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 第 25 页/共 35 页

第九十三回 潘秀误了花羞女   断云:   千里有缘成配偶,一时忘誓绝良姻。   欢娱未已成真恨,羞女应为泉下人。   话说京中有一富家,姓潘名源柳,人称为长者,原日是贵宦之家。长者有一子名秀,行位第八,年登弱冠,丰资洒落。   一日清明时节,长者谓其子云:“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我当备酒礼祭奠祖宗之坟林,庶尽补报之情。”其子答云:“父亲所言诚然。”长者即日备祭仪,自登坟挂钱。   其家有红牙球一对,乃国家所出之宝,是昔日真宗所赐与其祖的。长者出去后,秀才将牙球出外闲耍片时。约步行来,忽见对门刘长者家朱门潇洒,帘幕半垂,下有红裙,微露小小弓鞋。潘秀不觉魂丧魄迷。有诗为证:漫吐芳心说向谁?欲于何处寄相思?   相思有尽情难尽,一旧都来十二时。   潘秀思欲见之不可得。忽见一个浮浪门客王贵,遂与秀声诺。王贵问:“官人在此伺候,有何事?”秀以直告。王贵道:“官人若欲见这娘子,有何难处!”遂设一计,令秀向前将球子闲戏,抛入帘内,佯与赶逐球子,揭起珠帘,便可一见。秀如其言,遂将球子抛戏,直入帘内。但见此女年方二八,桃腮杏脸,容貌无双。与之作揖,此女便问:“郎君缘何到此?”秀答云:“因闲耍失落一牙球,赶逐来取,误触犯于娘子,望乞恕宥。”此女见秀丰仪出众,心甚爱之,遂告笑云:“今日父母俱出踏青,幸尔相逢,机会非偶,愿与郎君同饮一杯,少叙殷勤。”秀听罢,且疑且惧,不敢喏之。此女遂以为不答,即扯住秀衣云:“若不依允,即告之官府。”秀不得已,遂从之。   二人于香闺中逡巡饮罢,两情皆浓。女子问云:“君今年岁几何?”秀答云:“虚度有十九春矣。”女子又问:“曾娶娘子否?”秀云:“尚未及婚。”女子云:“吾亦未事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愿以奉事君子。”秀惊答云:“已蒙赐酒,足见厚意,娘子若举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则小生罪祸怎逃?”女子云:“深闺紧密,父母必不知之,君子勿致疑惧。”秀见女子意坚,情兴亦动,遂从其言。二人同人罗帏,共谐鸳侣。有篇词如何道云:同携素手,共入兰房。当中间高点琉璃,锦帐低垂,放下一对鸳枕儿,铺下两条绫锦被。潘郎解带,神女脱衣,喜孜孜共枕同衾,笑吟吟欢娱取乐。有如宋玉遇神女,同宿翠华宫;好似云英约裴航,共眠香桂馆。珊瑚枕上喂檀口,舌送丁香;锦被窝中启朱唇,论云说雨。娇姿玉腕,紧抱着才子尖腰;郎贴酥胸,香汗湿佳人玉体。四只脚上下交加,两双手高低抱搂。抟弄得男儿气喘嘴鲁都,双睛喷火;奈何得女子郎当眼乜斜,舌唇冰冷。霎时一阵增寒盛,强如吃两瓶好酒。   二人交欢后,云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云:小于当辞去,恐家下知觉不便。”此女遂告秀云:“妾有衷曲诉君,今日幸得同欢,妾未有室,君未有姻,何若两家遣媒,结为夫妇,永为相欢,岂不美乎?”秀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彼此切莫背盟。   