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第 25 页/共 66 页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女子许嫁不为殇,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谓许嫁於诸侯,尊同,则服大功九月。吉笄,以象为之,刻镂其首以为饰,成人著之。   ○笄,古兮反。殇,式羊反。著,丁略反。   [疏]“内女也”。   ○释曰:明内女有书卒之义,故发首云内女也。若其不然,不嫌非内女也。范氏《别例》云:“内女卒葬例有六,葬有三,卒亦有三。卒者,此文一也;僖十六年鄫季姬二也;成八年杞叔姬三也。葬者,庄四年葬纪伯姬,三十年葬纪叔姬,襄三十年宋葬共姬是也。文十二年子叔姬不数之者,与此伯姬同是未适人,故总为一也。”   ○注“女子”至“著之”。   ○释曰:《丧服?大功章》云:“女子子之长殇。”传曰,“何以大功?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三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於其服也,长殇、中殇降成人一等,下殇降成人二等。又《丧服传》曰:“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长殇、中殇总言之者,据大功以上也。其葬殇之礼,亦与成人有异,故《檀弓》云“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是也。女子许嫁而笄,犹男子之冠也,故以成人之丧治之。礼:诸侯绝期,故许嫁於诸侯,则服之;若嫁与大夫,则不服也。礼:姊妹与己之女,同服齐衰;若出嫁,则为之降至大功九月。礼意为降者,取受我而厚之。夫为之期,故我为之降。计此伯姬未至夫家。案《曾子问》云,“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齐衰而吊,既葬除之”。然则其夫不为之尽礼,则皆不得为之降,当亦服齐衰期也。而范注云服大功者,据出嫁者言之,故云大功,非谓此亦大功也。或当女子在室,公不为之服,则卒之亦不书。今书之者,以其许嫁故也。夫虽不终服,公亦从出嫁之例降至大功也。吉笄以象为之者,《诗》云,“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所以为饰。”故知用象也。郑解象服与此异耳。《丧服》女子许嫁,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丧既无饰,故知吉笄有饰也。镂刻其首者,相传为然也。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何休以为即日为美,其不日皆为恶也。桓公之盟不日,皆为恶邪?庄十三年柯之盟,不日为信,至此日以为美,义相反也。郑君释之曰:“柯之盟不日,因始信之。自其后盟,以不日为平文。从阳穀已来,至此葵丘之盟,皆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桓德极而将衰,故备日以美之,自此不复盟矣。”   ○为见,于伪反,下贤遍反。复,扶又反。   [疏]注“自此不复盟矣”。   ○释曰:十五年盟于牲丘,而云不复盟矣者,以衣裳之会不复盟,彼是兵车故也。   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所谓无歃血之盟。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   ○歃,本又作喢,所洽反,又所甲反。豭音加。   [疏]“陈牲而不杀”。释曰:陈牲不杀,则不得谓之盟,若不杀牲,又不得云读书加於牲上,而传云不杀者,桓公信义之极,见於此矣。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不杀者,谓不如凡常之杀,杀而不用,直读书而加于牲上而已。   ○注“所谓”至“用豭”。   ○释曰:庄二十七年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信厚也,则衣裳之会皆不歃血。而此会独言之者,以此会桓德极盛,故详其事,实馀盟亦不歃血耳。八年洮会云“汋血与郑伯”者,彼兵车之会故也。徐邈云:“陈牲者,不杀埋之,陈云诸侯而已。”加于牲上者,亦谓活牲,非死牲,理亦通也。此葵丘会为桓德盛,故书日以美之。又母雍泉以下,是四教之事,而《论语》一匡天下,郑不据之;而指阳穀者,郑据《公羊》之文,故指阳穀。其实此会亦有四教,故上注云从阳穀已来,至此葵丘之盟,旨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是也。注又引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者,《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又曰:“郑伯使卒出豭。”是其证也。   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壹犹专也。曰,母雍泉,专水利以障谷。   ○雍,於勇反,塞也。障,音章,又之亮反。毌讫籴,讫,止也,谓贮粟。   ○籴音狄。贮,张吕反。毌易树子,树子,嫡子。   ○嫡,丁历反。毌以妾为妻,毌使妇人与国事。女正位於内。   ○与音豫。   甲子,晋侯诡诸卒。献公也。枉杀世子申生,失德不葬。   ○诡诸,九委反,《左氏》作佹诸,枉,纡往反。   [疏]注“失德不葬”。   ○释曰:宋桓亦不葬,至此言失德者,今献公枉杀申生,即是失德之例。宋桓无罪之状,故范不得言之也。《公羊》以为桓公不书葬者,为宋襄公背殡出会。不书葬,若非背殡然也?《穀梁》既讥宋子,即不是为讳,盖鲁不会故也。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诸侯在丧称子,言国人不君之,故系于其君。   [疏]“冬晋”至“奚齐”。   ○释曰:范云:“弑君日与不日,从其君正与不正。”今奚齐书时者,为未成君,且又不正故也。   ○“国人不子”。   ○释曰:旧解诸侯在丧称子,今国人不以为君,故不直谓之子,而系之於君也。徐邈云:“不子者,谓不子爱之也。”非范意。盖不子者,谓不以为君,则是不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疏]“正月公如齐”。   ○释曰:何休云:“书月者,善公朝事齐,故月之。”朝既以时为正,书月何以为善?为下灭温书月也。   狄灭温,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以尊及卑也。荀息闲也。卓,敕角反。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二君:奚齐,卓子。一大夫:荀息。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据有罪。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杀奚齐、卓子者,欲以重耳为君。重耳,夷吾兄文公。   ○所为,于伪反,下文皆同。重,直龙反。杀奚齐,申志反,又如字。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其为重耳弑奈何?晋献公伐虢,得丽姬,献公私之。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丽姬欲为乱,乱谓杀申生而立其子。   ○丽姬,力池反,伐虢所得,《左氏》伐丽戎所得。长,丁丈反。稚,直吏反。故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夫人,申生母。   ○苦,如字,又枯路反,下同。胡不使大夫将卫士而卫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於世子,则世子可。”故君谓世子曰:“丽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丽姬又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君田而不在。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於君。”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於地而地贲。贲,沸起也。   ○女音汝,下皆同。祠,自丝反。酖,直荫反,以鸩鸟毛画酒。跪,求委反。覆,芳服反。贲,扶粉反,注同。以脯与犬,犬死。丽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於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吾与女未有过差切急。   ○呼,火故反。喟,去愧反,又去怪反。差,初卖反,又如字。   [疏]“未有过切”。   ○释曰:公信丽姬,谓大子实将杀己,故喟然叹曰:“吾与汝为父子以来,未尝有过差切急,是何与我之深也。”虽不对大子发叹,而为此言也。   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虑丽姬又谮重耳,故以讬里克,使保全之。刎脰而死。刎,亡粉反。脰音豆,颈也。故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   秋,七月。   冬,大雨雪。雨,于付反。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浦悲反。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疏]“罪累上也”。   ○释曰:重发传者,此里克同党,恐异,故发之。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   秋,八月,大雩。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礼,龙见而雩。常祀不书,书者皆以旱也。故得雨则喜,以月为正也;不得雨则书旱,明旱灾成。何休曰:“《公羊》书雩者,善人君应变求索,不雩则言旱,旱而不害物,言不雨也。就如《穀梁》,设本不雩,何以明之?如以不雨明之,设旱而不害物,何以别乎?”郑君释之曰:“雩者,夏祈穀实之礼也,旱亦用焉。得雨书雩,明雩有益。不得雨书旱,明旱灾成。后得雨,无及也。国君而遭旱,虽有不忧民事者,何乃废礼?本不雩祷哉!顾不能致精诚也。旱而不害物,固以久不雨别之。