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稗史笺证 - 第 29 页/共 38 页
▲绍兴七年 【 即金天会十五年,完颜亶三年】 六月,虏酋高庆裔、刘思犯赃,斩于市。粘罕用事,时高庆裔、萧庆为羽翼。时吴乞买长子宋国王宗盘抑粘罕,乃斩庆裔。临刑,粘罕哭送之。庆裔曰:「若从我言,彼此何有今日?」语闻于众。粘罕自危,纵酒肆欲,以及于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金人斩高庆裔于会宁市条引金虏节要曰:「高庆裔,粘罕用事者,吴乞买之长子宋国王宗盘欲挫粘罕,故先折其羽翼,以高庆裔有赃,下大理寺。粘罕乞免官为庶人,赎高庆裔之罪,虏主不允。庆裔临刑,粘罕哭别之,庆裔谓粘罕曰:『我公早听某言,事岂至于今日?某今死尔,公其善保之。』以此知庆裔尝教粘罕之反也明矣。」
▲七月,虏酋粘罕缢于狱。先,御林牙兵叛,亶令粘罕讨之。交攻三昼夜,胜负未分,粮草已尽,人马僵冻。副将外家得有异心,数千骑无故自溃。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亶尚汉仪,多内嬖,宋室宗姬皆有盛宠。后裴满氏,亦五王府宗女,随母被掠于千户忽达家,献为后。戕贼寇宋诸酋无噍类。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会十五年「七月辛巳,太保、领三省事、晋国王宗翰薨。」按是月辛酉朔,辛巳乃二十一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引粘罕狱中上书云:「臣再陈前日之罪。御林牙兵忽然猖獗,干冒陛下。用臣出师之任,臣受命,欲竭驽钝之力,尽浅拙之谋,以狂孽指日可定。不期耶律潜伏沙党,复反交攻,凡三昼夜,其胜负未分,犹可为战,柰杜充粮草已断,人马冻死?御林牙兵知我深入重地,前不樵苏,后又粮断,所以王师失利。又副将外家得心生反逆,背负朝廷,知父兄、妻子并在御林牙军中,两军发衅,其外家得将军下数千骑自乱我军,使臣不得施,此大败之罪也,非臣慢戎。愿陛下察臣之肝胆,念臣有立国之功、陛下有继统之业,可贷臣蝼蚁之命……」
按同书同卷引金虏节要谓「粘罕以庆裔之故,绝食纵饮,恚□而死,虽非梃刃所及,近乎非正命也。」而金史纪传皆未记其死因。考宗翰之死,在高庆裔死后不足一月,当以此处所云「亶下粘罕狱,密遣人缢杀之」为实。
▲诏云:「先王制赏罚,赏所以褒有功,非溢喜也;罚所以诛有罪,非溢怒也。朕惟相国宗翰辅佐先帝,曾立边功,迨先帝上仙,朕继承丕祚,眷惟元老,俾董征诛。不谓持重兵权阴怀异议。国人皆曰可杀,朕躬匪敢徇私。奏对悖慢,理当弃磔,以彰厥过。呜呼!四皓出而复兴汉室,二叔诛而再造周基。去恶用贤,其鉴如此。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按此诏亦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七八绍兴七年八月五日条。
▲九月,顺德帝姬至五国城。东路都统习古国王、孛堇按打曷以其未奏虏廷,遽离粘没喝寨,指为私逃,要留寨中。未几死。
△开封府状:「顺德帝姬十七岁,即缨络。」
宋俘记:「八女赵缨络已嫁,自青城寨七起北行,入云中御寨。十五年,殁于五国习古国王寨。」
▲绍兴八年 【 即金天眷元年,完颜亶四年】 四月,虏主封玉嫱、飞燕两宗姬为夫人。
△宋俘记:「赵俣即燕王……次女、三女、四女、长孙女、次孙女均四起北行。有名飞燕者,见在宫。 【 皇统二年封次妃。】 」
按宋俘记下有残阙,已失关于玉嫱之记载。
▲五月,仪国公生子成光。
△宋俘记:「赵桐即仪国公……桐天眷元年五月生成茂于五国。」按月份同,名有异,必有一误。
▲八月十三日,祁王薨。
