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 - 第 277 页/共 368 页
客曰:“吾观奉教书内,皆称天主教为圣教,不知何以为圣?”
曰:“道理真实,有凭有据;规诫礼仪,正大光明;能令人克己复礼;又使人知所当知之事,即人知始末,生从何来,现世当为何事,身後当归何所。知此三端,方能行善去恶,修德立功,成圣成贤,死後能得天堂,得免地狱永苦。故称之曰‘圣教’。”
第二十四节 论奉教人守何诫
客曰:“奉教人所守何诫?”
一、释天主十诫
曰:“天主十诫也。一、钦崇一天主万有之上,即我等时时处处当小心翼翼而敬之,各样邪妄异端俱弃绝之。二、毋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即不可用天主圣名以发虚咒、言假誓而骗他人。三、守瞻礼主日,即七日内,一日当诚心祈主保佑国泰民安、并父母亲友灵魂肉身之事。四、孝敬父母,即帝王官长并父母师尊。五、毋杀人。凡忿恨、詈骂、毒药、刀棍以及诸般伤人之事,俱不可为。六、毋行邪淫,即凡污人妻女,或秽本身之事,俱不可行。七、毋偷盗,即凡伤人财物,以及各样不公平之事,俱当戒之。八、毋妄证,即毁人名声并妄证、诬赖、妄告等情,俱当绝之。九、毋愿他人妻。六诫禁止淫事,此诫禁止淫念。十、毋贪他人财物。七诫禁止偷盗,此诫禁止贪心。
二、十诫可归为两端
“以上十诫,列为两端:前三诫,皆恭敬天主之事,後七诫,皆爱人如己之道。即孔子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矣。
三、守诫受报犯诫受罚
“凡顺主命而遵守此诫者,乃谓善人,身後得受天堂之报也;凡逆主命而犯此诫者,乃谓恶人,身後必受地狱之罚也。”
第二十五节 论守诫之人少
客曰:“圣教十诫,皆系良心之理,絜矩之道。然细查奉教人中,守者少,不守者多。亦有无所不为者,又有多人比我教外人更丑、更恶。若称此等人为圣教人,则天下之人皆可称为圣矣。”
一、教之邪正不在奉教之人
曰:“今我等只论教之邪正、道理之真假,不论奉教人之善否。岂可因奉教者不良,就妄议教之不善乎?国法无不善,皆能令人避恶修德,以致天下太平。然遵者虽多,不守者亦不少。又有五刑以惩凶恶,使善民得安度生命。然亦有多人藐视国法,不惧五刑,奸盗诈伪,以大压小,以众欺寡,以强凌弱,全无忌惮。因此无耻之徒,你岂敢说国法不善乎?说五刑不严乎?
二、不可因冒名之徒责圣教
“我等圣教训人,不用刑罚,原是导之以德,齐之以礼。若有不遵守规矩者,算不得真教之人,仅存奉教之名而已。然为此冒名之徒,你岂责圣教之名乎?
三、受刑之人少有奉教之人
“你到各州、府、县监牢内查之,细看日受五刑之人,其中可有我奉教人否?恐百中难得一个。又问之为何故而受监牢五刑之苦,必答曰:‘或为盗案,或为奸情,或为命案,或为鸦片等情。’假有奉教者居监受刑,少有此等案情。不过是受人枉告,或因他人拉扯连累之故。
四、娼妓之妇少有奉教之妇
“再看各大街、口岸、镇市之间,有无数娼妓之妇。细细访之,可有我奉教之妇女么?虽访至百千,必少有我奉教之女。由此观之,你说我等奉教人比外教人更丑,岂不大错么?”
第二十六节 论为何帝王不遵圣教
客曰:“圣教既是真教、正教,为何帝王不遵而崇之?反有时禁之,而欲灭之。盖上行下效,乃世人之常规。若帝王奉教敬主,下民无不皆然。”
一、教之真假不在上行下效
曰:“要知教之真假,不以上行下效为凭据,只看道理真实与否。道理真实,则教为真;道理虚妄,则教为邪。盖上行下效之意,乃效上者之善而从之。其不善者,可从之乎?如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譬如父母虽大,亦有善恶之别。若父母良善,子女当效其良善;倘父母凶恶,子女焉可效其凶恶乎?考查《纲鉴》古书,尧、舜、禹、汤、文、武,皆为帝王;桀、纣、幽、厉,亦为帝王矣。尧、舜、禹、汤、文、武之行皆善,在世只知小心翼翼,昭事上天主宰,未敬佛老邪神等菩萨,下民效法之可也。如桀、纣之行,皆暴虐无道,下民岂可效法之乎?
