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99 页/共 368 页
曰:事之以忠。君有成命,臣畏死而不从者,不忠也;君或不义,臣好誉而不争者,不臣者也。孔子曰:“忠焉能勿诲乎?”诚哉!是言也。
三十九、敬君之义
问:敬君何意?
曰:《书》曰:“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是天若曰:“予赉汝以予吏,其代予言。”则臣敬其君也,真所以敬上帝是也。君为臣之天,臣不敬君,焉能敬天。故臣不臣,上帝之罪人也。
四十、事亲
问事亲。
曰:孔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夫礼者,犹体也。不多不寡,而体成。或寡或多,而为怪。寡则不及,多则过矣。问:事亲焉能过?曰:吾闻之也,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不若是,而引父犯不父之罪,为子者不过而何?是故鲁子谢过曰:“参罪大矣。”父倘不义,而子不争,宁顺非礼之命,其亦过矣,安得为礼?
四十一、孝亲之义
问: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也?
曰:吾闻之古帝尧舜,其大孝也与。夫其大孝也,是以尧生丹朱,舜生商均耶?抑因尧得舜,舜得禹耶?吾窃以为非以形传形为大孝,帷以德传德,则孝大矣。不然,则三孝之中最小者,养也。今有人於兹,家贫而亲老,养焉则不娶,娶焉则不养,其如之何?不养为小,无后为大,务大而舍小焉。噫!与其不娶,毋宁坐视老亲饥而死与?虽凡人之心实不可忍也,孝子之心岂其能忍之乎?夫无后既犹不如不养,焉可谓之大不孝也耶?方孝孺云:“宁无后而不敢以非礼娶。”知失礼重於无后也。欧阳修云:“荀卿、孟轲之徒,善为言,然道有至有不至。”
四十二、真孝大纲
问真孝之大纲。
曰:孝也者,修齐治之本者也。人之於天,臣之於君,子之於亲,其理一也。自下上达,三互相顾,顺而不违是也。盖子之所以为子者,孝也;臣之所以为臣者,忠也;人之所以为人者,敬也。子之於亲也,爱之则喜而弗忘,苦之则惧而不怨;臣之於君也,取之则进而不骄,遗之则退而不尤;人之於天也,富之则顺而忧,贫之则堪而乐。子赖其亲,臣凭其君,人信其天。孝子若云,博厚之基业,不容我虑之,在我家父之心而已,岂为此而孝焉?忠臣亦云,禄位之贵贱,我不务求之,在我国父之心而已,安为此而忠焉?善人常云今世之需,身后之福,我不急念之,在我天父之心而已,奚为此而敬焉?不怀甘而弗懈,不辞苦而恒仁,此圣人之气象,真孝之大纲也。
四十三、事师
问事师。
曰:以孝事之。管子曰:“生我者父母,成我者鲍子。”盖师教之恩,其与生育相同矣。是故为我师者,苟能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教我以四勿,曲成吾才,使吾德克明,而合於天命本然之初,吾则敬之孝之,而感至大极重之恩,虽没世不能忘也。
四十四、事长
问事长。
曰:事之以弟。孔子曰:“弟子出则弟。”孟子曰:“出以事其长上。”
四十五、友仇
问友仇。
曰:人之於友,如将为仇,则合而不流。人之於仇,如将为友,则忍而不冤也。以怨报怨,小人也。以直报怨,君子也。以德报德,良友也。朱子曰:“人旧与我有怨,今果贤耶,则引之荐之;果不肖耶,则弃之绝之。”若然,则人旧与我有德,今果不肖耶,安得引之荐之;其果贤耶,又安得区区引之荐之?以此报怨可也,以此报德何足哉。曾子曰:“以文会友,以友辅仁。”尔辅我为仁,我辅尔亦然,始乃以德报德,而朋友伦有实矣。孟子曰:“友也者,友其德也。”孔子曰:“主忠信,毋友不如已者。”又曰:“善与人交,久而敬之。”互相辅仁,愈久而愈敬。
四十六、复仇
问复仇。
曰:王安石云:“其子弟以告有司,有司不能听;以告於其君,其君不能听;以告於方伯,方伯不能听;以告於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而为之施刑於其仇。”仇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仇者,己也。克己以畏天,不亦可乎?
四十七、不以人废言
问:於安石亦可取乎?
曰:奚为不可。智者不以人失言,言善而人恶,弃人而取言焉。孟子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於孟子取之可也,於安石取之则不可,异乎吾所学於曾子也。恶而知其美,好而知其恶者也。上之於下,曰慈之、怀之、来之、劝之,善则嘉之,不能乃矜之,不为乃诲之。然与其以令使之,不如以身先之可也。
四十八、上下相敬
问:上下相敬有何意?