秀归,日夜相思,如醉如痴,因赋诗一绝,以自况云:   相识当初信又疑,心情还似永无违。   谁知好事中来阻,一念翻成怨恨媒。   潘秀因思念花羞女,情怀不已,转成憔悴。其父母再三问其故,秀不得已,遂以与刘氏女相爱之情告知于父母。父母甚怜之,即忙遣媒人去与刘长者议婚姻。刘长者与媒人道:“吾上无男子,只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人,愿纳潘郎君为婿则可。”媒人归告潘长者,长者思之良久:“吾亦只有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亲?是刘家故为此说以相推托,决难成就。”遂与儿秀说:“刘家既不愿为姻,京中多有豪富,何愁无亲?吾当别议他姻以绝之。”秀默然,遂成耽阁。后竟另议赵家女为配,以此潘秀与花羞女绝念。   及成亲之日,行装盈门,笙簧嘹亮。其日花羞在门外眺望见之,遂问小婢:“潘家今日何事,如此喧闹?”小婢答云:“潘郎君娶赵家女,今日成亲耳。”花羞闻罢,追思往事,垂泪如雨,因吟绝诗一首以自怨云:枕上言犹在,于今恩爱沦。   轩中人不见,无语自消魂。   是时花羞女自悔自怨,转思之深,遂气闷而死。且看如何,下回公案便见。   第九十四回 花羞还魂累李辛   断云:   李辛发冢违条宪,包宰明刑决市曹。   魂魄已随生处没,谁知女色是钢刀。   传说花羞女死后,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温、李辛葬之于南门外。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颜色之丽,心甚不忍舍,归告父母云:“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视。”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时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开坟中,斫开棺木,但见花羞女美貌如存。辛思量:“可惜这娘子,与她尸骸同宿一宵,虽死亦甘心。”遂揭起衣衾,与之同卧。良久,忽见花羞微微身动,眼渐开。未几魂魄醒然,略能言,问:“谁人敢与我同睡?”李辛惊云:“吾乃尔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开棺木,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来,实乃天幸。”花羞已醒人事,忽忆家中前日之事,遂以其情告李辛云:“只因潘秀背盟,已致闷死,今天赐还魂,幸得有缘,遇汝掘开坟墓,再得更生。此恩无以为报,今亦不愿回家,愿与你结为夫妇,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尽与。”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坟墓,遂与花羞同归。天尚未晚,到家叩门,其母开门,见李辛带一妇人同归,怪而问之。