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94 页/共 368 页
夫天主降生为人之功,超天主所为之诸功无量倍数,是故敢谓天主穷其无穷之能,疆其无疆之知,尽其无尽之善也。
⑴耶稣远超万物
盖天主虽恃其全能全善全智之广博,不能经营一物,使有加於耶稣之美好。因他物虽有盛美盛好,终不能越受造者之界,则其美好无不有限。独耶稣不可谓受造者。盖容造物主之性,函其无限之美好,兼无穷之能,包无穷之善,含无穷之知,所以超天地万物之上无量倍数也。
⑵耶稣使人明义爱善
且凡具无形之体,而欲明其义,爱其善非易易也。况天主以无形至神之体,欲明其无穷之妙,爱其无穷之善,其难尤甚。以故天主取有形之体降居人间,而被世人见闻交接,使人人得明其义而爱其善。
天主降生为人以尊人之性
如此,可见天主降生为人,非有自谦之意,只是尊人之性。如王取臣之女,非谦王之身,只是尊其女,立之於皇后之位。天主第二位取人之性,尊人类,立耶稣於上皇之位。亦可见耶稣之圣母,在九品天神,及诸圣人之上,为天主之母也。为天主母者,非生天生地之天主生於母,只是吾主耶稣生於其圣母也。但因耶稣是天主,故其圣母可谓天主之母。
二、耶稣生於童贞女释疑
或曰,耶稣生於童贞女,吾不能不疑。盖婴生於其母,非破其身未有也?
天主无所不能
曰,凡欲不疑天主圣教之深奥,须追天主所行之大功,具有全能。惟信天主无所不能,万疑冰释矣。
天主最纯最圣
且据理而言之,天主乃最纯最圣,及诸贞之源。倘此女非童贞,天主安肯生於其胎。
童女立意守贞
又此童女自少立意守童贞,若天主降生,损其贞体,此童女安肯为天主之母,则天主既定为人,必不可不生於童女矣。
天主创造万有之能
且生天生地生人物之功,大乎生於童女无坏其身也。彼既繇天主之全能,此籍全能天主,又何疑之有?
耶稣复活升天之证
且耶稣升天时,透入诸天,未破诸天之实体。又死既瘗未开坟墓,复活而出及堂户皆闭,得入而现示於其徒则天主耶稣降生,无损其母之贞体,无难也。
第四节 天主耶稣居世受死以赎人罪
一、耶稣生平概述
吾主耶稣居世三十三载,立新教,躬敷於如德亚国及邻邦。又择十二弟子,赋之圣德极智,命游天下,传其教於万方。凡欲穷耶稣在世所为之圣迹奇事,虽载籍万卷,犹不克稍殚。顾总括之,命死者活即活,命瞽者视即视,命聋者听即听,命喑者言即言,命浪风息即息,命邪魔去即去,故信者从者法者孔庶。
二、耶稣受死之因
虽复如是,间不免有疑者、诽者、嫉者。当时学道者,多被邪魔诱之迷之,故皆谋杀耶稣。一夜拘之,逾日问之钉之。
三、耶稣受难时灾异
终命之时,天昏地震,日月无光,人方信是天主之子。而天下万物,惨伤其造者之死。
四、耶稣受难之功
于主耶稣在十架上,呈其惨难於圣父之前。天主圣父,念其子无穷之功,即赦宥我人之罪,此所谓赎人之罪也。岂不为恩之至大乎?
第五节 天主降生为人之义
天主降生为人之故有三:其一诲人,其一立人之表,其一赎人之罪。
一、天主降生以诲人
天主为人立教
诲人者。天主见世之人,大都不认造物主,不认天上之路,从私欲而不从天理,背正教而向邪术;发慈悲之心,降生为人立教,亲传天主三位一性之微妙、天上无穷之福乐、地中无穷之苦恼、人之灵性不灭、与教内之实义。
世人感奋信从
使人闻其圣言,见其圣行,莫不服膺感奋,争欲睹圣容,聆圣语,就圣教。有短身者,登树杪以望见之;离其家者,以得为其徒为幸多往从之。
人由此知天主之事
自当时至今,异端散而天教行,邪术襄而正教盛。昏者昧者,克己而复理,皆专向造物之主。使非吾主降生而教人以天主精密之事,人焉得而知之乎?
二、信奉天主释疑
或曰,吾未见耶稣,未闻其言,何能豁心之疑?
信乃据天主之言
曰,见而后信,此信其目,岂云信主?夫信德,据天主之实言也。
天主真实可信
天主在人间,所行奇圣,所言微妙,其徒咸纪於册。天主不能自欺,盖有无穷之知;亦不能欺人,盖有无穷之善。
不信者不免地狱之罚
凡不信其言者,背天主之全知,蔑天主之全善,辜吾主降生之意,而身后不免下地狱。
信佛者昏昧弥甚
又且疑天主之圣言,而反信成佛成仙,与轮回之谬,其昏昧不明弥甚。
人当信从天主
今世人君有言,其臣无不信;人父有命,其子无不顺。天主既为天地之大君,万人之大父,顾不信其言,不顺其命可乎?
