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鸿泪史 - 第 34 页/共 35 页

再为知音拂镜鸾,隔墙春色甚相干。   情惟入骨猜嫌易,事本违天左右难。   白首他年为世笑,丹心今日呕卿看。   日欢零落新欢误,月正圆时梦早残。   茫茫后果与前因,撩乱心情假是真。   木笔开时空见日,梨花落后更无春。   谁教枉却巫山梦,我算经过沧海身。   惟悴余生终不惜,岂宜再作画眉人。   此诗余曾录示静庵,静庵戏步后二首原韵,为余预赋催妆二律,徒费笔墨,后竟绝无用处。然良友惠余,诗不可不录也。   黄绢词成拥凤鸾,娇嗔低诉倚阑干。   赘齐岂为?多智,入蜀方知道不难。   意外奇缘惟独喻,个中心事早同看。   郎才女貌欢何似,珍重良宵莫放残。   不是今缘是夙因,真真假假假还真。   梨云着意犹含雨,木笔强开占早春。   河鼓沉沉催永夜,月轮朗朗悟前身。   遥知红烛双辉里,别有含情一美人。   余读静庵诗,心有所感,复成二律。此诗为余末次呈梨影者,梨影不复酬余,余亦从此辍吟矣。   玉台休怅信音稀,莫道人情朝暮非。   无意相逢原宿孽,此身不死定长依。   尚看残字鹃鹃血,终感余芬恋蝶衣。   有限光阴愁病里,纵难同穴愿同归。   漫劳日雨赋催妆,读遍新声暗自伤。   天意偏教圆缺月,侬心不偶似桄榔。   镜台空见新人笑,衫袖犹日留日香。   福薄苦无欢笑分,忍看珊枕绣鸳鸯。   梨影病已兼旬,绝无起色。余心之焦急,盖可想见。至四月八日之夕,彼忽复命秋儿导余往视,玉容萎捐,尚能强起与余坐谈,谓余曰:“君清明未归,恐劳母望。今宜暂返,以理家事。妾已为君雇一村艑,明晨即可启行。妾病无妨,不烦挂虑也。”余唯唯。   既而又谓余曰:“《石头记》全书,妾已阅毕。此书暂不还君,妾视书中尚有一段阙文,以宝玉对之芙蓉女儿,尚作哀诔,胡独于心爱之萧湘妃子而无之?多情如君,盍为拟作一篇以补其阙?”余又唯唯。   事后思于梨影之为此言,固有深意,而惘惘至今,卒无一字以慰泉壤。悼亡异感,也教荀倩神伤;诔死无文,莫讳江郎才荆魂魄有知,重泉饮恨深矣。   次晨余遂行。此行也,余谓出自梨影之意,欲余暂归慰母,孰知彼固受人之挟迫而为此,昨夕一晤,即为今生诀别之期耶!   盖老母以余归期屡误,望眼欲穿,知余久溺痴情,遂忘正事,乃函达梨影,嘱彼转劝余归。梨影诺之,乃从而促余遄返也。归后老母为余言,余始恍然如梦觉,则急索母原书底稿及梨影答书阅之。母致梨影书曰:崔夫人慧鉴:余今冒昧上书,夫人骤阅之必骇,然阅至终篇,知夫人必能相谅,且必能允余所求。   不肖儿梦霞往岁客夫人家,以浪荡余生,得裙钗知己,三生有幸。文字交深,客里扶持,深蒙照拂。   以夫人金玉为质,极柏为心,只结翰墨因缘,不愿牺牲名节,余固无虑其有他。   所恨者,吾儿早年丧父,庭训久疏,品性不纯,风情独厚,年余潦倒,心志全非。老身钟爱此儿,殊不愿其终为情误。即夫人节苦心坚,责艰任重,亦岂宜不断痴情,致伤贤德。既蒙不弃寒微,许结姻好,情无不了,事亦至佳。而吾儿一味狂痴,心犹未足。   新欢虽好,旧爱难忘,藕断丝连,迄不可解。此皆吾儿之误夫人,非夫人之误吾儿也,夫人其毋不怿。老身深恨吾儿,实深怜夫人,故望夫人力排愁障,身出情关,自为解脱,兼惠吾儿,岂惟吾儿终身感德,即老身亦受赐良多矣。   兹者春暮迟归,听子规而不动。父骨已朽,遂虚祭扫之仪;母眼将穿,空切门闾之望。陷惑之情,至斯已极。