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论记 - 第 21 页/共 60 页
若支支中至无明等名者。问。
以诸位中至名别无失者。答 无明胜者。诸有本故。独头.相应起故。已灭诸惑难可了知似无明故经言破无明谷故 次行胜者。行是造作。造作业性于感果中业最胜故。故见今果言由往业 次识胜者。初受生时识最胜故。经言六界成有情故。虽有余五非如识强故。一身主故。言心王故 次名色胜者。于此位中名之与色二相胜故 次六处胜者。至此位中六处创圆根相显故 次触胜者。六根既备根.境.识合创生触果故。初触前境触用胜故 次受胜者。既触对已受随领纳。故受用胜 次爱胜者。既领受已爱贪资具。爱用胜故。爱相显故 次取胜者。既贪爱已其或渐增执取前境。取用胜故。过去相隐总说无明。现在相显别说爱.取 次有胜者。既起取已次即起有。有谓能有未来世果。即是业性。此位业胜故标有名。现业创求当果胜故标以有名。过业非是创求故当体受称 次生胜者。既现造业已定感当果。当果将生生相显故。生相胜故。故造业者皆云未来当生何处。现在识胜标以识名。未来生胜从生立称 次老死胜者。既当生已后必老死。此位老死相显胜故。现在名色等四用各胜故。相显现故。各立一支。未来老死虽复相显。望现四支相稍难知总标老死 所以不立住为支者。经不说在三有为故。滥无为故。非生厌故。
何缘经说至乃至广说者。问。何缘经说十二分位。论说一切有为。
素怛览言至是谓差别者。答 等者。等取有漏.无漏等。经别意说唯约分位.远续.有情.有漏等。论依法相通约刹那。连缚。情.非情。有漏.无漏等。是谓差别。
契经何故唯说有情者。此下第二明遣愚惑。依经起问。
颂曰至唯在有情者。唯说有情断他愚惑。诸异生等依自内身三际愚惑。佛为断彼依有情说三际缘起。
如何有情前际愚惑者。问。
谓于前际至云何我曾有者。答。此显前际生疑 我于过去为曾有非有者。此是第一疑我有.无无即绝言 若执有者何等我曾有。为是即蕴。为是离蕴。为色是我。受.想等耶。此是第二疑我自性 若于中随执一种是我云何我曾有。为常.无常。为男.女等。此是第三疑我差别。
如何有情后际愚惑者。问。
谓于后际至云何我当有者。答。此明后际愚。准过去释可知。
如何有情中际愚惑者。问。
谓于中际至我当有谁者。答。此明中际愚。以于现在决定知有故不疑无有 何等是我。疑我自性 此我云何。疑我差别。准前际释。此现在我过去谁因所有。此现在我当来世有谁果。前际不疑因体是因故。不疑果知是现故。未来不疑因知是现故。不疑果体是果故。是故中际有因果二疑。前后际有有.无二疑。
为除如是至有非有等者。此总结。除三际愚惑故经唯说有情缘起。如其次第说过去无明.行除前际愚。说未来生.老死除后际愚。说现在八。识至有除中际愚。三际缘起唯是因果前后相属不得自在实无有我。经言能以正慧观见除三际愚。
有余师说至后际因故者。叙异说。以爱.取.有是未来因以因从果除后际愚。正理破云彼亦应说识乃至受。亦为除他前际愚惑。此五皆是前际果故则无中际。便违契经。或彼应申差别所以。然不能说。故前为胜(已上论文)又助一难。若以因从果。过去二因从现在五果应无前际。若以果从因。以未来二果从现三因应无后际。若以现三因从未来二果。以现五果从过去二因应无中际。以此故知前说为善。
又应知此至谓果与因者。此下第四以略摄广以二.三略摄十二广。此即总标。
其义云何者。问。