△宋俘记,「赵模即祁王……天眷元年八月十一日殁五国。」略差二日。
▲绍兴九年 【 即金天眷二年,完颜亶五年】 二月,虏封庆福帝姬、玉嫱宗姬并为帝姬。帝姬即嫔。
△宋俘记:「十九女赵赛月、二十女赵金姑……六年八月入洗衣院。」注云:「赛月、金姑,皇统元年并封次妃。」据开封府状,徽宗二十女即庆福帝姬,北行时年七岁。
▲六月,邢后薨。
△宋俘记:「邢[秉]懿封建炎宋国夫人,天眷二年六月殁……」
宋史卷二四三后妃传:「高宗宪节邢皇后,开封祥符人……金人犯京师,夫人从三宫北迁……绍兴九年,后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0绍兴九年六月「庚戌,皇后邢氏崩于五国城,年三十四。」按是月己酉朔,庚戌乃二日。
▲诏云:「建炎宋国夫人邢氏□□□□□□□□倏闻溘逝,弥用轸怀,其以一品礼祔葬□□□□□□□□□□□□□□□□□」
△按此诏未详所出,俟考。
燕人麈云:宋康王妃殁于天眷二年六月庚戌,或云七月丙子,年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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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虏诛太师宋国王蒲鲁虎即宗盘、兖国王额鲁宽即陈王宗隽。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七月辛巳,宋国王宗盘、兖国王宗隽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六宗盘传:「宗盘本名蒲鲁虎……熙宗即位,为尚书令,封宋国王……熙宗优礼宗室,宗翰没后,宗盘日益跋扈……既而左副元帅挞懒、东京留守宗隽入朝,宗盘阴相党与,而宗隽遂为右丞相,用事。挞懒属尊功多,先荐刘豫,立为齐帝,至是唱议以河南、陕西与宋,使称臣。熙宗命羣臣议,宗室大臣言其不可。宗盘、宗隽助之,卒以与宋。其后宗盘、宗隽、挞懒谋作乱,宗干、希尹发其事,熙宗下诏诛之。坐与宴饮者,皆贬削决责有差。赦其弟斛鲁补等九人,并赦挞懒,出为行台左丞相。」
同书卷六九宗隽传:「宗隽本名讹鲁观。天会十四年,为东京留守。天眷元年入朝,与左副元帅挞懒建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俄为尚书左丞相,加开府仪同三司,兼侍中,封陈王。二年,拜太保,领三省事,进封兖国王。既而以谋反,诛。」按「额鲁宽」即「额鲁观」之同名异译。
▲诏曰:「周行管、蔡之诛,汉致燕王之辟。兹惟无赦,古不为非,岂亲亲之道有所未惇,以恶恶之心,是不可忍。朕自稚冲,昧承嗣统,盖由文烈之公,欲大武元之后,得之为正,义亦当然。不图骨肉之间,有怀蜂虿之毒。皇伯太师宋国王宗盘,族联诸父,位冠三师。始朕承祧,乃繄协力,四登极品,兼绾剧权。何为失图,以底不类。谓为先帝之元子,尝蓄无君之祸心。信昵宵人,煽为奸党,坐图问鼎,行将弄兵。皇叔太傅、领三省事兖国王宗隽,为国至亲,与朕同体,内怀悖德,外纵虚骄。肆己之怒,专杀以取威;擅公之财,市恩而惑众。力摈勋旧,欲孤朝庭。即其所怀,济以同恶。皇叔虞王宗英,滕王宗伟,殿前左副点检浑覩,会宁少尹胡实刺,郎君石家奴,千户述孛离古楚等,竞为祸始,举好从乱,逞躁欲以无厌,助逆谋之妄作。意所非冀,获其必成。先将贼其大臣,次欲危其宗社。造端累岁,举事有期。早露兆倪,每存含覆。第严禁卫,载肃礼文。庶见君亲之威,少安臣子之分。蔑然不顾,狂仍自如。尚赖神明之灵,克开社稷之福。日者叛人吴十,稔心称乱,授首底亡。爰致克奔之徒,乃穷相与之党。得厥情状,孚于见闻。皆由左验以质成,莫敢诡词而抵赖。欲申三省公议,岂容不顿一兵?羣凶悉殄,于今月三日,已各伏辜,并令有司除属籍讫。自余诖误,更不蹑寻,庶示宽容,用安反侧。民画衣而有犯,古犹钦哉!予素服以如丧,情可知也。」