辛告其母云:“此女原在娼家,与儿相识数载,今情愿暂弃风尘,与儿为姻,今日带归见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妇,情亦相爱,人不知其为花羞女矣。李辛尽以其衣物首饰散卖于他处,因而致富。   半年余,邻家偶因冬夜遇火,烧至李辛屋舍。花羞慌忙无计,单衣惊走,与辛各散西东。行过数条街巷,栖栖无依,忽认得自家楼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门。院子喝问:“谁叩门?”   花羞应云:“我是花羞女,归来见爷娘一次。”院子惊怪云:“花羞已死半年,缘何来叩门,必是强魂。”院子遂与花羞道:“明月自去通报你爷娘,多将金钱衣采焚化与娘子,且小心回去。”院子竟不敢开门。花羞欲进不得,欲退不得,风冷衣单,空垂两泪,无奈投奔。忽望见潘家楼上灯光闪闪,筵席未散,又去扣潘家门。门于怪问:“是谁叩门?”花羞应声:“传语潘八官人,妾是刘家花羞女,曾记郎君昔日因戏牙球,遂得相见一面。今夜有些事,径来投奔。”门首遂告潘秀。秀思量怪异,若是对门刘家女,死已半年,想是魂魄无依。遂呼李吉点灯,将冥钱衣来焚与之,秀自持剑随身,开门果见花羞垂泪乞怜。秀告花羞云:“你父母自是大富之家,何不回去觅取些个香楮便了,何故苦苦来相缠。”言罢,烧了冥钱后,急令李吉闭了门。花羞但连声叫屈,苦不肯去。秀大怒,出门外挥剑斩之,遂闭门而卧。   五更将尽,军巡在门外大叫:“有一个无头的妇人在外,遍身带血。”都巡遂申报府衙去了。是时哄动街坊,刘长者闻得此事,怀疑不定。一夕梦见花羞女来告云称:“是被潘八杀了,骸尸现在他门外,爷娘代女伸雪此冤,此恨未已。”言讫,掩泪而去。长者睡觉来,以此梦告其妻云:“花羞想必是被人开了墓。”次日遂去掘开坟看验一回,果然不见尸骸,遂具状陈诉于拯。拯即便差人追唤潘秀,不多时,公差勾到。拯以盗开坟墓,杀了花羞事问之,秀不知其情,无言可应。拯立将秀根勘原由,秀逐一具供云:“刘家花羞女死半年,忽一夜叩门,秀开门见之惧怕,意谓疑是强鬼为妖,便将冥财烧化与之。花羞定不肯去,遂以手中所持剑斩之,并不曾开了坟墓之故。”   拯疑而未决,将潘秀一起监收狱中。随即具榜遍挂四门:“为捉到潘秀杀了花羞事,但潘秀不肯招认,不知当初是谁人开墓,故得花羞还魂,仰前来知证,给与赏钱一千贯。”李辛不合开幕,遂入府衙来告首请赏,逐一供具花羞还魂事因。拯遂判:“李辛不合开墓,致令潘秀误杀花羞,将李辛处斩市曹;潘秀免罪,放回宁家。”后潘秀追思花羞之事,忧念深重,遂成羸疾而死。   是亦花羞女冤愆之报复也。   第九十五回 包公花园救月蚀   断云:   包宰文星去救掩,术人精艺众咸钦。   平生正直神明护,一念先言感众心。   传说包拯来判开封府之后,胥吏畏威,百姓安业,正是:月夜花村无犬吠,月明茅店有鸡鸣。   一日侵晨,包公安排轿马出衙,见府前有一个算命巡官,揭起一个招牌,画一个月,有九分黑,只有一分明。拯看见以后,回衙便问诸吏云:“适间出衙,见府前是谁人开卦铺?”   诸吏通复道:“是李先生。此人极明阴阳推算之学,言无不验。”   拯闻讫,即差人请得李先生来。先生入府参见毕,因告:“判府唤小术士有何钧旨?”拯问:“先生你何故无礼,在府前开卦铺,招牌上画一个月,有九分黑,却有一分明,必是道我为官不明,故画此月相讥乎?”先生告判府云:“居是邦,不非其大夫。况判府自到任以后,刁奸潜伏,鬼神钦仰,胥吏不出于公庭,下民乐业于乡村。