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观心法要 - 第 18 页/共 61 页

今此颂中。诸所说义。离第八识。皆不得有。      总结上来三番释义。皆须约第八识也。第一颂竟。      即彼经中。复作是说。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      此即所引第二颂也。下文解释。      由此本识。具诸种子。故能摄藏。诸杂染法。依斯建立。阿赖耶名。非如(数论)胜性。转为大等。(今)种子与果。体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灭故。      此先释种子识。摄藏诸法。不同数论。冥初自性义也。冥性。亦名胜性。彼计因果虽殊。而体是一。今明种子与果。体非一故。一不同也。彼计果虽生灭。而因是常。令明能依所依俱生灭故。二不同也。      与杂染法。互相摄藏。亦为有情执藏为我。故说此识名阿赖耶。      此正释第三故名阿赖耶句义也。第八摄藏杂染种子以起现行。即能藏义。杂染现行熏成第八识中种子。即所藏义。有情执藏为自内我。即执藏义。具此三义。故名藏识。      已入见道。诸菩萨众。得真现观。名为胜者。彼能证解阿赖耶识。故我世尊正为开示。或(复通)诸(地前)菩萨。皆名胜者。虽见道前。未能证解阿赖耶识。而能信解(唯识道理)。求彼转依(之果)。故亦为说。非诸转识。有如是义。      此释第四胜者我开示句。兼结成也。第二颂竟。      解深密经。亦作是说。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暴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      此即所引第三颂也。下文解释。      以能执持诸法种子。及能执受。(五净)色根。(与根)依处。亦能执取结(缚受)生(诸趣)相续。故说此识。名阿陀那。无性有情。不能穷底。故说甚深。趣寂种性。不能通达。故名甚细。是一切法。真实种子。缘击便生。转识波浪。(而此种子识性。念念生灭)。恒无间断犹如暴流。凡。即无性。愚。即趣寂。恐彼于此(甚深细理。不能证解。更)起分别。(妄)执(为我)。堕诸恶趣。障生圣道。故我世尊。不为开演。唯第八识。有如是相。      无性有情。谓一阐提。为此第八识之所漂荡。令不出离。故云不能穷底。趣寂种性。谓定性二乘。为此第八识之所沦溺。而不觉知。故云不能通达。以其亲生现行。故名真实种子。阐提不起妄执。犹得暂游人天。若起分别。必堕恶趣。二乘不起妄执。犹得证出世果。若起分别。必障圣道。故佛不为此等凡愚说第八识也。第三颂竟。      入楞伽经。亦作是说。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藏识海亦然。境等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      此即所引第四颂也。前四句。单约喻说。后四句。法喻合明。幷可知。下文结示。      眼等诸识。无如大海恒相续转起诸识浪(之义)。故知别有第八识性。      已上正引三经四颂竟。已下结略指广。      此等无量大乘经中。皆别说有此第八识。      初正引经证有第八竟。       (子)二显大乘是圣言量。      诸大乘经。皆顺无我。违数取趣。弃背流转。趣向还灭。赞佛法僧。毁诸外道。表蕴等法。遮胜性等。(故一切)乐大乘者。(皆)许(此等大乘诸经。实)能显示无颠倒理。(以是)契中摄故。(喻)如增壹(阿含)等。(同为)至教量摄。      此因小乘不信有第八识。遂乃诽拨上所引证三经四颂。