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 第 31 页/共 66 页

案。道生曰。答最后难。前两难自解也。如是一下。不生乐想。是都无乐之验也。僧亮曰。实无乐者。案句解也。是人当受千罚。脱余多苦。于一罚上。横生乐想。昙爱曰。是以不以一下为乐。以脱重为乐。缘脱重之心。实是行苦。凡夫以之为乐。以此一答。并答三难。何者一罚之与千罚。俱是重苦。既不一下为乐。云何而言。于底下之苦。而生乐耶。即答第一难。又是人缘于脱重苦。而横生乐想。云何而言。于下乐生苦想耶。即答第二关。宝亮曰。即此答三难也。今先释横生义。若一下而脱者。到缘一下安之为。岂非妄乐耶。非是受一罚时生乐也。   何以故犹如彼人当受千罚(至)于无乐中妄生乐想。   案。道生曰。脱千受一。便妄生乐想。无乐信矣。前言于下苦横生乐想。此之谓也。僧宗曰释横义也。   迦叶言世尊彼人不以一下(至)以得脱故而生乐想。   案。宝亮曰。迦叶云。实无九百九十九。故缘此无。故实有实众也。   迦叶是故我昔为释摩男说五阴中乐实不虚也。   案。僧亮曰。受责既不以一下为乐故。乐故乐非横也。佛言乐实不虚者。以免受为乐。不可空中说乐也。昙爱曰。迦叶领解非难也。佛即述成也。宝亮曰。释第三实乐义也。三涂中苦。人天实无。无处与佛何异。故知非虚说也。   迦叶有三受三苦(至)余二受者所谓行苦坏苦。   案。僧亮曰。昔以轻重义。故说三受。今以三苦。故说一切苦所为事异。不相违也。苦受名为三苦者。性摄三苦也。余二受乃苦性之别义也。宝亮曰。答向第二难也。佛前云。三受悉苦。迦叶难云。三受悉乐。佛今举三受唯苦而无乐。岂得难言三受皆乐耶。既于下苦。微故不觉。横生乐想。即答初难。谓于尤重之下苦。生乐想也。苦受具三苦者。若如昔解。直点三受为三苦。是则苦受为苦苦。乐受为坏苦。舍受为行苦也。今明苦受具三苦者。义旨小异于昔。何者若刀杖缘中生心。亦是苦受。失坏缘中生心。亦是苦受。今取刀杖缘中生苦受者。为苦苦。失坏缘中生苦受者。为坏苦。即此苦体。是动求行缘。便是行苦。故言苦受具三苦。非是苦苦具三苦也。余二受各具二苦者。乐受起时。因中说果。即是坏苦。即体是动求行缘。故是行苦。亦得言乐受具二苦也。舍受具二苦者。四禅以上是舍受。然彼众生。舍命之时。亦爱寿命。便是坏苦。其体岂非行缘动求。若尔则舍受具二苦也。   善男子以是因缘生死之中(至)是故说言一切皆苦。   案。僧亮曰。以轻重因缘也。苦乐性不相离者。三苦不相离也。宝亮曰。实以无三恶苦。故有实乐。苦乐性不相离者。十住无漏之解。从初住至金刚心以来。当分除惑。于无惑边。恒是实乐。而无漏之体。未免世谛。故举体是苦。故言苦乐性不相离也。   善男子生死之中实无有乐(至)随顺世间说言有乐。   案。僧亮曰。将说乐因。为答第三第五难。故说有为天乐也。宝亮曰。五欲之中。实无熙怡乐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今作是说其义云何。   案。僧亮曰。上义未显。问以成之也。昙谶曰。领解也。宝亮曰。第三第五两难未被答。此重举以请答也。   佛言善男子如上所说(至)一切皆苦无有乐想。   案。僧亮曰。亦生苦因者。明外物非苦苦因。故说苦也。宝亮曰。答其二难。明此并是因中说果有何虚妄耶。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乃能知是苦因乐因。   案。道生曰。二乘不知常住。故不知乐因。僧亮曰。解苦者。解三苦也。无苦者。说下苦为乐。乐非苦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一    广释集谛以爱为体 释二种爱一爱己身一爱所须 又释二种爱一者善爱一者不善爱 举九种事譬爱 释菩萨无苦有谛声闻有苦有谛 广释见灭谛义 广释道谛义 广释道义是一随法有异   圣行品之第五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分别挍计无量无边。   案。僧亮曰。还爱于有者。谓三有也。僧宗曰。前已略说。今是广说。次会通。后明观行也。是阴因缘者。由业烦恼。得未来阴果也。还爱于有者。昔由业烦恼故得身。今复爱三有。复应牵生也。业因缘爱者。