文二年、十三年,‘自十有二月’、‘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是也。《穀梁传》曰:‘历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以文不忧雨,故不如僖时书不雨。文所以不闵雨者,素无志於民,性退弱而不明,又见时久不雨而无灾耳。”   ○雩音于。龙见,贤遍反,下同。应变,应对之应。索,所白反。别,彼列反,下同。祷。丁老反,又丁报反。   [疏]“雩,月,正也”。   ○释曰:《穀梁》之例,若常祀之雩,则皆不书,书者,并是为旱也;若得雨则书雩,不得雨则书旱。就书之中,若八月、九月雩,则书月以见正,何者?八月、九月,其时穷,人力尽故也。定元年“九月,大雩”传曰:“雩月,雩之正也。”此秋八月雩,传曰:“雩,月,正也。”是雨者雩者书月以见正。昭二十五年七月“大雩”亦书月者,以一月再雩,故月也。馀月雩者,则书时,以见非正。则成七年“冬,大雩,”,传曰:“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又定元年传曰:“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是馀月雩皆书时以见非正。其旱则例皆时,何者?旱必岁穷,非一月之事故也,则僖二十一年“夏,大旱”,传曰,“旱,时,正也”,宣七年“秋,大旱”,亦蒙例可知也。旧解八月雩,虽不得雨,亦不云旱也,若九月雩而不得雨,则书旱。传言得雨曰雩,指为八月也;不得雨曰旱,指为九月也。观经传上下,全无此意,其说非也,又僖二十一年“夏,大旱”,范引传例曰:“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岂是九月雩不得雨,何为亦书旱也?   ○注“设本”至“灾耳”。   ○释曰:何休难此传云,雩而得雨曰雩,故言设使元本不雩,则何以明之也?此传又云不得雨曰旱,故又难云,就如《穀梁》书旱,则以不雨明之,设使或旱而不害物,则何以别之乎?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贯之盟,管仲曰:“江、黄远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宗诸侯,谓诸侯宗之。   ○贯,古乱反。远,于万反。近,附近之近。为,于伪反。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闵其贪慕伯者以致灭。   [疏]“贯之”至“闵之”也。   ○释曰:案《史记》,管仲之卒在桓公四十一年,计桓公四十一年,当鲁僖十五年。而此云管仲死者,盖不取之《史记》之说。云闵之也者,闵其背楚致祸,归齐无福之意,是不解经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杵,昌吕反。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咸,卫地。   ○咸音咸。   ○兵车之会也。   [疏]“兵车之会也”。   ○释曰:何休於此有《废疾》,范不具载郑释者,以数九会异於郑故也。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缘陵,杞邑。   [疏]注“缘陵,杞邑”。释曰:谓之城者,封杞也。不发非国之问者,从楚丘之例也。不言城杞及迁,亦从彼例也。《公羊》以为杞国为徐莒胁灭,故诸侯为之城。《左氏》以为淮夷病杞,故齐桓为之城。二传说城之所由虽殊,皆是为杞也,故范注亦云“缘陵,杞邑”。   其曰诸侯,散辞也。直曰诸侯,无小大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聚而曰散,何也?据言诸侯城,则是聚。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邪?郑君释之曰:“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盟于葵丘。时诸侯初在会,未有归者,故可以不序。”今此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而冬公子友如齐,此聘也。书聘,则会固前已归矣。今云诸侯城缘陵,而不序其人,明其散,桓德衰矣。葵丘之事,安得以难此?   ○难,乃旦反。   夏,六月,季姬及缯子遇于防,使缯子来朝。遇例时,此非所宜遇,故谨而月之。   ○缯,在陵反。朝,直遥反,下文及注同。遇者,同谋也。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宁,公怒之,以缯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   ○近,如字,又附近之近。   [疏]“遇者,同谋也”。   ○释曰:传例曰:“遇者,志相得也。”今云同谋者,以淫通,与盟会异,故发传。又云“言使,非正”者,妇人使夫,异於君使世子,故重发非正之例也。   来朝者,来请已也。使来朝,请巳为妻。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晋山。   [疏]“沙鹿崩”。   ○释曰:《公羊》以沙鹿为河上之邑。崩者,陷入地中。杜预注《左氏》以为山名。此传以鹿为山足。是三传说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