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 第 24 页/共 42 页
论曰。此六波罗蜜相。云何可见。
释曰。何故作如此问。世间二乘菩萨皆有施等六行。若不明菩萨所行六波罗蜜相。云何得知此是波罗蜜。此非波罗蜜。是故须问波罗蜜相。
论曰。由六种最胜。六波罗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无等。谓依止无上菩提心起。
释曰。此明所依止有异。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无上菩提心起。唯菩萨行施等。必依止无上菩提心起故。以依止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二由品类无等。谓一一波罗蜜略说皆有三品。菩萨皆具修行。
释曰。此明所缘事有异。不等世间及二乘。无有能行施等具足品类。谓外内及内外。若菩萨行施等必皆具足品类故。以品类无等。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三由行事无等。谓安乐利益一切众生事。菩萨所行诸度。皆为成此二事故。
释曰。此明行事有异。菩萨行六度有何能。先为生众生现在未来世间乐。后随根性。生众生三乘道果。世间及二乘行施等。但为安乐利益自身尚不成就。何况能安乐利益众生。故以行事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四由方便无等。谓无分别智。菩萨所行诸度。皆是无分别智所摄故。
释曰。此明方便有异。于三轮清净。名菩萨方便。于三轮清净即是无分别智。菩萨由此智。不分别能施受施及所施财物。世间及二乘。不能舍三轮分别。是故起我爱及著财物。于他不能平等故。以方便为菩萨所行六度相。戒三轮者。离众生事时分别。忍三轮者。离自他过失分别。精进三轮者。离众生高下事用分别。定三轮者。离境众生惑分别。般若三轮者。离境智众生分别。
论曰。五由回向无等。谓回向无上菩提。菩萨所行诸度。决定转趣一切智果故。
释曰。菩萨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与一切六道众生。此是众生财物。我为彼行施。愿彼皆得无上菩提。此施由回向。令他得无上菩提故。此施行永无有尽。若行余度亦皆回向。世间及二乘无回向故。以回向为菩萨所行六度相。
论曰。六由清净无等。谓惑智二障永灭无余。菩萨所行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尽故。
释曰。此中显二种清净。一显清净因。二显清净位。清净因者。因灭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净。清净位者。先于地前渐除惑障。后登初地渐除智障。此两处名分分清净。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圆满。名具分清净。即是果位。
论曰。施即是波罗蜜。波罗蜜即是施耶。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欲简别是波罗蜜及非波罗蜜相。
论曰。有是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摄故。但是施非波罗蜜。
论曰。有是波罗蜜非施。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戒等余度。
论曰。有是施是波罗蜜。
释曰。谓具依止无等等六相行施。
论曰。有非施非波罗蜜。
释曰。谓离前三句。别行无记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摄。
论曰。如施中四句。应知余度亦有四句。
释曰。如施简别是非。余度亦应如此简别。
次第章第四
论曰。云何说六波罗蜜。如此次第。
释曰。此或由疑故问。或由不解故问。疑故问者。一切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勤。由此二因。随其所欲则皆能行。是故应倒次第及无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须问。由不解故问者。若人欲修众行。未知浅深难行易行。浅则易行。深则难行。易应先学。难应后学。为知此义。是故须问。
论曰。前前波罗蜜。随顺次生后后波罗蜜故。
释曰。菩萨不能忍见众生贫穷困苦。数习舍财以串能舍故。不欲作损恼众生事。即舍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萨为爱护所受戒。不欲以忿恨众生事。毁破净戒。即习行忍故。因戒生忍。由烦恼不尽。或成不成。菩萨为爱护此忍。即行精进。故因忍生精进。若人恒行精进则能治心。由此精进若心沉没。则拔令起。若心掉动。则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则持令相续。由心调和所以得定。故因精进生定。若心得定。则能通达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前能生后。
论曰。复次前前波罗蜜。由后后波罗蜜所清净故。
释曰。施由戒故清净。若人不持戒。身口意业则不清净。所行之施亦不清净。以依止不清净故。由能持戒依止清净故。施得清净。戒由忍故清净。若人能忍。身口意业皆得清净。忍由精进故清净。以精进能生善灭恶故。精进由定故清净。若精进不在修位。则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净。若不了别真如。虽复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见真如所得之定。则成无流。为涅槃道。此即后能清净前。由此二义故有次第。
立名章第五
论曰。依何义立六度名。此义云何可见。
释曰。世间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类立名。有因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轻贱立名。有因敬重立名。于此五因中。六度从何义立名。从二因立名。种性异故。从生类立名。功德多故。从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别。六种皆称波罗蜜是通名。施戒等有异是别名。何故通名波罗蜜。
论曰。于一切世间声闻独觉施等善根中。最胜无等故。
释曰。有六种及三种最胜无等。六种如前六相中释。三种者。一时无等。二加行无等。三果无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修行故。时无等。加行无等者。有四种五种。复有五种。复有六种。四种即前所明四修。五种即前所明五种清净。复有五种即五修。复有六种即六意五修六意后文自说果。无等者。谓三身所显无上菩提。
论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称波罗蜜。
释曰。到彼岸自有三种。一随所修行究竟无余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亦有应所修行。修之不尽故非到彼岸。二如众流以归海为极。施等亦尔。以入真如为究竟。即以入真如为到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非到彼岸。三以应得无等果为到彼岸。更无别果胜于此果。为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间及二乘虽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萨所修彼岸皆具此三义。故通称波罗蜜。何故别名陀那等。
论曰。能破灭吝惜嫉妒。及贫穷下贱苦。故称陀。
释曰。吝惜是多财障。嫉妒是尊贵障。因时能灭吝惜障。果时得多财故离贫穷苦。因时能灭嫉妒障。果时得尊贵故离下贱苦。何以故。若人未破吝惜嫉妒心。则不能行施。故说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后受贫穷下贱苦。无有是处。