以家人之哓哓,知已不足以悟彼不肖之心而反之于正,所恃者,夫人耳。夫人而韪余言也,其劝之速归。彼爱夫人,言当立允。   既归之后,即当禁其复出,校中一席,余已觅得一相当之人,永为庖代,为吾儿收放心,亦为夫人绝情魔也。昧死上言,惟夫人图之。   归高阳滕氏裣衽。   梨影答母书曰:   何太夫人尊鉴:残春方尽,一病恹恹。瞑眩之中,忽奉慈谕。开缄展诵,愧极汗淋,如曹瞒之读陈檄,头风不药而愈矣。   妾以遗嫠不能自闲,致陷公子于情惘之中,总由笔误,亦有前因,不比琴挑,各无堕行。悔固难追,事何可久。是不仅夫人抱深忧,即妾为公子事亦已百转千回,肝肠寸断矣。   顾知公子念妾挚,恐妾即能绝公子,公子未必遂能绝妾,则妾亦无能为力。然妾今已思得一万全之法,以报公子,可使公子绝妾,决不敢以薄命之身梗公子之前途,而久贻夫人忧也。   姻事早承金诺,鹊桥渡后,便是佳期。筠姑贤孝性成,德才并茂,此后公子伉俪之间,定卜十分美满。   且亦为堂北老人,增其福祉。此固妾敬一瓣心香,日夕祷祀以求之者也。   至薄命孱躯,在世之日已短,事到回头,只余罪孽。来书曲加矜谅,不事求全。行间字里,蔼乎如见其容。妾以丛愁积垢之身,于未死之前,得闻慈爱老人之怜恤语,身非犬马,宁不涕零!   盖得夫人一言赦妾,异日负罪入泉,积孽或当为之轻减,白骨亦沾余泽矣。公子归省愆期,殆因妾病所致,以妾故几使公子忘家,妾罪复何可逭。兹即敬如来命,力劝公子言旋,以慰家人久盼。夫人幸少安,三日后当见钟爱之佳儿无恙归来也。扶病作答,潦草不恭,无任惶恐屏营之至。   未亡人崔白梨影谨上。   余读毕此书,瞿然而惊,哇然而哭曰:“母杀梨影矣。”   余母问故。余曰:“梨影书中,谓有法以使余绝彼者,盖欲以一死报余也。彼疾方亟,母复以一书逼之,其死必矣。”   母厉声曰:“若是则仍汝杀彼耳,与我何与者?汝迷恋痴情,流荡忘返,致弃家庭而不顾,汝自思汝之所为,尚有一毫似人否?乃犹以汝母此书为不当耶?”   余受责唯唯,念余诚不祥之人,人之为余所误者,乃不一而足。顾余初无误人之意,胡以人事之逼余者,欲不误人而不得?思至此,则呼天而泣。   余既归家,不得不顺从母意,日坐愁城,静待梨影死耗。   至四月二十七日,而一片噩音,果应余念而至。惟余已决其必死,故闻耗而后,虽悲极而神不少乱。请于余母,欲以亲谊往吊。余母此时亦痛挥老泪,颔首无言。惟于临行时,嘱余事毕速归而已。   一棹绿波,重来崔护,只见灵床灯黯,蕙帐风凄,去玉化之期,已三日余矣。焚香展拜,咽泪不声。更视彼老翁颓败之容,稚子悲啼之状,尤觉心如锥刺,惨痛难言。欲出一语相慰,而无可措辞。余至此盖不能不自恨己之误人甚也。   余此次初拟即归,崔翁以丧事丛脞,嘱余襄理,余不能辞,则为忍痛勉留。复居旧馆,境地犹昔,人物已非,余独何心,其不能以一朝居矣。   一夕黄昏,月明如昼。踯躅庭阶,百端俱集。凭吊埋香遗迹,抔土犹存;追思哭冢深情,伊人已杳。魂兮归来,或应依此。触景悲来,不觉抚坟恸哭。   正号啕间,秋儿倏至,问:“公子何事伤心,乃不畏夜寒人骨耶?”余时四顾无人,”乃止泪而询秋儿以梨影临终之状况。   秋儿冷然曰:“公子乃犹未忘夫人耶?夫人之死,公子自知之,何问婢于为?且人已亡矣,哭之奚益?”   余泣曰:“汝勿尔,夫人之死,实余误之,顾岂真余愿?   今余问汝亦无多言,只欲汝答余夫人弥留之际,曾有何物遗余者?”   秋儿曰:“遗物耶?闻有一纸绝命书,为筠姑娘所得。”   余哀之曰:“汝肯为余向筠姑乞得是书乎?”   秋儿摇首曰:“此难允公于。