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大全说 - 第 31 页/共 35 页
在天之变合,不知天者疑其不善,其实则无不善。惟在人之情才动而之于不善,斯不善矣。然情才之不善,亦何与于气之本体哉!气皆有理,偶尔发动,不均不浃,乃有非理,非气之罪也。人不能与天同其大,而可与天同其善,只缘者气一向是纯善无恶,配道义而塞乎天地之闲故也。
凡气之失其理者,即有所赢,要有所赢者必有所诎。故孟子曰“馁”,无理处便已无气。故任气无过,唯暴气、害气则有过。暴亦虐害意,义见前篇。不暴害乎气,使全其刚大,则无非是理,而形以践,性以尽矣。此孟子之所以为功于人极,而为圣学之正宗也。知气之善,而义之非外亦可知矣。
七
“爱未是仁,爱之理方是仁”,双峰之说此,韪矣。韩退之不知道,开口说“博爱之谓仁”,便是释氏旖旎缠绵,弄精魂勾当。夫爱,情也;爱之理,乃性也。告子唯以情为性,直将爱弟之爱与甘食悦色同一心看。今人若以粗浮之心就外面一层浮动底情上比拟,则爱弟之心与甘食悦色之心又何别哉!近日有一种邪说,谓“钟情正在我辈,即此是忠臣孝子本领 ”,说得来也有些相似,只此害人心极大。
须知此处绝不可以庸陋流俗之情识拣别得。且如人之爱弟:吾弟则爱之,固人之所同也;然使其弟有杀之害之之事,而秦人之弟为之救患解纷,则必舍其弟而爱秦人矣。此如人之嗜炙,本所同也,乃以多食炙故而致饱闷,则甘菜而不甘炙。无他,歆者同之,厌者异之,同者取之,异者攻之,情之缘感以生,而非性之正也。
故就凡人言之,吾弟则爱者,亦非仁也。必至于象日以杀舜为事,而舜且亲爱不改其恒,忧喜与同而无伪,方谓之仁。则固与食肉者之甘,好色者之悦,但以情之合离为取舍者不侔。盖人之爱弟也,亦止可云爱;舜之爱象也,乃尽其同气相感之理也。告子一流自无存养省察之功,不能于吾心见大本,则亦恶知吾弟则爱之外,更有爱弟之理哉!
朱子曰“仁者爱之理”,此语自可颠倒互看。缘以显仁之藏,则曰“爱之理”;若欲于此分性情、仁未仁之别,则当云“理之爱”。先言爱,则因爱而辨其理;先言理,则吾得理之气,自然有此亲亲、仁民、爱物之成能油然顺序而生也,故曰“性之德”也。以舜之爱象观之,唯有本而爱遂不穷,岂但于其用爱得所而见为理哉!待用爱得所而见为理,则岂徒可云义外哉?仁亦外矣!
八
潜室以“权度”言“义内”,亦未尝知义也。若专在权度上见义,则权度者因物之有长短轻重而立,岂非外乎!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此岂待权度而后审者哉!盖唯有事于集义者,方知义内;若非其人,则但见义繇物设,如权度之因物而立,因物者固不繇内矣。有物则权度用,无物则无用权度处。两物相衡则须权度,一物独用则不须权度。然则弟未为尸之时,不与叔父争敬,而专伸其敬于叔父,便无义乎?只是一敬,则无长短轻重。
学者须于叔父未当前、弟未为尸之时,看取敬叔父、敬尸之心何在,方知义之在内。庸人无集义之功而不知义,则一向将外物之至,感心以生权度而不得不授之权度者以为义。如贫人本无金谷,必借贷始有,遂以借贷而得谓之富,而不知能治生者之固有其金谷也。
“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不因于外,人尽知之。故公都子言君子之知义在内者,犹汝之知饮汤饮水,不待权度而自不至于颠倒也。固有义而固知之,则义之在吾心内者,总非外物之可比拟。权度,人为之外物也。故曰:“告子未尝知义。”彼直不知何者为义,非但误其外、内之界而已。如说权度为义,便不知义。
孟子至此,亦难与显言,非有吝而不言也。喜怒哀乐未发之时,有所性之德存焉,此岂可与不知者名言之哉!不得已而以弟为尸言之,则以人之爱敬或因情因感,因名因事,而相匿以爱,相畏以敬,非爱敬也。非爱敬,则安知爱敬之在内!唯至于宗庙之中,视无可见,听无可闻,总无长短轻重之形,容吾权度,而神之不可射者,以其昭明、焄蒿、凄怆之气此正金气也,秋气也,义气也。相为类动,而所自生之敬不倚声色而发于中,如夏气之感而嗜水,冬气之感而嗜汤。于此思之,敬之繇内发而不缘物以立者,固可见矣。而人所以敬叔父者以天动天,亦如是而已矣。是中节者虽因于物,而所发者根于性也。
彼昏不知,而犹以敬尸之敬为外物之轻重长短以移用其权度,则是为孟季子者终身未尝有一念之真敬,其谓之外也,则奚怪哉!夫苟无一念之合于敬,而亿权度以为义,则虽以饮汤饮水喻之,彼且曰:饮汤饮水,不待权度而喻者也,故内也;敬叔父敬弟,待权度而审者也,故外也。呜呼,亦不可瘳已!
