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笺证 - 第 7 页/共 38 页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三年「十月甲辰,诏诸将伐宋。以谙班勃极烈杲兼领都元帅,移赉勃极烈宗翰兼左副元帅,先锋经略使完颜希尹(按即谷神)为元帅右监军,左金吾上将军耶律余睹为元帅右都监,自西京入太原。六部路军帅挞懒为六部路都统,斜也副之,宗望为南京路都统,阇母副之,知枢密院刘彦宗兼领汉军都统,自南京入燕山。」按「多昂木」即「阇母」的同名异译。   ▲十二月,金粘罕军陷朔州、代州,围太原。斡离不军陷檀州、蓟州、燕山府。太上传位少帝。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三年「十二月庚子,宗翰下朔州。」「戊申,宗翰克代州。」「戊午,宗翰围太原。」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二宣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癸巳,斡离不陷檀州。」同书卷二三宣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乙未,斡离不陷蓟州……」同书卷二四宣和七年十二月「十日丁未,斡离不陷燕山府。」   宋史卷二二徽宗纪:宣和七年十二月「庚申,诏内禅,皇太子即皇帝位。」   ▲靖康元年丙午正月初七日,斡离不军围京师。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正月「癸酉……金人犯京师……」按是月丁卯朔,癸酉为七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八靖康元年正月七日癸酉,「斡离不犯京师。」   ▲初八日,攻我西水门及城北。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自五日至八日治防守之具,麤毕,而贼马已抵城,下寨于牟駞冈。牟駞冈者,京城外西北隅地也……是夕,金人攻西水门,以大船数十只顺汴流相继而下,余临城捍御,募敢死士二千人,列布拐子弩,城下大船至,即以长钩摘就岸,投石碎之。又于中流安排杈木及运蔡京家山石迭门道间,就水中斩获百余人。自初夜防守,达旦始保无虞……」   ▲初九日,攻我酸枣、卫州、陈桥诸门。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是日(按即初九日),贼攻陈桥、封丘、卫州等门,而酸枣门尤急。」   ▲初十日,使李梲、郑望之、高世则至金军议和,斡离不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缎各一万端、牛马各一万匹,尊金主为伯父,归燕、云之人,割太原、中山、河间地归金,以亲玉、宰相为质。   △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初十日)「上御崇政殿,宰执起居讫,升殿奏事。引使入对,出斡离不书进呈,道所以举师中国之意,闻上内禅,愿复讲和,乞遣大臣赴军前议所以和者。上顾宰执,未有对者,余因请行。上不许曰:『卿方治兵,不可。』命李梲奉使,郑望之、高世则副之……而李梲是日至金人军中,果辱命。斡离不者南向坐,梲、望之等北面再拜膝行而前。斡离不遣燕人王汭传道语言,谓都城破在顷刻,所以敛兵不攻者,徒以上故,存赵氏宗庙,恩莫大焉。今议和,须犒师之物: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绢彩各一百万匹,马、駞、驴、骡之属各以万计;尊其国主为伯父;凡燕、云之人在汉者,悉归之;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之地,又以亲王、宰相为质乃退师。」   ▲十一日,诏割三镇,以康王、张邦昌出质金军,十四日行。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十一日,中书省札子:应中山、太原、河间府并属县及以北州军,已于誓书中议定,便令交割与金国。若有州府不肯听从,仰将所赐州府令归金国诏书指挥守臣。正月十日奉圣旨降诏。」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正月「庚辰,命张邦昌副康王构使金军,诏称金国加『大』字。」按是月丁卯朔,庚辰为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0靖康元年正月十四日庚辰条所载同上,并云:「初,虏人讲和,要一亲王为质,朝廷议从其请。