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 第 98 页/共 351 页

曰:天宠弥大,则位弥高,而任亦弥重。惟天子有家、有国、有天下,故《书不第》曰:“类於上帝。”且亦曰:“禋因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诸候有家、有国,故有本国社稷名山大川,又有五祀可事。大夫独有家,故只有五祀而已。上乃统下,而下不能统上,理必然也。 三十、城隍 问城隍。 曰:隍者,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护守各邑之城,称之为城隍。是犹知府者,称府然。 三十一、拜城隍非礼 问:依俗而拜城隍,礼乎? 曰:非也,俗背古多矣。古者立庙以事人,为坛以事神;今俗立城隍庙,而以人道事神者,一也。古者无塑像,止用木主;今俗弃主而立像者,二也。古者非徒城隍无庙,且中国浮屠亦并无;今各州县城隍有像有庙,而以佛徒守奉之者,三也。古者未闻神之生诞之怪,今俗历年奉城隍生诞者,四也。甚哉愚矣夫! 三十二、以理正俗 问:复古难,正俗何如? 曰:以庙易坛,实不合古。然不甚背理,则庙存可也。夫神本无形无像,然借像以容其德,使礼拜者有所向之处,此於立木主不远,故明谕庶人令之不惑,则用正像亦似可矣。朔望跪稽历年,又定一日以增奉敬,此近於古而合于理,存之宜也。及於夫神生诞之说,并浮屠焚诵之妄,其又谬又邪,而无可正之,则废之当也。 三十三、祀神而曰山 问:祀神而曰山。夫一卷石之多,焉为神? 曰:不曰官,而曰府。不曰妻,而曰室、曰房。不曰主上,而曰朝廷。不曰鬼神,而曰山川者,常文也。 三十四、至诚感神 问:焚香奠酒奏乐,常礼也。神其享乎,是乎? 曰:非也,神既无形,形弗能格神。《书》曰:“鬼神无常享,享於克诚。”吾闻至诚感神,未闻酒气感神者也。礼之外文,皆所以寓吾诚而已矣。 三十五、以礼感神 问:神之不享乎是,则备之何意? 曰:以形我诚,以尽我心,以事我思神。而所以事之者,乃奉上帝休命是也。 三十六、祭神如神在 问:祭神而神在否? 曰:《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孔子曰:“祭神如神在。”未云祭神则神在,总不外一诚焉耳矣。 三十七、事神得福 问事神得福。 曰:古人事神,非为求福。然正神既受上帝明命而来,则必能转祈上帝,必保佑人。故求真福於正神,可也。若夫佛鬼邪神者,人祀之为淫。古云淫祀无福,不信然哉。 第三节 儒教的伦理 三十八、事君 问事君。 曰:事之以忠。君有成命,臣畏死而不从者,不忠也;君或不义,臣好誉而不争者,不臣者也。孔子曰:“忠焉能勿诲乎?”诚哉!是言也。 三十九、敬君之义 问:敬君何意? 曰:《书》曰:“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是天若曰:“予赉汝以予吏,其代予言。”则臣敬其君也,真所以敬上帝是也。君为臣之天,臣不敬君,焉能敬天。故臣不臣,上帝之罪人也。 四十、事亲 问事亲。 曰: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夫礼者,犹体也。不多不寡,而体成。或寡或多,而为怪。寡则不及,多则过矣。问:事亲焉能过?曰:吾闻之也,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不若是,而引父犯不父之罪,为子者不过而何?是故鲁子谢过曰:“参罪大矣。”父倘不义,而子不争,宁顺非礼之命,其亦过矣,安得为礼? 四十一、孝亲之义 问: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也? 曰:吾闻之古帝尧舜,其大孝也与。夫其大孝也,是以尧生丹朱,舜生商均耶?抑因尧得舜,舜得禹耶?吾窃以为非以形传形为大孝,帷以德传德,则孝大矣。不然,则三孝之中最小者,养也。今有人於兹,家贫而亲老,养焉则不娶,娶焉则不养,其如之何?不养为小,无后为大,务大而舍小焉。噫!与其不娶,毋宁坐视老亲饥而死与?虽凡人之心实不可忍也,孝子之心岂其能忍之乎?夫无后既犹不如不养,焉可谓之大不孝也耶?方孝孺云:“宁无后而不敢以非礼娶。”知失礼重於无后也。欧阳修云:“荀卿、孟轲之徒,善为言,然道有至有不至。” 四十二、真孝大纲 问真孝之大纲。 曰:孝也者,修齐治之本者也。