九
权之度音徒雒切。陈氏所云“权度”,乃如字。之,须吾心有用权度者在,固亦非外。然权度生于心,而人心之轻轻、重重、长长、短短者,但假权度以熟,而不因权度以生也。圣人到精义入神处,也须有观物之智,取于物为则。权度近智,与义无与。然谓轻重长短茫无定则于吾心,因以权称之、以度量之而义以出,则与于外义之甚者矣。
当初者权度是何处来底?不成是天地闲生成一丈尺、一称锤,能号于物曰我可以称物之轻重、量物之长短哉?人心之则,假于物以为正,先王制之,而使愚不肖相承用之,是以有权度。权度者,数也,理也;而为此合理之数者,人心之义也。故朱子谓“义如利斧劈物 ”,则为权度之所自出,而非权度明矣。
今世里胥、牙侩之流,有全靠算子算金谷、地亩者,算子犹权度。为他心中本无了了之数,只仗学得来猾熟,算来也不差。乃一夺其算子,则一无所知。且方其用算子时,数之乘除多寡所以然之理,固懵然不省,一数已知,而复授一数,则须从头另起,而先所用者全无用处。此岂非其心无权度之故!而敬叔父、敬弟之真敬,其如此之倚仗成法,茫然无得于心,旦变夕移,断续而不相接也乎?潜室未之思尔。
十
若说弟重则敬弟、叔父重则敬叔父为权度,此是料量物理,智之用也,且非智之体。不与敬之本体相应。若说权度者物之所取平者也,吾心之至平者谓之权度,则夫平者固无实体,特因无不平而谓之平耳。此但私欲不行边事,未到天理处。以平为义,则义亦有名而无实矣。义者以配四德之利、四时之秋,岂但平而已哉!
吾固有之气,载此刚大之理,如利斧相似,严肃武毅,遇著难分别处,一直利用,更无荏苒,此方是义之实体。故以敬以方,以宜以制,而不倚于物。岂但料量以虚公,若衡鉴之无心,而因用以见功者乎!
一一
孟子不曾将情、才与性一例,竟直说个“善”字,本文自明。曰“[情]可以为善”,即或人“性可以为善”之说也;曰“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即告子“性无不善”之说也。彼二说者只说得情、才,便将情、才作性,故孟子特地与他分明破出,言性以行于情、才之中,而非情、才之即性也。
孟子言“情可以为善”,而不言“可以为不善”,言“不善非才之罪”,而不言“善非才之功”,此因性一直顺下,从好处说。则其可以为不善者,既非斯人所必有之情,固但见其可以为善,而不见其可以为不善。若夫为善虽非才之功,而性克为主,才自辅之,性与才合能而成其绩,亦不须加以分别,专归功于性而摈才也。此是大端看得浑沦处,说一边便是,不似彼欲破性善之旨,须在不好处指擿也。然言“可以为善”,则可以为不善者自存;言“不善非才之罪”,则为善非其功也亦可见矣。
孟子言“恻隐之心,仁也”云云,明是说性,不是说情。仁义礼智,性之四德也。虽其发也近于情以见端,然性是彻始彻终与生俱有者,不成到情上便没有性!性感于物而动,则缘于情而为四端;虽缘于情,其实止是性。如人自布衣而卿相,以位殊而作用殊,而不可谓一为卿相,则已非布衣之故吾也。又如生理之于花果,为花亦此,为果亦此,花成为果而生理均也;非性如花而情如果,至已为果,则但为果而更非花也。
孟子竟说此四者是仁义礼智,既为仁义礼智矣,则即此而善矣。即此而善,则不得曰 “可以为善”。恻隐即仁,岂恻隐之可以为仁乎?有扩充,无造作。若云恻隐可以为仁,则是恻隐内而仁外矣。若夫情,则特可以为善者尔。可以为善者,非即善也,若杞柳之可以为杯棬,非杞柳之即为杯棬也。性不可戕贼,而情待裁削也。前以湍水喻情,此以杞柳喻情。盖告子杞柳、湍水二喻,意元互见。故以知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性也,而非情也。夫情,则喜、怒、哀、乐、爱、恶、欲是已。
庆源说“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亦何往而不善”,语极有疵。喜怒哀乐未发,则更了无端倪,亦何善之有哉!中节而后善,则不中节者固不善矣,其善者则节也,而非喜怒哀乐也。学者须识得此心有个节在,不因喜怒哀乐而始有,则性、情之分迥然矣。若昏然不察,直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与喜怒哀乐作一个看,此处不分明,更有甚性来!