二、教之从违不因帝王遵贬
“教之可从与不可从,不在帝王遵之与否。盖若以帝王所遵为可从;所贬为可绝,即无一教可从,亦无一教是可绝也。因照《纲鉴》记载,无一教不受帝王之准与贬,而官府之遵与禁焉。如秦始皇,火焚儒书而坑儒士。两汉之时,帝王多有惑於释道,禁贬儒教。当唐之时,惑於道教,禁贬儒教数十余年,凡习儒教者,多有受难而难死也。宋徽宗惑於道教,而贬释教。元世祖惑於释教,而禁道教,毁焚其书。又文帝时,魏崔浩劝北朝魏主,尽诛天下沙门、诸佛经、书像,从而塔庙,凡在魏境者,无复孑遗。唐高祖下召有司,灭去僧、尼、道士。梁武帝爱佛法而欺道家之语。其子梁世祖孝元帝,事道教而辱释教之行。可见各君不依真假之故,乃因受哄,或有别意,各向一教,而压别教也。是以朝廷所遵,所贬之教,非就可从,只论合理、反理矣。
三、中国天主教兴哀
周朝以前无不崇信
“论天主教。自伏羲到周朝之时,未迷於菩萨之惑,各帝王及庶民无不遵崇之,而皆小心翼翼昭事之也。
周朝之后日有遵崇
“周朝之後,因秦始皇火焚《纲鉴》,失去传教之书。帝王虽有迷於释道之异端者,然亦有遵崇天主之教,而命传之也。
⑴唐朝传旨遵行天主教
“请看西安景教碑所记,唐贞观十二年,传宣旨谕,普世遵行天主教,各府州县建设天主堂。
⑵明朝京城建堂以传教
“又明朝万历之初,京城建立天主堂,以传天主教也。
⑶顺治立汤若望为钦天监
“且只论本朝之时,自顺治七年,立汤若望为钦天监,锡号通微教师。
⑷乾隆命修士来京
“至乾隆二年,新到澳门诸修教之士,俱命来京。
天主教受朝廷之恩宠
“天主教受朝廷无数的恩、各帝之宠,所以京都修有经堂数座。
⑴康熙题匾
“康熙御题匾额曰:‘万有真原。’双对联曰:‘无始无终,先作形声真主宰;宣仁宣义,聿昭拯济大权衡。’各省居堂修士,俱给以内务府印文。
⑵雍正命教习官生
“雍正之初,天主教之名儒数士,蒙命教习官生,学天主教之原语文字。
乾隆之后受禁阻
“乾隆之後,天主教数次虽受禁阻。然考其禁之之故,并非为天主教不正不真,而滋事为非。乃因别教之徒嫉妒刁唆,妖言毁谤,或无德之官,受人之贿,混杂天主教於异端邪教,弄哄妄告於上。朝廷被欺,欲禁之、灭之也。
道光颁旨准通行
“然道光二十五年,明查圣教之根原,知天主教为真、为善,即屡颁旨谕:‘各省天主教以劝善、戒恶为本,与别项邪教外不相同,准中迥人民学而习之,不许禁阻。各处建修经堂,亦可听从其便。’所以自古至今,帝王多有遵崇天主教,又准之通行明矣。至向善与不向善,自在人心,岂上不行而下即不可行乎?”
第二十七节 论不可言外国之教不当从
客曰:“道理虽真,然是外国之教,不必从之。”
一、惟真道是遵
曰:“金不择地,是精为宝;道不拘方,惟真当遵。真,则为普世万民之道。孔孟生於邹鲁,岂道不传於齐晋乎?
二、洋货亦可用
“若我等本国饥荒,外国米粮运来,岂宁饿死而不食乎?洋货、钟表、燕窝、丁香、白蔻洋参等物,皆从外国而来。你岂可言是外国之物,而不用乎?
三、可尊佛而弃天主
“再者佛氏之邪教,乃自天竺国而来。且佛氏所传之道,皆系灭伦败俗之毒,你皆从而敬之。况我等圣教之道,有根有源,句句真实,能使人生时成圣,死後得福,你反视为间务而弃之。岂毒药当吃,而良药反吐之耶?”
