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笺证 - 第 9 页/共 38 页

按冯、曹出使事,靖康要录卷一三系于二十一日,适差一日。   ▲二十四日,斡离不复遣刘晏来云,兵已攻城,请皇帝早早来见,以全宗社;或急遣亲王、宰相出城,以免攻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九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晏再入城。是夜大雪,深数尺。莫俦、高世赏见刘晏,晏曰,皇子元帅令晏急入城,修书不及。云兵已登城,如捍御得住,即极力为之;如力有不如,即告皇帝早出来相见,当悉心保全社稷、宗庙。须急遣宰相、亲王出城,庶免攻破……」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四日,贼遣使来议和。」   ▲二十五日,与刘晏议未决,城已陷,晏为败军所杀。金兵下城焚掠,声言尽取帝姬至寨,并即洗城。既传金帅令敛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谢克家以书诣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清康元年闰十一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尽令守御人下城,大启宣化门出攻金人,兵大败。京托言下城作法,引余兵遁去。金兵登城,众皆披靡。金人焚南熏诸门。姚仲友死于乱兵,宦者黄经国赴火死,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中书舍人高振力战,与其家人皆被害。秦元领保甲斩关遁,京城陷。卫士入都亭驿,执刘晏杀之。」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丙辰为二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五日,大风雪。金人攻陈州门,鹅车洞子云梯,矢石如雨。午时,遂登城,守御人弃掷兵甲下城走……初欲洗城,先劫帝姬往军前。既而传三元帅令:杀人者族。遂止……初,虏遣使者刘晏等四人促和,朝廷馆之都亭驿。及是,百姓往擒之。晏等呼曰:『我来促和,正为若等,毋杀我。』众不听,皆脔之……至夜,中官等并逃出,宫廷无一人,惟景王杞、梅执礼、秦桧、谢克家三四人在上左右,传宣命令,因诏谢克家授书往军前。」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自早至夜,旧城诸门悉开,新城里四壁居民被害者尤多。龙造宫、宁德宫诸王帝姬、后妃皆潜入大内。上仓皇召大臣、亲王,至者惟济王、谢克家。上召王、克家入小阁中计议遣使军中。传闻上有意极谦,皆是全活生灵之意。」按此处「景王」作「济王。」考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差李仔充请命使文字云:「差李仔充往大金军前请命,景王杞充使,谢克家副使,李仔副使系改差。」则作「景王」是。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此事系于二十六日,盖出行之日也。   ▲二十六日,十六门皆为金军所据,遣济王栩、何■、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至金军议和,午后均却还。是夜,五岳阳德观、马草场、葆真宫大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奉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入居延福宫。命何■及济王栩使金军。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惊忧而疾,必欲之出,朕当亲往。』」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雪,金人尽得四壁,城上火益炽,百姓扶携荒扰如初。败兵委塞里巷者,往往肆行摽夺,下城辈乘之,兵火四起。遣何■及亲王为请命使,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纳欵军前……午后,何■、济王回,同金贼四人入内……是夜,五岳阳德观大火……又云,京城十六门皆为蕃兵占守,吾兵无一人在城上者……京城大扰,哭声不绝……」   ▲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达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左言妻亦被掠,翌日以金赎还。