宿业故起爱。随所习也。烦恼因缘爱者。如人多嗔。常爱兵器。苦因缘爱者。如人遇病。爱针艾也。宝亮曰。次解集谛明业。及烦恼能构未来生死果报续起。称之为集也。就此辨集谛中。亦有三意。然文中小自左右。不如苦谛中之次。第一解集谛相。第二会通。第三观过。今此中辨集谛。悉据爱使为原。何以然。后能润生。得生由已。故非爱不成业。是以就爱而收集。录感阴之缘尽。然爱性染累。事无不由。故文中广彰述爱。为众缘之首也。爱己身谓正报爱。所须名依报也。如工巧业等。事成保著。玩适在心。称业因缘爱也。若违境起心。复称昔含怒。还修此心。为好为烦恼。因缘爱也。患苦而欲背。若离我而称情。无此苦。而心悦谓苦因缘爱也。   善男子爱有二种(至)求大乘者是名为善。   案。僧亮曰。结集八苦者。重倒也。爱佛功德轻。故除之也。   善男子凡夫爱者名之为集(至)不以爱故而受生也。   案。僧亮曰。此经以智知集。名为谛。凡夫以不识集故。集而非谛。菩萨谛而非集。何以故者。释所以。谛而非集也。宝亮曰。夫立爱之名。名生二处。如向所辨。尽是凡夫不善之爱。若兴心乐法。崇善为理。悦情愿求。称之善爱。名虽同。义自两殊。名同心别。各自有归。然善爱虽同。复有二别。若菩萨位怀发轸。不存于缘中离染。称大乘爱。声闻小道。虽欲乐善。但解不称境。每心有存于求善之略乖。遂落不善爱门也。故知二乘行道。不称道。不改心。不得出。何以知之。下句即会凡夫爱者。名之为集。得知二乘执相在怀。未免生死。无有谛用。菩萨造行发家。不以生死为患。既识生死过。于保著之情悚。是以虽爱不名集。若须现生而应物。则不名为爱。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独以爱性为五阴因。   案。僧宗曰。此会通之文也。昔说不同。请释其由也。   佛赞迦叶善哉善哉(至)能生一切业烦恼牙。   案。智秀曰。虽复业及烦恼。为辨果之因。然爱为爱生之生也。宝亮曰。第二会通难也。明虽复说有招阴之因不同。然非爱不辨。以三譬显之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住是大乘(至)是名如责有余。   案。僧亮曰。此下观门也。此但说爱过。不明是集。不集故不除。菩萨不爱而是集。故除也。僧亮曰。观爱之过患也。   善男子云何如罗刹(至)观察爱结如是九种。   案。僧亮曰。拔舍利弗无上根本者。则有缘起。载彼释论也。又相承释云。于时已至第六住。未得第七住心。有言在住三十心之二十心中。   善男子以是义故(至)菩萨摩诃萨有道有真谛。   案。僧亮曰。为观不同。而说昔之苦集。唯有三人。因论四人观有差别。语次及之也。菩萨能观苦观。爱无上八患。因论观人差别。以颠倒为苦。三人皆倒。有苦也。以见苦名谛。三人皆见苦。故有谛也。下须跋之。观欲界无常。如病得出色界。是凡夫见苦也。以三人于佛有苦倒故。于谛不得称真也。解苦者。生死也。无苦者。涅槃也。于二不倒。是谓无苦。而有真谛。苦粗集细。凡夫不见集。故无谛也。有集谛者。于佛有倒。受变易之苦。故是集也。识分段因。故有谛也。上但言凡夫是集。不说变易之苦也。宝亮曰。上既说苦集谛竟。今且结成谛用。不成谛用者。课凡夫识非而离过。云凡夫人有苦无谛者。凡愚但粗知逼恼事苦。不谛解苦之所以。故无谛用也。二乘有苦谛者。有逼恼事苦。非不粗解除于苦因。所以得言有谛用也。无真实者。不知佛无苦。由合佛作苦观。故无真实也。诸菩萨解苦无苦者。昔日解苦无苦性空。今日解金刚以还有苦。佛果是无苦。互明辨两厢。所以有真谛也。下余三谛。义例可知。大士双明两轮安法得所。故有真也。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般涅槃观灭圣谛。   案。僧亮曰。次观灭谛。大般涅槃是灭谛也。备二义。第一但灭烦恼。第二灭一切相也。法瑶曰。三谛皆不言有二见。此独云。见灭见谛者。何耶。以灭有二种。一佛地灭。二菩萨地灭也。佛灭而非谛。菩萨灭而是谛。谛者。用照审境之谓也。佛息照废审。是则佛无谛而灭也。菩萨有谛有灭者。佛上无道。亦无谛苦。习亦然。又经自明文如此。故唯灭谛。独云见灭见谛。余谛不也。僧宗曰。灭谛文中。阙无会通。可得广义。有观门义也。断除一切烦恼者。昔灭为分灭耳。今灭者。断无明住地以还斯尽也。断则名常者。以有惑未断。则流动迁谢。