上召诸王:『谁肯为朕行?』康王越次而进请行……」   ▲二十日止,共津运金军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专领收簇大金国犒军金银所面奉圣旨,大金国兵马围京城,其势甚急,朝廷为宗社生灵,遣使和议,须藉金银币帛以结盟好。金国要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今来所敛金银,上自宗庙、宫禁、乘舆、服饰之物尽行刬刷,止得金三十余万两,银一千二百余万两。寻津置前去,大金为见其数未定,复遣使臣谕意难为退军……」三朝北盟会编卷三0靖康元年正月二十日所载同。   ▲二十六日止,又津运括取及准折金五十万两、银八百万两。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六日,宰执等裒聚金银,自乘舆、服御、宗庙供具、六宫官府器皿,皆竭,又送以服御犀、玉腰带、珍珠宝器、珍禽、香茶、锦绮、酒果之类,并以祖宗以来宝藏珠玉等准折,复索之于臣庶之家,金仅及三十万两,银仅及八百万两。于是王孝迪建议欲尽括在京官吏、军民金银。以收簇犒设大金军兵所为名,揭长榜于通衢,立限俾悉输之官,限满不输者斩。许奴婢及亲属诸色人告,以其半赏之。都城大扰。限既满,得金二十余万两,而民间藏蓄为之一空。」按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一所载与此略同,惟「得金二十余万两」下,尚有「银四百余万两」。   ▲二十七日,勤王兵二十万集城下,始议战。   △靖康要录卷一:靖康元年正月「二十七日,勤王之师大集,西兵将帅日至……李纲上奏曰:『金人之兵张大其势,然得其实数,不过六万人,又大半皆奚、契丹、渤海杂种,其精兵不过三万人,吾勤王之师集城下者二十余万,固已数倍之矣。』于是始有用兵之谋。」按李纲靖康传信录卷二,二十七日所载与此略同。   ▲二月初四日,使曹晟、王球至金军,臧瑀、秦桧充割地使。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庚子,命驸马都尉曹晟使金军。」按是年二月丁酉朔,庚子为初四日。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四日,虏人求上母弟为质,乃以驸马都尉曹晟使其军。晟尚荣德帝姬,与上同生,故遣之。避虏酋名,改『晟』曰『寔』。兵部员外郎臧瑀、职方员外郎秦桧充割地使。」   宋史卷三八一程瑀传:「字伯■禹,饶州浮梁人。其姑臧氏妇,养瑀为子,姑没,始复本姓……金人入侵,求可使者,瑀请往。未行,会钦宗即位,议割三镇,命瑀往河东,秦桧往河中。瑀奏:『臣愿奉使,不愿割地。』不报。」同书卷四七三秦桧传:「除职方员外郎……时议割三镇以弭兵,命桧借礼部侍郎与程瑀为割地使,奉肃王以往。金师退,桧、瑀至燕而还。」   ▲初五日,遣宇文虚中至金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辛丑,又命资政殿大学士、知东上合门事王球使之,许割三镇地。」按靖康要录卷二所载同。是月丁酉朔,辛丑是初五日。   ▲初六日,金使王汭随宇文虚中入城报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壬寅……金人使王汭来。」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六日,王汭随虚中入城报聘。」   ▲初七日,使肃王枢、张邦昌、沈晦使金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癸卯,命肃王枢使金军。」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七日,「皇帝肃王枢、少宰张邦昌除太宰、著作佐郎沈晦借给事中使斡离不。初,金人请以越王代康王为质,上以越王叔父,不可遣,乃遣肃王及驸马都尉曹晟以行。」   ▲初九日,金斡离不退师,使宇文虚中、王球迎回康王。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乙巳(按即初九日),宇文虚中、王球复使金军。康王至自金军。金人遣韩光裔来告辞,遂退师,京师解严。」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九日,差宇文虚中、王球再往大金军前奉使,仍就差迎康王。又差王时雍、高世则馆伴大金朝辞人使。   ▲遣路允迪、宋彦通、滕茂实馆伴金使,王介儒、刘思等如粘罕军。