筠姑自夫人死后,怨公子甚。   婢子乌敢为公于作说客耶?”言已,拂袖径行。   余挽裾从之。转盼已杳,则返而复哭。噫!秋儿怒余,亦出至情。余今兹宜为人弃矣。   次晨余尚未起,秋儿推门入,出一函掷余枕畔,返身遂奔。   余拾而视之,书为筠倩所遗,中附梨影遗书数纸,知秋儿昨宵虽却余求,仍为余言于筠倩,得是书以遗余也。先读筠倩书曰:何梦霞君鉴此:妾与君无一面之缘,有百年之约,片言未接,寸简先通,具有苦衷,殊非得已。前日。   梨嫂死后,得读其绝命遗书,知君与梨嫂,中有一段因果。妾处其间,懵无闻觉,致坐视梨嫂之死,而无从施救。   梨嫂之死,一半为君,一半为妾。妾深痛之,君亦当深痛之。顾妾所不解于君者,妾与君无系属,君何为允梨嫂?以姻事允之以慰其心,犹可说也,既允之后,又何为不能承顺,意见纷岐,而陷梨嫂于不堪之境?岂君之存心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耶?   妾今所言,非敢怨君,实深痛梨嫂之死,遂不觉多所冒渎。多情如君,回首前尘,当亦甘受妾责而无怨。今梨嫂死矣,妾家零落之况,君亦知之。此后穷老孤儿,将何所托?且梨嫂遗书中,所望君于死后者又何在?想君为志士,亦为端人,终必有以自处而处人矣。   至妾身已为傀儡,妾心亦等死灰,与君名义虽在,缘会终虚,恐不久亦且从梨嫂于地下。君其行矣,不劳置念也。梨嫂绝命书二纸,一以遗君,一以遗妾,兹并附呈祈察。   崔氏筠倩上言。   梨影遗余书曰:   嗟乎霞君!妾今别矣。濒死之际,未能忘君,挣一丝余气,留数语以遗君。   方妾力疾下笔时,想君犹含情忆远,痴望天涯,而祝意中人之平安无恙也。妾在世之日,百无可乐,蓄死志也已久,今更不能少待。   嗟乎霞君!妾死乐也,君宜勿为妾悲。以君平日遇妾之厚,骤闻妾死,必痛不欲生。所望君事过之后,即便忘怀,而尽君所应为之事,是即所以慰妾。至于过情之恸,或至伤身,一念之痴,相从地下,置人生大事于不顾,果若是者,则君且误妾于死后,而妾之死亦为徒死。此则妾在九泉之下,一灵不昧,终望君能自悔悟,不至轻出乎此也。   筠姑才德,胜妾十倍,将来君家庭幸福,何可限量。兰闺静好之余,不忘媒妁,以心香一瓣,泪酒半盂,遥酬妾于花飞春尽之天。魂兮有知,定当追逐东风,来格来飨。   然妾所望于君者,更有一事。君怀才未遇,值此时艰,正宜出为世用。曩昔以此劝君,君不为动。今妾死而情丝已断,自当努力进行,以图不朽之业。若仅奄奄忽忽,享庸福以终,则妾之阴魂,虽慰而犹未尽慰也。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惟君鉴之。   四月二十四日梨影绝笔。   梨影遗筠倩书日:   余有隐事,不能为妹言。但此事于妹终身颇有关系,不为妹言,则负妹滋甚,而余罪将不可逭。今余将死,不能不将余心窝中蓄久未泄之事,为妹倾筐倒箧而出之,以赎余生前之愆。而事太秽琐,碍难出口,欲言而噤者屡矣。   余病已深,自知去死非远,而此事终不能秘妹,不能与妹明言,当与妹作笔谈。今余握管书此,即为余今生拈弄笔墨之末次。余至今日,甚悔自幼识得几个字也。仅草数行,余手已僵,余眼已花,余头涔涔,而余心且作惊鱼之跳,余泪且作连珠之溅矣。天乎!   余于未言之先,欲有求于妹者一事,盖余之言不能入妹之耳,妹将阅之而色变眦裂,尽泯其爱我怜我之心,而鄙我恨我,日:若是死已晚矣。余不能禁妹之不恨我,妹果恨我,余且乐甚。盖恨我愈甚,即爱我益深。余无状,不能永得妹之爱,亦不敢再冀妹之爱。