孟子言情,只是说喜怒哀乐,不是说四端。今试体验而细分之。乍见孺子入井之心,属之哀乎,亦仅属之爱乎?非有爱故。无欲穿窬之心,属之怒乎,亦仅属之恶乎?即穿窬者,亦有所恶。若恭敬、是非之心,其不与七情相互混者,尤明矣。学者切忌将恻隐之心属之于爱,则与告子将爱弟之心与食色同为性一例,在儿女之情上言仁。“汉以来儒者不识‘仁’字”,只在此处差谬。恻隐是仁,爱只是爱,情自情,性自性也。
情元是变合之几,性只是一阴一阳之实。情之始有者,则甘食悦色;到后来蕃变流转,则有喜怒哀乐爱恶欲之种种者。性自行于情之中,而非性之生情,亦非性之感物而动则化而为情也。
情便是人心,性便是道心。道心微而不易见,人之不以人心为吾俱生之本者鲜矣。故普天下人只识得个情,不识得性,却于情上用工夫,则愈为之而愈妄。性有自质,情无自质,故释氏以“蕉心倚芦”喻之;无自质则无恒体,故庄周以“藏山”言之。无质无恒,则亦可云无性矣。甚矣,其逐妄而益狂也!
孟子曰:“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不善非才罪,罪将安归耶?集注云“乃物欲陷溺而然”,而物之可欲者,亦天地之产也。不责之当人,而以咎天地自然之产,是犹舍盗罪而以罪主人之多藏矣。毛嫱、西施,鱼见之而深藏,鸟见之而高飞,如何陷溺鱼鸟不得?牛甘细草,豕嗜糟糠,细草、糟糠如何陷溺人不得?然则才不任罪,性尤不任罪,物欲亦不任罪。其能使为不善者,罪不在情而何在哉!
朱子曰“非才如此,乃自家使得才如此”,“自家”二字,尤开无穷之弊。除却天所命我而我受之为性者,更何物得谓之自家也?情固是自家底情,然竟名之曰“自家”,则必不可。盖吾心之动几,与物相取,物欲之足相引者,与吾之动几交,而情以生。然则情者,不纯在外,不纯在内,或往或来,一来一往,吾之动几与天地之动几相合而成者也。释氏之所谓心者,正指此也。
唯其为然,则非吾之固有,而谓之“铄”。金不自铄,火亦不自铄,金火相构而铄生焉。铄之善,则善矣,助性以成及物之几,而可以为善者其功矣。铄之不善,则不善矣,率才以趋溺物之为,而可以为不善者其罪矣。故曰“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而不可云“不能尽其情”。若尽其情,则喜怒哀乐爱恶欲之炽然充塞也,其害又安可言哉!
才之所可尽者,尽之于性也。能尽其才者,情之正也;不能尽其才者,受命于情而之于荡也。惟情可以尽才,故耳之所听,目之所视,口之所言,体之所动,情苟正而皆可使复于礼。亦惟情能屈其才而不使尽,则耳目之官本无不聪、不明、耽淫声、嗜美色之咎,而情移于彼,则才以舍所应效而奔命焉。
盖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其体微而其力亦微,故必乘之于喜怒哀乐以导其所发,然后能鼓舞其才以成大用。喜怒哀乐之情虽无自质,而其几甚速亦甚盛。故非性授以节,则才本形而下之器,蠢不敌灵,静不胜动,且听命于情以为作为辍,为攻为取,而大爽乎其受型于性之良能。
告子之流既不足以见吾心固有之性,而但见夫情之乘权以役用夫才,亿为此身之主,遂以性之名加之于情。释孟子者又不察于性之与情有质无质、有恒无恒、有节无节之异,乃以言性善者言情善。夫情苟善,而人之有不善者又何从而生?乃以归之于物欲,则亦老氏“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之绪谈。抑以归之于气,则诬一阴一阳之道以为不善之具,是将贱二殊,厌五实,其不流于释氏“海沤”、“阳焰”之说者几何哉!
