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15 页/共 81 页

虞翻曰:否艮为城,故称城坤为积土。隍,城下沟。无水称隍,有水称池。今泰反否,乾坏为土,艮城不见,而体复象,故“城复于隍”也。     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虞翻曰:谓二,动时体师。阴皆乘阳,行不顺,故“勿用师”。坤为自邑,震为言,兑为口,否巽为命。今逆陵阳,故“自邑告命”。命逆不顺,阴道先迷,失实远应,故“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九家易》曰:乾当来上,不可用师而拒之也。自邑者,谓从坤性而降也。告命者,谓下为巽,宣布君之命令也。三阴自相告语,俱下服顺承乾也。城复于隍,国政崩也。坤为乱,否巽为命,交在泰上,故“其命乱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  崔觐曰:物极则反,故不终通而否矣,所谓“城复于隍”者也。   (坤下乾上)。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虞翻曰:阴消乾,又反泰也。谓三。比坤灭乾,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故曰“匪人”。阴来灭阳,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阴信阳诎,故“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与比三同义也。     《彖》曰:否匪人,不利君子贞。   崔觐曰:否,不通也。于不通之时,小人道长,故云“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贞”也。     大往小来,   蜀才曰:此本乾卦。大往,阳往而消。小来,阴来而息也。     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   何妥曰:此明天道否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否也。泰中言志同,否中云无邦者,言人志不同,必致离散,而乱邦国。崔觐曰:君臣乖阻,取乱之道,故言“无邦”。     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   崔觐曰:阴、柔,谓坤。阳、刚,谓乾也。      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崔觐曰:君子在野,小人在位之义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   宋衷曰:天地不交,犹君臣不接。天气上升,而不下降;地气沈下,又不上升。二气特隔,故云“否”也。     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虞翻曰:君子谓乾,坤为营,乾为禄,难谓坤为弑君故以“俭德辟难”。巽为入伏,乾为远,艮为山,体遁象,谓辟难远遁入山,故“不可营以禄”。营,或作荣。俭,或作险。   孔颍达曰:言君子于此否时,以节俭为德,辟其危难,不可荣华其身,以居禄位。若据诸侯公卿而言,是辟时群小之难,不可重受官爵也。若据王者言之,谓节俭为德,辟阴阳厄运之难,不可自重荣贵而骄逸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荀爽曰:拔茅茹,取其相连,汇者,类也。合体同包,调坤三爻同类相连,欲在下也。贞者,正也。谓正居其所则“吉”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九家易》曰:阴志在下,欲承君也。     案:初六,巽爻。巽为草木,阳爻为木,阴爻为草。初六阴爻,草茅之象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荀爽曰:二与四同功,为四所包,故曰“包承”也。小人,二也。谓一爻独居,间象相承,得系于阳,故“吉”也。大人,谓五。乾坤分体,天地否隔,故曰“大人否”也。二五相应,否义得通,故曰“否,亨”矣。     《象》曰:大人否享,不乱群也。   虞翻曰:否,不也”物三称群,谓坤三阴乱弑君,大人不从,故“不乱群”也。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荀爽曰:卦性为否,其义否隔。今以不正,与阳相承,为四所包,违义失正,而可羞者,以“位不当”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九家易》曰:巽为命。谓受五之命,以据三阴,故“无咎”。无命而据,则有咎也。畴者,类也。谓四应初据三,与二同功,故阴类皆离祉也。离,附。祉,福也。阴皆附之,故曰有福。谓下三阴离,受五四之福也。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荀爽曰:谓志行于群阴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  《九家易》曰:否者消卦,阴欲消阳。故五处和居正,以否绝之。乾坤异体,升降殊隔,卑不犯尊,故“大人吉”也。     其亡其亡,   荀爽曰:阴欲消阳,由四及五,故曰“其亡其亡”。谓坤性顺从,不能消乾使亡。   系于包桑。   荀爽曰:包者,乾坤相包也。桑者,上玄下黄,以象乾坤也。乾职在上,坤体在下,虽欲消乾,系其本体,不能亡也。   京房曰:桑有衣食人之功,圣人亦有天覆地载之德,故以喻。   陆绩曰:包,本也。言其坚固不亡,如以巽绳系也。   案:其亡其亡,近死之嗟也。其与几同。几者,近也。九五居否之时,下包六二。二互坤艮,艮山坤地,地上即田也。五互巽木,田上有木,莫过于桑。如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言五二包系,根深蒂固,若山之坚,如地之厚者也。虽遭危乱,物莫能害矣。   郑玄曰:犹纣囚文王于羑里之狱,四臣献珍异之物,而终免于难,系于包桑之谓。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崔觐曰:得位居中也。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侯果曰:倾为覆也。否穷则倾矣。倾犹否,故“先否”也。倾毕则通,故“后喜”也。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虞翻曰:否终必倾,盈不可久,故“先否”。下反于初,成益,体震,民说无疆,故“后喜”。以阴剥阳,故不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   崔觐曰:否终则倾,故同于人。通而利涉矣。   (离下乾上)。同人:同人于野,亨。  郑玄曰:乾为天,离为火。卦体有巽,巽为风。天在上,火炎上而从之,是其性同于天也。火得风,然后炎上益炽,是犹人君在上施政教,使天下之人和同而事之。以是为人和同者,君之所为也。故谓之“同人”。风行无所不遍,遍则会通之德大行,故曰“同人于野,亨”。     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崔觐曰:以离文明,而合乾健。九五中正,同人于二,为能通天下之志,故能“利涉大川,利君子之贞”。     《彖》曰:同人,   《九家易》曰:谓乾舍于离,同而为日。天日同明,以照于下。君子则之,上下同心,故曰“同人”。     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蜀才曰:此本夬卦。九二升上,上六降二,则“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下奉上之象,义同于人,故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   虞翻曰:旁通师卦。巽为同,乾为野。师震为人。二得中应乾。故曰“同人于野,亨”。此孔子所以明嫌表微。师震为夫,巽为妇,所谓二人同心。故不称君臣、父子、兄弟、朋友,而故言人耳。乾四上失位,变而体坎,故曰“利涉大川,乾行也”。   侯果曰:九二升上,上为郊野,是“同人于野”而得通者,由乾爻上行耳。故特曰“乾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