人之於天,臣之於君,子之於亲,其理一也。自下上达,三互相顾,顺而不违是也。盖子之所以为子者,孝也;臣之所以为臣者,忠也;人之所以为人者,敬也。子之於亲也,爱之则喜而弗忘,苦之则惧而不怨;臣之於君也,取之则进而不骄,遗之则退而不尤;人之於天也,富之则顺而忧,贫之则堪而乐。子赖其亲,臣凭其君,人信其天。孝子若云,博厚之基业,不容我虑之,在我家父之心而已,岂为此而孝焉?忠臣亦云,禄位之贵贱,我不务求之,在我国父之心而已,安为此而忠焉?善人常云今世之需,身后之福,我不急念之,在我天父之心而已,奚为此而敬焉?不怀甘而弗懈,不辞苦而恒仁,此圣人之气象,真孝之大纲也。 四十三、事师 问事师。 曰:以孝事之。管子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鲍子。”盖师教之恩,其与生育相同矣。是故为我师者,苟能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教我以四勿,曲成吾才,使吾德克明,而合於天命本然之初,吾则敬之孝之,而感至大极重之恩,虽没世不能忘也。 四十四、事长 问事长。 曰:事之以弟。孔子曰:“弟子出则弟。”孟子曰:“出以事其长上。” 四十五、友仇 问友仇。 曰:人之於友,如将为仇,则合而不流。人之於仇,如将为友,则忍而不冤也。以怨报怨,小人也。以直报怨,君子也。以德报德,良友也。朱子曰:“人旧与我有怨,今果贤耶,则引之荐之;果不肖耶,则弃之绝之。”若然,则人旧与我有德,今果不肖耶,安得引之荐之;其果贤耶,又安得区区引之荐之?以此报怨可也,以此报德何足哉。曾子曰:“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尔辅我为仁,我辅尔亦然,始乃以德报德,而朋友伦有实矣。孟子曰:“友也者,友其德也。”孔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已者。”又曰:“善与人交,久而敬之。”互相辅仁,愈久而愈敬。 四十六、复仇 问复仇。 曰:王安石云:“其子弟以告有司,有司不能听;以告於其君,其君不能听;以告於方伯,方伯不能听;以告於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而为之施刑於其仇。”仇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仇者,己也。克己以畏天,不亦可乎? 四十七、不以人废言 问:於安石亦可取乎? 曰:奚为不可。智者不以人失言,言善而人恶,弃人而取言焉。孟子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於孟子取之可也,於安石取之则不可,异乎吾所学於曾子也。恶而知其美,好而知其恶者也。上之於下,曰慈之、怀之、来之、劝之,善则嘉之,不能乃矜之,不为乃诲之。然与其以令使之,不如以身先之可也。 四十八、上下相敬 问:上下相敬有何意? 曰:《易》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诗》曰:“妻子好合,兄弟既翕。”孔子喟然曰:“父母其顺矣乎!”倘人人亲亲、长长,而天下平,则上帝大父母之心,其不大悦矣乎?由此而观五伦,其道大矣。盖人之所以忠孝弟义慈恭者,非以好好名,非以恶恶声,惟因固有斯理而然。《诗》曰:“民之秉鬯,好是懿德。”既有此性,则不得不然。然此性也,果从何而来?《中庸》曰:“天命之谓性。”孟子曰:“知其性,则知天矣。”若然,则君臣而义,父子而恩,夫妇而别,昆弟而序,朋友而信者,乃所以尽性而事天者也。《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噫!五伦之道大矣哉。 第四节 儒教有丧葬祭祀 四十九、事死 问事死。 曰:亦事之以礼而已矣。事死如事生,礼也;不若事,非礼也。履斯礼而主其大祭,则可;喻斯礼而揖其木主,则不可。 五十、葬 问葬。 曰:亦葬之以礼。礼不寡,故孟子曰:“不得不可,以为悦。”礼不多,故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孔子曰:不可。礼,理也。故朱子云:“不作佛事。”盖浮屠所谓祷场、施食、烧纸、破狱,皆钓愚夫愚妇之饵,以求供佛饭僧之术。无根之谬妄,无理之左道,君子者所必不履也。 