第二十八节 论异端
客曰:“由此讲来,理当恭敬天主。然世俗所通行之事,如贴神字,或五字牌、看风水、择日选期、算命相面、占卦求签等,用之亦无碍,你等一概弃之不用何故?”
曰:“邪正不能并行,不弃杨墨之道,焉能行孔孟之道乎?黑能混白,白不可杂黑。若沾些微之黑,就不为纯白矣。且邪不能胜正,正不能容邪矣。凡道有根源、有实据,即为正道。凡理无根据,必是荒唐。今将你所问的几条异端,一一辩明,便知可否。”
第二十九节 论“贴神字”与“五字牌”之伪
“论“贴神字”,与“五字牌”之伪,你等以为天地、日月、菩萨以及先辈之死人,一切该包括于内,而实未详察其字义耳。神者,无方无体,不可知之谓也;天地、日月,有形体者也;君、亲、师,人也,何必书贴牌上,而用香、纸、烛以祀之耶?故以此祀之者,实属异端之甚也。
一、书“天地”于堂不如敬天主
“吾揣世之贴‘天地’二字于堂中者,以为天能运行光照,地能发育万物,而实未知其所以主乎运行发育者谁也?譬如自鸣钟能定时刻,然必先有巧工,使之而然。既知自鸣钟为人所造,即知天地乃天主所造也;既知自鸣钟不能自定时刻,即知天地不能自然运行发育也。既不能自然运行发育,则天地实系无灵也明矣!故人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祥,即人不敬天地,而天地不能降之以殃,断断然矣!惜哉!世人与其书天地牌于堂中,日日礼拜以报覆载之恩,不如存一诚念于心内,念念不忘造天地之主,以报其本更切矣。
二、书“君”于堂不如敬君
“‘天地’二字,已剖明矣。试即敬君之义而论之。君者,抚有天下,作民父母,操威福之权,吾人安得不敬之?但敬之有其道:居官者,忠心报国,致君泽民,以尽其分;为民者,守其法度,仰若父母,以报其恩,此即敬君之道也。何必贴一君字,纸一帙、香三炷,向彼烧之?奚为也?若谓必贴‘君’字,方称为敬。彼今之违条犯法者,不乏其人。岂因贴有‘君’字,即以之为忠,而谓为无罪之人乎?故吾人所以不贴‘君’字者,此也。
三、书“亲”于堂不如尽孝道
天主教也孝亲
“‘君’字既明,再即‘亲’字而论之。亲也者,乃肉身之本,所当竭力以事也。吾侪恭奉天主正教,於灵魂之父母尚知寻而事之,岂於肉身之亲,反轻而忽之哉?
事亲不在虚文
“但事亲有道,原不在虚文。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礼记》云:‘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并未教人徒写一‘亲’字於堂中,以为事亲之说也。今之人,因其家贴有‘亲’字,遂自称为孝子。譬如亲在之日,恒以邪淫、奸盗、浪费戒子,而子竟抗心背逆,固执不顺。如此之人,虽时时燃烛,刻刻烧香,而遂谓为孝乎?
天主教事亲之理
“天主正教所讲事亲之礼,皆合正理,略提些须:儿女该当孝敬父母,听他的正命,尽心尽力奉事他,看顾父母肉身、灵魂要紧的事,此事亲之要道也。若其既死,不独衣之、殓之、葬之,更必为之祈祷天主,欲其早享永安。卒世犹遵其正令,效其善德,如其尚存一样,此事死之良规也。故吾辈以孝道铭刻於心,不以‘亲’字贴於堂中者,此也。
四、书“师”于堂不如效其善行
“‘亲’字说明,又即‘师’字而论之。师也者,教我以礼、义。除君、亲之外,为我所宜事也。但师之教弟,必以真道传之;而弟之敬师,亦不应以虚文事之。《礼记》云:‘师逝就养无方,心丧三年。’可见重师之礼,不在燃烛、贴‘师’字虚文也。如谓必贴‘师’字为要,惟问蓬蒙学射,陈相见许行,并今之师徒、雀角者,岂因其家贴有‘师’字,遂可诿之无罪耶?可见事师之实礼,固在顺其正命,效其善行,学其真道,牢记於心,时刻不忘其德,尽力以报其恩,即供尊师之真礼也。何必徒用此虚文哉?故吾人不贴‘师’字者,此也。
五、五字牌非属正道
“总而言之,天地者,受造之物也;君、亲、师,受造之人也。天地既属受造之物,即不可以神敬之。君、亲、师亦属受造之人,人即宜以人道事之,何得妄祀之为神也?况五字牌,原自无为教而兴,胡堪用乎?”