愚于此尽破先儒之说,不贱气以孤性,而使性托于虚;不宠情以配性,而使性失其节。窃自意可不倍于圣贤,虽或加以好异之罪,不敢辞也。
一二
以在天之气思之:春气温和,只是仁;夏气昌明,只是礼;秋气严肃,只是义;冬气清冽,只是智。木德生生,只是仁;火德光辉,只是礼;金德劲利,只是义;水德渊渟,只是智。及其有变合也,冬变而春,则乍呴然而喜;凡此四情,皆可以其时风日云物思之。春合于夏,则相因泰然而乐;夏合于秋,则疾激烈而怒;秋变而冬,则益凄切而哀。如云“秋冬之际,尤难为怀”,哀气之动也。水合于木,则津润而喜;新雨后见之。木合于火,则自遂而乐;火薪相得欲燃时见之。火变金,则相激而怒;金在冶不受变,火必变之,如此。金变水,则相离而哀。此差难见。金水不相就,虽合而离。
以在人之气言之:阳本刚也,健德也;与阴合而靡,为阴所变,则相随而以喜以乐,男之感女、义之合利时如此。非刚质矣。阴本柔也,顺德也;受阳之变,必有吝情,虽与阳合,而相迎之顷必怒,已易其故必哀,女制于男,小人屈于君子,必然。非柔体矣。
惟于其喜乐以仁礼为则,则虽喜乐而不淫;于其怒哀以义智相裁,则虽怒哀而不伤。故知阴阳之撰,唯仁义礼智之德而为性;变合之几,成喜怒哀乐之发而为情。性一于善,而情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也。
一三
不善虽情之罪,而为善则非情不为功。盖道心惟微,须藉此以流行充畅也。如行仁时,必以喜心助之。情虽不生于性,而亦两闲自有之几,发于不容已者。唯其然,则亦但将可以为善奖之,而不须以可为不善责之。故曰“乃所谓善也”,言其可以谓情善者此也。集注释此句未明,盖谓情也。
功罪一归之情,则见性后亦须在情上用功。大学“诚意”章言好恶,正是此理。既存养以尽性,亦必省察以治情,使之为功而免于罪。集注云“性虽本善,而不可无省察矫揉之功 ”,此一语恰合。省察者,省察其情也,岂省察性而省察才也哉!
若不会此,则情既可以为不善,何不去情以塞其不善之原,而异端之说繇此生矣。乃不知人苟无情,则不能为恶,亦且不能为善。便只管堆塌去,如何尽得才,更如何尽得性!
孟子言“情则可以为善,乃所谓善也”,专就尽性者言之。愚所云为不善者情之罪,专就不善者言之也。孟子道其常,愚尽其变也。若论情之本体,则如杞柳,如湍水,居于为功为罪之闲,而无固善固恶,以待人之修为而决导之,而其本则在于尽性。是以非静而存养者,不能与于省察之事。大学之所以必正其心者乃可与言诚意也。
一四
集注谓“情不可以为恶”,只缘误以恻隐等心为情,故一直说煞了。若知恻隐等心乃性之见端于情者而非情,则夫喜怒哀乐者,其可以“不可为恶”之名许之哉!
情如风然,寒便带得寒气来,暄便带得暄气来,和便带得和气来。恻隐等心行于情中者,如和气之在风中,可云和风,而不可据此为风之质但可为和,而不可以为极寒、暄热也。故君子慎独以节其情也,若不于存养上有以致其中,则更无和之可致矣。喜怒哀乐之发,岂但有节而无无节者哉!
朱子未析得“情”字分明,故添上“不可以为恶”五字,而与孟子之旨差异。若西山之言才,亦云“本可以为善,而不可以为恶”,则尤不揣而随人口动尔。
人之为恶,非才为之,而谁为之哉!唯其为才为之,故须分别,说非其罪。若本不与罪,更不须言非罪矣。如刺人而杀之,固不可归罪于兵,然岂可云兵但可以杀盗贼,而不可以杀无辜耶?