五十一、看地 问看地 曰:按孟子论葬,则仁人掩其亲,必有道矣。亲死则委之於沟壑,使狐狸食之,孝子必不为也。故备棺椁不使土亲肤,又於洁净之所筑坟,不使比化者朽在泥中。此人子当然之责,可赞而不可病也。今污俗所谓看地者,大异乎是。方孝孺云:“葬师,祖晋郭璞书。”其书苟可信,璞用之以葬其祖考,宜有奇验不诬,而璞卒死於篡贼。其身不能福,而谓能福乎人,其可信否?邪世之人多信之,不知自陷於不孝,而莫之赎也。呜呼!先王之礼一失,而流於野,再坏而入於禽兽也,宁不哀哉! 五十二、木主 问木主。 曰:方氏云:“为亲之死,故有尸以象其生;为亲之亡,故有主以象其存。”据此,则主与尸,皆虚象云耳。高氏云:“观木主旁题主祀之名,而知宗子之法不可废。”由此又可知,木主为后来子孙不失支派之意焉。 五十三、画像 问:若然,何不画父母之像? 曰:或画像,或立主,其意一而已。然用主而不用像,一则木主易列於堂,使各家支派存焉;一则恐或画得不正,而有以亵父母,不如立木主,而视亲於无形。父母之活像,其在孝子之心。外有木主,是孝子之心不容已焉耳。 五十四、点主 问点主。 曰:家礼止择善书者题写木主,未言求人点主。近世丧家,或请官员点主,其意欲尊父母。然恐乡官不善书,又恐临时写字错落,故先写成,止求一点,亦如某官亲书然。 五十五、神位 问:奚为神位? 曰:神无方,则无位也。若神在木,与人在席相似。必当曰神在兹,安曰神位在兹。今谓之神位,有事死如事生之意寓焉。盖父母生时,必在上坐,子孙跪在膝下;及其已亡矣,则孝子设木主之位於上,以肖父母之存而已矣。譬如有清官於此,民戴之父母;一旦命下而升迁,民染其泽,心无所依,故从而卜堂以象之。堂中立主,书某官之位,其人也已不在兹矣。若有云某官在木主上坐,虽至愚必不信诸。而今云父母之神入在木主,如鸟栖树,与云官在木主上坐,有何异?必亦无斯礼也。 五十六、灵魂之所 问:《家礼》祝文云:“形归窀穸,神返室堂。神主既成,伏惟尊灵。舍旧从新,是凭是依。毕怀之兴。”奚为也? 1、不可尽信祝文 曰:许氏云:“主者,神象也。孝子既葬,心无所依,所以立主事之。”陈氏云:“葬者往而不返,斯礼极真。”使夫祝文於之矛盾不合,则不当礼矣。且《周礼》、《仪礼》、《礼记》,大儒犹有疑处,於《家礼》中0祝文,何可尽信乎? 2、朱子之言不足观 况《家礼》一书,乃《性理大全》一篇耳。今考性理,则宋儒明云:“人之死也,形归土,魂还天。”未云魂归木主。即《家礼》一篇,是朱文公所作。今文公於《书经》“乃帝殂落”,明云:“魂殂於天。”於《诗经》“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文公又明云:“既对越在天之神,而又骏奔走在庙之主。”使文公於经明理如此,而於《家礼》错指魂入木主,则朱子自相矛盾而不足观也。 3、祝文正解 殊不知祝文,乃主旁所题奉祀之语。孝子若曰:噫!亲之形躯,已归窀穸,再不见矣;惟其神之象,可迎返堂,真如常见焉。未葬以前,魂帛为象,葬之而后,以主易帛,礼斯定矣。今葬既毕,木主既成,伏告亲灵,旧象魂帛,孤子舍之而藏;新题木主,孤子取之而敬。敬之何意,从礼而已。设主代亲,一则凭依孤子怀心,思亲如生焉而可见;一则时展礼典表念,事亲如存然而可养。庶几追远,孝义毕兴已耳。如此参解祝文之意,岂不正哉?若解作亲魂,舍旧从新,而凭依木主,则朱子背理背儒。而“毕怀之形”一句,亦无可搭之处。 五十七、吊 问吊。 曰:《说文》本训:“问终也。” 《易》曰:“古之葬者,厚依之以薪,葬之中野。”故吊者持弓,所以警鸟兽也。《礼》曰:“知生者吊,知死者伤。”注云:“伤者、情痛乎中;吊者,礼恤乎外。”今吾友值丧,则以礼恤之;吾友见死,则以礼伤之。在柩前行礼者,恤其生而悲其死,事亡如事存而已矣。 五十八、丧 问丧。 曰: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又曰:“丧与其易也,宁戚。”子思曰:“丧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丧三年以为极,亡则不忘矣。” 五十九、奠 问奠。 曰:凡奠者置之案上而已。《礼》曰:“内则奠之,而后取之。”孝子朝夕具馔数器以进,乃事死如事生也。父母存,子养而乐;父母亡,子奠而哭。哭乐之有不同,而事之之心一也。 六十、上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