第三十节 论风水
一、俗人看风水之意
“二、论风水之事。风者何?曰:东西南北之风也。水者何?曰:江、河、海、涧、井、泉之水也。你等或造屋,或葬地,先必请地理先生来看风水,定方向,然後才敢起工。若不然,就怕家里遭灾害,或怕後代不兴旺。
二、奉教人看风水之意
“这是你等通行、通信之事,我等奉教人皆不为此。凡造房屋,只看地方之高矮,水之远近,风之大小。若地基过低,恐受水浸;若水太远,用水必难设有不测之火灾,难以灭火。若风太大,恐房屋受伤;若过分无风,夏时暑热,恐人生病,此乃房屋之不可不究矣。若论葬坟,只选高阜干燥之地,避风远水之所。地干燥,则棺木不朽;避风,则树木免折;避水,则免浸没、冲崩之害。如是,则免子孙之忧。此乃坟地、风水之正义也。
三、以圣贤经典证风水之妄
“你等不然,听地理者之糊言,妄信吉凶祸福、子孙兴败,由于屋宇之方向、祖坟之龙穴,不诚为异端所惑哉甚矣?世人之好怪也,不查其本,不究其理,不斥其妄,惟怪异是信,此均未考之於书耳。《论语》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未曰‘在地’。书经曰:‘天道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未曰‘地道不常,风水降祥、降殃。’又孟子曰:‘上古之时,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今日之人皆古人之子孙,当日抛亲尸于沟壑之人,岂有心择龙穴而拣方向乎?若地理果有报应,则古人当死绝而无遗种矣,为何今世之人更多于古时之人?
四、堪舆师少有富贵
“又尝见堪舆之师,少有富贵终身。既知有龙穴之地,何不择之而葬其祖宗?使己得享福富贵,终身荣及子孙。岂不乐乎?为何有智为人谋,无智为己谋耶?故世俗尝曰:‘堪舆先生惯说空,指南指北指西东。世间果有王侯地,何不先谋葬乃翁?’此虽俗语,实系至言。再者,考之堪舆之术,起于晋朝郭璞之手。且郭璞死于非命,偶被墙倒而压死。嗟嗟!既能为他人谋利,何不能为己避凶矣?又有杨筠松作《撼龙经》,曾文迪作《青囊序》。然此二人,皆未昌大。岂能作术为人,而不为己耶?
五、以古今世事证风水之妄
“又考之夏、商、周三代之时,未尝有此堪舆之术,当时亦有富贵卿相,贫贱寿夭。今时之人,亦不过如此。再者,若祖宗葬于福地,其子孙皆尽贤,为何有贤、有不肖者?为何有寿、有夭不齐者?为何又有贫、有富不等者?由此可知堪舆之谬,不待智者辟之,即稍有明悟之人,亦知其荒唐不经矣。”
第三十一节 论择日
一、以世事证择日之妄
“三、论择日之妄。只看武王以甲子日兴,纣王以甲子日亡。二王同日交战,有胜有败。兵事如此,别事亦然。譬如同日张场,同日婚娶,查其效验,多有不同。又一日之间,普世之人,有生者无数,死者无数。生时既同,而死期必同。何以世竟有同时生,而不同时死者?
二、祸福与日子无干
“由此可知,日子时候,并无吉凶之别。惟我等行善,可称谓吉日;行恶就谓凶日。故曰: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也,与日子何干乎?”
第三十二节 论算命
一、算命的由来
黄帝以天干地支记年月
“四、论算命之妄。查之鉴史,有轩辕黄帝,命大挠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十二字,为十二支;又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字,为十天干,合成六十花甲,以分岁时,以记年月,并无别意。
鬼谷子加五行妄测天理
“后至战国之时,有鬼谷子加添金、木、水、火、土五字,妄谈相生相克,推测人道天理,以哄愚民。
二、以世事证算命之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