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138 页/共 737 页

《十道志》曰:福州,长乐郡。亦闽越地。秦为闽中郡。汉高帝立无诸为福越王,都於此。晋置晋安郡。陈置闽州。唐开元十三年,为福州。 《开元录》曰:闽州,越地,即古东瓯,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种,有五姓,谓林、黄等是其裔。 《郡国志》曰:汉武元鼎六年,立都尉居候官以御两越,所谓东北一尉,西南一候也。 泉州 《十道志》曰:泉州,清源郡。秦、汉土地与长乐同。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因立晋安郡。宋、齐以後因之。唐景□二年,置泉州;天宝初,为清源郡;乾元元年,又为州。 漳州 《十道志》曰:漳州,漳浦郡。历代土地与长乐郡同。唐分其地置漳州。 《郡国志》曰:梁山有漳浦水,一云漳溪水。 汀州 《十道志》曰:汀州,临汀郡。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唐开元二十六年,分置汀州。初置在新罗县,以其地瘴,居者多死,大历中移理长汀白石村。 南州 《十道志》曰:南州,南川郡。《禹贡》梁州之域,周省梁入雍。战国时巴国之地。秦、汉为巴郡之境。 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 江南道下 越州 《十道志》曰:越州,会稽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 《春秋元命苞》曰: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史记》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披草莱而邑焉。 《吴志》曰:会稽南面连山万重,北带沧海千里。 《舆地志》曰:顺帝时,阳羡人周嘉上书,请分浙江以西为吴郡,东为会稽郡。 《宋略》曰:会稽山阴编户三万,号为天下繁剧。王羲之云:“每行山阴道上,如镜中游。”王献之望镜湖澄澈,清流泻注,乃云:“山川之美,使人应接不暇。” 《郡国志》曰:越王北面以事吴,後终灭吴。 《汉志》曰: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领曲阿等县三十六。 《吴越春秋》曰:禹巡行天下,归还大越,会计修国之道,以会计名山,仍为地号也。 《汉志》曰:剡县,属会稽。莽曰尽忠。 《南史》曰:张稷为剡令,至嵊亭,生子,因名嵊,字四山。 《汉志》曰:诸暨县,属会稽郡。莽曰疏虏。 《十道志》曰:县有暨浦诸山,因以为名。 《会稽志》曰:龟山之下有东武里,即琅琊东武县。山一夕移於此,东武人皆从此,故里不动。 歙州 《十道志》曰:歙州,新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秦属丹阳郡。 《汉志》曰:歙,都尉治。属丹阳郡。 《汉志》曰:黝县,属丹阳郡。渐江水出焉。成帝鸿嘉二年,为广德国。王莽曰虏。师古曰:黝音伊,字与黟同。 《晋书》曰:孔愉,字敬康,会稽人。永嘉之乱,避地入新安山谷中,以稼穑、读书为业,信著乡里。後奄忽而去。人皆以为神,为之立庙孔灵村。 《梁书》曰:任为新安太守,调枫香二石,始入三两,便止,不欲遗之後人。及下任,惟有桃花米二十石。 《图经》曰:绩溪县,以界内乳溪与徽溪相去一里,回转屈曲,并流离而复合,谓之绩溪,县因名焉。 《图经》曰:任为新安太守,因行春至此,爱其云溪,缘源寻幽,累日不返。百姓因名其溪为溪,村名村。 又曰:新安贡柿心墨、木黝之字,县职此之由。 又曰:祈门县,本名阊门,著於秦、汉之代县,有巨石夹流水两相对,其状似门,故号阊门。 又曰:婺源县,本晋休宁县。 《东阳记》曰:上应婺女,故名之。 明州 《十道志》曰:明州,馀姚郡。古舜为馀姚之墟。 《史记》曰:越王勾践平吴,徙夫差于甬东。 《汉志》曰:馀姚,属会稽郡。本贸阝县之地。 《风土记》曰:舜支庶所封,故曰余姚。 《舆地志》曰:邑人以其海中物产於山下贸阝易,因名贸阝县。 《图经》曰:贸阝县有甬东及句章故城。 台州 《十道志》曰:台州,古越州,会稽郡之地。《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秦属闽中郡。後越王无疆七代孙闽君摇率越人佐汉伐秦,惠帝录其功,封摇为东海王,都於瓯。 《山海经》曰:瓯在海中。郭璞注云:今临海永宁县即东瓯故地也。若在南海中郁林郡为西瓯。 《吴地记》曰:《汉书》:“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於天子,天子遣太中大夫严助发兵往救,未至,闽越止兵;东瓯乃举国徒中国,处之江淮间。”而後遗人往往渐出,乃以东瓯地为回浦县。 《汉志》曰:回浦,东部都尉理。属会稽郡。杨雄解嘲曰:“东南一尉,西北一候。” 