△松漠记闻下:「宋、兖诸王之诛,韩昉作诏曰……」按全文同,个别字句有异。
容斋三笔北虏诛宗王条云:「绍兴庚申,虏主亶诛宗室七十二王,韩昉作诏,略曰……」按所载之文已为洪迈节略。又,庚申即绍兴九年。
▲八月,虏诛鲁国王、都元帅挞懒及其子斡带。乌达补、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荣德帝姬没入宫。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二年「八月辛亥,行台左丞相挞懒、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挞懒子斡带、乌达补谋反,伏诛。」
同书卷七七挞懒传:「昌本名挞懒,穆宗子……挞懒与右副元帅宗弼俱在河南,宋使王伦求河南、陕西地于挞懒。明年,挞懒朝京师,倡议以废齐旧地宋……会东京留守宗隽来朝,与挞懒合力……是时,太宗长子宗盘为宰相……竟执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久之,宗盘跋扈尤甚,宗隽亦为丞相,挞懒持兵柄,谋反有状。宗盘、宗隽皆伏诛,诏以挞懒属尊,有大功,因释不问,出为行台尚书左丞相,手诏慰遣。挞懒至燕京,愈骄肆不法,复与翼王鹘懒谋反,而朝议渐知其初与宋交通而倡议割河南、陕西之地。宗弼请复取河南、陕西,会有上变告挞懒者,熙宗乃下诏诛之。挞懒自燕京南走,追而杀之于祁州,并杀翼王及宗人活离胡土,挞懒二子斡带、乌达补,而赦其党与。」
燕人麈云:兀室谋诛宗盘、宗隽后,贬挞懒为燕京左丞相。挞懒语次妇荣德公主、子宗武、宗旦、宗望云:「夺我元帅,尚有本部万户,何患无人从者。」密告兀室,诱执之,八月十一日伏诛。
按「宗武」、「宗旦」未闻其名,疑即挞懒子斡带、乌达补之汉名。又「宗望」非挞懒子,乃太祖第二子,即斡离不。疑此处所记有误。
▲九月,虏主与诸王、皇孙、驸马银帛有差。
绍兴十年 【 即金天眷三年,完颜亶六年】 二月,金籍宋国王次妇嘉德帝姬、兖国王次妇宁福帝姬入宫。
△开封府状:「嘉德帝姬二十八岁,即玉盘……宁福帝姬十四岁,即串珠。」
宋俘记:「玉盘入蒲鲁虎寨,天眷二年没入宫……串珠入额鲁观寨,均天眷二年没入宫。」按蒲鲁虎即宋国王宗盘之本名,额鲁观即兖国王宗隽之本名。此处所记,适差一年。
燕人麈云:兀室第三子名挞挞,饶智勇,兀室有事,必与谋。去年诛宋王,挞挞奉诏手戮,因说其次妇,妇为玉盘帝姬故夫女。是岁元宵,循俗偷归。及兀室归自上京,次妇即和王妃愬挞挞狂暴无人理,玉盘女所弗堪。兀室怒,鞭挞挞,归玉盘及女于宫。挞挞病,语人曰:「宋王来,我将从之。」越日毙。
松漠记闻下:「悟室第三子挞挞,劲勇有智,力兼百人,悟室常与之谋国。蒲鲁虎之死,挞挞承诏召入,自后执其手而杀之,为明威将军。正月十六日,挟奴仆十辈入寡婶家,烝焉。悟室在阙下 【 虏都也,】 其长子以告,命械系于家。悟室至,问其故,曰:「放偷敢尔。」悟室命缚,杖其背百余释之,体无伤。虏法,缚者必死。挞挞始谓必杖,闻缚而惊,遂失心。归室不能坐,呼曰:『我将去。』人问之,曰:『适蒲路虎来。』后旬日死,悟室哭之恸。」
▲五月,温国公生女。
△宋俘记:「赵栋即温国公……天眷三年生女于五国。」
▲六月十九日,信王薨。
△宋俘记:「赵榛即信王……天眷二年六月十九日殁五国。」按适差一年,疑或有误。