颂曰至由中可比二者。上两句正明摄。下两句释妨。
论曰至为自性故者。烦恼.业.事。及与因果摄十二可知。依托事果而造因故名所依事。或依此事果而起惑.业是彼所依事也。
何缘中际至惑唯一故者。问。
由中际广至说便无用者。答。中际相显广说果因。前.后难知所以略说。由中比二广义已成。
若缘起支至成无穷失者。此下第五释通疑难。此即叙疑。若无果因应有终始。若更立支成无穷失。
不应更立至由义已显者。答。十二支外不应更立。然无前说有始有终及无穷过。此十二中世尊由义已显。
云何已显者。征。
颂曰至有支理唯此者。颂答。
论曰至其理唯此者。释颂可知。
已显老死至此言何用者。若名色生六处。六处生触。触生受。已显老死为事因。若受生爱已显老死为惑因。若受生爱显无明为事果。若爱生取已显无明为惑果。以过去无明则现属爱.取二惑性故。未来老死则现名色.六处.触.受四事性故。由此已显老死为因无明为果。岂假更立余缘起支。故无终始过也。故契经中说十二缘起云如是纯大苦蕴集。引经意证无明亦果。老死亦因。十二有支皆通苦.集。诸支果义名为苦蕴。诸支因义说名为集。若不许无明是果。老死是因。此经言何用。
有余释言至此契经中者。此下叙异说。古世亲解。是后世亲祖师。即是杂心初卷子注中言和须槃豆是说一切有部中异师。此中已破故正理不非。无明既从非理作意因生。故知无始非理作意亦取支摄。以此四取摄法宽故。不但摄诸惑亦摄非理作意故。亦说在此十二缘起契经中故更不立余缘起支 或非理作意已下通伏难。伏难意云若非理作意为无明因。十二支缘起经中何故更不别立一支。故今通言不但诸惑是取支摄非理作意亦取支摄。故亦说在缘起经中更不别立。
此非理作意至为缘起支者。论主破。若言由此非理作意与彼四取烦恼相应即取支摄。爱与无明亦四取相应亦应四取摄。应不别立余缘起支。设许取支摄云何能证为无明因。汝若言但取支摄即证因果。爱与无明亦四取摄证成因果。应不别立爱无明支。
余复释言至染浊作意者。此是经部中室利罗多解。此名执胜。正理呼为上坐。非理作意为无明因在触支摄。故余经说前六处位眼.色为缘生痴所生染浊作意。前念六处位痴是能生。后念触位染浊作意是所生。故言生痴所生染浊作意。引此经意证非理作意说在触时。此触时非理作意为因。于后受位必引无明。此即正显无明有因所以得知。故余经言由无明触显触时有非理作意。所生诸受为缘生爱。复显受位必有无明。引此经意证无明从非理作意生。即总结言。是故前念触时非理作意与后念受俱转无明为缘。由此无明无无因过。以从非理作意生故。亦不须立余缘起支。非理作意触时摄故 又缘起下复显非理作意从无明生无无穷失。经中既说染浊作意从痴所生。明知非理作意从无明生前引此经证非理作意说在触时。今引此经证非理作意从无明生。虽同引一经。证意各别。
余经虽有至应更须说者。论主破。余经虽有如是诚言。然此大缘起经中应更须说。
不须更说者。上坐答。
如何证知者。论主复征。
由理证知者。上坐答。
何等为理者。论主复征。
非离无明受至为证故知者。上坐答。非离无明相应受能为爱缘。以阿罗汉受不生爱故。既受生爱。明知受同时必有无明。又非无倒触能为染受缘。亦非离无明触可成颠倒。阿罗汉触非颠倒故。既颠倒无明触能为染受缘。明知触同时必有非理作意。此中意说触时非理作意为缘能生受位无明。即显无明从因生。亦显非理作意触中摄。由如是理为证故知。
若尔便应至不成释难者。论主难有大过失。诸由正理可得证知。则一切支皆应不须更说经证。故上坐说不成释难。