小术士瞻敬畏威尚不暇,焉敢妄为有相讥之埋?曾缘此月十五夜半子时,月蚀九分,所以今早晓示众人知,其夜鸣锣击鼓,准备救救月蚀矣。”拯听罢,私忖此术士道:“若还不蚀如何?”先生道:“如其夜不蚀,是小术士惑乱民聪之过,甘伏死罪。”拯又问:“汝在谁家安泊?”   先生道:“在中街郭主人店安泊。”拯便差公吏唤得店主人到厅前,同李先生立下生死文字,监取先生,莫令走失。吩咐:“其夜若果然月蚀,当与你申奏朝廷,保汝作司天大监之职;如其不蚀,断罪非轻。”主人领取先生回去,只管埋怨:“是你自生事端而取罪责,休得连累我。”先生道:“主人不须烦恼,吾之算历定然不差。”   至十五夜黄昏左侧,一城人准备救月蚀。其夜,拯亦备香烛去后园,披发仗剑。须臾间,但是黄道黑蔽,星斗漫漫,似有月蚀之状。拯以剑指定,喝道:“月孛星不得无礼,敢犯月宫!”道声才罢,忽然清风过处,云气收藏,孛星遂不得过宫,月竟不蚀。满城人尽道李先生明日定被包判府断罪不轻。   拯次日侵早,差人拘唤李先生。主人甚恐,先生道:“不妨,非干你事,我见判府自有理说。”先生遂与吏人同往,到厅跪下。拯问先生:“你道夜来月食九分,因何不食?”先生告判府:“夜月当食九分,被文曲星在后园内披发仗剑,喝住月孛不得无礼,所以孛星过宫不得,月明到晓。”拯大惊道:“先生妙术甚精!”遂安排酒席,厚待之而去。申奏朝廷,乃后事也。   第九十六回 赌钱论注禄判官   断云:   致使郑强来地府,判将丘旺夙冤愆。   井中枯骨因瞑目,雪洗方消复见天。   传说包拯守开封府时,东京城内有个赌钱人,姓丘名旺,年二十五,家道消乏,贫穷彻骨,至于衣不盖形,食不充口,忍饥受冻,日夕只怨注禄判官全不注禄与我,致有此贫难。一日被众人打弄云:“今有包相公,清镜如水,日判阳情,夜判阴事,追人便到,追鬼即来,何不去论这注禄判官?”丘旺依其说,即将纸一幅,写成状子,入府衙诉论:“注禄判官不与我注禄,以致饥寒无靠,乞相公差人迫理。”拯大怒,便道:“这汉子莫是心狂发颠?”令左右乱棒打出。旺但伏地不起,只得准他状子,令在外伺候。丘旺既出,拯问:“今日是哪个值堂?”郑强进前禀道:“今日是小人值堂。”拯吩咐云:“与你现钱一百贯省安家下,明日来领文引追人。”郑强领诺。   次日郑强去请文,强见名字是追注禄判官,郑强告相公:“不敢承受,乞差别人去。”拯发怒云:“你请了官钱,却不去追人,故来推托。若不去,大棒责你。”郑强又复相公:“这注禄判官是阴司之人,如何可追?”拯遂教他云:“你归家将白纸钱烧送土地,然后用麻索一条,祷祝自系,待气未绝却解下,妻儿不得哭,魂魄必入阴司,即可见注禄判官。”郑强没奈何,遂如其言,回转家中,与妻阿黄商议其事。妻云:“包相公所命,想是无事,只得依其行便了。”郑强嘱咐妻毕,烧却纸钱与土地已了,取一条麻绳于密室自缢而死。其妻即便解下,用被紧包住,待等醒来。有诗云:丘旺狂为自不才,却将诬状诉清台。   当时不是包公计,谁救郑强目下灾?   果然郑强魂魄到阎王殿前,见牛头夜叉,郑强即声喏。夜叉问:“是何人?”郑强称:“是东京开封府包待制衙里公人,阳间有人论注禄判官,特差我来拘摄。”鬼使闻知,即便报复。   注禄判官出厅见强,强一一说及阳间丘旺告状事因。判官道:“非干我事,自是天曹官注他福禄,我只管阴司生死文簿。他是前生谋了一个客人,姓周名十一千贯钱本,见存文簿分明,说丘旺姓李名三十,身死再托化生在乞儿家,姓丘名旺,而今现世受此罪业。