《十道志》曰:唐武德四年,讨平李子通,於临海县置海州。五年,改海州为台州。 处州 《图经》曰:处州,缙□郡。古缙□之墟也。秦为会稽郡地。汉初为东瓯地,後以为回浦县。光武更名章安。晋分为永嘉郡。 《舆地志》曰:永嘉郡,本会稽东部地。晋明帝大宁元年,分临海等立永嘉郡。 《图经》曰:丽水县有恶道,恶道有突星濑。谢灵运与弟书曰:“闻恶道溪中,九十九里有五十九滩。”《永嘉记》曰:王右军游恶道,叹其奇绝,遂书突星濑於石。 《舆地志》曰:松阳县,本章安南乡,汉末立为县。《吴地记》曰:县东南临大溪有松阳树,大八十一围,腹中空可容三十人坐,故取此为名。王右军尝往看之。《永嘉记》曰:青田县有草叶似竹,可染碧,名为竹青。此地所丰,故名青田。《浮丘公相鹤经》曰:青田之鹤。 温州 《十道志》曰:温州,永嘉郡。会稽之东境也。汉永建四年,置永宁县。 《郡国志》曰:永嘉为东瓯,郁林为西越,斯地蚕一年八熟。 《图经》曰:永嘉县,汉治县之地,後汉改为章安县。 《汉志》曰:冶,本闽越地。属会稽郡。 婺州 《十道志》曰:婺州,东阳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为越之西界。秦属会稽郡。汉初属荆、吴二国。 《郡国志》曰:婺州,正得东越之地,汉时其地属会稽,为东扬州。人俗轻躁,少信行,好淫祀。 郑缉之《东阳记》曰:此境於会稽西部,尝置都尉理於此矣。吴宝鼎元年,始分会稽置东阳郡。隋平陈,置婺州,盖取其地於天文为婺女之分野。 《异苑》曰:东阳颜乌以淳孝著闻,群鸟助,衔土块为坟,乌口皆伤。一境以为至孝所致,因以县名乌伤。 《十道志》曰:唐武德七年,改乌伤为义乌。 衢州 《十道志》曰:衢州,信安郡。土地所属与婺州同。唐武德四年,平李子通,於信安县置。西有三衢山,因以为名。 《舆地志》曰:後汉献帝初平三年,分太末县立新安县。晋太康元年,以弘农有新安,改名为信安。 《左传》曰:越伐吴,王孙弥庸观越,见姑蔑之旗。杜注云:今东阳太蔑县是。 《舆地志》曰:太蔑,秦、汉为太末县,今龙丘及《春秋》东阳太末县也。 潭州 《十道志》曰:潭州,长沙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为黔中郡之南境。晋怀帝永嘉元年,分荆州置湘州。隋平陈,改湘州为潭州。 《史记天官书》曰:翼、轸为楚分。傍一小星,为长沙星。 《汉书》曰:高帝封番君芮为长沙王。 又曰:长沙定王发,景帝二年立,以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曰:景帝後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属焉。 《郡国志》曰:炎帝神农氏葬於长沙。长沙之尾,东至江夏,谓之沙羡,是其地。 《十三州志》曰:西自湘江,至东莱万里,故曰长沙。 《湘州记》曰: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盖取星以名焉。 《遁甲经》曰:长沙之地,□阳之墟,可以长生,可以避世。 《湘中记》曰:其地有舜之遗风,人多纯朴,今故老犹弹五弦琴,好为《渔父吟》。 《湖南风土记》曰:长沙下湿,丈夫多夭折。俗信鬼,好淫祀,第芦为室,颇杂越风。 岳州 《十道志》曰:岳州,巴陵郡。《禹贡》荆州之域,古三苗国地。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晋分长沙之巴陵,置建昌郡,在巴陵。齐武封子伦为巴陵王。梁封齐明帝子宝义为巴陵王,奉齐後,以备三恪。隋平陈,改为岳州。 《寻江记》曰: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淮南子》曰:斩修蛇於洞庭。 《十道志》曰:巴陵县,本汉下隽县之巴丘地。 《汉书□地理志》曰:下隽县,属长沙郡。 《十道志》曰:华容县,本汉孱陵县。 衡州 《十道志》曰:衡州,衡阳郡。春秋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属长沙国。吴分长沙之东部,立为湘东郡。隋平陈,罢郡为衡州,因衡山以取名。 《尚书□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 甄烈《湘州记》曰:宋大明中,望气者云湘东有天子气,遣日者巡视,斩冈以厌之。湘东王为天子。(即明帝也。) 《图经》曰:茶陵县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 永州 《十道志》曰:永州,零陵县。《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楚之南境。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晋以零陵属湘州。隋平陈,置永州,因永为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