今惑尽照周。所以常也。宝亮曰。次第三解灭谛上苦集二理。是有漏法。为患处多故。开别观之。今灭道两谛。既是无漏无性。非染累。唯解相会通。有二门之说。灭谛中乃无别会通文。然义推有二。道谛文中。其事自别。今初见灭见灭谛。此两句作章门下相对旨。八句来释。见灭者。见昔灭。见灭谛者。见今日常住真如理。此即会通。亦可得言。上句为灭谛相也。谓断除一切烦恼者。释上见灭句也。烦恼灭故则名常者。释见灭谛句也。灭烦恼火则名寂灭者。释上见灭句也。烦恼灭故得受乐者。释见灭谛句也。菩萨求因缘故名为净者。先释见灭谛句也。永断一切烦恼故名出世者。释见灭句也。以出世故名之为我者。释见灭谛句。下去释见灭句。   善男子云何菩萨摩诃萨(至)大般涅槃观道圣谛。   案。僧亮曰。此下明道谛。先观道。即是出相。不因苦集。因八圣也。见一切法者。八道亦谛。道谛观道也。灭是果。但观无学。道是因。通观学地也。从常无常。至净观。因果也。无常是因。常是果。下就因果别观。陀罗骠真实主义。求耶是衣。亦庄严义。僧宗曰。先明广义。兼明观行。后明会通耳。所谓常无常者。举道所照之境。以明观体也。常者佛果。无常者金刚以还。是众生数也。金刚为累中物。佛果非累物也。陀罗骠者。借依谛主谛。以释正义也。佛居宗体极。为陀罗骠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诸佛如来久离错谬。   案。僧亮曰。不相应者。今说八是道。昔不说八应非道也。欲闻说道。或略或广。皆是道也。僧宗曰。此下会通今昔也。宝亮曰。佛答诸经悉入道谛。就三因缘辩入也。一者因门。二者缘门。三者道体。不出此三也。   尔时世尊赞迦叶菩萨(至)能作如是种种说法。   案。僧亮曰。广说道相也。能佐助菩提者。释本义。菩提是智道之政体。以信为本。说信一事。后类可知也。僧宗曰。如是诸经。悉入道谛者。昔说虽可不具。然而莫非道也。随化之所宜。致名不同耳。   善男子譬如良医识诸众生(至)随良医教所患得除。   案。僧亮曰。并药所禁水不在例者。草石有用。舍藏不俱。而水无碍也。施有行止之异。道则唯通。何者。如经说。世有五人。不赞五事。谓不为悭者。赞叹施等也。僧宗曰。此下有六譬。前三譬明道。是一以应后三譬。后三譬前说广显道。是一也。此譬意明道虽可是一。以众生之病不同。致为药亦异也。宝亮曰。诸药者。譬种种说法不同也。水一种者。譬道也。药性不均。譬一时之宜进道之良荃。取无为之要资。   复次善男子如有一人(至)从信根等至八圣道。   案。僧亮曰。小异上譬也。从信根等至八圣道者。说一法为信。乃至八道互作其名耳。僧宗曰。第二譬意。明道虽是一。随方施名不同耳。   复次善男子譬如金师(至)为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此以随用作异。为譬也。如来一道。随大小乘根。广略为别耳。从一至九。是三乘杂说。下言大乘一道无二者。三世诸佛。有同见有。无同见无。大乘道也。定慧者。以戒远不说也。见智慧者。推求名见也。了真名慧也。审定名智也。见道者。如得果以初见。为名重。更修习进求上果。名修也。结尽不修。名无学也。五种因利钝。得灭尽定。为名六种。因人因道也。念佛三昧者。唯佛念佛。真得佛相。可名为定。僧宗曰。第三譬明道虽是一。以善巧故。种种说异也。一道者。此明如来随根缘故。致教不同。应前譬也。信行法行道者。此经意与数论为异。论释信行法行。是五方便以还。寻此文意。乃至见谛道中也。信解脱见得。犹是前二。以入思惟。通三果制也。身证者。此二人俱能作身证也。说十力无畏为道者。无进求之义。以其有解脱道义。亦可是缘中说道也。后三譬义可知。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火(至)为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能除是道。此譬同所除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识(至)为化诸众生故种种分别。   案。僧亮曰。色随所依。名有差别。道随小大乘。根殊异者也。   复次善男子譬如一色(至)无量众生得度生死。   案。僧亮曰。依见者。