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140 页/共 737 页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二汉属合浦郡。吴置高凉郡。晋因之,梁置高州。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古越地。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秦属南海郡。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越地。七国时为楚越之交。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吴分置始安郡。晋孝武改为始建。齐复为始安。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隋大业三年,罢州。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宋属始建国。齐属始安郡。隋亦然。唐武德四年,置乐州。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隋置隋化县。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秦桂林郡地。二汉属苍梧郡。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苍梧。晋以後并因之。梁属成州。隋平陈,改为封州。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以後,并属郁林郡。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秦属桂林郡。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秦为桂林郡。汉改为郁林郡,後汉亦同。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旧郁林郡地。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古越地。秦桂林郡地。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秦属桂林郡。二汉属郁林郡。晋以後因之。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秦属桂林郡。二汉为郁林郡。吴又分置桂林郡。晋、宋、齐因之。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秦、汉土地与象州同。晋以後属桂林郡。隋属始安郡。唐平萧铣,置昆州。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历代土地与柳州同。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古越地。秦为桂林郡。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晋置晋兴郡于此。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武德四年,置南晋州。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虞舜暨周,并为荒裔。秦为桂林郡。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秦桂林郡地。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土地与朗宁郡同。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禹贡》荆州之域。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可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土地与严州同。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秦属桂林郡地。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古瓯骆越地。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古越地。秦属象郡。二汉属合浦郡。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齐、梁、陈不改。隋废。唐武德四年,置铜州。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古越地。秦象郡地。二汉属合浦郡。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古越地。秦象郡地。汉为合浦郡。唐武德四年,置南州。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本巴蜀西南徼外夷。秦属象郡。汉属柯郡。唐置义州,改为智州。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历代土地与白州同。宋、齐已来,置宋寿郡。梁又置安州。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秦属象郡。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後汉因之。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男子耕农,女子织。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土地与安南府同。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秦象郡地。汉武置九真郡,後汉亦同。晋亦属九真郡。宋、齐因之。梁置爱州。隋为九真郡。唐又为爱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