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七日四更,上御宣德门抚谕军民……自城初破,金人虽数令不得卤掠,然擅下城执弓箭、鎗刀于贵家富室劫金帛、驮马、子女,每数十人作队者甚众……是夜,又火焚云骑桥明达皇后、孟昌龄等宅,神卫营蓝从宅沿烧数千间……」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是日引宣和录曰:「骑桥明达皇后宅、孟昌龄家、神卫营蓝从熙家、五岳观,沿烧数千间……」此处「蓝从」作「蓝从熙」,未详孰是。又是书同卷二十九日条云:「粘罕军前禁不得杀人,故无人敢犯。其恣杀戮者乃吾军中人耳。高后宅掠至妇女七十余人,左言妻亦被虏,以金百两赎之。」与言斡离不虏掠妇女者异。   ▲二十八日,何■使金军,却还。又遣恽王以下十一人往议,不纳。夜,火节明皇后刘家。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己未……何■至军前祈请上皇免出郊,且言上出郊之意,粘罕从之。」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雪止,日色甚明……又讹言下晚洗城,于是大街居民逃隐穷巷,惶惑不知所以为。豪右披毡球,妇女以灰墨涂面,百计求生。是日有榜云:朝廷有遣使回,大金已许通和,只候何■入城便作讲和……和议以定,即遣皇弟大王以下十一人诣军前谢之……然虏间下城焚劫,州北皆黑水兵,尤暴,明达、节明宅皆火,太学、律学一空……」   ▲三十日,上御马拥素队三百人出朱雀门,金兵阻止兵卫。上至青城寨,二酋拒不见,夜宿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辛酉,帝如青城。」按是月壬辰朔,辛酉为三十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0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三十日辛酉引赵甡之遗史云:「是日昧爽,有诏:大金和议已定,朕以宗庙生灵之故,躬往致谢,咨尔众庶,无致疑惑。平旦,上雍数骑将出南熏门,何■、陈过庭、孙傅等从……驾至南熏门,城上皆金人……几驻驾一时久,门扇乃开,见金人铁骑满瓮城,中乃夹道,瓮卫而去,至青城……乃入斋宫侧一小位中。粘罕遣人奏知皇帝,二太子在刘家寺,日已晚,容来日相见……是夜,上宿斋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三十日黎明,开朱雀门,上御马,素队三百人诣青城见二贼……是日未许相见,车马宿郊外……」按据上所载,似金兵未「阻止兵卫」,而是「雍卫而去」,「车马宿郊外」。   ▲十二月初一日,上在斋宫,遣宰执议和,二酋逼帝上降表。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二月壬戌朔,帝在青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是日引宣和录并遗史曰:「上在虏寨宿郊宫,与二酋尚未相见,遣使议事,索降表……」按靖康要录是日所载与此略同。   ▲初二日,二酋迎帝入寨,请帝北望拜表毕,相揖入座。酒三行,酋令萧庆等五人送帝入城,萧等驻宿尚书省,不复去。诏陈过庭往河北割地,以河为界,并诏康王回京。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二月「癸亥,帝至自青城。甲子,大索金帛。丙寅,遣陈过庭、刘韐使两河割地。」按是月壬戌朔,癸亥为初二日,甲子为初三日,丙寅为初五日。则此条非记一日之事。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一靖康元年十二月二日云:「是早,金人尚欲坚要上皇出郊,上再三说谕,方称皇帝仁孝,乃止。粘罕先遣人用青毡裹斋宫鸱尾,又屏壁上有画龙处亦蔽以帏幕,然后向北设香案,又请见。二酋迎于门上,以表授粘罕,粘罕受之,相揖而入。御马在前,二酋次之,遂入。望香案,上下马,立案前。粘罕令人读表讫,北望拜者四,左右皆唏嘘……午刻,相见于斋宫,讲宾主之礼,逊让再三,上卒坐主位……酒三行,首说太上,次说上与金人出师之由……粘罕……又云,日已晚,恐城中居民不安,可早早回……又遣番官五人送入内,宿于庙堂。」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二日云:「和议之后,二太子遣国相持书云,既往不念,故无可言;事至于今,良为惊悸。康王见在河北,便可遣大臣一人同使命唤回,未审圣意如何……」   ▲初五日,虏索马七千余匹出城。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靖康元年十二月五日引泣血录曰:「金人移文开封府,索良马一万匹。开封府揭榜示云,自御马而下并拘籍,隐藏者全家并行军法。许人告,赏钱三千贯。在京除执政侍从、卿监郎官许留一匹,得七千余匹,尽送军前。内侍班直禁军自控纳之,甚有愧色。自是,士大夫跨驴乘轿,有徒步者,而都之马羣遂空矣。」按靖康纪闻是日所记略同。   ▲初六日,虏索兵器出城。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十二月「初六日,金人移文开封府索军器。