然上所言至为遣他愚惑者。论主牒难复释经意。世尊为除有情三际愚惑略说十二三世因果。投机说法如前已辨。理则圆满。非此经中为欲显示老死有果无明有因。若以理而言。前则无穷生死无始故。后则可尽得道便无故。
如世尊告至此二何异者。此下大文第六会释经文。依经起问。
且本论文至一切法故者。答。且本论文此二无别。以俱言摄一切有为法故。
如何未来至说缘已生者。外难。过.现已起可名已生。未来未已起如何名已生。
云何未来至说名有为者。反难外人。已有为作名曰有为。云何未来异熟未已作法。得同过.现说名有为。然梵本呼有为声中含已义。具足应言已有为。
由能作思力已造故者。外人释。言未来异熟果由现在世善.恶思力已造作故说名有为。
若尔无漏如何有为者。论主复难。未来无漏既非异熟。如何有为。
彼亦善思力已造故者。外人释。彼未来无漏亦为现在无漏善思力已造故名为有为。
若尔就得涅槃应然者。论主复难。名未来无漏法由善思力已造作故起得得彼即名有为。涅槃亦由善思力故起得得涅槃。涅槃应名有为。故言若尔就得涅槃应然。
理实应言至所说无失者。论主正解。未来名缘已生。理实应言依种类说。是过去.现在已生种类故亦名已生。寄喻来况。变坏名色。如未来色虽未变坏。是过.现变坏色种类故亦得色名。未来名已生。由种类同所说无失 又解变坏名色。如未来色虽未变坏亦得色名。由是过.现色种类同。所说未来已生无失。
然今正释至因果性故者。论主正释经中二句。
若尔安立应不俱成者。难。因果既无别体。安立缘起.缘已生应不俱成。
不尔所观至父子等名者。释。观待不同。谓若观此前因名缘已生。非即观斯前因复名缘起。谓若观此后果名为缘起。非即观斯后果复名缘已生。虽于一法所望不同。犹如一物望后名因望前名果。父子亦然。
尊者望满至诸无为法者。望满意说若从因已起名缘已生。通摄过.现一切诸法。若与余为因说名缘起。唯除过.现.无学后心余三世有为法。若缘起体狭世宽若缘已生体宽世狭故成四句 第一句有是缘起非缘已生。谓未来法能为因故名缘起。未至过.现非缘已生 第二句有缘已生非是缘起。谓阿罗汉最后心位过.现诸法。至过.现故名缘已生不能为因非是缘起 第三句亦是缘起亦缘已生。谓除阿罗汉后心余过.现法。能为因故名缘起。至过.现故名缘已生 第四句非是缘起亦非缘已生。谓诸无为法。不能为因取诸果故非是缘起。体是常故不从因起非缘已生。
经部诸师至经义相违者。此下决择。此即述经部难分位缘起五蕴为体。经中既说无明等以三际无智等为体。故知非以五蕴为体。此即违经经了义故。
非一切经至此亦应尔者。说一切有部救。非经皆了义亦有随胜说。如象迹喻经云何内地界谓发.毛.爪等。虽彼发.毛爪等非无余色.香.味.触.及余三大等法而就胜说。以发.毛.爪等地界强故。故用发.毛等释内地界。此经所说无明等支理亦应尔。虽彼非无余色蕴等。而就胜说无明等名。
所引非证至无复有余者。经部破。所引非证。非象迹喻经中欲以内地界辨发.毛等。成非具足说。谓地界狭。发.毛等宽。具有色.香.味.触。若彼经言云何发.毛等谓内地界。可如汝说举胜偏答。以发.毛等虽有色等地界强故。然彼经中以发.毛等分别内地果非有地界越发.毛等。故象迹经是具足说。此缘起经说无明等。如象迹经成具足说。故除所说无明等外无有余法。显所引经违自顺他。
岂不地界至其体亦有者。说一切有部难。岂不内地界越发.毛等洟.泪等中其体亦有。是则发等摄地不尽。非具足说。还是就胜而说。