三、天主降生以立人之表
立人之表者。
耶稣以盛德立表
天主耶稣居世时,见人皆不知德之价,而先财后德,牵於人欲,故发明其德之盛,欲人以实心体之,以实意效之。其德非笔舌能尽,然言其大略,则逊乃至深,孝乃至诚,义乃至公,爱乃至热,忍耐至於极,宽仁至於仇,惠施至於众。真所谓动而世道,行而世法,言而世则也。
从者法者甚多,圣道大行于世
故从者法者甚多,人始知德之价,以寡过勤修为本。修道者,守童身者,不可胜数,隐遁满野,圣贤盈国。自天子至庶人,莫不以德为宝,而圣道乃始大行,是可永垂为后世之表镜矣。
四、天主降生以赎人罪
赎人罪者。
天主造元祖,付之以命
经云:天主生天地,然后生万物;生万物,然后生一男一女,以传人类。此二人乃万人之元祖。天主谓之曰:宇宙物,皆是吾生为尔辈,若尔奉吾之命,终有大幸;不然,天灾必逮尔躬。大幸者,在元义、尝生、与他惠随人之意。元义者,即超性之恩能润人身神,能服人欲於天理。尝生者,永不属於疾病及死也。
元祖获罪天主,祸及子孙
不意此二人,忘天主恩泽,而获罪天主,即脱元义之衣,闭天堂而开地狱,废尝生之惠而属於难死。罪乃难死之本,难死乃罪之郊,罪与难死递传於人类。世世之人皆此二人之子孙,故古之堕地狱者甚多。
天主降生受死,赎赎世人
天主欲救吾人,发悯恻之心,降生而以其无穷之功,赎我人之罪。在世受难死,以灭永死之本,立尝生之根。而尝生永死皆在后世,尝生在天堂享无穷之福,永死在地狱受无穷。身后享其无穷之福乐也,此大恩人何可忘?
第六节 天主耶稣降地狱而救古圣人
吾主耶稣死,厥徒葬其身,而其灵魂降地狱。夫地心有四大重,最深曰魔鬼之地狱,次曰炼罪之地狱,三曰孩童之地狱,四曰古圣人之地狱。
一、第一重:魔鬼之地狱
若第一重,凡不遵天主十诫者,皆堕此狱以永终受苦。
二、第二重:炼狱
若第二重,凡有微失及未尽其罪之罚,至死下此狱以炼之,炼净然後登天。盖天堂之福乐,在见天主无穷之至美好。此至美好者,乃众荣万福之源。非净洁之灵性,不能得嗜此至美好之深味,而饮此天源之水,故有此狱以炼人之罪。
三、第三重:孩童之地狱
若第三重,孩童未至七岁而死,皆以无苦乐之狱为其永寓。盖孩童未入天主圣教,无功也,不可升天堂享福;亦未悖天主十诫,而不可落恶人之地狱受苦,所以有孩童之狱。繇天主至公,非有功不赏,非有恶不罚也。然此特就教外者言之,若教中领洗之孩童,则元罪清洁一死即升天矣。
四、第四重:古圣人之地狱
至第四重,天主未降生为人,诸圣因元祖之罪,不能登天,所以皆居於此无苦之所,俟耶稣来救之。盖惟吾主耶稣之功,足以开天上之门耳。是故古圣人在世,及在於此狱,尝叹曰:乾何不降义者,坤何不降救世者。皆指耶稣而言。如是,可见古圣人深望耶稣,天主因古圣人之功,速降生以救之,成赎世之功。吾主耶稣之灵性,至於此狱,救诸圣人升天,故此所今空矣。
第七节 天主耶稣第三日复活
一、耶稣复活
耶稣复活纪实
三日未满,我主耶稣之灵性,进塚墓,含於本躯。忽然复活,厥光胜日,厥美超绘,厥衣洁如雪,总之圣容夺人心目。即现於其圣母,次於其弟子,而言天国微妙事。吾主耶稣复活,拨开其徒之云雾阴翳而笃其信。使见吾主之死,信有人之性;见其复活,信有天主之性。非死何证是人,非复生何证是天主乎?难死属於人,复生属於天主故也。所谓复生属於天主者,非天主之性复生。天主之性不能生死,只是吾主耶稣恃天主之全能,而复生也。
耶稣复活之义
⑴无罪之身不可朽坏
今细言吾主耶稣复活之义,曰夫人身之所以坏,皆繇罪起耳。吾主耶稣非有罪之影,则不坏而复活,当然之理也。
⑵耶稣肉身尊於天地故不坏
且吾主耶稣之肉身,尊於天地,天地且不能坏,况其尊焉者乎?
⑶至圣之身不可朽杯
又其死虽解肉身灵魂之结,而肉身於天主尝相合,则此至圣之身不可归土而又复活,又当然之理也。
⑷身神复结而复活
且吾主耶稣,卓然高出於天地神人百物之上,若死而非复活,则此细巧之功,亦不久之功也。故其身於其神,复相结以成此奇异之功,而符於实理矣。且非吾主之复活,又谁信万人之复活也哉?
二、公复活
或曰,人死其身即坏其神有功,升天堂以受赏;若有罪,落地狱以受罚。今此公复活之奇事新说,从何而据?
天主示公复活之说
曰,考经传天主先未降生,已示公复活之说於知未来者。又天主降生在世,以圣口传之,而其宗徒纪於典册。则诸人复活,乃不疑之理也。
天主有公复活之能
且天地神人百物,皆出於天主之全能,则公复活,於天主又何难焉。
类比论证公复活
⑴太阳出入有复活之象
今且借物以明之,太阳之出入,有复活之象焉。入,死也,故入於西而夜。万物死者,夜之象也。出,生也,故出於东而昼。万物生者,昼之象也。
⑵冬藏春发有复活之象
又树木冬月藏而枯,春月发而生。树木之茂枯者象死,人死必藏於墓;树木之发生者象复活,人复活须发生长之效。
⑶谷种生发,有复活之象
即夫五谷子粒,与人甚相似。五谷者,种先烂而後生,则人之身虽死坏,终有期以复活明矣。
又天主於人之母胎,便造人身赋以灵性而使生,何不能从墓中俾之复活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