▲九月,虏诛左丞相陈王希尹,即兀室,又名谷神。又诛尚书左丞萧庆并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金史卷四熙宗纪:天眷三年九月「癸亥,杀左丞相完颜希尹、右丞萧庆及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同书卷七三希尹传:「完颜希尹本名谷神,欢都之子也……熙宗即位,希尹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加开府仪同三司。希尹为相,有大政皆身先执咎。天眷元年,乞致仕,不许,罢为兴中尹。二年,复为左丞相兼侍中,俄封陈王。与宗干共诛宗盘、宗隽。三年,赐希尹诏曰:『帅臣密奏,奸状已萌,心在无君,言宣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稔于听闻,遂致章败。』遂赐死,并杀右丞萧庆并希尹子同修国史把荅、符宝郎漫带。是时,熙宗未有皇子,故嫉希尹者以此言谮之。」
▲诏曰:「朕席祖宗之基,抚有万国,仁焘德覆,罔不臣妾。而惟帷幄股肱之旧,敢为奸欺。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丞相陈王希尹,猥以军旅之劳,浸被宰辅之任。阴愎险忍,出其天资;蔑视同僚,事辄异论。顷更法令之始,永作国朝之规,务合人情,每为文具。比其改革,不复遵承;几丧淳风,徒成苛政。至乃未禀诏谕,遽先指陈;或托旨以宣行,每作威而专恣。密布党与,肆为诞谩。僭奢玉食之尊,荒怠枭鸣之构。独擅国家之利,内睽骨肉之恩。日者师臣密奏,奸状已萌,蚤弗加诛,死不瞑目。顾虽未忍,灼见非诬。心在无君,言亦不道。逮燕居而窃议,谓神器以何归。谂于听闻,迄致彰败。躬蹈前车之既覆,岂容蔓草之弗图?特进、尚书左丞萧庆,迷国罔悛,欺天相济,将致于理,咸服厥辜。呜呼!赖天之灵,既诛两观之恶,享国无极,永保亿年之休。咨尔臣民,咸体予意。」
△按此诏书全文又见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所引金虏节要。
燕人麈曰:陈王兀室母孕三十月而生,身长七尺,深识军谋,常自比于诸葛。创制女真字,君臣利用。既杀诸王,权势益重,兀朮忌之。将赴祁州,兀室饯之于燕京檀州门甲第,醉语兀朮曰:「汝有兵多少?天下之兵皆我兵也。」兀朮告秦王宗干,干与兀室夙好,以醉语释之。兀朮复告裴满皇后,遂驰使持诏,夜入其室赐死。子卧鲁、南撒、盈虚哥、蒙铁哥滋四人同诛。萧庆亦族诛。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绍兴九年七月引神麓记曰:「兀室与国同姓完颜氏,母妊三十个月生,名曰兀室 【 乃三十也。】 长而身长七尺余,音如巨钟,面貌长而黄色,少须髯,常闭目坐,怒睁如环。创撰女真文字,动静礼法、军旅之事,暗合孙吴,自谓不在张良、陈平之下。初,兀朮往祁州元帅府,朝辞既毕,众官饯于燕都檀州门里兀朮甲第。夜阑酒酣,皆各归,惟兀室独留嗜酒。啮兀朮首曰:『尔鼠辈,岂容我啮哉!汝之军马能有几何?天下之兵皆我兵也。』言语相及,兀术佯醉如厕,急走骑告秦国王宗干云:『兄援我。』秦国王与兀室从来胶漆,及谋诛鲁、宋之后,情转相好,遂言语遮护之曰:『兀室实有酒,岂可信哉!』兀朮出,次早以辞皇后为名,泣告皇后如前。后曰:『叔且行,容欵奏帝尔。』兀朮遂行。后具以此语白东昏,使兀朮亲弟燕京留守纪王阿鲁追兀朮,至良乡及之。回,兀朮密奏,帝曰:『朕欲诛老贼久矣,柰秦国王方使援之。至此自山后沿路险阻处,令朕居止;善好处,自作捺钵。以我骨肉不附己者,必诬而去之,自任其腹心于要务之权,此奸诈之萌,惟尊叔自栽之。』是夜,诈称有密诏,入兀室所居第宅,执而数之赐死。同男卧鲁、南撒、瀛虚哥、蒙铁哥滋四子遇害,右丞相萧庆并子男亦被诛。」
▲十二月,嘉德帝姬薨。
△按嘉德帝姬即赵玉盘,据宋俘记,天眷二年没入宫,皇统二年封夫人。本卷下文即皇统元年仍有「嘉德帝姬赠夫人」之记载,则或宋俘记所记有误,此处谓嘉德死后,次年「赠夫人」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