洟等皆亦至今应显示者。经部通难。洟.泪等皆亦说在彼象迹喻经。如说复有身中余物。余物即是洟.泪等物 纵许破云。设复同彼离发.毛等洟.泪等中别有地界。离无明支外有余无明今应显示。然离无明外无别有无明。
若引异类至此有何益者。经部又责。若引异类五蕴置无明中此有何益。
虽于诸位至即如所说者。经部立理通释结成已义。虽于诸十二位皆有五蕴。非即用彼五蕴为体。相由藉者方立为支。然随此因有无彼果定有无者。可立此因法为彼果法支。如阿罗汉虽有五蕴而无有行。随无福行.非福行.不动行。乃至或有五蕴而无爱等。故知非由五蕴力故立十二支。汝若言无学五蕴由无无明等故不立支者。是即正由无明等力立支。不由五蕴力立而是故缘起经义即如文所说。或如我所说。唯用无明等为体。
所说四句至所立三际者。经部破望满四句。经说已生皆通十二支。唯言过.现岂不相违。或生老非在未来。汝说已生唯过.现故。若二非未来便坏前三际。
有说缘起至法性常住者。准宗轮论。是大众部等计。又婆沙二十三呼为分别论者。此即叙计。经中既说如是缘起法性常住。故知缘起体是无为。
由如是意至理即不然者。论主总破。
云何如是意至及不可然者。大众部征问。
谓若意说至无相应理者。论主答。谓若如我意说佛出。不出。行等果法常缘无明等因起。非缘余法起。若无明断行即无缘故言常住。经言法性常住者。显因果决定义。如是意说理则可然。若谓如汝意说有别真实法体名为缘起湛然常住。此别意说理则不然。彼部非理。所以者何。正出过言。生之与起眼目异名。俱有为相。非别无为常住法。为无常相可应正理。彼说无为是缘起故。又起果用必应依彼起因者立。此无为常住法。彼无明等无常法。一常。一无常。何相关预。而说此常住法依彼无明等而立。为彼无明等缘起。又无明等名为缘起。汝谓目常。如是缘起句义与常无相违理。
此中缘起是何句义者。大众部问。
钵剌底至是缘起义者。经部答。或说一切有部答。依声明论有字缘.字界。其字界。若有字缘来助。即有种种义起钵剌底是至义是字缘。医底界是行义是字界。界是体义。此医底界由先钵剌底助力。医底界义转变成缘。若助讫成缘应言钵剌底(丁履反)帝夜(叐何反)此翻名缘。所以然者。诸缘势力起果名行。未至之时未成缘义。若缘力至果。或诸缘相至。方得名缘。故造字家于行界上加至助缘行成缘义。参是和合义。嗢是上升义。此二是字缘。钵地界是有义是字界。钵地有界藉前参唱合升字缘助力转变成起。若助讫成起。应言参牟播陀。此翻名起。所以然者。明诸有法要与缘合便得上升。故名为起。故造字家于有界上加合升缘。有成起义。故总结言由此有行法至于四缘。已和合升起是缘起义。
如是句义至彼应先说故者。声论师难至缘已起。故言如是句义理不应然。此即总非。所以者何。依一作者实体有二作用前后别起。可得说言于前作用应有已言。彼声论计诸法有体有用。体即迳留多位名为作者。用即随位不同名为作用。一切作用必依作者。彼计作用。同胜论师业句义离体别有指事。别显如有一人名为作者。起二作用。先澡浴已后时方食。于前作用可说已言。若有少行法有在起前。可得说言先至于缘后时方起。既无行法有在起前 先至缘已后时方起。如何得说至缘已起 言起前者。现在名起。前谓未来。依法行世未来名前 或起前者。在起前故。即先已至于缘名为起前。皆表未来。非无作者法体可有作用。以彼作用必依体故。故说颂破言。至缘之行。若在起先。未来法体而非有故。不应道理。若行至缘与起俱时。便坏己于彼应先说至缘后方说起不应说俱。声论.经部。俱说过.未无体故。以非有故破彼经部。若以此颂破说一切有部。声论即以己宗义破。
