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第 56 页/共 184 页

許謙曰:“古者以竹簡為書,蓋十二月作十二簡,故每月至朔日告廟,請本月之簡而行之朝廷及國中,簡上書朔之日辰及節氣。”   臣按:曆象日月星辰以授人時,自堯以來未之有改也,《虞書》齊七政,《洪範》陳五紀,周以馮相氏會天位、保章氏辨地域,又以太史正歲年而頒官府、都鄙以序事,頒邦國以告朔。每歲以季冬頒來歲十二月之朔於諸侯,蓋每月各自為一書,先期而頒之於邦國,使其至期按月而聽治也。春秋之時告朔之禮蓋已不行,自罷侯置守之後無複此禮,然先期頒曆之令則未嚐廢也。我朝每年春二月欽天監官先進來歲曆樣,預頒天下藩服,俾其依式印造。至十一月朔,欽天監官行進曆禮,是日天子具皮弁服升奉天殿,文武百官朝服侍班,監正以下暨天文生四拜訖,鴻臚寺官引監正升殿,於禦前呈進,退行四拜禮畢,文武百官行四拜禮,跪受曆,複行四拜禮,然後下諸司,以所印曆頒布民間。(以上進曆)   《夏書》:惟仲康肇位四海,羲和廢厥職,胤後承王命徂征,告於眾曰:“惟時羲和顛覆厥德,沈亂於酒,畔官(亂其所治之職)離次,(舍其所居之位)(始也)擾(亂也)天紀(日月星辰曆數),遐棄厥司,乃季秋月朔,辰(日月會次之名)弗集於房(所次之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羲和屍厥官罔聞知,昏迷於天象,以幹先王之誅,政典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   孔穎達曰:“先時,謂曆象之法四時節氣、弦望、晦朔先天時,則罪死不赦。不及,謂曆象後天時。雖治其官,苟有先後之差則無赦,況廢官乎?”   臣按:救日之禮,夏以前無明文,然觀《胤征》之所以責羲和者,則其禮之行其來遠矣。且日月之盈虧有常度,精曆算者皆能前知也,何關於人事而先王必為之恐懼、修省,而至日又為之救護乎?謹天戒而已。誠以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象,於其常也則必寅餞出納,敬致其至,所以奉若天道也。及其有變之時,則預行天下百司候其至期行禮,由朝廷以至州郡莫不皆然,其謹之也至矣。雖然,謹在天之天而不謹在己之天,此孔子所謂“人而不仁如禮何”也,明王克謹天戒者,尚自省哉。   《周禮》:鼓人救日月則詔王鼓。   鄭玄曰:“日月食王必親擊鼓者,聲大異,《春秋傳》曰:‘非日月之眚不鼓。’”太仆所掌,凡軍旅、田役讚王鼓,救日月亦如之。   臣按:軍旅、田役王皆親鼓,太仆讚之,而日月薄蝕則亦然也。鼓有聲,舉陽事以厭陽氣,王親擊其一而太仆擊其餘以讚佐之。   《春秋》:莊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胡安國曰:“按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而日食與焉。古者固以是為大變,人君所當恐懼、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退而自責,皆恐懼修省以答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則鼓用牲於社何以書?譏不鼓於朝而鼓於社,又用牲則非禮矣。”   《左傳》:莊公二十五年,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   杜預曰:“正月,夏之四月,正陽之月也。食於正陽之月,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退而自責,以明陰不宜侵陽、臣不宜掩君,以示大義。”   臣按:日有薄蝕則伐鼓、用幣以救之,而此謂正陽之月則然,餘則否,而《胤征》日食乃在季秋之月,說者謂夏禮與周異,臣竊以謂日者正陽之精、人君之象,日而有薄蝕亦猶君父之有急難也,臣子急切之至情夫豈有異時哉?   《穀梁》: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曰鼓,禮也;用牲,非禮也。天子救日,置五麾(旌幡也)、陳五兵(矛、戟、鉞、楯、弓矢)五鼓。   臣按:日食之禮其來尚矣,我朝凡遇日月有食之先期,欽天監官推算其時刻秒忽奏聞,行下禮部,通行天下。至期日食,文武百官具朝服於禮部行禮,月食則行於中軍都督府,在外日食行於有司、月食行於軍衛,遇有陰雲則免。(以上救護)   《禮記月令》:孟春之月,是月也以立春。先立春三日,太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春,盛德在木。”天子乃齊。立春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諸侯、大夫以迎春於東郊,還反賞公、卿、大夫於朝。