曰:《易》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诗》曰:“妻子好合,兄弟既翕。”孔子喟然曰:“父母其顺矣乎!”倘人人亲亲、长长,而天下平,则上帝大父母之心,其不大悦矣乎?由此而观五伦,其道大矣。盖人之所以忠孝弟义慈恭者,非以好好名,非以恶恶声,惟因固有斯理而然。《诗》曰:“民之秉鬯,好是懿德。”既有此性,则不得不然。然此性也,果从何而来?《中庸》曰:“天命之谓性。”孟子曰:“知其性,则知天矣。”若然,则君臣而义,父子而恩,夫妇而别,昆弟而序,朋友而信者,乃所以尽性而事天者也。《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噫!五伦之道大矣哉。
第四节 儒教有丧葬祭祀
四十九、事死
问事死。
曰:亦事之以礼而已矣。事死如事生,礼也;不若事,非礼也。履斯礼而主其大祭,则可;喻斯礼而揖其木主,则不可。
五十、葬
问葬。
曰:亦葬之以礼。礼不寡,故孟子曰:“不得不可,以为悦。”礼不多,故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孔子曰:不可。礼,理也。故朱子云:“不作佛事。”盖浮屠所谓祷场、施食、烧纸、破狱,皆钓愚夫愚妇之饵,以求供佛饭僧之术。无根之谬妄,无理之左道,君子者所必不履也。
五十一、看地
问看地
曰:按孟子论葬,则仁人掩其亲,必有道矣。亲死则委之於沟壑,使狐狸食之,孝子必不为也。故备棺椁不使土亲肤,又於洁净之所筑坟,不使比化者朽在泥中。此人子当然之责,可赞而不可病也。今污俗所谓看地者,大异乎是。方孝孺云:“葬师,祖晋郭璞书。”其书苟可信,璞用之以葬其祖考,宜有奇验不诬,而璞卒死於篡贼。其身不能福,而谓能福乎人,其可信否?邪世之人多信之,不知自陷於不孝,而莫之赎也。呜呼!先王之礼一失,而流於野,再坏而入於禽兽也,宁不哀哉!
五十二、木主
问木主。
曰:方氏云:“为亲之死,故有尸以象其生;为亲之亡,故有主以象其存。”据此,则主与尸,皆虚象云耳。高氏云:“观木主旁题主祀之名,而知宗子之法不可废。”由此又可知,木主为后来子孙不失支派之意焉。
五十三、画像
问:若然,何不画父母之像?
曰:或画像,或立主,其意一而已。然用主而不用像,一则木主易列於堂,使各家支派存焉;一则恐或画得不正,而有以亵父母,不如立木主,而视亲於无形。父母之活像,其在孝子之心。外有木主,是孝子之心不容已焉耳。
五十四、点主
问点主。
曰:家礼止择善书者题写木主,未言求人点主。近世丧家,或请官员点主,其意欲尊父母。然恐乡官不善书,又恐临时写字错落,故先写成,止求一点,亦如某官亲书然。
五十五、神位
问:奚为神位?
曰:神无方,则无位也。若神在木,与人在席相似。必当曰神在兹,安曰神位在兹。今谓之神位,有事死如事生之意寓焉。盖父母生时,必在上坐,子孙跪在膝下;及其已亡矣,则孝子设木主之位於上,以肖父母之存而已矣。譬如有清官於此,民戴之父母;一旦命下而升迁,民染其泽,心无所依,故从而卜堂以象之。堂中立主,书某官之位,其人也已不在兹矣。若有云某官在木主上坐,虽至愚必不信诸。而今云父母之神入在木主,如鸟栖树,与云官在木主上坐,有何异?必亦无斯礼也。
五十六、灵魂之所
问:《家礼》祝文云:“形归窀穸,神返室堂。神主既成,伏惟尊灵。舍旧从新,是凭是依。毕怀之兴。”奚为也?
1、不可尽信祝文
曰:许氏云:“主者,神象也。孝子既葬,心无所依,所以立主事之。”陈氏云:“葬者往而不返,斯礼极真。”使夫祝文於之矛盾不合,则不当礼矣。且《周礼》、《仪礼》、《礼记》,大儒犹有疑处,於《家礼》中0祝文,何可尽信乎?