孟子以耳目之官为小体,而又曰“形色,天性也”。若不会通,则两语坐相乖戾。盖自其居静待用、不能为功罪者而言,则曰“小体”;自其为二殊、五实之撰,即道成器以待人之为功者而言,则竟谓之“天性”。西山谓“才不可以为恶”,则与孟子“小体”之说相背;程子以才禀于气,气有清浊,归不善于才,又与孟子“天性”之说相背。
孟子于“性”上加一“天”字,大有分晓。才之降自天者无所殊,而成形以后,蠢不敌灵,静不胜动,则便小而不大。此等处,须看得四方透亮,不可滞一语作死局,固难为不知者道也。
一五
程子全以不善归之于才,愚于论语说中有笛身之喻,亦大略相似。然笛之为身,纵不好,亦自与箫管殊,而与枯枝草茎尤有天渊之隔。故孔子言其“相近”,孟子亦言“非才之罪 ”,此处须活看。既是人之才,饶煞差异,亦未定可使为恶。春秋传记商臣目豺声,王充便据以为口实,不知使商臣而得慈仁之父、方正之傅,亦岂遂成其恶哉!舜之格瞽瞍及免象于恶,其究能不格奸者,亦瞍、象之才为之也,又岂舜之于瞍、象能革其耳目,易其口体,而使别成一底豫之才哉!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其本在性,而其灼然终始不相假借者,则才也。故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唯人有之,而禽兽所无也;人之形色足以率其仁义礼智之性者,亦唯人则然,而禽兽不然也。若夫喜怒哀乐爱恶欲之情,虽细察之,人亦自殊于禽兽,此可以为善者。而亦岂人独有七情,而为禽兽之所必无,如四端也哉!一失其节,则喜禽所同喜、怒兽所同怒者多矣。此可以为不善。乃虽其违禽兽不远,而性自有几希之别,才自有灵蠢之分,到底除却者情之妄动者,不同于禽兽。则性无不善而才非有罪者自见矣。故愚决以罪归情,异于程子之罪才也。
一六
情之不能不任罪者,可以为罪之谓也。一部周易,都是此理。六阳六阴,才也。言六者,括百九十二。阳健、阴顺,性也。当位、不当位之吉、凶、悔、吝,其上下来往者情也。如泰、否俱三阴三阳,其才同也;以情异,故德异。然在人则为功为罪,而不可疑天地之化何以有此,以滋悔吝之萌。天地直是广大,险不害易,阻不害简,到二五变合而为人,则吃紧有功在此。故曰“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慕天地之大而以变合之无害也,视情皆善,则人极不立矣。
天地之化,同万物以情者,天地之仁也;异人之性与才于物者,天地之义也。天地以义异人,而人恃天地之仁以同于物,则高语知化,而实自陷于禽兽。此异端之病根,以灭性隳命而有余恶也。
一七
孟子言“夜气”,原为放失其心者说。云峰言“圣人无放心,故无夜气”,非无夜气也,气之足以存其仁义之心者,通乎昼夜而若一也。圣人当体无非天者,昭事不违,一动一静皆性命之所通。其次,则君子之见天心者,有过未尝不知,知而未尝复为,“不远复,无祗悔”也。又其次,虽日月至焉,而与天陟降之时,亦未尝不在动静云为之际。如此,则亦何待向晦宴息,物欲不交,而后气始得清哉!
审然,则不可以夜气言者,非但圣人也。说到夜气足以存仁义之心,即是极不好底消息。譬病已深重,六脉俱失其常,但谷气未衰,则可以过其病所应死之期,如内经所云“安谷者过期而已”。若平人气象,胃气内荣,则不须问谷气也。
在天者,命也;在人者,性也。命以气而理即寓焉,天也;性为心而仁义存焉,人也。故心者,人之德也;气者,天之事也。心已放而恃气存之,则人无功而孤恃天矣。
人之昼作而夜息者,岂人之欲尔哉!天使之然,不得不然。以象,则昼明而夜暗;以气,则昼行于阳而夜行于阴。行于阴而息,非人自息,天息之也。故迨至于夜,而非人可用功之时;则言及于气,而亦非人可用力之地。所以朱子斥谓气有存亡而欲致养于气者为误。异端之病,正在于此:舍人事之当修,而向天地虚无之气捉搦卖弄。一部参同契,只在气上用力,乃不知天地自然之气行于人物之中,其昌大清虚,过而不可留,生而不可遏者,尽他作弄,何曾奈得他丝毫动!则人之所可存可养者,心而已矣。故孟子之言“养气”,于义有事,而于气无功也。
若说旦昼有为之时为牿亡之所集,却便禁住此心不依群动,而与夜之息也相似,以待清气之生,此抑为道家言者极顶处,唤作“玄牝”。乃不知天地之气恒生于动而不生于静,故程子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乃初九一阳,数点梅花,固万紫千红之所自复。若一直向黑洞洞地枵然伏处,待其自生,则易当以坤之上六为天地之心,而何以玄黄之疑战正在此哉!若一向静去,则在己者先已解散枯槁,如何凝得者气住?气不充体,则心已失其所存之基,则生而死,人而鬼,灵而蠢,人而物,其异于蚓之结而鳖之缩者几何耶?