妄谓非佛所说至教。故今立量以显是至教也。量云。诸大乘经是有法。能显示无颠倒理。至教量所摄宗。因云。皆顺无我违数取趣。乃至遮胜性等契经摄故。喻如增益阿含等。      又圣慈氏。以七种因。证大乘经。真是佛说。一先不记故。若(使诸)大乘经。(或是)佛灭度后。有余(恶人)为坏正法故(假造)说。何故世尊。(于经律中)。非(亦)如(彼)当起诸可怖事。(而)先预记别(之)。二本俱行故。(自佛灭后)。大小乘教本来俱行。宁知大乘独非佛说。三非余境故。大乘所说广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外道)经论中。曾所未说。设为彼(外道)说(此大乘法)。亦不信受。故大乘经。非(是)非佛(所)说。四应极成故。若谓大乘。是(或过去或他方)余佛(所)说。非真(释迦)佛语。则(佛佛道同。正显)大乘教是佛所说。其理极成。五有无有故。若(汝许)有大乘(法者)。即应信此诸大乘教是佛所说。离此(诸经之外)。大乘(妙法更)不可得故。若(汝谓)无大乘(法。则)声闻乘教亦应非有。以离大乘。决定无有得成佛义。谁出于世说声闻乘。故声闻乘(法。汝即许)是佛(之)所说。(而独)非(毁)大乘教(典。不肯信受)。不应正理。六能对治故。依大乘经。勤修行者。皆能引得无分别智。能正对治一切烦恼。故应信此是佛所说。七义异文故。大乘所说。意趣甚深。不可随文。而取其义。便生诽谤。谓非佛语。是故大乘。真是佛说。如庄严论。颂此义言。先不记俱行。非余所行境。极成有无有。对治异文故。      初引大乘竟。       (癸)二引余部。凡有四经。      余部经中。亦密意说阿赖耶识。有别自性。      密意说者。恐彼愚法声闻。妄起分别。执之为我。故未敢显了开示也。      谓大众部阿笈摩中。密意说此(第八识)。名根本识。是眼等识所依止故。譬如树根。是茎等本。非眼等识。有如是义。      此即所引第一经也。阿笈摩。此云契经。      上座部经。(及彼)分别论者。俱密意说此(第八识)。名有分识。有。谓三有。分。是因义。唯此(第八识。是)恒(是)遍。(得)为三有(之)因。      此即所引第二经也。      化地部(中。亦密)说此(第八识)。名(为)穷生死蕴。离第八识。无别蕴法。(能)穷生死(边)际。(而恒)无间断时。谓无色界。(则)诸色间断。无想天等。(则)余心等灭。(若夫)不相应行。(则)离色心等无别自体。(前文破法执中)。已极成故。唯此(第八)识。(可)名穷生死蕴。      此即所引第三经也。蕴。谓五蕴。于五蕴中。色受想行。及前六识。俱不能穷生死边际。或有间断故。或无别体故。      说一切有部增一经中。亦密意说此(第八识)。名阿赖耶。谓爱阿赖耶。乐阿赖耶。欣阿赖耶。喜阿赖耶。谓阿赖耶识。是贪总别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执为真自内我。那至(此执)未断(之时)。恒生爱著。故阿赖耶识。是真爱著处。不应执余五取蕴等(为真爱著处也)。谓生一向苦受处者。于余取蕴不生爱著。彼恒厌逆余五取蕴念我何时当舍此命。此众同分苦身心。令我自在在受快乐故。五欲亦非真爱著处。谓离欲者。于五妙欲虽不贪著。而爱我故。乐受亦非真爱著处。谓离第三静虑染者。虽厌乐受。而爱我故。身见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而)信无我(理)者。虽于身见。不生贪著。而于内我犹生爱故。转识等亦非真爱著处。谓非无学(而)求灭心者。虽厌转识等。而爱我故。色身亦非真爱著处。离色染者。虽厌色身。而爱我故。不相应行。离色心等无别自体。是故亦非真爱著处。(可见一切)异生(及诸)有学起我爱时。虽于余蕴有爱非爱。而于此(第八)识。我爱定生。故唯此(第八识)。