无如是过至为在未来者。经部师释难。或说一切有部释难。此且反诘二门征定。
设尔何失者。声论师答。
起若现在至即亦至缘者。经部破。或说一切有部破 言经部破者。夫起是未满足。用在于未来。现在是已生之名而非是起。若已生复起便致无穷。由是故知起非现在。起若未来。依汝所宗。未来无体何成作者。作者尚无何有起用。故不可说起在未来。
破讫述正义云故于起位即亦至缘。此显起与至缘同时 言说一切有部破者。起若现在起非已生。以起在未来非现在如何成现。余破.及与述正义。并如前说。
起位者何者。声论问。
谓未来世至亦说至缘者。经部答。或说一切有部答 言经部答者。于未来世法正起位未名为有。无间必有可说为起。即于起位名至缘时。故于尔时无别作者 问向者难他未来无体而无有起。经部未来亦无有体。如何自说未来有起 解云以声论执定有作者方有作用。先至于缘后方正起。如是二用必有所依故。彼未来无容起义。经部意说。本无作者假说作用。故未来位说起至缘。于将有位假建立故 言说一切有部答。释文可知。无劳异解。
又声论师至释缘起义者。经部师破。或说一切有部破。又声论师妄所安立。真实作者真实作用。各体不同理实不成。汝计有体实法即是作者。离体之起即是作用。作者.作用真实可得。我今观察。非于此中见有真实作者异起作用。各体不同真实可得。若依佛法。离体之外无别实用。即于体上说有作用。于此诸法义言此是作者。此是作用。于世俗理亦无有谬。此至.缘.起义即是经中所说。依此无明等有。彼行等有。此无明等生故。彼行等生。故应引彼经释缘起义。破讫正释 又解此缘起义即是经中所说。依此无明等有彼行等有。此无明等生故彼行等生。故应引彼释缘起义无别作者。若于相续前因后果。假说作者。假说作用。亦无有妨。故前文云法假谓何。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广说缘起。此即举说同经引经证假。
故说颂言至若后眠应闭者。经部说二颂。或说一切有部说二颂 言经部说二颂者。论主为经部师说二颂言重摄前义。初两句述经部宗。颂前故于起位亦即至缘等。次两句结破声论。后颂引事证俱言己。或答前难若俱便坏己。如未来法体虽非有无间必有。向现在故而假名起。至缘应亦然例同于起故言亦然。如未来法体虽非有。无间必有。向现在故假名至缘。若言非有不得至缘。亦应非有不得正起。以起必非已生位故非有尚得名起。亦应得说至缘。故虽无体假说无过失 生已起无穷者。颂前起在现在失。已生复起便致无穷 或先有非有者。颂前起在未来失。若言起在未来有二过失。一谓未来体应先有。以未来有起故。二谓起用体应非有。以未来无体故 又解未来先有起用非有作者违自宗过。以彼作用必依作者。由此道理起非已生故不在现未来无体故不在未来。故于将有假说起言假说至缘。假故无过。与声论师作不定过。俱时之法亦有言己。如至闇现在灯灭落谢。此即别世同时名俱。虽复俱时而得说言闇至已灯灭 又解以闇至与灯灭俱时。而言闇至已灯灭。此言灭者是灭无也。故说与闇俱时。又如开口与眠虽复同时。而言开口已眠。故至缘与起虽复同时说己无过。声论不救闇至已灯灭。即难开口已眠云。如有一人先开口已然后方眠。是即先后不俱时也。为通伏难。故言若后眠时此口应闭而不俱时。若谓眠时口亦有闭。虽亦有人眠时闭口。今据眠时开口者说 言说一切有部说二颂者。论主为说一切有部说二颂言重摄前义。初两句述说一切有部宗。颂前故于起位即亦至缘等。如未来非有真实作者而得名起。未来虽无真实作者亦名至缘。例同于起故言亦然 释后六句随其所应准前可知。