2、朱子之言不足观
况《家礼》一书,乃《性理大全》一篇耳。今考性理,则宋儒明云:“人之死也,形归土,魂还天。”未云魂归木主。即《家礼》一篇,是朱文公所作。今文公於《书经》“乃帝殂落”,明云:“魂殂於天。”於《诗经》“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文公又明云:“既对越在天之神,而又骏奔走在庙之主。”使文公於经明理如此,而於《家礼》错指魂入木主,则朱子自相矛盾而不足观也。
3、祝文正解
殊不知祝文,乃主旁所题奉祀之语。孝子若曰:噫!亲之形躯,已归窀穸,再不见矣;惟其神之象,可迎返堂,真如常见焉。未葬以前,魂帛为象,葬之而后,以主易帛,礼斯定矣。今葬既毕,木主既成,伏告亲灵,旧象魂帛,孤子舍之而藏;新题木主,孤子取之而敬。敬之何意,从礼而已。设主代亲,一则凭依孤子怀心,思亲如生焉而可见;一则时展礼典表念,事亲如存然而可养。庶几追远,孝义毕兴已耳。如此参解祝文之意,岂不正哉?若解作亲魂,舍旧从新,而凭依木主,则朱子背理背儒。而“毕怀之形”一句,亦无可搭之处。
五十七、吊
问吊。
曰:《说文》本训:“问终也。”
《易》曰:“古之葬者,厚依之以薪,葬之中野。”故吊者持弓,所以警鸟兽也。《礼》曰:“知生者吊,知死者伤。”注云:“伤者、情痛乎中;吊者,礼恤乎外。”今吾友值丧,则以礼恤之;吾友见死,则以礼伤之。在柩前行礼者,恤其生而悲其死,事亡如事存而已矣。
五十八、丧
问丧。
曰: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又曰:“丧与其易也,宁戚。”子思曰:“丧三日而殡,三月而葬,丧三年以为极,亡则不忘矣。”
五十九、奠
问奠。
曰:凡奠者置之案上而已。《礼》曰:“内则奠之,而后取之。”孝子朝夕具馔数器以进,乃事死如事生也。父母存,子养而乐;父母亡,子奠而哭。哭乐之有不同,而事之之心一也。
六十、上坟
问上坟。
曰:《礼》曰:“古者墓而不坟。”注云:“坟者为垄,所以记识也。”夫木主者,空象焉耳,犹可礼之,而况坟墓乃亲尸之所在乎?则往於坟,号泣、稽首、进菜、奠恭,亦事亡如事存而已矣。
六十一、祠堂
问祠堂。
曰:先人之室,神主之所,事死之宫者也。
六十二、庙
问:奚谓之庙?
曰:《说文》本训:“尊先祖貌也。”《尔雅》云:“有东西厢,曰庙.。”《正字通》云:“古今注庙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容貌也。”郑玄云:“庙言貌也,死者不可得而见,故立宫室象貌之耳,礼也,天子七庙,诸候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无庙。”据此诸说, 则祖宗庙与木主无异,并为先人之象。且立庙或七、或五、或三、或一者,分明是视死如事生之意也。
六十三、佛老之庙
问:邪神之窝,在佛老之徒,亦谓之庙。
曰:吾儒於佛於佛老也,乃黑白之分焉。异端能假吾儒所用之名,而不能有吾儒教之实。以儒言之,庙对郊而言。人之生也,宫室而居;故其死也,以生之所养者,奉之而为庙。若上下之神,非室居者,故坛而不屋。儒有郊以事上帝,有坛以事神,有庙以事人,而三礼备矣。以佛言之,真所谓不知而妄作者也。称其淫寺以为庙,犹视其佛以为至尊,并为妖术邪道之谬,与吾儒教之正何有?
六十四、无庙亦能孝
问:庶人无庙,亦能孝乎?
曰:无伤也。真孝在心,不在庙。凡困穷者,而以纸为主,以茅屋为堂,以父母所日用之器为笾豆,以常桌为香案,以蔬食为馔,孝亦在其中矣。
六十五、郊庙之意
问:郊庙之大意?
曰:有南郊以事天,而报本;有文庙以事师,而重学;有家庙以事亲,而养仁。敬天、重师、爱亲,三者行,而天下平。郊庙之意,其大矣乎?
六十六、家庙之礼
问家庙之礼。
曰:其礼也,所以序昭穆,所以序爵,所以序事,所以序齿。是故斯礼也,不云而教,不怒而戒,不惠而劝,不强而化。人行之熟,则同姓亲而理,异姓贵而敬。老者尊而文,少者孝而勉焉。
六十七、祭
问祭。
曰: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祭之意,广而不特也。曰奉、曰事、曰拜、曰祭,总是敬之意而已。是故祭可通三礼,然三礼各有本意,断不可混者也。《礼》曰:“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陈氏云:“主人亲馈,是敬客也;客祭其馔,是敬主也。”宾主之间既有行祭之礼,则死生之中行之,礼死如礼生之道也。
六十八、祭之仪
问祭之仪。
曰:卜日、斋戒、省馔、恭神、降神、读祝、三献、侑食、阖门、启门、受胙、辞神、纳主餕而礼毕。
六十九、祭之义
问:祭上帝,祭鬼神,祭先人,其皆若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