你急回阳间,我明日巳时自出阴间对理公事。”   道罢后,遂令一鬼使送之而回。良久,强忽醒人事。黄氏忙用滚汤与饮,强便平复如初,乃将见注禄判官之事一一与阿黄说知。妻甚喜。次日郑强遂入衙告云:“小人领公文往阴府见判官,道明日巳时定来对理此事。”拯笑云:“此的不虚。”令强在府外伺候。   次日巳时,拯正在厅堂判事,忽然阴风荡起,飞砂走石,有数个鬼使拥簇判官来到。强即忙通复:“判官已到。”拯闻得,慌忙迎接入衙中。相见礼毕,茶汤罢后,判官说及事因:“丘旺原在西京河南府开客店,害了一个客人,埋在店西枯井内,阴司自有文簿分明,故现世受此罪孽,非干判官不与注禄。   若是不来证明判官得知,彼将常怨我矣。”道罢后,即辞拯而去。   忽一阵黑风起处,俄然不见堂上书吏。见者无不惊异。拯便唤上丘旺,枷下狱根勘前谋杀人因。遂差人押丘旺去西京河南府,会问父老五十年前事。果有李三十在大巷内开客店,因死了一个客人,后走去不知下落。差人将言回复,包以再着公人去店后枯井内捞看,果有一堆骷骨。公吏取得枯骨,再押回府衙根勘。丘旺抵赖不得,一一招成案卷,遂将丘旺绑死。   第九十七回 陈长者误失银盆   断云:   屈死庆童冤不散,当时德远已招辜。   包公明镜冰霜冽,一旦魂消离暗途。   话说包公守开封府之日,东京城内有一人姓陈名卿,近府衙住,家资巨富,最好善,常是修桥补路,看经念佛,施贫设供,无所不为,人称为长者。其家亲房子弟六十余人,新创书斋一所,置田庄五百亩,名曰义斋。请得一个馆宾先生,是城外王村人,姓王名德远,来教其族中子弟读书。斋中有一仆名庆童,每日以备洒扫书馆,供送茶汤。彼时陈家豪富,极奉承着先生,将一只银盆约重五十两,与德远早晚净手。   忽一日,失了此银盆。德远烦恼,思量必是庆童偷了。其夜与学生商量,将庆童绑在凳上勘问。庆童苦不肯认。次夜又将庆童拘在偏处勘问,不觉失手打死。德远惊惶,恐长者知觉见罪,遂与弟子设一计,来早但告长者:“庆童昨夜三更吐泻,一时无药救治,天明已死。”商议了当,长者不知其由,果信先生所言,遂将棺木盛贮起,安葬在书斋后园内。   拯一日晚衙退后无事,登楼闲坐,但见前面一阵黑气冲天而起。拯看罢思之,必是妖怪,遂置不问。次日晚登楼,又复见之。拯遂问诸吏:“前面那一所园是甚人家的?”诸吏对:“是陈长者家。”拯道:“彼园内有道黑气,想是冤枉之事,汝去他家后园内黑气起处根究,有何缘故,即来回复。”诸吏遂即就黑气起处掘开,地内见有一具棺木,内有一个死人,年方十七八。公吏回报。拯次日升厅,即唤长者来问。陈长者供具:“是家中斋仆名庆童,得病而死,因埋在后园内,并无他故。”拯便差巡尉前去看验。巡尉领旨,带公人前来看验,庆童身上果有伤痕无数。巡尉回申于拯,拯遂押长者于狱中根勘,竟不肯招认。   一夕,庆童自托梦报拯云:“我是斋仆,名庆童,因斋中失了小银盆,被教学王先生拷勘,无辜吊打身死,冤屈难伸。   告相公,实不干陈长者之事。”拯觉来,次日即差人前去唤王德远来证云:“尔打死庆童,休累别人。”德远答云:“彼自因吐泻而死,非干我事。”拯道:“既是自死,缘何遍身伤痕?   今有人明说是汝打死,尚何抵赖?”德远苦不肯认。拯令送入狱中根勘。德远受禁不过,只得一笔招认是不合逼取银盆,失手打死庆童情由。供招明白,案卷既成,拯遂判下:“王德远逼打人致死,合该偿命;陈长者不知其情,供明无罪,释放宁家。”