开封府揭示,许人收藏军器,悉纳赴官,限满不纳,依私藏法。先是城破,军兵抛掷军器,狼藉道路,多为民间收蓄。」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是日云:「凡甲仗、军器,以车辇去,或用搬担,数日方尽。」   ▲初九日,虏索河北、河东守臣家属四十五家及蔡京等家属二十余家出城。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九日,金人移文开封府索金帛,取河东、河北守臣、监司亲属质于军中,待分割地界了足归还。又取奸臣家属凡二十家,如蔡京、童贯、王黼辈;又取张孝纯、蔡靖、李嗣本家属,及要李纲、吴敏、徐处仁、陈觏、刘韐、折彦质、折可求。城中官吏惟命是听,其或在贬路,或已出京者,具以实告。诏使者六人行军请号,二酋虽听信,复拘留未行。」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是日云:「金人恐河北、河东守臣未肯割地,乃取四十五处守臣亲属质于军中,以待分割地界了日送还。又取蔡京、童贯、王黼、张孝纯、李嗣本、蔡靖等家属二十余家,及要李纲、吴敏、徐处仁、陈遘、刘韐、折可求……」   ▲十三日,虏索绢一千万疋,军民般赴南熏门交纳。又索蒲、解两州地,许之。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三日,遣军人、百姓般绢赴南熏门纳,凡一千万疋。又遣使来,欲割蒲、解,许之。」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二于是月十五日记云:「初,金人索绢一千万疋,朝廷至是尽发内藏元丰、左藏库所有,如数应副。」又引夜话云:「金需绢一千万匹,朝廷如数应副,皆内藏元丰、大观库,河北积岁贡赋为之扫地。如浙绢,悉以轻疏退回,而不敢重却也,又复易去。凡十余日,般运尚未尽……」   ▲十四日,尚书省、吏、礼、刑部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申时,礼部火,沿烧刑部,及晓方息……是日,火自尚书省延及祠部、吏部、刑部。」   靖康纪闻亦于十五日记云:「是夜,尚书省大火,烧刑部,拆尚书省牌投火中禳之乃息。」按三朝北盟会编是日所记同,则此事不在十四日,而在十五日。   ▲二十四日,开宝寺火。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开宝寺火。」按靖康纪闻记此事在二十五日:「是夕,火烧开宝寺、天宁寺及居民五百家。」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亦记此事于二十五日:「是夜,火烧天宁寺、开宝寺,沿烧居民五百余家。」与此适差一日。   ▲二十五日,虏索国子监书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虏人入国子监取官书,凡王安石说皆弃之。」按三朝北盟会编卷七三记此事在二十六日。   ▲二十八日,虏索秘书录所载古器出城。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虏取秘书录及所藏古器。」   ▲靖康二年丁未正月初一日,虏使真珠大王等来贺,帝差礼部侍郎谭世绩持国书往,不纳;复遣亲王往贺。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二年春正月辛卯朔,命济王栩、景王杞出贺金军,金人亦遣使入贺。」   靖康要录卷一五是日云:「贼遣使十一人入贺,圣旨差礼部侍郎谭世绩持国书至军前,不纳。」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四是日云:「济王、景王诣军前贺,得金银数觔以归。粘罕遣其子真珠大王同使人八人来贺正旦。」   ▲初四日,辇运犒军金银至虏寨。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四日,虏退换金银数车。金人萧庆就都堂听讲月令、洪范。自是,御路辇置金银出南熏门不可数计。」又云:「是日榜云,奉御笔根括金银,以报大金全活生灵之恩,切须尽力,不可惜人情,苟可以报金国者,虽发肤不惜……」   靖康纪闻于初五、初六日记云:「津搬金银表段,动以车计,又退换表段不及端者。督责根括,殊为紧急。初未尝恤人,惟务苛刻。」按汴都陷后,此类事无日无之,正不必仅「初四」一日也。   ▲初七日,虏焚城南备城库。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七日,「是晚大雪,金人焚城南备城库。」   ▲初八日,何■、李若水往来虏营议金银数。二酋请帝出城加金酋徽号。   △靖康要录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八日,雪,冻甚,人马不可行,至晚乃霁。何■、李若水等往来议金银数目。若水微曰,若陛下往见二帅,必可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