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 第 20 页/共 42 页
论曰。犹如于藤中。蛇即是虚。实不有故。
释曰。于依他性中。分别性是虚。实无人法故。
论曰。若人已了别此藤义。
释曰。譬菩萨已得闻思二慧。入唯识方便观。
论曰。先时蛇乱智不缘境起。即便谢灭唯藤智在。
释曰。未得闻思慧时。于凡夫位中执有人法。此执本无有境。得闻思慧后。了别依他性。此执即灭唯依他性智在。
论曰。此藤智由微细分析。虚无实境。
释曰。若人缘四尘相分析此藤。但见四相。不见别藤故藤智是虚。虚故是乱无有实境。妄起境执。
论曰。何以故。但是色香味触相故。
释曰。何以故。藤非实有。以离四尘外无别有藤故。
论曰。若心缘此境。藤智亦应可灭。
释曰。此明藤智虽能遣粗乱执。而自是细乱执故。应可除。在方便中虽以依他性。遣分别性粗乱执。而见有依他性。自不免是细乱执。后入真观即遣此执。故应可除。
论曰。若如此见已。伏灭六相显现。似名及义意言分别。
释曰。一切法但有六相。此六但是意言分别。离意言分别。有六相实无所有。由如此智。观行人得入分别性。
论曰。尘智不生譬如蛇智。
释曰。入分别性时尘智不得生。如了别藤时蛇智不生。此言及譬显入分别性。
论曰。于伏灭六相义中。是唯识智亦应可伏灭。譬如藤智。
释曰。于入分别性位中。菩萨已证无相性。此无相性能引无生性智故。唯识智应可伏灭。如了别四微时藤智不生。
论曰。由依真如智故。
释曰。依无相性智得入无生性。此言及譬。显入依他性及真实性。
论曰。如此菩萨。由入似义显现意言分别相故。得入分别性。由入唯识义故得入依他性。云何得入真实性。
释曰。若菩萨已了别一切法。但是意言分别。离此以外实无所有。由依意言分别。得了别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不见外尘。但见意言分别。即了别依他性。云何了别此法。若离因缘自不得生根尘。为因缘根尘既不成。此法无因缘云何得生。故菩萨能了别依他性及无生性。即是了别真实性。
论曰。若舍唯识想已。
释曰。若菩萨依初真观。入依他性。由第二真观除依他性。则舍唯识想。
论曰。是时意言分别。先所闻法熏习种类。
释曰。是入真观时。故言是时。从初修学乃至入真观前。意识觉观思惟忆持。昔所闻正教及正教所显义故。言意言分别。先所闻法数习所生。故言熏习。后时所忆持境界。犹是先时境界所流故名种类。
论曰。菩萨已了别伏灭尘想。
释曰。菩萨依四寻思。已了别六尘。依四如实智。已伏灭尘想。
论曰。似一切义显现。无复生缘故不得生。
释曰。昔意言分别显现。似所闻思一切义。乃至似唯有识想皆不得生。何以故。以无得生缘故。生缘有二种。谓分别性及依他性。分别性已灭。依他性又不得生。既无二境故。一切义乃至似唯识想。皆不得生。复次是时无一尘品类。而非菩萨所了别。犹得似此尘起意言分别。意言分别生缘皆尽。既无生缘故。此时中一切意言分别。悉不得生。
论曰。是故似唯识意言分别。亦不得生。
释曰。此言欲显何义。此唯识想若为心分别。此想则成境界。此境界执由一向伏灭故。乃至唯识想尚不得起。何况余意言分别而当得生。
论曰。由此义故。
释曰。由菩萨依依他性除分别性。依真实性除依他性。若悉被除。菩萨住在何处。菩萨心缘何境界。
论曰。菩萨唯住无分别一切义名中。
释曰。无分别智是名。此名其相云何。谓不分别一切义。义即是境。此智于一切境。无复能取所取二种分别。即立此智为菩萨。复次名者。谓至究竟名通一切法。于一切法无有差别。此名即是法界。此法界以通一切法。不分别一切义为相。或说名无分别境。菩萨唯于此法中住。此两复次答第一问。
论曰。由无分别智。得证得住真如法界。
释曰。不分别能取所取及人法。乃至相生性差别。得如此无分别智故。得证住真如法界。地地皆有三分。谓入住出。得证得住。即前二分。未得令得为证。已得令不失为住。又初得名入。得已相续名住。此即答第二问。
论曰。是时菩萨平等平等。
释曰。是入真观时。菩萨智依十种平等。如十地经说。又依二种平等。谓能缘所缘。能缘即无分别智。以智无分别故称平等。所缘即真如境。境亦无分别故称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义中。譬如虚空。故说平等平等。以于平等中最上无等。故作重名。
论曰。能缘所缘无分别智生。
释曰。无分别智生有何相貌。依十种平等。能缘所缘悉平等故。无分别智生。又无分别智依二种平等。谓智及境。能缘所缘悉平等故。无分别智生。又无分别智依最极平等。不住能缘所缘故。无分别智生。
论曰。由此义故。菩萨得入真实性。
释曰。如前来次第释诸方便义。及后所应说义故。言由此义故。向初地人名菩萨。由此诸义得证见真实性。此位不可言说。何以故。以自所证故。证时离觉观思惟分别故。前说菩萨唯住无分别一切义名中。此名有几种。复次以何法为名。
论曰。此中说偈。
释曰。为答此问故说此偈。
论曰。
法人及法义 性略及广名
不净净究竟 十名差别境
释曰。名有十种是菩萨境界。何等为十。一法名。谓色受等眼耳等。二人名。谓信行法行等。三法名。谓修多罗祇夜等。四义名。谓十二部经所显诸义名。五性名。谓无义文字。六略名。谓众生等通名。七广名。谓众生各有别名。八不净名。谓凡夫等。九净名。谓圣人等。十究竟名。谓通一切法真如实际等。
论曰。十名差别境。
释曰。此十种差别名。悉是菩萨境界。菩萨所住唯在第十。通一切法名中。复次略说名有十种是菩萨境界。法名谓眼等。人名谓我众生等。法名谓十二部正教。义名谓十二部正教义。性名谓阿阿为初。诃为最后音。字合三十七。略名谓有为无为。广名谓色受等及空等。不净名谓凡夫等。净名谓须陀洹等。究竟名谓缘极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后智所缘。一切法真如境。