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初十日,「签书枢密院事路允迪与告和使借右文殿修撰宋彦通、参议官借工部侍郎滕茂实馆伴金人;王介儒、刘思等使粘罕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三六:靖康元年二月十日丙午,「粘罕兵将至高平,而城下之盟已成。既遣肃王使干斡离不,乃议不可不使粘罕,遂遣路允迪、滕茂实使粘罕于河东,且告割三镇之地也。」   ▲十二日,遣王球至河南迎肃王,不至。   △靖康要录卷二: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遣王球使河南大金军前迎接肃王。」   宋史卷二四六肃王枢传:「肃王枢,帝(按即徽宗)第五子……靖康初,金人围京城,要帝子弟为质,且求输两河。于是遣宰臣张邦昌从枢使斡离不军,为金人所留,约俟割地毕遣还,而挟以北去。」   ▲二十五日,遣王云、曹曚至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二月「辛酉……命给事中王云、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曹曚使金国。」按是月丁酉朔,辛酉为二十五日。又靖康要录卷三所载与此同。   ▲二十六日,诏罢割三镇。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三月「壬午,诏金人叛盟深入,其元主和议李邦彦、奉使许地李梲、李邺、郑望之悉行罢黜。又诏种师道、姚古、种师中往援三镇,保塞陵寝所在,誓当固守。」按是月丁卯朔,壬午为十六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三:靖康元年三月十六日壬午,诏河北三帅固守三镇。诏曰:「朕承太上皇付托之重,即位十有四日,金人之师已及都城,大臣建言,捐金帛、割土地可以纾祸。赖宗庙之灵,守备弗缺,久乃退师,而金人屡盟,终弗可保。今肃王渡河北去未还,粘罕深入,南陷隆德。未至三镇,先败元约,又所过残破州县,杀掠士女。朕夙夜追咎,何痛如之!已将元主和议李邦彦,奉使许地李梲、李邺、郑望之悉行罢黜,已诏种师道、姚古、种师中往援三镇。祖宗之地,尺寸不可与人,且保全陵寝所在,誓当固守。朕不忍陷此三镇以偷顷刻之安。与民同心,永保疆土。播告中外,使知朕意。」按靖康要录卷四是日所载「诏曰」与此同,则「二十六」日,实乃「三月十六日」之误。且上文叙二月事,下文叙四月事,恰阙三月之事。当初或「三」下脱「月」字,而月无「三十六日」,遂被手民改成了「二十六日」。   ▲四月十六日,斡离不遣贾霆、冉企有来议三镇,未决。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四月「壬子,金人使贾霆、冉企弓来。」按是月戊戌朔,壬子为十五日,适差一日。又「企有」作「企弓」,乃草书形近而误。   靖康要录卷五:靖康元年四月十六日「斡离不遣计议使贾霆、副使冉企有议三镇,未下,就差王球引伴到阙。时球至中山镇望都县赶及肃王,斡离不以三镇未下,未令肃王回,故遣贾霆等随球先来。」   ▲五月十八日,再遣王云、曹曚至斡离不军。   △靖康要录卷七: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遣王云、曹曚使斡离不军。」   ▲八月,金粘罕军发云中,斡离不军发保州,诏马识远使金国,宗泽使斡离不军,李若水使粘△罕军。   金史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八月庚子,诏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望伐宋……庚戌,宗翰发西京……癸丑,宗望发保州。」按是月甲午朔,庚戌为十七日,癸丑为二十日。   靖康要录卷一0:靖康元年八月十九日,「圣旨,著作佐郎刘岑借太常少卿充计议使差,奉使大金国,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副之。宗泽借宗正少卿奉使斡离不军前,李若水借秘书少监奉使粘罕军前,副使并令选差,限七日起发。李若冰改名若水,刘岑日下先次出试院,并请缓师故也。二十一日,徽猷阁待制王云借礼部尚书充大金国和议国信使,马识远充副使,刘岑改差充大金军前和议使,周望依旧充正旦国信使,前差李处权指挥,勿行。所有计议使副并改作和议。」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八月「乙卯,遣徽猷阁待制王云、合门宣赞舍人马识远使于金国,秘书著作佐郎刘岑、太常博士李若水分使其军议和。」按是月甲午朔,乙卯为二十二日。是十九日颁旨,二十二日人员略作调整后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