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陈-真谛 - 第 22 页/共 42 页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般若精进为善根。余度为功德。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证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名义互为客  菩萨应寻思   应观二唯量  及彼二假说   从此生实智  离尘分别三   若见其非有  得入三无性   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菩萨在静位  观心唯是影   舍离外尘相  唯定观自想   菩萨住于内  入所取非有   次观能取空  后触二无得   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菩萨生长福及慧  二种资粮无量际   于法思惟心决故  能了义类分别因   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已知义类但分别  得住似义唯识中   故观行人证法界  能离二相及无二   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证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证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若离于心知无余  由此即见心非有   智人见此二不有  得住无二真法界   论曰。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由无分别智慧人  恒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过聚性  遣灭如药能除毒   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佛说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于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