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 第 25 页/共 42 页

论曰。及等恒伽沙数世界。满中七宝奉施供养如来。从初发心。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   释曰。有余涅槃名清。以离烦恼浊故。无余涅槃名凉。以离众苦热恼故。又菩提以净乐为体。欲显净德故言清。欲显乐义故言凉。   论曰。是菩萨施意犹不满足。如此多时刹那刹那。满三千大千世界炽火。菩萨于中行住坐卧为四威仪。离一切生生之具。   释曰。此下欲明菩萨修余五度。于此长时一一刹那中。常在极苦难处。资身之具恒不供足。菩萨虽受此苦。于此时中修诸波罗蜜。未尝厌足。   论曰。戒忍精进三摩提般若心。菩萨恒现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是菩萨戒忍等意亦不满足。是无厌足心。是名菩萨广大意。若菩萨从初发心乃至成佛。不舍无厌足心。是名菩萨长时意。若菩萨由六波罗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无等欢喜。众生得益其心欢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萨欢喜意。若菩萨行六波罗蜜利益众生已。见众生于己有大恩德。不见自身于彼有恩。是名菩萨有恩德意。若菩萨从六波罗蜜所生功德善根。施与一切众生。以无著心回向。为令彼得可爱重果报。是名菩萨大志意。若菩萨所行六波罗蜜功德善根。令一切众生平等皆得。为彼回向无上菩提。是名菩萨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摄爱重思惟。菩萨修习。   释曰。为显求得心见有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论曰。若菩萨随喜无量。菩萨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萨六意所摄随喜思惟。   释曰。为显无疑心既随喜胜人所行故。决定无疑。   论曰。若菩萨愿一切众生。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及愿自身修行六意所摄六波罗蜜。修习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萨六意所摄愿得思惟。   释曰。为显大悲无独求之心。此三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进退心。三除偏进心。   论曰。若人得闻六意所摄菩萨思惟修习。生一念信心。是人则得无量无边福德之聚。诸恶业障坏灭无余。   释曰。灭业障有二义。一能坏业令尽。二业虽在以善力大故。能遮恶道报。令永不受业。亦有坏灭义。若人但闻尚得无量无边福德。何况菩萨尽能修行。   差别章第七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差别。   释曰。此问欲何所显。诸波罗蜜品类不可数量。欲显真体故作此问。由明诸波罗蜜差别故。真体显现。   论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别。   释曰。此总标数。以答问。   论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财施。三无畏施。   释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闻慧等善根德生。财施利益他身。无畏施通利益他身心。复次由财施。有向恶者引令归善。由无畏施。摄彼令成眷属。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施有三品。   论曰。戒三品者。一守护戒。二摄善法戒。三摄利众生戒。   释曰。守护戒是余二戒依止。若人不离恶。摄善利他则不得戒。若人住守护戒。能引摄善法戒。为佛法及菩提生起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摄利众生戒。为成热众生依止。复次守护戒由离恶故。无悔恼心。能得现世安乐住。由此安乐住故。能修摄善法戒。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摄利众生戒。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无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断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无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无畏因。由具此义故说戒有三品。   论曰。忍三品者。一他毁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观察法忍。   释曰。由毁辱忍。能忍他所起过失。何以故。由菩萨为作利益他事。发心修行。虽为他毁辱。不由著此过失还退本行心。由安受苦忍。虽复堕在生死诸苦难中。不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观察法忍。菩萨能入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处。以能除人法二执故。由具此义故说忍有三品。   论曰。精进三品者。一勤勇精进。二加行精进。三不下难坏无足精进。   释曰。云何得知精进有此三体。由佛世尊于经中说经言。此人有贞实有胜能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为显三体说此五句。为显勤勇精进说有贞实。为显加行精进说有胜能。何以故。此人于加行时有胜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为显不下难坏无足精进。次第说有勇猛有强制力。不舍善轭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时为得无上菩提。先有贞实加行。时有胜能。为时长远。所求果相未现。于此中间生下劣心。为对治此心显不下精进。故说勇猛。若人虽复勇猛心无退弱。若遭生死苦难。沮坏其心。则退菩提愿。为对治此心显难坏精进。故说有强制力。由有强制力。生死苦难不能令退。若人虽复遭苦不退。于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足不能得最上菩提。为对治此心显无足精进。故说不舍善轭。由具此义故说精进有三品。   论曰。定三品者。一安乐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随利他定。   释曰。有定为现世得安乐住。何以故。能离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为生自利。谓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随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轮。一神通轮。谓身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向邪者令其归正。二记心轮。谓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轮为引已归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轮。谓宿住通漏尽通。由宿住通识其根性。由漏尽通如自所得为说正教。令得下种成熟解脱。由具此义故说定有三品。   论曰。般若三品者。一无分别加行般若。二无分别般若。三无分别后得般若。   释曰。从闻无相大乘教。得闻思修慧。入分别想空。通名无分别加行般若。已入三无性即无分别智。名无分别般若。得无分别智后出观。如前所证。或自思惟。或为他说。名无分别后得般若。般若复有三品。谓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为生住用出世间事故。由具此义故说般若有三品。   摄章第八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摄义。   释曰。余一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摄义。云何应知。   