静则气为政者,天事也;动则心为政者,人道也。君子以人承天,故易于震之彖曰“ 不丧匕鬯”。人所有事于天者,心而已矣。丧其匕鬯,以待鬼神之至于徜徉,不亦妄乎!故朱子专以其功归之养心,而不归之气,其旨定矣。
延平之说曰“若于旦昼之闲,不至牿亡,则夜气愈清;夜气清,则平旦未与物接之时,湛然虚明,气象自可见矣”,非也。旦昼不牿亡者,其以存此心而帅其气以清明者,即此应事接物、穷理致知孜孜不倦之际,无往不受天之命,以体健顺之理;若逮其夜,则犹为息机,气象之不及夫昼也多矣。“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出王、游衍之际,气无不充,性无不生,命无不受,无不明焉,无不旦焉。而岂待日入景晦,目闭其明,耳塞其聪,气反于幽,神反于漠之候哉!
夜气者,气之无力者也。以无力,故不能受恶之染污;则以无力,故不能受善之薰陶。天不息,则夜亦无殊于昼,而夜非加清。人有息,则夜之所顺受于天者微;而气行阴中,则抑以魄受而不以魂承。是故苟非牿亡其心者,不须论夜也。
君子之夜气,与牿亡者之夜气,所差不远,故牿亡者得以近其好恶。君子之昼气,丽乎动静云为而顺受其清刚正大者,则非牿亡者之所可与,而气象固已远矣。奈之何舍平人荣卫之和,而与危病者争仅存之谷气哉!达于朱子之旨,则延平之说可废矣。
一八
愚尝谓命日受,性日生,窃疑先儒之有异。今以孟子所言“平旦之气”思之,乃幸此理之合符也。
朱子言“夜气如雨露之润”。雨露者,天不为山木而有,而山木受之以生者也;则岂不与天之有阴阳、五行,而人受之为健顺、五常之性者同哉!在天降之为雨露,在木受之为萌蘖;在天命之为健顺之气,在人受之为仁义之心。而今之雨露,非昨之雨露;则今日平旦之气,非昨者平旦之气,亦明矣。到旦昼牿亡后,便将夙昔所受之良心都丧失了。若但伏而不显,则不得谓之亡。且其复也,非有省察克念之功以寻绎其故,但因物欲稍间,而夜气之清明不知其所自生。若此者,岂非天之日命而人之日生其性乎?
乃或曰,气非性也,夜气非即仁义之心,乃仁义之所存也,则将疑日生者气耳,而性则在有生之初。而抑又思之:夫性即理也,理者理乎气而为气之理也,是岂于气之外别有一理以游行于气中者乎?夫言夜气非即良心而为良心之所存,犹言气非即理,气以成形而理具也。岂气居于表以为郛郭,而良心来去以之为宅耶?故朱子说“夜气不曾耗散,所以养得那良心”,以一“养”字代“存”字。只此天所与人清明之气,健顺故清明。养成而发见到好恶上不乖戾,即是良心,而非气外别有心生,审矣。
理便在气里面,故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上者,不离乎一阴一阳也。故曰“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气自生心,清明之气自生仁义之心。有所触,则生可见,即谓之生;无所触,则生不可见,故谓之存:其实一也。
天与人以气,必无无理之气。阳则健,阴则顺也。一阴一阳则道也,错综则变化也。天无无理之气,而人以其才质之善,异于禽兽之但能承其知觉运动之气,尤异于草木之但能承其生长收藏之气。是以即在牿亡之余,能牿亡其已有之良心,而不能牿亡其方受之理气也。理气谓有理之气。
天之与人者,气无闲断,则理亦无闲断,故命不息而性日生。学者正好于此放失良心不求亦复处,看出天命於穆不已之几,出王、游衍,无非昊天成命,相为陟降之时;而君子所为“不远复,无祗悔”,以日见天心、日凝天命者,亦于此可察矣。
若云唯有生之初天一命人以为性,有生以后唯食天之气而无复命焉,则良心既放之后,如家世所藏之宝已为盗窃,苟不寻求,终不自获;乃胡为牿亡之人非有困心衡虑反求故物之功,而但一夜之顷,物欲不接,即此天气之为生理者,能以存夫仁义之心哉?
