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公书判清明集 - 第 42 页/共 47 页

使。仍牒本取解録问,照已断施行。 〔一〕赤船上邵些八等“八”,原误作“人”,据上图本原校改。 霸渡 霸渡 蔡久轩 勑:诸津渡于深阔湍险之处,吓乞取财者,以持杖窃盗论。律:诸本以他故殴击人,因而夺其财物者,计赃以强盗论。又勑:诸强盗得财者,徒三年,殴人者,配千里。法令所载,昭如日星。奸民无状,輙敢冒犯。郑在九捉讨过渡客人方太渡钱,抢去麻布一疋,及将方太等缚打,正犯上项条令。况其骗人财,拆人屋,多取铜田渡钱八十贯,罪犯非一而止,豪据一方,呼啸朋俦,肆为劫夺,往来之人,被其苦害,不能伸诉者,何可胜计。决脊杖十五,配一千里,以为霸渡害民者之戒。朱再乙名为诉郑再九,而所争正系争夺据渡,累代豪占,决非善良,抢取渡钱一节,尤为非理,勘杖一百,放。余照厅所拟行下,仍榜诸处津渡。 晓示过船榜文仍移文邻郡 范西堂 近准安抚使司行关防奸细,大段严谨。见今寇在上流,奸细往来,无非船只。访问日来假作当职亲故,乘舟顺下,脱谩关津,深属不便。移牒丰城以上沿流去处,各请仔细讥察,须凭照引,用州印者方实。就以印文呈于牒后。如遇船只经过,或有牌而无引,或有引而无印,印而非州,并是假伪,合行根究,重与惩断。条印封记皆不在,使纵非奸细,客舟并缘影占税物,亦是违法,听作诈慝,从倍税施行。其承局执引差出他所,若引内不曾分明开具随行物色,亦是夹带,不应欲放行。备榜峡江北津,仍请沿流一体晓示。客人范景山讼益阳徐教练等打檐仗到处渡头,结托无赖之徒,骗胁客人,要勒钱物,稍不如意,羣然殴打,无异劫掠。徐汝德虽不在旁,平时紏集,此实主之,当以威力使人为首,客人非甚不得已,岂能越数百里求直于官。徐汝德、董十一,各勘杖一百,放。 裴乙诉邓四勒渡钱行打 裴乙过渡,邓四邀求,因而作闹。游八,邓三,殊无干涉,故人生事。令之买扑津岸,多是结集一党破落无赖之徒,遇有交争,羣然相助,无敢与较,此风最不可不惩。今作闹之端未欲鞫勘,是非当无两词,扭拽经官,中涂劝解,此意亦善。但据邓四赍出裴乙对定文状,甚于放债戒厉,既言裴乙通众兴贩茶货,又言裴乙自行装载檐杖,果如其说,船沉茶货,自与邓四不相干,何敢更以违法自来陈诉。其实兴贩茶货,则有以入裴乙之罪,自载檐杖,则又以脱邓四之罪。观此文约,非羣凶相翼,计议撰造,以絶裴乙之讼,决不能如此,可见奸驵。然见今裴乙无所伤损,不欲尽情根究。邓四、邓三、游八各杖十五,余人并放。 〔一〕令之买扑津岸“令”,疑作“今”。 约束张家渡乞觅 照得广济县张家渡,系是官民客旅往来之冲,月纳铁钱不过百贯,初非重征之地。访闻监渡,从客奸欺百出,除纳官钱之外、恣行骗胁,甚者夺攘财物,邀求收赎,方肯付还,违法已甚。当职居于隆兴,乡人来熟知其弊。去冬光州徐通判差人归临川,自有脚引,輙敢殴打,骗去官会两贯文。俟有公移,别行追究。官司所差,尚敢如此,民旅经过,何所忌惮。 今出榜地头晓谕,如遇被害之人,仰就本厅陈诉,切待追上付狱根勘。计从前所受过赃,先送法司指定,解州决配,断不虚示。除取合干人责状外,仰各知委。 私撑渡船取乞 撑船过渡,人出薄少以酬其劳,此固不免。停篙中流,要勒钱物,情最无状,法亦不轻,其与持仗劫掠何异?又且自擅外避,不伏出官。李二从轻杖一百,押下本县,就地头令众十日。自后水涨桥断,合行措置。再敢有违,追上县吏惩断,余人并放。 严四为争渡钱溺死饶十四 湖碛一渡,系收官钱,周寅出名揽扑,严四出力撑载。当饶十四落水之时,周以病故,不在渡头,无相及也。饶十四过渡,严四觅钱,既用输官,所不能免。但人收十七,其数太多,与以五文,似未为过,二者亦得其平矣。不应舟已离岸,又复作闹。饶十四挥拳在先,严四从而应之,遂中其面,检官申上,面有拳痕,他皆无故,饶之溺水,起于严四,却非严有意杀之也。但登舟非作闹之时,中流非觅钱之地。准法:诸津渡人于深阔湍险之处,恐吓乞取钱物者,以持仗窃盗论,不得财,杖一百,五贯,徒一年,五贯,配本城。严四所须不过 十七,所得不过五文,且以不得财论,纵无他故,亦合从杖一百。今饶十四溺水身死,夫岂无因,比附得钱五贯,决脊杖十二,刺配本城。近准宪台疏下,照检法所拟,饶十四面上系有拳痕,严四与之作闹,是与不是本人下手,饶庆祖不伏书押,格目两官所定致死,是与不是,当原本情。契勘饶十四之来,自有同伴,严四所载,亦多同舟,十目所视,众证可据,岂容其父妄指伤损面上拳痕。严四当官已行供认,无缘可以辞其责。第溺水死,则非其所料也。