命相布德和令,行慶施惠,下及兆民。慶賜遂行,毋有不當。   孔穎達曰:“立春為正月節,有在十二月之時。雲是月者,謂十二月之氣,不謂是月之日也。”季冬之月,命有司出土牛以送寒氣。   孔穎達曰:“其時月建醜,又土能克水,持水之陰氣,故特作土牛以畢送寒氣也。”   方愨曰:“牛,土畜,又以土為之。水用事之極,欲勝水者必以土,故出是以送寒氣。”   《東漢誌》:是月也,立土牛六頭於國都、郡縣城外醜域,以送大寒。   劉昭曰:“是月之會建醜,醜為牛,寒將極,故出其物類形象以示送達之,且以升陽。”   臣按:後世有進春之禮,考於經無所見,惟《月令》有迎氣之說,然夏、秋、冬三孟之月皆有之,不止春也。後世又有土牛之說,而以年月支幹為之色,複以草為句芒神。國朝禮製,每遇立春節,京尹帥其屬行進春禮,是日早朝,天子皮弁服升正殿,文武百官朝服侍班,京尹行四拜禮,禮官引京尹升殿,跪玉陛前,進所塑土牛訖,複行四拜禮畢,文武百官行慶賀禮,是日賜百官春宴。(以上進春)   以上論王朝之禮。臣按:王朝之禮非止於此,著其切要者耳。其郊廟、群祀則具於祭祀,藉田則具於農事,養老、視學則具於學校,鄉飲酒禮則具於“郡國之禮”,大閱之禮則具於“嚴武備”。   卷四八   ▲郡国之礼   《周礼》:州长(二十五百家为一州)各掌其州之教,治政令之法(则也)。正月(建子之月)之吉,各属(合也)其州之民而读法,以考其德行道艺而劝之,以纠其过恶而戒之。若以岁时祭祀州社,则属其民而读法,亦如之。岁终则会其州之政令,正岁(建寅之月)则读教法如初。   党正(五百家为一党)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及四时之孟月吉日,则属民而读邦法以纠戒之。春秋祭絪(谓祭水旱之类),亦如之。   族师(百家为族)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月吉则属民而读邦法。闾胥(二十五家为闾)各掌其闾之征令,聚众庶既比则读法。   朱熹曰:“《周礼》属民读法,今有司能一岁三四举行之,其于风化不为无助。”   臣按:成周盛时制为教治、政令之法,既已行之于朝廷、国都,而又推之于州、党、族、闾焉。二千五百家为州,州有长;五百家为党,党有正;百家为族,族有师;二十五家为闾,闾有胥,皆以岁时属其民而读邦法。每岁之常,州长则以正月及正岁,是一岁而再读也;党正则以四时之孟月,是一岁而四读也;族师则每月而一举行焉,是一岁而十二读也。他如州长之祭祀州社,党正之春秋祭騑,族师之春秋祭酺,其非时而读法者又不止一也。是以当时之民耳目之所闻见者,莫非先王之教典、朝廷之政治、官府之禁令,是其出作入息皆在乎礼法之中,出口入耳无非劝戒之语,欲为善而知所劝,欲为恶而有所惩,此所以比屋可封而乡无不善之俗,而世多良材也欤。我圣祖作为教民榜文颁布天下闾里,御制《大诰》三编颁布天下学校,盖即《周官》所谓教治、政令之法也。   乡师之职,正岁稽其乡器(考其良窳),比(五家为比)共(平声,下同)吉凶二服,闾(二十五家)共祭器,族(百家)共丧器,党(五百家)共射器,州(二千五百家)共宾器,乡(万二千五百家)共吉凶礼乐之器。   郑玄曰:“吉服者祭服也,凶服者吊服也,比长主集为之;祭器者簠、簋、鼎、俎之属,闾胥主集为之;丧器者素俎、揭豆之属,族师主集为之:此三者民所以相共也。射器者弓矢、福中之属,党正主集为之;宾器者尊俎、笙瑟之属,州长主集为之;吉器若闾之祭器也、凶器若族之丧器也、礼乐之器若州长宾射之器。乡大夫集此四者,为州、党、族、闾有故而不共也。此乡器者旁使相共,则民无废事,上下相补,则礼行而教成矣。”   臣按:成周盛时以礼乐为治,而行礼乐者必有器具,非特朝廷之上为然,而凡比、闾、族、党之间皆有其器以为行礼之具。当世之民,耳闻而目见无非礼乐之事,此所以比屋可封而成粹美之俗也。后世非独民不识礼乐,而名为士大夫者亦惟口诵其言而不知其所以为礼乐之器具何如也,风俗之不如古,又何怪哉?(以上读法供器)   《礼记》曰:乡饮酒之义,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入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盥洗扬觯,所以致洁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尊让洁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让则不争,洁敬则不慢,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不斗辨则无暴乱之祸矣。   吕大临曰:“乡饮酒者,乡人以时会聚饮酒之礼也。因饮酒而射,则谓之乡射。