故离理于气而二之,则以生归气而性归理,因以谓生初有命,既生而命息,初生受性,既生则但受气而不复受性,其亦胶固而不达于天人之际矣。
一九
必须说个仁义之心,方是良心。言良以别于楛,明有不良之心作对。盖但言心,则不过此灵明物事,必其仁义而后为良也。心之为德,只是虚、未有倚,然可以倚。灵、有所觉,不论善恶皆觉。不昧,能记忆亲切,凡记忆亲切者必不昧。所以具众理、未即是理,而能具之。应万事者,所应得失亦未定。大端只是无恶而能与善相应,然未能必其善也。须养其性以为心之所存,方使仁义之理不失。
孔子曰“操则存”,言操此仁义之心而仁义存也;“舍则亡”,言舍此仁义之心而仁义亡也;“出入无时”,言仁义之心虽吾性之固有,而不能必其恒在也;“莫知其乡”,言仁义之心不倚于事,不可执一定体以为之方所也;“其心之谓与”,即言此仁义之心也。
说此书者,其大病在抹下“仁义”二字,单说个灵明底物事。集注已未免堕在,北溪更添上一段描画,写得恍恍惚惚,似水银珠子样,算来却是甚行货!大概释氏之说恰是如此。看他七处征心,“不在内,不在外”之语,正北溪所谓“忽在此,忽在彼”也。看他说“ 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但起心,尘劳先起”,正北溪所谓“亡不是无,只是走作逐物去” 也。
范家女子只撩乱记得几句禅语,便胡言道“孟子误矣,心岂有出入”,伊川从而称之,不亦过乎!者昭昭灵灵,才收著即在眼前底,正释氏所谓“常住真心”。此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第一紧要真赃。果如彼说,则孔子之言句句可破,不但如范氏妖鬟所云也。
此灵明活动者,如荷叶上露水相似,直是操不得底,愈操而愈不存矣。此灵明活动者亦如影之随形,不但不亡,而亦何容舍?开眼见明,闭眼见暗,未有能舍之者也。亦直不可说他“莫知其乡”,“唤醒主人翁”,则端的“在家里坐,行住坐卧不离者个”也。呜呼,谁谓孔子之言而如斯其背谬耶!
总缘撇下“仁义”二字说心,便惹得许多无父无君之教涎沫来胡哄。圣贤之言,修辞立诚,不合弄此虚脾。圣贤之学,反身而诚,养其性以存其心,不将此圆陀陀、光闪闪的物事作本命元辰看得隆重。朱子自有“良心存亡只在眇忽之闲,舍便失去,操之勿放,放犹废也,非逸也。则良心常存”一段语录,千真万当,为圣学宗旨。其他画出来活鬼相似一流虚脾语,删之无疑。
二十
谓“欲生恶死是人心,唯义所在是道心”,则区别分明。乃朱子尤必云“权轻重,却又是义”,义在舍死取生,则即以生为义矣。
人心者,唯危者也,可以为义,可以为不义,而俟取舍者也。故欲生恶死之心,人心也。庆源卤莽不察,竟将得生避患作人欲说。则是遏人欲于不行者,必患不避而生不可得,以日求死而后可哉?孟子以鱼与熊掌配生与义,鱼虽不如熊掌之美,然岂有毒杀人而为人所不可嗜耶?若夫人欲,则乌喙之毒而色恶、臭恶之不可入口者矣。
孟子于此,原以言人之本心纯乎天理。本心即道心。即在人所当欲之生、当恶之死,亦且辨之明而无所苟;而况其为非所当欲、非所当恶者,如“宫室之美”等。曾何足以乱之哉!若论在所当得,则虽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且未是人欲横行处,而况欲生恶死之情!唯不辨礼义而受万钟,斯则天理亡而人欲孤行者。
圣贤于此只论礼义,不论利害,故朱子云“临时比并,又却只是择利害处去”。若不于义理上审个孰为当欲,孰为当恶,孰为且不当用其欲恶,而但以于身之缓急为取舍,则世固有无心于宫室、妻妾之闲,安其粗陋,所识穷乏者吝一粟之施,虽怨不恤,而走死权势,坐守金粟者。以不辨礼义而快其所欲受,其可谓之知所取舍乎?