为名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一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三十二    总会通四谛义 释二谛义 解惑相对释二谛义 虚实相对释二谛义 有无相对释二谛义 假实相对释二谛义 有为无为相对释二谛义 亲疏相对释二谛义 释十谛义 真不真辨实谛 颠倒不颠倒辨实谛 虚妄不虚妄辨实谛 大乘非大乘辨实谛 佛说魔说辨实谛 一道清净无二辨实谛 有常有乐辨实谛 释虚空佛性非谛是实 释四谛当体是实   圣行品之第六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如来何故唱言不说。   案。僧亮曰。上说二乘有谛无实。以不识常。今明见三界苦。亦有浅深。证成上义也。僧宗曰。自上来所说四谛。各当谛下。皆有别释。唯灭谛阙会通文耳。四谛既竟。今总会今昔二教总别之旨也。   佛言善男子虽复入犹不名说。   案。僧亮曰。此下竟四谛门。第三总会通。明佛所觉了万法。如大地所生之草。而昔为二乘说。如手中草。故迦叶今捉此作问也。问佛所觉了法。如大地草。为当入四谛。为当不入者。应有五谛。佛下答言。悉摄在四谛理。而往取不出四谛。四谛名收。理岂有遗。所以故云。悉摄在四谛。虽言入中。亦犹不名说。何以然。若鉴此境。穷则生智。亦满二乘。但总相知诸法。未曲达其深旨。故生解脱劣。于知法门亦局浅。若解不如佛。当知未穷境。以见境未周。故于此人。而往望得言。取摄则不尽。虽说不名说。   善男子知圣谛有二种智(至)我于彼经竟不说之。   案。僧亮曰。生灭聚积名阴。亦是苦义。四谛本为声闻。总相说苦。别相知者。非彼经所说也。僧宗曰。若依胜鬘经为论者。有八谛。昔但说四。而无作圣谛。者所未明。今就此经。不但无作。未说作义。亦未究竟。何者。如说阴相。色则有十四种。心则想受行也。此是总相。粗分别之中。智所知也。若就细相辨明者。则如一色阴。为几尘所成。几行业所感。心则念念生灭。几刹那习起相。乃是八住九住所知。故彼经所未辨也。   善男子知诸入者名之为门(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亮曰。入是处义。通识为门义也。   善男子知诸界者名之为分(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界别。皆是当位之名也。义类如上释。心以能知为性。色以质碍为性。   善男子知色坏相是名中智(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向已总举三聚法。今复重举一一阴为为辞耳。   善男子知爱因缘能生五阴(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此就四谛门辨受是集。能生五阴是苦。自下者。灭道文也。   善男子知世谛者是名中智(至)我于彼经亦不说之。   案。僧宗曰。还总收法门。为一世谛。上智所知也。一切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灭者。复收为真谛。言无常等行。生人真解。唯略空门也。涅槃是昔三心所治断处。寂灭无生。第一义谛也。   尔时文殊师利菩萨(至)第一义谛其义云何。   案。僧亮曰。为义一名异。为名义俱异耶。僧宗曰。上明四谛。其义则狭。今说二谛。其理则广。皆是智境也。所以言四谛狭者。犹此是世谛道中分别为四。今第一义。荡于前四也。又且虚空及非教缘灭。不在四谛中摄。今以二谛而收。则是世谛摄也。智秀曰。将显二谛。先设一问二难也。此即第一问二谛体相也。   世尊第一义中有世谛不世谛之中有第一义不。   案。道生曰。理无二实。而有二名。如其相有。不应设二。如其相无。二斯妄矣。法瑶曰。将明二谛名异而实同。故第一义之实。即有世谛之实。即有第一义。是以问二谛之实可得相有不耳。不问二名之义可得相有。   如其有者即是一谛。   案。僧亮曰。若名义俱异。有无一时者。则二不双合。恒是一谛也。法瑶曰。如其一实有二。则二不异实。若二不异实。二则一矣。   如其无者将非如来虚妄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