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乐考原 - 第 44 页/共 44 页

盖容积周径,如推步之算历元虚数,皆无用之说也。不知至元辛巳可为元,崇祯戊辰亦可为元,康熙甲子亦可为元也。   犹之今笛自吹口至出音孔,约长八九寸,即黄钟也;箫约长一尺五六寸,亦黄钟也;琴弦约长三尺有余,又黄钟也。此易知者也。    六十律八十四调,如月之有九道八行,皆疑世之言也!不知行朱道、黑道者,   止此月道也,行青道、白道者,亦此月道也!   犹之京房六十律、钱乐之三百律,止此五声二变也!   郑译八十四调[声成文谓之「音」,后世始谓之「调」]、蔡元定六十调,亦此五声二变也。此又易知者也。(茍依凌氏之言,则中国岂非就只有一种音阶了?)   [字谱唐以后始有之,盖即龟兹之乐,然字虽异,其所以七声相旋者,不能异也!   如今曰上尺,古曰宫商;犹之中法曰降娄之次(?),西人曰白羊宫(?)也!   (明)唐(顺之)荆川(1507─1560)以《楚辞》”四上竞气”,为即今之字谱,此附会之说,近人多从之,而未悟其失。]   概乐自郑译而后,乃一大变更。周官同律无论矣,汉以来之乐,以京房律准为根,丝声倍半,相应与竹不同,   [竹声半太簇,始应黄钟,](因管口补正的关系,半黄钟之管长,得音比半黄钟低)故荀勖笛律,以丝度为竹度则不能行。而梁武帝十二笛,仍用列和之制也。    隋以来之乐,以苏祇婆琵琶为根,琵琶四弦,一弦七调(否!七调有何须用一弦之理、之实?)故为二十八调。    唐宋以来之雅乐,及燕乐宫调字谱,皆琵琶之遗声也[燕乐无征调,不必补]。   然二十八调实止十四调──以七羽合于七宫;以七角合于七商也!   (否!这是宋元后角羽两调失传下的情况,并非28调的本质)观段安节《乐府杂录》”商角同用,宫逐羽音”二语,可知矣!(岸边成雄认为:”商角同用,宫逐羽音”二语是指商调之调名与角调类似,如双调/双角,歇指调/歇指角…..羽调之调名与宫调类似,如仙吕调/仙吕宫, 中吕调/中吕宫….)   [《梦溪笔谈》所载燕乐宫调,与律吕异名,其故虽沈存中(沈括)、姜尧章(姜夔)不能言之,(但丘琼荪已力证出其声律对应)今皆推得其所以然,诚生平一大快事,容后寄正](凌廷堪不知南北宋,有之/为调名制之分,乃有律吕异名之疑。其所谓『推得其所以然』者,迨如『宋南渡后,全面改度』之类!)      北宋干兴以来,通用者六宫十一调,而自明至今,燕乐之宫调,此七商一均而已(止七商一均难解!其意当系言,止某律(如太簇)一均而已)。此古今言乐之最要关键。蔡季通(蔡元定)、郑世子(朱载堉)皆未知也!   [毛(奇龄)西河武断,江(?)、戴(?)二君亦无确见,若(清)胡彦升但知唱昆山调及推崇考亭(先生,朱熹)耳!]    昨寄来钱溉亭(钱塘)论乐诸篇,以为必有妙理,及读之,仍是郢书燕说,偶有所见,皆取诸《律吕正义》,又不能发明之。   其余皆言算数,甚矣此学之难索解人也。(钱塘)溉亭但取今之笛,以上考律吕,此必不得之数也。    夫今笛与古律,中隔唐人燕乐一关,此关不通,而欲飞渡,何其傎(ㄉㄧㄢ颠)也!       持今笛以求燕乐之二十八调,尚不可得,况律吕乎?   [今笛止七调,欲备八十四调,必十二笛而后可,于此即见(钱塘)溉亭之愚矣!]    试起(钱塘)溉亭而问之,何者为二十八调?恐亦茫然张两眸也!    窃谓推步(推算)自西人之后,有实测可凭,譬之鸟道羊肠,绳行悬度,茍不惮(ㄉㄢ\畏也)辛苦,无不可至者。    若乐律诸书,虽言之成理,及深求其故,皆如海上三神山,但望见焉,风(闻也)引之则又远矣!何者?一实有其境,一虚构其理也。    他日吾书成,庶东海扬尘(显露也),徒步可到矣,乃戏为游仙诗曰:       三千弱水不胜舟 丱(ㄍㄨㄢ\小)女童男枉自求    谁言丹成非异事 如今缓步到瀛州      因念此中神悟,虽容甫(汪中1744-1794)、众仲(孔广森1752-1786)二君尚存,亦难语此。可与语者,惟大弟耳!    所以每至读书有得之际,辄思之入骨也。   书至此,时已二鼓(更也)。寒月在云,将有雪意,缩地(化远为近)无方,溯洄(追思往事)靡致,浮(饮干)一大白,默然就枕而已。   想吾弟阅之,亦同此相思之况(情)也。余具别(信)纸,廷堪顿首。         《燕乐考原》跋   右《燕乐考原》六卷,吾师凌(廷堪,字)次仲先生之所撰也。    先生逢我朝学术昌明之会,为海内大儒。于学无所不通。