是真爱著处。由是(知)彼(增一经中所)说阿赖耶名。定唯显此(第八)阿赖耶识。      此即所引第四经也。爱字。总约三世。乐字。别约现在。欣字。别约过去。喜字。别约未来。故云是贪总别三世境也。一向苦受处。谓无间狱。及一分畜生饿鬼。余取蕴。谓除第八识外所有五蕴诸法。离欲者。谓初禅以上。离第三静虑染者。谓第四禅以上。身见。谓依身执我之见。求灭心者。谓修第九灭尽定人。离色染者。谓空无边定以上。余可知。初引圣教竟。       (壬)二显正理三。初结前生后。二引经显理。三结略指广。(癸)今初。      已引圣教。当显正理。       (癸)二引经显理十。初持种心。二异熟心。三界趣生体。四有执受。五寿暖识。六生死时。七缘起依。八识食体。九灭定有识。十染净心。(子)初中三。初引经证识。二斥异解。三总结成。(丑)今初。      谓契经说。杂染清净诸法种子之所集(聚生)起。故名为心。若无此(第八)识。(则)彼(经所说)持种心不应有故。谓诸转识。在灭定等(五无心位)。有间断故。(即在有心位。而)根境作意(等缘)。善等(三性)类别。(亦复)易脱起故。(犹)如电光等。(其性)不坚住故。(既不坚住。所以)非可熏习。(既有间断。所以)不能持种。(故诸转识)。非染净种所集起心。(唯)此(第八)识(者)。一类(无记)。恒无间断。如苣蕂藤等。坚住可熏。(乃正)契当彼经所说(持种)心义。若不许有持种心。非但违经。亦违正理。谓诸所起染净品法。(虽是能熏。若)无(第八识为)所熏故。(便)不(得)熏成种(子)。则应所起(染净等法。皆无后果)。唐捐其功。(又)染净起时。既无因种。应同外道。执自然生。色(法及)不相应(行)。非心性故。如声光等。(性不坚住)。理非染净内法所熏。岂能持种。又彼(色行二法。唯识所变)。离职无实自性。宁可执为内种依止。转识相应诸心所法。如(彼转)识(之有)间断。易脱起故。(且既名为心所。则依心王)。不自在故。非心性故。(故决)不能持种。亦不受熏。故(第八)持种(之)心。理应别有。      此持种心。是约因相而言之也。文皆易知。       (丑)二斥异解五。初破识类受熏持种。二破六识俱转受熏持种。三破色心自类为种。四破过未实有。五破执遣相空。(寅)初中二。初叙执。二斥破。(卯)今初。      有说六识。无始来时。依根境等。前后分位。(故有三性种种差别。然)事虽转变。而(其)类无别。(即此六识之类)。是所熏习。能持种子。由斯染净因果皆成。何要执有第八识性。       (卯)二斥破。      彼言无义。所以者何。(若)执(识)类是实。则同(胜论)外道。(若)许(识)类是假。便无胜用。应不能持内法实种。      此先约假实破也。如眼识与眼识为类。耳识与耳识为类等。若执是实。则同胜论执同异句为实矣。若许是假。岂能受熏持种哉。      又(汝所)执识类。(为复)何性所摄。若(识类)是善(是)恶。应不受熏。许有记故。犹如择灭(无为)。若(识类)是无记。(性。则正起)善恶心时。(必)无(有)无记(之)心。此类应断。(如何受熏)。非(可谓)事(有)善恶。(而)类可(惟)无记。(以)别类必同别事性故。      此次约三性破也。类若善恶是有法。应不受熏受宗。因云。许有记故。喻如择灭。类若无记是有法。应有间断不受熏宗。因云。善恶心时。无无记故。如苦乐受时。无舍受。又事既善恶。不应说类惟无记。此遮其转计也。      又无心位(中既无六识则)此(识)类。定(亦是)无。既有间断。性非坚住。如何可执(为能)持种(能)受熏(耶)。又阿罗汉或异生心。(设使其六)识类同(是无记性)故。(罗汉)应为诸染(法熏。异生应为)无漏法熏。许便有失。      此更约六识类有间断破。又约凡圣受熏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