余死后之罪孽,或转因妹之恨我,冥冥中为之消减。故余深望妹之能恨我也。   此事为余一生之误点,实亦前世之孽根。余虽至死,并无悔心。不过以事涉于妹,以余一人之私意,夺妹之自由,强妹以所难,此实为余之负妹处。   至今思之,犹不胜懊恼也。然余当初亦为爱妹起见,而竟以爱妹者负妹,此余始料所不及也。余今以一死报妹,赎余之罪,余死而妹之幸福,得以保全矣。   妹乎?此一点良心,或终能见谅于妹乎!   余书至此,余心大痛,不能成字,掷笔而伏枕者良久,乃复续书。余死殆在旦暮间矣,不于此时将余之心事掬以示妹,后将无及,故力疾书此。妹阅之,当知余之苦也。余自求死,本非病也,而家人必欲以药苦我,若以余所受之苦为未足者,余不能言,而余心乃益苦。   妹以余病,爱护倍至,日夜不肯离。余深感妹,而愧无福以消受妹之深情,欲与妹言,而未能遽言,余心之苦,乃臻至极点。余因欲报株,而反以累妹,余之罪且将因之而增加。眼前若是其扰扰,余死愈一日不可缓,而此书乃愈不能不于未死之前,忍痛疾书,然后瞑以待死。   余年花信,即丧所天。寂处孤怖,一空尘障。缕缕情丝,已随风寸断。薄命红颜,例受摧折。余亦无所怨也。孰知彼苍者天,其所以折磨我者,犹不止此,复从他方面施以种种播弄,步步逼迫,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余情如已死之灰,而彼竭力为之挑拨,使得复燃;余心如已枯之井,而彼竭力为之鼓荡,使得再波。所以如此者,殆使余生作孀雌,尤欲余为冤鬼,不如是不足以死余也。   自计一生,此百结千层至厚极密之情网,出而复入者再。前之出为幸出,后之入乃为深入。既入之后,渐缚渐紧,永无解脱之希望,至此余身已不能自主,一任情魔颠倒而已。余之自误耶?人之误余耶?余亦茫然。   然无论自误被误,同一误耳,同一促余之命耳。   今已有生无几,去死匪遥,彼至忍之天公与万恶之情魔,目的已达,可以拍掌相贺。然余也前生何孽?今世何愆?而冥冥中之所以处余者,乃若是其惨酷也!   此事首尾情节,颇极变幻,此时余亦不遑细述,妹后询梦霞,可得其详。令欲为妹言者,余一片苦心,固未尝有负于妹耳。   妹之姻事,余所以必欲玉成之者,余盖自求解脱,而实亦为妹安排也。事成之后,妹以失却自由,郁郁不乐,余心为之一惧。而彼梦霞,复抵死相缠,终不肯移情别注,余心更为之大惧。   盖余已自误,万不可使妹亦因余而失其幸福。而欲保全妹之幸福,必先绝梦霞恋余之心。于是余之死志决矣。移花接木,计若两得,令乃知用心之左也。   上所言者,即余致死之由。然余幸无不可告妹之事,偶惹痴情,遽罹惨劫。此一死非殉情,聊以报妹,且以谢死者耳。余求死者非一日矣,而今乃得如愿。   余死而余之宿孽可以清偿,余之余情可以抛弃。以余之遭遇,真可为普天下古今第一个薄命红颜之标本,复何所恋而宝贵其生命哉?   妹阅此,当知余之所以死,莫以余为惨死之人,而以余为乐死之人,则不当痛余之死,惜余之死,且应以余得及早脱离苦海而为余贺也。余固爱妹者,妹亦爱余,姑嫂之情,热于姊妹。十年来,耳鬓厮磨,兰闺长伴。妹无母,余无夫,一样可怜虫,几为同命鸟。   妹固不忍离余而去,余亦何忍弃妹而逝哉?然而筵席无不散之时,楸枰无不了之局,余已作失群之孤雁,妹方为出谷之雏莺。青兰秋菊,早晚不同;老干新技,荣枯互异。余之乐境已逐华年而永逝;妹之乐境方随福命以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