说圣人之道,而实之以礼。发千余年未发之(沈)覆,礼经而外。于乐律尤有神解。谓今世俗乐与古雅乐中隔唐人燕乐一关。爰(ㄩㄢv于是)悉心探索,着为此书。   有总论、有后论,二十八调各有条辨,其说既详,复为表以明之。凡乐家疑团,涣然冰释(完全消解)。   大旨据《隋书音乐志》谓燕乐之原,出于龟兹苏祇婆之琵琶。   琵琶四弦,为宫、商、角、羽四均(旦?)。无征声。   第一弦声最浊,为宫声(黄钟旦?);第四弦声最清,为羽声(南吕旦?)。盖取”大不逾宫,细不过羽”之义。   第二弦声次浊,为商声(太簇旦?);第三弦声次清,为角声(姑洗旦?)。    一弦(旦)分为七(声?)调,故有二十八调。(苏祈婆虽有五旦七调,燕乐之一旦确并无七声调!)    又得《辽史乐志》"不用黍律,以琵琶弦协之〞之语为显证,于是悟燕乐之(28)宫(?)调,本以字谱为主(?),自郑译附会而后,沈括诸人承之,不过徒「缘饰」以律吕之名,与汉志所谓长短分寸之数,两不相侔。    其名八十四调者,实祇二十八调。    七角一均及三高调、七羽之正平调,宋人已不用;   七羽一均,元人已不用。   所存惟六宫十一调,共为十七宫调。     自明至今之俗乐,又祇用燕乐之七商一均,(太簇均?此说难解!)此其沿革之要也!   虽以琴律考之,(宋)燕乐高于(唐)古乐二律,以今三弦与笛考之,今俗乐又高于燕乐二律(今之俗乐黄钟=燕乐太簇?),究之燕乐所谓杀声用某字者,即为某字调(也就是说杀声为宫而非主音啦!),则燕乐之宫调,即今俗乐之七调。不必为补风逐影之谈!(燕乐宫调数是28,今俗乐调数是7,既然这是宋元之后角七调羽七调四高调….不用后的结果,则怎能说“燕乐之(28)宫调,即今俗乐之七调”呢?)    由燕乐而进之,则    上字配宫声;    尺字配商声;(勾即低尺)(低半音之尺?否!当为高半音之宫!)    工字配角声;    (高)凡字配变征;    六字配征声;(合即低(八度之)六)    五字配羽声;(四即低(八度之)五)    乙字配变宫。   古雅乐之用五声二变而成音,又宁有异于后世之俗乐用字谱成调乎?(音阶若只有此五声二变一种,则又何来28调之分呢?)   学者得是书而读之,乐律之学,可以通雅俗。亦犹进步之学,有梅(文鼎?1633─1721)氏《几何通解》《堑堵测景》等书,可以贯中西矣!   (张)其锦受经于先生之门,十有二载。自愧材质庸劣,无所成就。然如此类学业之绝大者,终将循序而寻究焉。    旋(不久)以先生回(安徽)歙(县),其锦痛失慈颜,未能从行窥其堂奥,乃于己巳六月初二日,先生遽尔捐馆(死亡)。七月底讣至,即承家君之命,徒步走徽,拜哭庐次(墓处)。     舍弟(张)其铭以有疾不能同行,尽弟子之礼为憾,惟谆谆(诚恳)嘱以编辑先生遗书。吾宣学博戴斗源先生暨令子茂才子容,亦均以此相勖(勉)。   会有同门歙县程君丽仲,已尽收藏,晤时谓拟设馆校刊,并约襄其事。时仪征阮芸台中丞广先生嘉惠来学之心,以将《礼经释例》开雕于杭州节署。    其锦以<燕乐考原>为先生著述之亚于礼经者,爰乞稿本归,将付印梓。细阅之,其所增引张叔夏(张炎)《词源》疑有未竟,又痛铭弟(弟弟张其铭)不年,因是暂辍(ㄔㄨㄛ\停止)。     其次年夏,先生之犹(侄)子晋昭世兄来宣,谓遗书尽归海州,且以编校相嘱。   其锦虑其久而散佚也,因于十月间往海州之板浦,校辑遗书以归,并得张氏《词源》迄《燕乐考原》零星手稿。爰(ㄩㄢv于是)将前来稿本,重加参考,其抄写显误,及有书可校者,则正之,疑则阙(减少)焉。或间附案(按)语(考证),不敢妄改原本,恐反遗误也。   今夏,家君(父)命其锦校梓,起工于六月之初,毕工于十月之杪(ㄇ一ㄠv末)。群工相集鄙舍,赖有同门友宣城陈纲甫(纪)、鲁权叔(有钧)、海州程敬持(立中),及泾县故友翟湘浦(佩兰)诸君,笃(重视)师弟之谊,不惜资助,乃克告竣。     外有先生遗书,其手定者:   《元遗山年谱》二卷、   《充渠新书》二卷、   《梅边吹笛谱》二卷,   (《晋泰始笛律匡谬》、《礼经释例》为漏列的另两部大着。)   并其锦将《校礼堂初稿》,编为《校礼堂文集》三十六卷、《诗集》十四卷,俱已校录正本。     家君拟欲汇刻先生遗书,惜力绵(薄弱)骤难如愿。爰记其颠(始)末,以俟异日(将来)云尔。   嘉庆十六年(1811年),岁在辛未冬至日,受业(学生)宣城张其锦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