论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摄。   释曰。一切善法。谓愿乃至四无碍六通如来所有秘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摄。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愿等法性故。此愿等亦摄诸波罗蜜。由愿等是波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别智为性。故得相摄。   论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故。   论曰。一切善法所随成故。   释曰。信轻安等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摄。随菩萨所欲行波罗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摄。   对治章第九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所对治。摄一切惑。   释曰。如波罗蜜能摄一切清净品尽。波罗蜜所对治。亦应能摄一切不净品尽。云何应知。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如波罗蜜以无著为性故。摄一切善法尽。波罗蜜所对治以著为性。故摄一切不净品尽。   论曰。为彼生因故。   释曰。不信邪见身见等诸法。能生吝惜嫉妒邪行嗔恚等果。以同性故得为彼因。   论曰。为彼所流果故。   释曰。此吝惜嫉妒邪行嗔恚等。由著自他故生诸恶行。谓十恶等亦以同性得为彼果。由此诸义故得相摄。   功德章第十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间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应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间有同有异。同有六种。异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论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摄。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于中为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报。   论曰。大生所摄。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报。   论曰。大眷属徒众所摄。   释曰。亲戚名眷属。所摄领者名徒众。眷属及徒众亦有三胜。如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亲爱不生憎嫉。恒共欢聚未尝违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报。   论曰。大资生业事成就所摄。   释曰。资生业有四种。一种植二养兽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诤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谐遂。故名成就。菩萨凡夫行精进同得此果。   论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摄。   释曰。四无量所摄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欢悦。其余诸定所得果报。虽复在家。与离欲仙人不异。以少烦恼故。等谓得好形相及长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论曰。一切工巧明处聪慧所摄。   释曰。为立资生故须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未来及解脱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聪慧则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报。异有四种者。   论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常离过失。谓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无此事。是名第一异相。   论曰。无失富乐。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如意。谓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欢喜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二异相。   论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为自身。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三异相。   论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恒在不异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极果。如本恒在利他不异。此即常住功德。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四异相。   互显章第十一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更互相显。   释曰。如般若波罗蜜等经中说三十六句。显说一一波罗蜜即说余五波罗蜜。云何应知。   论曰。世尊或以施名说诸波罗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进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说诸波罗蜜。   释曰。五波罗蜜入一波罗蜜摄。一波罗蜜中则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说之。   论曰。如来以何意作如此说。于诸波罗蜜修行方便中。一切余波罗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来说意。   释曰。若菩萨于一一波罗蜜修加行。余波罗蜜皆助成此一。如诸菩萨正行施时。守护身口离七支恶。即持正语正业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能安受受施人相违言语及相违威仪。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欲行施心能除贪爱。由有大悲能除嗔恚。由下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乐能除悭吝嫉妒。知施有因果能除无明邪见。精进能生如此善。对治如此恶。由精进施得成就。故精进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一心相续缘利乐众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若菩萨正行施时。由了别因果不著三轮。故般若能成施。是名余波罗蜜助成一波罗蜜。故合说六波罗蜜。总名为施。如施戒等亦尔。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论曰。此中说郁陀那偈。   位数相次第  名修差别摄   对治及功德  互显诸度义     摄大乘论释卷第九   (第九张十五行。懒惰即是退弱心因之下。应有定慧二波罗蜜文。而三国本皆阙。遂令次文坏失。心因者。谓散乱邪智。及与结文为对治六种惑障故。立波罗蜜。有六数等言。皆无所从来。今捡本论。此中有云。若已起发行及不退弱心为对治坏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罗蜜等二十五字。今依本论加之)。     摄大乘论释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