严四照断,余人并放。隆暑,郡合虑囚,稍可专决,不敢淹滞,庶几狱事简省,不为崇台之累。都厅备词申上,照会差脱,发回原任,正以其不能称职,今乃具状,既请正俸,又请添支,何不亷之甚。如此纵回本任,为政可知,备示本官。 附録一 宋版残序 清明集名氏 晦庵先生朱氏熹,字仲晦,新安人。 西山先生真氏德秀,字希元,建安人。 履斋先生吴氏潜,字毅夫,宣城人。 抑斋先生陈氏韡,字子华,三山人。 意一先生徐氏清叟,字直翁,建安人。 留畊先生王氏伯大,字幼学,三山人。 久轩先生蔡氏抗,字仲节,建安人。 庸斋先生赵氏汝腾,字茂实,三山人。 昌谷先生曹氏彦约,字简夫,南康人。 沧洲先生史氏弥紧,字固叔,四明人。 西堂先生范氏应铃,字旗叟,南昌人。 苕溪先生章氏良肱,字翼之,霅川人。 裕斋先生马氏光祖,字华父,婺州人。 铁庵先生方氏大琮,字德润,莆阳人。 后村先生刘氏克庄,字潜夫,莆阳人。 自牧先生宋氏慈,字惠父,建安人。 雨岩先生吴氏势卿,字安道,建安人。 丹山先生翁氏合,字与可,建安人。 秋崖先生方氏岳,字巨山,三衢人。 实斋先生王氏遂,字去非,镇江人。 石壁先生胡氏颖,字叔献,潭州人。 文溪先生李氏昴英,字俊明,番禺人。 浩堂先生翁氏甫,字景山,建安人。 庐山先生陈氏埙,字和仲,南康人。 桃巷先生刘氏希仁,字居厚,莆阳人。 立斋先生姚氏珤,字贵叔,延平人。 息庵先生叶氏武子,字诚之,邵武人。 臞轩先生王氏迈,字实之,莆阳人。 名公书判清明集析类目録 户婚门 立继十八条 归宗三条 检校三条 女承分一条 别宅子一条 取赎八条 违法交易九条 坟墓九条 库本二条 婚嫁十一条 接脚夫一条 户絶一条 分析一条 孤幼四条 遗嘱三条 义子一条 争业二十五条 伪冒交易九条 屋宇一条 争财二条 离一条 雇妾三条 刻清明集叙 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蒲坂张四维撰 曩余校録永乐大典,于清字编见有清明集二卷者,皆宋以来名公书判,其原情定罚,比物引类,可谓曲尽矣。命吏録一帙藏之。迨后校判字编,则见所谓清明集者,篇帙穰浩,不止前所録,而前所録者亦在其中。未谂二卷先行,后纂者并收之耶?将原为一书,或于其中撮録之耶?顾其始末,不著作者姓氏,其详不可考,然益足见古人用法权衡真锱铢必慎哉。因并録置箧中。侍御盛君以仁将出按辽左,语政间偶及是编,取而阅之,谓读律者必知此,庶几谳拟不谬,遂携入辽,为之校订诠次,以镵于梓。盛君,余壬戌所举士,尝司理岐凤,以无害称,今观其加意是编,其明慎于法可知已。 隆庆己巳八月朔日 清明集后序 清明集乃宋以来诸公判案之书,自真文忠公申儆官吏,讫于惩恶,凡为类十四,为目百余篇。笥藏中秘,世所希遘覩也。吾师凤盘先生校永乐大典,自羣集中表出之。岁戊辰,选 奉命按辽左,辞谒先生,且乞教,乃手授是书。选避席卒业,拜以请曰:循是慎法,庶拟谳不谬,盍梓诸,嘉惠人人。先生许可,已自序其端,选亦何敢以僣赘。夫法以弼教,圣人之所慎也。孔子万世儒学之宗,删书而载吕刑之篇,赞易而系噬嗑贲丰诸卦之象,晚修春秋,说者为孔氏刑书,使得君师之位,当必施诸行事矣。三代而下,九章起于萧何,而论相业者,辄以刀笔少之。世以刀笔少何也,儒者罕言法律之学,而汤周、罗吉之徒乃接踵于汉唐,兹无辜之所以吁天也。盖天地以春生而止之于秋,然阳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则积于空虚不用,而一元生气,无时不存,故天地之大德曰生。君相者,体天地之好生以代理天下者也。明兴,扫胜国之繁苛,着大明令以齐于前,复作大明律以申之后,每上一条,酌定惟谨,轻重比拟,克协厥中,自祖宗以至今日,圣君贤相,共相率循,不敢略有增损,可谓能体天地好生之德。而内外百执事,其役志于法律者尚鲜。吕刑曰;明清于单辞说,书谓明无一毫之蔽,清无一点之污,然后能察其情,民受祥刑,斯为哲人。清明集之作,义或肇于是乎。今观集中于民详于劝,于吏详于规,大都略法而崇教,其忠厚好生,瀁然在目,不必履疆考政,当时之治,亦可想矣。先生时谐著作之庭,内典多所裁订,又日侍经筵以资沃益,而乃于宋人判楮,手为集列如此,则于当代法程可知也已。他日赞吾君以共体天地之好生,而佐海内于禔福者,如执券矣。斯世斯民,不谓幸欤。时户曹丁君诚,以军储饷辽,巡道刘君田,以宪臬 佥辽,皆为先生所举士,得相订其讹以付梓人。刻既成,不知先生为然否,谨书以质之。时皇明隆庆三载冬月之吉。 赐进士第山东道监察御史门人燕山盛时选顿首譔。