依拟决断以后,陈家书斋有一池,水深数尺,其因早干,方见银盆在池内。庆童岂不冤哉?此亦可警酷虐贪杀者之戒哉!   第九十八回 白禽飞来报冤枉   断云:   阿吴妒忌遭迁配,刘氏申冤托白禽。   雪理以为残妇戒,包公正直鬼神钦。   传说包公守开封府时,京城有一富家姓吕名君宝,祖上豪富,积下金帛巨万,侍妾数十人。有一妾名惜惜,原是湖广襄阳府人氏,生得十分美貌,颇通文墨。当初君宝在襄阳为商之时,因八月中秋赏月,相遇于东街文魁坊下,二人两相注意,各有不忍舍之情,更深方散。次日君宝与家人小二商量,访问东街刘牙侩店中。牙侩云:“此女子是对门刘长官之女。刘长官为因去年出征,死于沙场,至今其母与惜惜同居,做些小生业度活。”君宝道:“彼若肯将惜惜嫁与我,她母我养之,终身不至落剥。”牙侩应诺,去见刘妈妈议亲事。刘母意下要见君宝人物如何,方肯将女儿嫁他。次日牙侩对君宝说知,君宝欢然,穿着齐整,来望刘妈妈。刘母见吕君人丰出众,意肯应承。刘惜惜在帘后望见,正是日前月下相会之人,不胜欢喜。   君宝既回店下,过数日,仗牙侩下了聘礼,便入赘于刘惜惜家。   二人相会之夕,极尽欢悦。   未半年,君宝带刘惜惜母女转家下见大妻吴氏。吴氏之父为团练使,他倚官为势,朝夕寻事相闹。刘妈妈悔之不及,气闷身死。阿吴见惜惜母已亡,妒忌愈生。君宝是爱惜惜,不能庇她。吴氏每日频频打骂,惜惜忍气不过,一日自缢而死。君宝忧念恸切,遂密地埋葬了。   周年余,惜惜冤魂不散,忽变做一只白禽飞去。一日,小塘村有一人捕得白飞禽一只,奇异可爱,遂擎去献包拯。拯一见大喜,问其人名姓。答云:“姓曾名景,住居小塘村。”拯赐之酒与钱一贯,景拜谢而去。拯遂令李吉笼养此禽,一日不觉跳出笼外飞去。李吉烦恼,遂追逐至君宝家书院前柳树上,泊良久,飞下池水中而去。李吉归告于拯。拯曰:“此必有缘故。”即差人去放干池水,掘开看有何物。公吏回报:“锄地深五尺余,见有一棺木,内有一妇人,年方二八。”拯随即差官检验妇人尸骸。官吏回申:“妇人身上有数处伤痕,项下有麻绳缢痕。”拯遂迫唤君宝来问根原。君宝复道:“此是吾妾,因去年身死,葬于池畔。”拯道:“既是汝妾,缘何遍身打痕,项下又有麻绳缢痕?从实说来。”君宝推不肯招。拯又差人追唤妻阿吴到厅根究之。阿吴惊惧,供具:“是本家一妾,名惜惜,因奴打骂她,遂自缢而死。”拯判云:“惜惜系是逼犯而死,本合偿命,为是雇主,阿吴编管邻近军州居住,永不得回乡;君宝系治家不正,减一等,罚铜钱五百头入官。”嗟乎!   若无包公之明,刘氏之冤从何雪哉?此亦可为残暴妒妇之警耳。   第九十九回 一捻金赠太平钱   断云:   包公正瑾归原妇,愚子贪淫却丧身。   地府天曹应须有,妖迷怎脱鉴追神?   话说东京城有一人姓李名春,祖上豪富,家资巨万,人称为大郎。风流慷慨,好结识江湖人,习学诸般艺术,不期用尽家财。大郎从学得会唱诸般词曲,一日往池州,因到河南府杨婆店内安泊。次日去见一个朋友陈德卿,叙些旧话,回店安歇后,在房中将牙板戏拍敲动,唱几套曲消遣。将近一更尽,闻一个妇人叫声“官人开门”。大郎疑道:“半夜里何得有妇人声叫开门?且莫理她。”复唱几套曲儿,又听得敲门之声。大郎近外开了门,见一个女子,生得容貌无双:好似姮娥离月阙,恰如仙子降凡尘。   大郎遂问:“娘子何处人氏?因甚夜深到此?”