论曰。复得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资粮。故称那。
释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引福德资粮。由具此义故称陀那。
论曰。能寂静邪戒及恶道。故名尸。
释曰。因时能破邪戒。果时能离恶道。若人不舍恶业而能持戒。无有是处。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戒持正戒堕四趣者。无有是处。故果时能离恶道。
论曰。复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称罗。
释曰。由先持戒后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净。清净故无悔。无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乐。乐故得定。定故见如实。见如实故得厌离。厌离故得解脱。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此义故称尸罗。
论曰。能灭除嗔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释曰。因时由观五义故灭除嗔恚及嗔恚。所生忿恨心五义者。一观一切众生无始以来于我有恩。二观一切众生恒念念灭。何人能损何人被损。三观唯法无众生。有何能损及所损。四观一切众生皆自受苦。云何复欲加之以苦。五观一切众生皆是我子。云何于中欲生损害。由此五观故能灭嗔恚。嗔恚既灭故能除忿恨。
论曰。复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称提。
释曰。此事通达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为嗔恚过失所染。即是于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即是于他平和。如经言。若行忍者。则有五德。一无恨。二无诃。三众人所爱。四有好名闻。五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义故称羼提。
论曰。灭除懒惰及诸恶法。故名毗。
释曰。于恶处沉没故称懒惰。又不厌恶恶行故称懒惰。由懒惰故离诸善行。生诸恶法。三业恒起过故名恶法。由灭懒惰故能除懒惰所生诸恶。此名灭黑法精进。
论曰。复行不放逸。生长无量善法。故称梨耶。
释曰。此约信乐因果以明精进。信因可行。乐果可得。是故恒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长。此即生得法精进。由具此义故称毗梨耶。
论曰。能灭除散乱。故名持诃。
释曰。散乱有五。一自性散乱。谓五识。二外散乱。谓意识驰动于外尘。三内散乱。谓心高下及啖味等。四粗重散乱。谓计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乱。谓下劣心。菩萨舍大乘。思惟小乘。
论曰。复能引心令住内境。故称那。
释曰。引心令住五种寂静。名为内境。由具此义故称持诃那。
论曰。能灭一切见行。能除邪智。故称般罗。
释曰。见行谓六十二见。邪智谓世间虚妄解。见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论曰。能缘真相。
释曰。谓缘真如即如理智。
论曰。随其品类。
释曰。品类有二种。谓有为无为。及名等五摄。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论曰。知一切法故称若。
释曰。真如相及品类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果。亦名般若。此二智为三义所显。一对治。即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此义故称般罗若。
修习章第六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修习。
释曰。世间及二乘。皆有施等修习。菩萨施等修习。异世间及二乘。云何可知。
论曰。若略说应知修习有五种。
释曰。若广说修有十二种。一显示修。二损减修。三治成修。四后行修。五相应修。六胜修。七上上修。八初际修。九中际修。十后际修。十一有上修。十二无上修。显示修者。谓修四念处。以能显示。四谛义故损减修者。谓四正勤。以能渐灭诸恶法故。治成修者。谓四如意足。以能治成定故。为除五失及持八灭资粮故。后行修者。谓修五根。以具解脱分善根故。相应修者。谓修五力。以应续见道故。胜修者。谓七觉分。以入四谛观故。上上修者。谓八分圣道。以胜见道故。初际修者。谓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净观及数息观。以随顺颠倒故。中际修者。谓有学位。此中无倒倒所随故。后际修者。谓无学位。此中无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谓声闻独觉修。及等彼位故。无上修者。谓菩萨十地等。以最胜故。
论曰。一加行方法修。
释曰。谓身口意业能成广大清净最胜故。
论曰。二信乐修。
释曰。约闻教如初章释。
论曰。三思惟修。
释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种。谓爱重随喜愿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释。
论曰。四方便胜智修。
释曰。即无分别智有三义。一广大。二清净。三速成。具此三义故。立方便胜智名。
论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应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谓佛无功用心。不舍如来事。
释曰。明大乘教中所说。诸佛虽已般涅槃犹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应化二身。诸佛已住法身。由本愿力离三业。随利益众生事。自然显现应化二身。恒不舍如来正事。及行诸波罗蜜。是故诸佛有诸波罗蜜修习。
论曰。修习诸波罗蜜至圆满位中。更修诸波罗蜜。
释曰。佛及菩萨或随分圆满。或具分圆满。于此圆满位。若修诸波罗蜜。自事已成故不自为。见众生由此行得离四趣入三乘道果故。更修诸波罗蜜。即是利益他事。
论曰。复次思惟修习者。爱重随喜愿得思惟。六意摄所修。
释曰。此章通明修习义。前明五修。未分别修位有异。云何得知愿行位修。异清净位修。若六意摄三思惟。修诸波罗蜜。应知在清净位。愿行位中则无此义。三思惟是修行本。以六意庄严摄持此三。
论曰。六意者。一广大意。二长时意。三欢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广大意者。若菩萨若干阿僧祇劫能得无上菩提。
释曰。总举劫数无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乘经说劫数不同故。不定说劫数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论曰。以如此时。为一刹那刹那。
释曰。或合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劫为一刹那。故再称刹那。如此从一刹那至无量刹那。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从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显菩萨意无厌足故。说此长时。
论曰。菩萨于此时中。刹那刹那常舍身命。
释曰。此时即总举长时。刹那明世间所说刹那。于向所说长时中。如世间所说刹那。于一一刹那中。常舍身命及以外财。乃至成佛。无有厌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