐也。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甗,齐地。   ○甗,鱼辇反。又音言。齐师败绩。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恶宋也。何休曰:“战言及者,所以别客主直不直也。故文十二年,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两不直,故不云及。今宋言及,明直在宋,非所以恶宋也。即言及为恶,是河曲之战为两善乎?又《穀梁》以河曲不言及,略之也,则自相反矣。”郑君释之曰:“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於直与不直也。直不直,自在事而已。义兵则客直,宣十二年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於邲,晋师败绩’是也。兵不义则主人直,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是也。令齐桓卒未葬,宋襄欲兴霸事而伐丧,於礼尤反,故反其文以宋及齐,即实以宋及齐,明直在宋。邲之战,直在楚,不以楚及晋何邪?秦晋战於河曲,不言及,疾其亟战争举兵,故略其先后。”   ○恶,乌路反,下同。别,彼列反,下同。邲,蒲必反,一音弼。亟,欺异反。   [疏]“战不”至“宋也”。   ○释曰:《春秋》之例,战伐不并举,此上有伐文,今又言战,是违常例也。又伐人者为客,受伐者为主,此言及齐师,是亦违常例也。故传释之以为恶宋也。   ○注“何休”至“先后”。   ○释曰:何休《废疾》云,此言及为恶宋,则文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言及,为两善也。故知言及者,分别客主直与不直也。郑玄释之曰:“言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直与不直也。”故引宣十二年夏,庄二十八年春以明之,“宣十二年,邲之战,楚直晋曲,经云:‘荀林父及楚子’;庄二十八年,卫直齐曲,而云:“卫人及齐’。明直者在事而已,不由称及也。《穀梁》邲战竟不论楚直晋曲,而郑云直在楚者,《公羊》意以为邲战是楚直,故据之难何休。   狄救齐。善救齐也。   [疏]“善救齐也”。   ○释曰:楚与上文鲁师救齐并为善者,此善狄能忧中国。上文与鲁昔与齐仇雠,恐救之非善,故并发善救之例也。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竖刁、易牙争权,五公子争立,故危之。   ○刁音雕。   冬,邾人、狄人伐卫。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累,积。伐卫,所以救齐也。何休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义异何也?郑君释之曰:“文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两举之者,以晋未有救江文,故明言之。今此春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狄救齐;冬,邢人、狄人、伐卫,为其救齐可知,故省文耳。事同义又何异?”   ○近卫,如字,又附近之近。远齐,如字,又于迈反。为其,于伪反。省,所景反。功近而德远矣。伐卫,功近耳。夷狄而忧中国,其德远也。 卷九  卷九   ◎僖公起十九年,尽二十三年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疏]“滕子婴齐”。   ○释曰:传法并不解称名之意,盖罪贱之也。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曹南,曹之南鄙。缯子会盟于邾。已酉,邾人执缯子,用之。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与,厕豫也。   ○与音豫,注及下文同。   [疏]“会盟于邾”。   ○释曰:言会盟于邾者,缯是微国,欲因邾以求盟,故云会盟也。   人因已以求与之盟,已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衈者,衅也,取鼻血以衅祭社器。   ○恶,乌路反。下“恶其长”同。叩音口。衈音二。   [疏]“故谨”至“社也”。   ○释曰:此与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皆恶其用人,故不据国之大小,同书曰以见恶也。叩其鼻者,《论语》云:“以杖叩其胫。”则叩谓击也。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会无主名,内卑者也。四国称人,外卑者也。杜预曰:“地於齐,齐亦与盟。梁亡。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民为寇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如使伐之而灭亡,则淫湎不足记也。使其自亡,然后其恶明。   ○湎,面善反。长,丁丈反,下及注同。背音佩。   [疏]“梁亡”。   ○释曰:《左氏》以为秦灭梁,恶其自取灭亡之故,不以秦灭为文。《公羊》以为鱼烂而亡,谓梁君隆刑峻法,百姓逃叛,而事等鱼烂,从中而去也。此传亦云大臣背叛,民为寇盗,则同《公羊》。梁国亦自亡也,又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则梁之土地,必为人所取,盖同《左氏》“秦得之”,但据自灭为文少异耳。   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恶正也。正谓政教。   [疏]“正名”而“已矣”。   ○释曰:仲尼脩《春秋》,亦有改旧义以见褒贬者,亦有因史成文以示善恶者。其变之也,不葬有三:为齐桓讳灭项之类,是改旧也;其梁以自灭为文,郑弃其师之徒,是因史之文也。故传云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   郑弃其师,恶其长也。长谓高克。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作,为也,有加其度也。更加使大。言新,有故也,非作也。责其改旧制,南门者,法门也。法门,谓天子诸侯皆南面而治,法令之所出入,故谓之法门。   夏,郜子来朝。郜,古报反。   五月,已巳,西宫灾。谓之新宫,则近为祢宫。言闵公非僖公之父,故不言新宫也。   ○近,附近之近。祢,乃礼反,父庙也。以谥言之,则如疏之然,故不言闵宫,而云西宫。以是为闵宫也。   [疏]“以是为闵宫也”。   ○释曰:传知之者,以若是祢宫,当言新宫,若是疏祖之宫,又须言谥,此在亲疏之间,故知是闵宫也。   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邢为主焉尔。邢小,其为主何也?其为主乎救齐。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以救齐是也。   [疏]“邢为”至“救齐”。   ○释曰:盟会地于国都者,国主虽与盟会,未知即能为主,桓十四年“公会郑伯于曹”,曹不为主是也。而传云邢为主焉尔,又辨其大小者,传以十八年“邢人、狄人伐卫”以救齐,今又盟于邢,故知为主也。又云邢小者,以邢虽是小国,为主,能救齐,故归功于邢。不谓盟国都者,例能为主耳。   冬,楚人伐随。随,国也。   [疏]“随国也”。   ○释曰:案《世本》随是国名,经又言伐,知非邑也。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宋为盟主,故序齐上。鹿上,宋地。   夏,大旱。传例曰:“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旱时,正也。   [疏]“旱时正也”。   ○释曰:旱必历时,非一月之事,故书时为正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雩。雩,宋地。雩或为字。执宋公以伐宋。以,重辞也。传例曰:“以者,不以者也。”此传及定七年“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传皆曰“以,重辞也”,然则以有二义矣。国之所重,故曰重辞。   [疏]“以,重辞也”。   ○释曰:桓十四年“宋人以齐人、蔡人”云云“伐郑”,传曰:“以者,不以者也。”今传云“以,重辞也”。何知非是一事而重,不可以?范注云以有二义者,范以执宋公及执卫结,皆是国之所重,而传云以,重辞也,其微人从伐者,即云以者,不以者也。明二者意异,故云以有二义。   冬,公伐邾。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楚称人者,为执宋公贬。   ○捷,在接反。为,于伪反。   [疏]注“楚称”至“公贬”。   ○释曰:知为执宋公贬者,以称使知是楚子使之,国君而称人,明为执宋公贬也。   捷,军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据庄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   [疏]注“据庄”至戎捷。   ○释曰:役传云“戎,菽也”,则与此宋捷绝不相当。而范引之者,彼虽以戎为菽,终是伐得之,故范引为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