论曰。如此菩萨由入唯识观故。得入应知胜相。
释曰。如此谓方便次第时节舍得等。菩萨由如此义得入唯识观。或入唯识方便观。或入唯识真观。由唯识观能通达三无性故。得入应知胜相。
摄大乘论释卷第七
摄大乘论释卷第八
世亲菩萨释
陈天竺三藏真谛译
释应知入胜相第三之二
入资粮果章第七
释曰。由入应知胜相。菩萨得何果。菩萨得资粮果有八种。
论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欢喜地。
释曰。此文即显三果。一得胜时。二得胜方便。三得胜果。初即第一明得胜时果。从始发心修行求至此时。今始得之故名为初。所求之时是入真观时。此明得住真如果。又舍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萨真位故名胜时。此时是转依时故。名此初时为胜时。即是明转依果。欢喜即第二明得胜方便果。舍自爱名欢。生他爱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恶他。于众行中无难行者。此心于方便中最胜。以为众行根本故。故初地从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时有大欣庆故名欢喜地。即明第三得胜果。住摄是地义。出离真如是地体。住于此体故名胜果。地因名摄。谓福德智慧二种资粮。又所摄名摄。谓所利益众生。又果名摄。谓无上菩提。又障名摄。谓三烦恼。如此等义说名为地。以是地所摄故。
论曰。善通达法界。
释曰。即明第四得胜通达果。胜通达有三义。一由得四依故。菩萨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达如来所说一切三乘三藏。菩萨如理释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来安立十地。约法界有十重。从初通达乃至上地。皆善通达。三约四种方便故。善通达法界。谓能通达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达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达苦异凡夫。入苦而不厌怖异二乘。能通达涅槃乐异凡夫。而不速求涅槃异二乘。
论曰。得生十方诸佛如来家。
释曰。即明第五得胜定位果。由入此胜相。是人决定应破无明[穀-禾+卵]。不于卵中烂坏舍命。复次是人由入此胜相决定。应续十方诸佛种性令不断绝。以自应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复次佛子有五义一愿乐无上乘为种子。二以般若为母。三以定为胎。四以大悲为乳母。五以诸佛为父。由此等义故说得生佛家。
论曰。得一切众生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六得胜恩养果。恩养有四种。一广大。二最极。三无边。四无倒。由此四义故。于众生得平等恩养心。复次如菩萨于自身起般涅槃心。于一切众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复次由菩萨已得自他平等。求灭他苦如求灭自苦。
论曰。得一切菩萨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七得胜意用果。菩萨若欲有所为作。必先思量故名为意。后如所思量而作故名为用。复次求得三事为意。谓未下种令下种。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脱令解脱。行四摄为用。由前二摄令发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脱。
论曰。得一切诸佛如来心平等。
释曰。即明第八得胜至得果。菩萨在见位中。已得如来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与诸佛心平等。复次于自身。见法界无差别故。不见三世诸佛法界异自法界故。得诸佛心平等。
论曰。此观名菩萨见道。
释曰。菩萨见有三种。一除方便见。二应除见。三除灭见。除方便见者。谓四种如实智。应除见者。谓分别依他二性。除灭见者。谓三无性。此三见皆因唯识观得成。故名此观为见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论曰。复次何故菩萨入唯识观。
释曰。此问显二义。一显唯识观难入。二显若得入有无穷利益用。
论曰。由缘极通法为境。
释曰。先明入前后两观方便。答第一问入唯识观道。此智有四德。一无倒。二清净。三寂静。四微细。此即明第一无倒。通法有四品。谓下中上上上。下品谓一切有流苦。中品谓一切有为无常。上品谓一切法无我。上上品谓三无性。缘三无性为境。是故无倒。
论曰。出世。
释曰。即第二清净。由是出世无流智故清净。
论曰。奢摩他。
释曰。即第三明寂静。由此智依奢摩他起。离散动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静。
论曰。毗钵舍那智故。
释曰。即第四微细。显是菩萨修慧。非闻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识观方便。
论曰。由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欲显此智从无倒智生故无倒。无倒故是如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