娘子道:“官人且休问因依,奴是店中杨婆女,名一捻金,年方十七,一生最好唱,时闻得官人唱得甚妙,竟来求教。”大郎见说是店主人之女,亦不嫌疑,遂与她同坐。唱至三更,大郎欲送娘子出去,娘子苦不肯去,遂与大郎说:“夜久更深,不能归去,愿与官人并枕一宵。”大郎道:“今夜且请娘子回去,另约一宵欢会。”娘子道:“机会难得,官人何苦执迷?”大郎见娘子美貌妖娆,言语清丽,不觉动情,遂解衣并枕,共谐云雨,二人极尽绸缪之欢。至五更尽,娘子起来,与大郎道:“今夜早来与君相会。”遂辞而去。自是女子早去暮来,情意绸密,并无一人知觉。   忽一夕娘子将钱箧一个,内有太平钱一百,与大郎买办,遂去。至第三夜,又将钱箧一个,内有太平钱二百与大郎。自此夜夜同欢,如鱼似水。   大郎一日将钱箧出茶坊,请杨婆吃茶。杨婆一见大郎钱箧内取出尽是太平钱,心下暗忖道:“这箧儿似我女儿的,因何在他边头?”杨婆即悲哭起来。大郎问:“婆婆因何悲哭?”   杨婆道:“我有一个女儿,年方十七岁死了。生时常爱收太平钱,今见官人有此钱,所以思量着我的女儿,不觉伤情。”大郎问婆婆道:“你女儿几时死了?安葬在何处?”杨婆道:“死已三年了,葬在你睡房隔壁空地内。”大郎闻说,心下悚然,遂辞了杨婆,来睡房隔壁看时,果有一个坟墓在地。大郎忽然惊慌道:“是我夜夜与鬼同睡!”即忙转入房中,正忧疑此事,是夜二更时分,此女又来叩门。大郎开门,遂问此女:“婆婆道你三年前已死了,却如何又不曾?”娘子笑道:“官人休听我娘胡说,只因有个官人见奴生得颇有些美貌,要求奴为妾,妈妈不肯,遂称道阿奴身死,假作真容供养。隔壁坟墓,乃是假的,官人且自宽心。”是夜又与大郎宿一宵而去。   次日大郎惊怕,便将房钱还了杨婆,相辞而去。行到十余里,又见小娘子先在前面伺候,道是:“官人你好负心!既与你相遇同欢,何忍抛奴自去?官人何不带奴前去州府作一勾栏,多少快活。”大郎终被色欲所迷,遂忘其为妖,乃带去到郑州开勾栏,逢场作戏,引得本处子弟无不来顽耍,每日常觅得三五贯钱,回店与大郎日夕欢饮。   忽一日,茶店内有一个李都纲,认得此女乃是河南府开店杨婆之女:“当初曾受我定礼,许我为妻,又道死了,今乃嫁与此人。”遂乃扯定大郎道:“我妻儿如何被你带在这里?”   大郎不知情由,二人遂争闹起来。偶遇包拯到西京决狱,都纲便具状获告于拯。拯遂差人前去河南,拘唤杨婆店左右数厢到郑州勘问。皆云杨婆女委的死了三年,现今葬在本家店后。拯疑怪,遂即差人监到杨婆店后掘开墓看。揭开棺木,四畔并无损害,但不见死人。拯思之:“想是杨婆脱了都纲定礼,故假作女儿已死,另改嫁与他人。”依例将此女判还。都纲遂与此女同归成亲。大郎只得收拾回东京。出城才二十里,那娘子又复随后赶来,见大郎哭道:“你为个男子汉,保不得一个妻子,被人强骗去,今日却自回京,好薄情也!”大郎亦动念,只得又与之同归,尽夫妇之欢,胜如结发。   一日,带娘子同去东岳庙炷香。到庙前娘子称是头痛,不肯入去。忽然见一个鬼使扯住娘子入庙中去,大郎只得随后而入。至七十二司案前拈香,只见娘子被鬼使用铁蒺黎拷打,背脊上写云:“不合去阳间侵害人性命,当受阴司之罪。”大郎方知是鬼魅,惊奔走回家,将半月余日,得重疾而死。此亦可为贪色亡身者之戒。   第一百回 劝戒买纸钱之客   断云:   以德化民恩泽留,鬼神畏服仰阴功。   包公以语频叮嘱,二客祸消喜气浓。   话说包拯守郑州之日,词明理直,百姓安全。只因判几椿没头脑的公案,倒惊动数处怀奸诈的官家。