有执更以至是缘起义者。此是经部中上坐解。字界.字缘各含多义。故通异释。上坐为顺己宗。复为一释通声论难。谓钵剌底取种种义。医底界取不住义。言不住者意显前念法诸为缘。法已从落谢故名不住。此不住法若但一一不能为缘。一无用故。会有众多方有势用。故造字者于不住界加种种助。以种种为先不住成缘义。参取聚集义。嗢同前取上升义。钵地界取行义。行即有为迁流义也。行法上升得名为起。故于行界助以上升。然其一一无上升理故言聚集。显多共生。此文应言。由参嗢为先行变成起。但言嗢者略不言参。字缘之中且举一助亦无有妨。此显不住种种含已。能令行法聚集升起是缘起义。此中意者。不住为缘显是前念。要由种种显一无能。已结缘成属前非后。显非一法先至后生由此已祛声论所难 又解说一切有部异师释声论难 又解上坐释大众部难 又解说一切有部异师释大众部难。若据此论破即是说一切有部。若据正理不救即是经部。虽有四解前二解为胜。
如是所释至聚集岂成者。论主破。如是所释于此十二缘起可然。以无明等各有五蕴众多法故。眼.色各为缘起于眼识。等眼.色各为一缘。此中种种聚集岂成 又解眼.色别成缘。即非种种和合。眼识一体复非聚集。
何故世尊至此生故彼生者。此下释经二句问。何故世尊说前文中二句差别 又解何故世尊于契经中说前二句。
为于缘起至可有诸行者。此下答。此是论主解所以先标。为于十二缘起知决定故。如余经论所说。依无明有诸行得有。是依此有彼有。复审定言。非离无明可有诸行。是此生故彼生。此中意说。生之与有名异义同。不可说言两文有异。但应说言前文是正述。后文是审定。义别不同。
又为显示至诸行方生者。准正理二十五。三际传生.及亲传缘。是上坐弟子大德逻摩解。诸支传生义准同三际。亦是逻摩解。第一解云又为显示诸支传生。谓依此无明支有。彼行支得有。由彼行支生故。余识支得生。即十二支展转传生。第二解三际传生准此应释。第三解又为显示亲.传二缘。谓有无明若无间亲生行。是依此有彼有。若有无明展转力故诸行方生。非是亲生。如起无明次起无记心及后起行。是此生故彼生。
有余师释至诸行得生者。经部异师尊者世曹。正理称为上坐徒傥。谓非无因诸行可有。故说依此有彼有。此破无因外道 亦非由常数论自性.胜论我等无生因故。诸行得生。故说此生故彼生。此破常因外道。
若尔便成至纯大苦蕴集者。论主破。显彼经除执。后句能具破。前句应无用。此即破也。论主破讫显经意言。然或有胜论执。有我为依行等得有。是依此有彼有。由无明等因分生故。行等得生。是此生故彼生。是故世尊为除彼执。决判行等果有。即由无明等生因。非由于我。若此因生故彼果生。即是依此因有彼果有非谓行等果有别依余我为因。此有.彼有等即是无明缘行等。无别有我生 纯大苦蕴集如下文释。
轨范诸师至皆应广说者。是论主承习经部轨范诸师。故正理二十五云又经主述自轨范师 言不断者。显同一系缚。谓依无明不断诸行不断。故言依此有彼有。即由无明生故诸行得生。故言此生故彼生。展转广说十二缘起。
有释为显至亦生者。上坐同学解 住。谓相续住。乃至因相续有。果相续亦有。故言依此有彼有。及即由因分生故诸果分亦生。故言此生故彼生。
此欲辨生至而后说生者。论主破。此说缘起意欲辨生。何缘说住。设许说住。四相次第应先说生后方说住。如何非次。
复有释言至非谓无因者。经部中室利罗多解。此云执胜。正理呼为上坐 灭。谓灭无 余文可知。
