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 - 第 14 页/共 81 页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侯果曰:愬愬,恐惧也。履乎兑主,履虎尾也。逼近至尊,故恐惧。以其恐惧,故“终吉”也。执乎枢密,故“志行”也。     九五:夬履,贞厉。   虞翻曰:谓三。上已变,体夬象,故“夬履”。四变五,在坎中也,为上所乘,故“贞厉”。《象》曰:“位正当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干宝曰:夬,决也。居中履正,为履贵主。万方所履,一决于前,恐决失正,恒惧危厉。故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上九:视履考详,其旋元吉。   虞翻曰:应在三,三先视上,故上亦视三。故曰“视履考详”矣。考,稽。详,善也。乾为积善,故“考详”。三上易位,故“其旋元吉”。《象》曰:“大有庆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卢氏曰:王者履礼于上,则万方有庆于下。 卷四 《序卦》曰: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崔觐曰:以礼导之,必通。通然后安,所谓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通而安也。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   虞翻曰:阳息坤反,否也。坤阴诎外,为小往。乾阳信内,称大来。天地交,万物通,故“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   蜀才曰:此本坤卦。小,谓阴也。大,谓阳也。天气下,地气上,阴阳交,万物通,故“吉、亨”。     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   何妥曰:此阴在道泰也。夫泰之为道,本以通生万物。若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各自闭塞,不能相交,则万物无由得生。明万物生,由天地交也。     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与下,犹君之与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济养民也。天地以气通,君臣以志同也。     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   何妥曰:此明天道也。阴阳之名,就爻为语。健顺之称,指卦为言。顺而阴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阳在内,故曰“大来”。     内君子而外小人,   崔觐曰:此明人事也。阳为君子,在内,健于行事。阴为小人,在外,顺以听命。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九家易》曰:谓阳息而升,阴消而降也。阳称息者,长也。起复成巽,万物盛长也。阴言消者,起姤终乾。万物成熟。成熟则给用,给用则分散。故阴用特言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   荀爽曰:坤气上升,以成天道。乾气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气,若时不交,则为闭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后以财成天地之道,   虞翻曰:后,君也。阴升乾位。坤,女主,故称后。坤富,称财。守位以人,聚人以财,故曰“成天地之道”。     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虞翻曰:相,赞。左右,助之。震为左,兑为右,坤为民,谓以阴辅阳。《诗》曰: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郑玄曰:财,节也。辅,相。左右,助也。以者,取其顺阴阳之节,为出内之政。春崇宽仁,夏以长养,秋教收敛,冬敕盖藏,皆可以成物助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王弼曰: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虞翻曰:否泰反其类,否巽为茅。茹,茅根。艮为手。汇,类也。初应四,故拔茅茹以汇。震为征,得位应四,征吉。外,谓四也。     九二:包荒,  翟玄曰:荒,虚也。二五相应,五虚无阳,二上包之。     用冯河,不遐遗。  荀爽曰:河出于乾,行于地中。阳性欲升,阴性欲承。冯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升天,道虽辽远,三体俱上,不能止之,故曰“不遐遗”。     朋亡,得尚于中行。  荀爽曰:中,谓五。坤为朋,朋亡而下,则二上居五,而行中和矣。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虞翻曰:在中称包。荒,大川也。冯河,涉河。遐,远;遗,亡也。失位变得正,体坎。坎为大川,为河。震为足。故“用冯河”。乾为远,故“不遐遗”。兑为朋,坤虚无君,欲使二上,故“朋亡”。二与五易位,故得上于中行。震为行,故“光大也”。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虞翻曰:陂,倾。谓否上也。平,谓三。天地分,故平。天成地平,谓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往,谓消外。复,谓息内。从三至上,体复。终日乾乾,反复道。故“无平不陂,无生不复”。   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虞翻曰:艰,险。贞,正。恤,忧。孚,信也。二之五,得正,在坎中,故“艰贞”。坎为忧。故“勿恤”。阳在五孚,险坎为孚,故有孚。体噬嗑食也。二上之五据四,则三乘二。故“于食有福”也。     《象》曰:无平不陂,天地际也。   宋衷曰:位在乾极,应在坤极,天地之际也。地平极则险陂,天行极则还复,故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   虞翻曰:二五变时,四体离飞,故“翩翩”。坤虚无阳,故“不富”。兑西震东,故称“其邻”。三阴乘阳,不得之应。《象》曰:“皆失实也。”     不戒以孚。   虞翻曰:谓坤。邑人不戒,故使二升五,信来孚邑,故“不戒以孚”。二上体坎,中正。《象》曰:“中心愿也。”与比邑人不诫同义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   宋衷曰:四互体震,翩翩之象也。阴虚阳实,坤今居上,故言“失实也”。     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九家易》曰:乾升坤降,各得其正。阴得承阳,皆阳心之所愿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者,帝位,震象称乙,是为帝乙。六五以阴处尊位,帝者之姊妹。五在震后,明其为妹也。五应于二,当下嫁二。妇人谓嫁曰归。故言“帝乙归妹”。谓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虞翻曰:震为帝,坤为乙。帝乙,纣父。归嫁也。震为兄,兑妹,故嫁妹。祉,福也。谓五变体离,离为大腹,则妹嫁而孕,得位正中,故“以祉元吉”也。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九家易》曰:五下于二,而得中正,故言“中以行愿”也。     上六:城复于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