饮食之人,人皆贱之。饮食之于人,其视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也,缓急利害,相去远矣,讵可以饮食之人贤于富贵之人耶?是知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以至得生避患,唯不知审,则可以为遏抑天理之具,而成乎人欲。固不可以欲生恶死即为人欲之私,而亦不当以宫室、妻妾、穷乏得我,与生之可欲、死之可恶,从利害分缓急也。
二一
心则只是心,仁者,心之德也。径以心为仁,则未免守此知觉运动之灵明以为性,此程、朱所以必于孟子之言为之分别也。
然孟子言此,则固无病。其言“仁,人心也”,犹言“义,人路也”。“义,人路也 ”,非人路之即义;则“仁,人心也”,亦非人心之即仁矣。除却义,则非路。非无路也,或为茅塞,或为蹊径,兽蹄鸟迹之道,非人路也。除却仁,则非心。非无心也,知觉运动,将与物同,非人之心也。孟子之言明白简易,只是如此。故不须更与分疏心即仁之与非即仁也。
朱子言“仁者心之德”,“德”字亦须分别看,不可以“有得于心”释之。德自属天。天予人以仁而人得之为秉夷之心,天予人以义而人得之以为率繇之路,其义一也。若于此不审,以心为郛郭而仁在其中,然则亦以路为辙迹而义在其中乎?若然,则仁内而义外乎!
孟子“义路”之说,若看不分晓,极易犯手,说似仁内义外去。此“路”字是心中之路,非天下之路也。路在天下,纵横通达,而非吾所必繇。惟吾欲往燕往越,以至越陌度阡,此中却分明有一路在,终不成只趁著大路便走!“君子喻于义”,路自在吾心,不在天下也。
潜室以不是血气做成的心为辨,语极肤浅。圣贤言心,皆以其具众理而应万事者言之,岂疑于此肉团之心哉!孟子言此具众理而应万事者,则仁以为之德,而非能知能觉之识即可具众理,能运能动之才即可应万事。不然,则物之有其知觉运动者,何以于理昧而于事舛也?此远不御而近自正者,则义以为之制,而非任运自繇之可以达于天下而无所碍。不然,则物之意南而南、意北而北者,何以近无准而远必泥也?
直以仁为人心,而殊之于物之心,故下直言求心而不言仁。乃下直言心,而言心即以言仁,其非仅以知觉运动之灵明为心者亦审矣。故双峰为之辨曰:“不应下文‘心’字又别是一意。若把求放心做收摄精神,不令昏放,则只从知觉上去,与‘仁,人心也’不相接。 ”伟哉其言之也!彼以知觉为心而以收摄不昏为求放心者,不特于文理有碍,而早已侵入异端之域矣!
程子云“才昏睡便放了”,朱子云“收敛此心,不容一物”,看来都有疵病。求放心者,求仁耳。朱子云“如‘我欲仁,斯仁至矣’”,多下一“如”字,只欲仁便是求放心也。仁者之事,虽“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也不容他昏去。乃昏而放失其仁,固也;然一不昏而即可谓之仁乎?既不昏,亦须有所存。先儒谓“随处体认天理”,故亦必学问以为之津涘。“克己复礼”,“主敬行恕”,“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能行恭宽信敏惠于天下”,皆求放心之道也。若但提醒此灵明,教不昏著睡著,则异端之彻夜达旦,死参死究者,莫有仁焉者矣。
放心只是失却了仁,有私意私欲为之阻隔而天理不现。天理现,则光辉笃实,万物皆备,而岂一物不容哉!若但以不昏而无物为心之存,则狂如李白,且有“桃波一步地,了了语声闻”之时;而语其极至,将庞蕴所谓“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者尽之矣。孟子吃紧教人求仁,程、朱却指个不求自得、空洞虚玄底境界。异哉,非愚所敢知也!
双峰承二贤之后,而能直领孟子之意,以折群疑,其以正人心、辟邪说于毫厘之差者,功亦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