经义若然至非此经义者。论主破。经义若然。如汝所说果有因有灭。灭之言无。经中应作是说。依此有彼成无。何故乃言依此有彼有。此即责说异经。经中又应先说因生果生。后说果生因成无。如是次第方名善说。若异此者。欲辨缘起依何次第先说因无。此即责不次第。故彼所释非此经义。
复次云何至生缘老死者。此下述经部十二缘起。将明问起。
我今略显至及我慢执者。答。谓诸愚夫于从缘生法。不知唯有五蕴诸行。妄起我见。由我见故复起我慢 不知即是无明支也。
为自受乐至无明缘行者。此出行支体。众生为自受乐.及非苦乐故。作身.语.意各三种福.非福.不动业。谓为自身受欲界当乐故造诸福业。为受当来色界下三定乐.及四定已上非苦乐。故造不动业。为受欲界现在世中五欲乐故。造作杀等诸非福业。如是名为由无明为缘能起于行。
由引业力至通于六识者。出识支体。既言引业。明知行支是引业非满业。由彼过去引业力故。六识相续流转如火焰行。相续不断住彼.彼趣。此之六识相续不断。凭附中有驰赴所生处。结生有身名行缘识。此识通于中.生二有。生有虽唯意识于中有位通起六识。若作此释。善顺契经分别识支通于六识。若依说一切有部。识支唯生有一刹那不通中有。故唯意识。
识为先故至如是说故者。出名色体。由识为先故于此趣中次有名色生具足五蕴。展转相续遍一期生乃至命终总名名色。此名色位长。于此位中立六处等。即引经证。于大因缘经.辨缘起经等。皆说名色具足五蕴遍一期生。
如是名色至说为六处者。出六处体。于名色位渐有眼等名为六处。
次与境合至顺乐等触者。出触支体。既六根生次与境合便有识生。根.境.识合有顺乐受等三触。
依此便生乐等三受者。出受支体。依此触故便生苦.乐.舍三受。
从此三受至生无色爱者。出爱支体。从此三受引生三爱。谓由欲界苦逼恼故。有于乐受发生欲界爱。或有于色界初.二.三定乐。第四非苦乐受。发生色界爱。或有唯于无色界非苦乐受。发生无色界爱。
从欣受爱起欲等取者。此下出取支体。就中。一总标。二别解。此即总标。从前乐.舍欣受爱后。次起欲等四取。经部四取以贪为体。与大乘同。若说一切有部以百八烦恼为体。
此中欲者至依之说我故者。此下第二别解。一明四境。二出取体。此即明四境 一欲者。谓色等五妙欲境 二见者。谓六十二见。如梵网经广说。至随眠品当列标释 三戒禁者。戒谓戒约。即是内道远离恶戒。禁谓禁断。即是外道狗牛等禁。如诸离系外道受持种种露形.拔发。远离衣等所系缚。故名为离系 婆罗门外道。受持手执杖行被乌鹿皮 播输钵多外道此云牛主。主谓天主。摩醯首罗天。乘牛而行故名牛主。此外道学彼天法。从彼为名故名牛主。此外道受持顶上持一髻子身体涂灰 般利伐罗勺迦外道此云遍出。即显出家义。是出家外道。受持执三杖行。拟安衣服.瓶.钵等物。并剪鬓发无义苦行。等者等取诸余外道并名为禁 四我语者。谓三界内身依之说我故故名我语。不同说一切有部但约上二界依之说我。
有余师说至名为我语者。经部异师。
云何此二独名我语者。问。
由此二种至我及我所者。答。由此二种说有我故名之为我。我非有故但有语言故名我语。经言异生随假言说起我执。于中实无我及我所。明知我体非有。但有语言。
于前四种至所谓欲贪者。此即第二正出取体。前说四种是所取境。今正出彼能缘取体。所谓欲贪。即贪名欲。贪通于三界。非是欲界贪也。经言欲贪名取。明知不通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