府门前日日民钦众仰,案牍上夜夜鬼哭神号。果是天上文曲星君,降作世间庶民主宰。一日,包公判事之余,退堂登楼远眺,忽望见两个客人,推着两乘羊车在街上经过,车上都载纸钱。拯看见有五百个人随后追赶,尽是神鬼之类。拯疑怪,自忖道:“此必有来由,待究问之。”即下楼出堂,差郑强前去拘唤那推羊车的客人。   郑强承命,带领几个公人,径出府门,到南街遇着推羊车客商,一把手拿住云:“府上包老爹有唤。”客人正不知缘故,被公差一时拥至府上,跪在阶下。包公云:“且勿惊恐,汝是何处人氏?车中所载何物?直说将来。”客人复道:“小可兄弟两个,住居地名陈村,姓陈名宗可,弟即名宗成。车上所载是神庙中买退下的纸钱。”包问:“买此纸钱去何用?”答云:“无别营生,买此纸归家,捣烂又造成纸来货卖,名曰还魂纸。”   拯问客人:“还知你后面有一队人相随否?”客云:“并不知耳。”包云:“你自今后可别做此营生,莫去庙中贩此纸钱,久后必为祸患。适间我因退堂登楼远望,见尔羊车上所载纸钱前行,后有一队人,尽是无主孤魂,必是随你取这纸钱。此纸钱乃是众人所有,不曾焚化,你今贩去,鬼神岂不取索?”客人听罢,惊伏于阶下,不敢动身。拯差人将纸钱尽一烧化,又将钱一百贯与客人回家另作生理。客人感激,拜谢受之而去。   此足见包公之德,济人于祸患之中,而鬼神亦蒙恩不浅矣。  第一回 阿弥陀佛讲和   话说德安府孝感县有一秀才,姓许名献忠,年方十八,生得眉清目秀,丰润俊雅。对门有一屠户萧辅汉,有一女儿名淑玉,年十七岁,甚有姿色,姑娘大门不出,每日在楼上绣花。   其楼靠近街路,常见许生行过,两下相看,各有相爱的心意。   时日积久,遂私下言笑,许生以言挑之,女即微笑首肯。这夜,许生以楼梯暗引上去,与女携手兰房,情交意美。及至鸡鸣,许生欲归,暗约夜间又来。淑玉道:“倚梯在楼,恐夜间有人经过看见你。我今备一圆木在楼枋上,将白布一匹,半挂圆木,半垂楼下。你夜间只将手紧抱白布,我在楼上吊扯上来,岂不甚便。”许生喜悦不胜,至夜果依计而行。如此往来半年,邻舍颇知,只瞒得萧辅汉一人。   忽一夜,许生因朋友请酒,夜深未来。有一和尚明修,夜间叫街,见楼上垂下白布到地,只道其家晒布未收,思偷其布,遂停住木鱼,过去手扯其布。忽然楼上有人吊扯上去,和尚心下明白,必是养汉婆娘垂此接奸上去,任她吊上去。果见一女子,和尚心中大喜,便道:“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大如天。”淑玉慌了道:“我是鸾交凤配,怎肯失身于你?我宁将银簪一根舍于你,你快下楼去。”僧道:“是你吊我上来,今夜来得去不得了。”即强去搂抱求欢。女甚怒,高声叫道:“有贼在此!”那时女父母睡去不闻。僧恐人知觉,即拔刀将女子杀死。取其簪、耳环、戒指下楼去。   次日早饭后,其母见女儿不起,走去看时,见被杀死在楼,竟不知何人所谋。其时邻舍有不平许生事者,与萧辅汉道:“你女平素与许献忠来往有半年余,昨夜许生在友家饮酒,必定乘醉误杀,是他无疑。”萧辅汉闻知包公神明,即送状赴告:“告为强奸杀命事:学恶许献忠,心邪狐媚,行丑鹑奔。   觇女淑玉艾色,百计营谋,千思污辱。昨夜,带酒佩刀,潜入卧室,搂抱强奸,女贞不从,拔刀刺死。遗下簪珥,乘危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