郑氏谓三年大比,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率其吏与其众以礼宾之,则是礼也三年乃一行,诸侯之卿大夫贡士于其君盖亦如此。党正每岁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则党正因蜡饮酒亦此礼。”   臣按:先儒谓乡饮有四,一则三年宾兴贤能,二则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则州长习射,四则党正蜡祭,今世所行者惟存一乡大夫饮国中贤者尔,他如所谓州长习射、党正蜡祭世不复讲,而三年宾兴贤能,其宴会虽谓为鹿鸣,而亦不以乡饮为名焉。夫乡饮之名始于成周,汉、唐以来亦间行之,然无定制。我太祖皇帝得国之初,即诏天下府、州、县每岁再行,永为定制。伏读御制《大诰》有云:“乡饮酒礼不过申明古先哲王教令而已,所以乡饮酒礼,叙长幼、论贤良、别奸顽、异罪人。其坐席间,年高有德者居于上,高年淳笃者并之,以次序齿而列。其有曾违条犯法之人列于外坐,同类者成席,不许干于良善之席。主者若不分别,致使贵贱混淆,察知或坐中人发觉,主者坐以违制。奸顽不由其主,紊乱正席,全家移出化外。呜呼!斯礼古先哲王之制,妥良民于宇内,亘古至今。兴者,乡里安、邻里和、长幼序,无穷之乐。”大哉,王言所谓“从者昌,否者亡”,其垂世警俗之意深矣。传曰“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于未形,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其此意欤。   故圣人制之以道,乡人、士君子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尊有玄酒(以水为之),贵其质也;羞出自东房,主人共之也;洗当东荣,主人之所以自洁而以事宾也。   郑玄曰:“乡人谓乡大夫也,士谓州长、党正也,君子谓乡大夫也。尊于房户之间宾主共之者,设酒尊于东房之西、室户之东,在宾主之间。酒虽主人之设而宾亦以之酢主人,故云共之也。地道尊右,设玄酒在西者,贵其质素故也。”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一,贾公彦所谓又有乡大夫士饮国中贤者用乡饮酒者,此也。由是观之,则是礼非独尚齿,又所以尚贤也。而我圣祖之诰所谓“序长幼”,尚齿也;“论贤良”,尚贤也。然非特如此而已,又因之以“别奸顽,异罪人”,一礼之举众义备焉,呜呼盛哉!   《周礼》:乡大夫之职,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与其众寡,以礼礼宾之(以乡饮之礼礼而宾之)。   吴澂曰:“古者乡大夫行乡饮酒于乡学,以宾礼兴贤者能者,而升其书于天府,择其最贤者为宾,其次为介,此以德选不以齿论。”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二也。本朝三年大比,一开科两京十三藩皆有乡试,撤棘之日,有司设席以待考试官及中式举子,谓之鹿鸣宴。今宜斟酌古制,以解首为宾,以次为介、为三宾、为众宾,而以考试官为,提调官为主,监试官为司正,执事官及藩臬官僚皆以陪位,其中执事人员有营私作弊者列于外坐,一如朝廷颁降礼制而行,以复古人宾兴贤能之礼(或别设席以劳试官亦可)。   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   郑玄曰:“国索鬼神而祭祀,谓岁十二月大蜡之时也。正齿位者,《乡饮酒义》所谓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是也。必正之者,为民三时务农,至此农隙而教之尊长养老,见孝弟之道也。”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三也。窃惟今制一岁凡再行乡饮酒礼,既行之于正月望日,又以十月朔旦行焉。岁首之礼宜如常制,合养在官在民之老以正齿位,若夫孟冬之月,百谷告成,农夫终岁勤苦始得少息,请略仿周人蜡祭之礼,备牲醴以索祭鬼神,聚民之老者饮以劳之,遂礼其年高有德者以为大宾,而以其能帅子弟耕稼者为众宾,庶合古礼意。   《射义》曰: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   贾公彦曰:“州长因春秋二时以礼会聚其民,而行礼于州之序学中,先行乡饮酒为礼而射。”   臣按:此古人行乡饮酒礼之四,是即州长春秋以礼会民而射于州序也。臣请于正月望日、十月朔日行礼之后,即率宾以下依朝廷原降射礼仪注,行射礼于学中,庶古礼复行于今日。   孔子曰:“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